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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星星困倦

[1]真正的爱情其实是相当卑贱的,你不同意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经历而已。

  很久之后康婕收到我从云南寄给她的第一张明信片时,发短信问我说:你跟那个陆知遥,是一见钟情吗?

  我想了想,回复她说:不是一见钟情,是一见如故。

  倾盖如故,白首如新,就是这么简单的八个字。

  在昆明巫家坝机场下机之后,我戴着耳机拖着行李坐上了去大理的车,将我出来之前我妈那句“能省则省,不必要花的钱一分都不要多花”贯彻得十分彻底。

  想起罗素然描述过的三种颜色,登机之前的感伤和阴霾直到这一刻才减淡了些许。

  打电话给我妈报平安,没想到那端的她比漫游的我还急:“到了啊?到了就行了,打什么电话,发个短信不就行了!好了好了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偷菜去了……”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我真的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接下来就是发短信给康婕了,她的回复很快:记得带礼物啊。

  我怎么竟认识些损友?

  在去大理的途中我小睡了片刻,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只看到车窗外一片无际无垠的向日葵,满眼的金黄色在摇曳,头顶上是生活在城市里终年难得一见的碧空。

  那一刻,听觉和嗅觉都已经失灵。

  我轻轻地闭上眼睛,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又想起了他的脸。

  他真像是一个咒语,像我胸口的那个刺青一样,永远永远地烙烫在我生命的土地上。

  林逸舟,天上的世界,是不是真的美丽胜过人间,否则为什么你去了之后,再也不愿意回来。

  收到许至君的短信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我记得他以前最讨厌长篇累牍地编辑短信,他的说法是,明明一个电话两分钟就能说完的事情,干吗要你一条我一条发来发去浪费时间。

  所以当我看到那条“出门在外一切小心,程落薰,你别总是让人觉得你在努力让自己过得不好,努力让自己不开心,一切都会过去的”的短信的时候,我心中真是五味杂陈。

  我想了想,回了他一个字:好。

  我们都是一群固执的人,林逸舟固执的胡闹,许至君固执的克制,康婕固执地跟一个不断消耗着她宝贵青春的人纠缠,罗素然固执地生下孩子固执地一个人抚养她,还有李珊珊和宋远,他们在固执地相爱的同时也固执地摧残彼此。

  而我呢,我不知道如何确切地概括我的固执,在眼下,也许活着,就是我的固执。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一个痛苦的过程,但为了那些星星点点的快乐、欢愉,和慰藉,我们依然要背负着那些沉重,一点,一点地走下去。

  高原上天黑得比城市里晚,当我还拖着行李在大理的石板路上寻找旅馆时,康婕已经在对着镜子认真地贴着假睫毛了。

  地球不停地运转着,世界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变化,各种资源的增长与灭绝都在迅速地加剧,而我们对于即将登场的命运总是无法知晓。

  当我在大理的某家书店看到一本书的扉页上写着“如果不是遇见你,我至今还不明了我一直在漂泊”时,康婕所在的酒吧已经在夜幕里“啪”的一声亮起了霓虹灯。

  这个时间段酒吧里还没有开始对外营业,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还在做着准备工作,打扫卫生的,清点酒水的,准备小吃和果盘的,联系客人订台的,当然,还有DJ……每个人都在忙碌着,像是为了准备一场盛大的宴会或者演出似的。

  我们曾经跟着素然姐一起去看过一次综艺节目的录制,在嘉宾登台之前,舞美,灯光,摄像,编导,甚至是拿着台本的主持人,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全神贯注地核对着接下来的相关事宜。

  那个时候,我们都很亢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我们不是观众而是嘉宾。

  但录制节目的过程是那么的无聊,一次次地笑,一次次地鼓掌,到最后我们都快睡着了。

  生活就是个大舞台,有些人是把一年过成了千姿百态的365天,有些人是把365天重复成了冗长而乏味的一整年。

  她一脸麻木地把员工卡别在胸前,靠在洗手间满口的墙壁上抽开工前的最后一根烟,她想起程落薰临走前那句伤感的“爱无能怎么治”,忽然自嘲地笑了笑:落薰,你是爱无能,我是爱饥渴,谁又比谁好一点呢?

  漆黑的过道里,打扮得摇曳生姿的红男绿女不断从她眼前晃过,她低下头踩灭了烟蒂,勉强打起精神来准备上班。

  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一双清亮的眼睛,牢牢地盯住了她。

  康婕原以为那天晚上不过就跟之前过去的每一天一样,看到客人举起桌上的蜡烛时,费劲地从密不透风的人群里挤过去,微笑着问,请问需要什么?

  她是一定没有想到,从这天晚上开始,她的人生要翻开全新的一章了。

  当那双清亮的眼睛的主人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凑到她耳朵旁边大声地喊出来的不是“麻烦给我一桶冰”而是“你今晚能不能跟我走”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好像有一枚重磅炸弹,“嘭”的一声巨响,把她原本虽然简陋却井然有序的世界轰炸得乱七八糟。

  她原本被夜生活折腾得毫无神采的眼睛,在顷刻之间,瞳孔里燃烧起炽烈的火焰。

  同一时分,月光下的大理呈现出古镇特有的雅致,黑夜将它的安静盛情包围。

  洗过澡之后我换上白衬衣,披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拿着那本书随意找了一家铺子坐下来点了一份扬州炒饭,身后是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所有的位置上都有人在笑,他们在喝酒,他们在吃饭。

  而我呢,我只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这番场景很容易让人想起朱自清先生写的《荷塘月色》: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百无聊赖的我借着头顶上那盏暖黄色的光开始看书,其实我心里挺鄙视自己的,要是我在这么喧闹的场所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衣,顶着海带,哦,不对,应该是海藻般长发的女子读禅学的书,我一定会在心里武断地认定她是一个十足的装逼犯。

  所以说,被理解真是的一件很奢侈的事。

  好在认识陆知遥之后,他的一句话为我所有矫情的行为都做了开脱:这个世界嘛,条条大路通装逼啊。

  他比那盘扬州炒饭先出现,我原本以为是服务员端了饭过来,没想到一抬眼,居然看到一个巨大的包。

  没错,就是在《国家地理》的杂志上或者旅游卫视的节目里经常能看到的那种大包,就是那种我每次看到都感叹着能把身高一米六八的我都装进去的大包,就是那种要我背着它爬山我宁愿去死的大包。

  他妈的,吓我一跳!

  我很不高兴地看着这个人把他灰扑扑的大包卸下来放在我的旁边,干什么啊,舟车劳顿我连晚饭还没吃就先吃一肚子灰。

  更无语的是他居然还在我的身边坐下来,认认真真地看起菜单来了。

  我把书合上,四顾一番,除了我这儿也的确是没有空座了,没办法,只好跟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脏兮兮的家伙拼一桌了,无奈的我把气撒在了服务员身上:“喂!就一份炒饭啊,怎么还不来啊,我饿死啦饿死啦!”

  我真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问题,那个家伙忽然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迅速地低下头去。

  我发誓我没看错,他真的是在笑!

  请问我有什么好笑的!

  在这个地方所有的歌者都在唱同样的歌,微微的沙哑是许巍的腔调,你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故乡。

  是谁人独树一帜,让我听到几乎热泪盈眶的歌词:也不知道究竟在黑暗中沉睡了多久,也不知道要多难才能睁开双眼,我从远方赶来,赴你一面之约。

  我走在逃离命运的途中,却与命运不期而遇。

  不久之后我用黑色的签字笔将这句话写在拉萨平措青旅的墙壁上时,脑海里还在不断地反刍着那首歌。

  有些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无心之说可能一语成谶,命运安排好的情节总跟你的人生轨迹严丝合缝。

  没有人会同情那些从一开始就疯狂的人。

  同一时间里的康婕也陷入了疯狂状态,要不是残余的理智还能控制她的行为,她真的会操起桌上那一桶冰泼向眼前这个无耻的浑蛋。

  有一双那么干净的瞳仁,却讲出这么失礼的话,真是没天理啊。

  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却被对方一把拉住:“我说真的啊,你开个价啊。”

  如果不是喝了这么多酒,如果不是身旁有这么多看热闹的人在起哄,这个叫做萧航的家伙是不会这么放肆的,事实上他自己也不愿意被人当成那种在夜店猎艳的登徒子。

  可是,没有办法啊。

  可是,愿赌服输啊。

  可是,他心里有苦说不出啊。

  你干吗用那种看狗屎一样的眼神看我,他觉得自己比她还委屈,可是身边那些人已经发出嘘声了,还有什么比作为一个男人的面子更重要?

  他壮起胆子继续不要脸:“美女别这么装嘛,大家都是年轻人,开个价也好商量嘛,买卖不成仁义在是不是?”

  “三千?”

  康婕一动不动。

  “四千?”

  康婕的眼神更冷了。

  “六千吧,行不行?我就当又买了个iphone4。”到这个时候萧航已经决定了,这个女孩如果再不说话他就认输,告诉她这不过是一个无聊的赌局。

  “一个手机!我X,我一晚上就值一个手机!网上流传出来的那些女明星一晚上的价码可是一台直升机啊!这就是人跟人之间的差距吗?”康婕心里简直想仰天长啸。

  可是,她嫣然一笑:“先生,贱人的六千块钱,不足以让我也变成个贱人。”

  她边说边忍不住笑了起来,而萧航连同他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她最后一个字落音的瞬间,石,化,了。

  Can you speak English?这是陆知遥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噗”的一下,我满口炒饭差点没喷出来!

  当时我就恨不得把自己定的脸撕下来放进口袋里,我一只手颤颤巍巍地拿着饭勺,另一只手死死地抠着木桌边缘,脸色红了又青,青了又红,心里把自己骂了一万遍:叫你当初不好好学英语,叫你以为这辈子英语跟你没关系!

  仿佛沉默了一个世纪之后,我听见自己结结巴巴地回答他:“I……呃……I Just can speak English a little,呃…My English is very poor……”

  不用人家嘲笑我,我自己都觉得……这个女的真的是太可笑了!

  我居然还是个大学生啊!

  他的眼睛里有盈盈的笑意,不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了,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那么一些显而易见的细纹,细纹里藏匿着沧桑,也镂刻着阅历。

  他笑了一会儿,轻声说:“OK……那我们说汉语吧,姑娘,你头发真长。”

  我凝视着这个狡猾的人,他笑得真是灿烂啊,真想把这盘还没吃完的扬州炒饭直接扣到他头上啊!

  趁他埋头吃饭的时候,我迅速地召唤服务员来结账,然后拿起我那本书灰溜溜地跑掉了。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跑,不就是英语差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啊,普通话我还是会说的啊。

  虽然在心里反复安慰自己,但我还是有一种很丢脸的感觉。

  老天保佑我不要再碰到这个人了,这个装逼犯,明明会说汉语装什么外国人!

  原本有点儿小郁闷的我一边碎碎念一边沿着街道两旁的店面逛着,当我看到那一条条色彩缤纷的披肩时,之前那点儿不快立刻抛之脑后,去他妈的English!这里是China!

  看到那些在淘宝上都要买六七十元的披肩在这里才卖三四十块时,市侩的我立刻振奋了,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买了一大堆!

  在付钱的时候,我心里已经盘算好了:这个给素然姐,她那么仙风道骨的气质披这个一定很好看!这个给李珊珊,她可以用来扮成阿拉伯女子,这样就不用戴墨镜了……但是,好像,这个比墨镜还要抢眼啊……这个给康婕,她可以用来当围裙,做可乐鸡翅给我吃。

  最后这个,啊哈,这个是我的,只有我才能把这种中年妇女最爱的枣红色驾驭得这么完美啊!

  我裹着枣红色的披肩武装得像个恐怖分子,蹦蹦跳跳地回到客栈,经过前台的时候,再次看到了那个风尘仆仆的大包。

  他看到我的时候,友好地跟我打招呼:“诶,买了这么多地毯啊?”

  我瞪了他一眼,“噔噔噔”快步上楼跑回自己房间去了。

  房间的顶上有一扇小小的玻璃窗,月光如水银般倾泻在地板上,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过夜,内心既有新奇,也有感慨。

  房间里乱七八糟堆着我的行李,许至君给我的那包药品就放在桌子上,从板蓝根到痛经宝什么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有。

  在惨白的月光下,我静静地想,也许,我这辈子,再也遇不到比他更珍惜我的人了。

  到底是什么令我们错过,我想应该是我的问题,我太不安分,比起现世安稳我显然更憧憬信马由缰,比起跟他在一起时那种细水长流的温暖,我好像更享受跟林逸舟纠缠时那种勒得我濒临窒息的,每一分钟都煎熬得要落下泪来的感觉。

  佛学讲究轮回转世,很多科学和医学解释不了的时候,玄学都能给出一个妥帖的答案。

  以前我不听话,不好好念书的时候,我妈总是很伤心的说,我怎么会有个这么不让人省心的女儿,我真是前世欠了你。

  这天晚上我写完明信片之后,我躺着在床上看着那扇天窗,伤感地想,也许我妈说得对,真是前世欠的,我欠林逸舟,许至君欠我,所以这一世我们都得慢慢还。

  真正的爱情其实是相当卑贱的,你不同意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经历而已。

  康婕换好衣服下班的时候,灯红酒绿的解放西路上已经没几个人了,只有几辆的士停在路边,司机们降下一点玻璃,在车上抽烟。

  她在这个城市里长大,她的青春期跟这条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她无数次看到踩着十公分高跟鞋的女生,在酒醉后,仰着通红的脸,站在路边泣不成声地打电话,也无数次看到英俊的男生神色匆忙地穿行于深夜的大街赶着去新开的夜店。

  这个城市这么喧嚣,却又,这么寂寞。

  在喧嚣而娱乐的长沙,每个貌似彪悍的人都有一颗孤单的心。

  但现如今,这些人当中,永远不会再有那个叫林逸舟的男生,再也看不到他微微有些泛蓝的眼睛。

  这是没有林逸舟,也没有程落薰的长沙。

  想到这里,她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原本想伸手拦辆的士,可一想起从这里打的回家的的士费都够明天一天的饭钱了,只好坐上了停在的士旁边的摩托车,跟司机说,去火车站。

  从她在酒吧开工以来,如果没有特别紧急的事,她是不会打的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我反正闲人一个,有的是时间缺的是钱。

  除了陈沉之外没有人知道,她每天凌晨下班之后不是直接回家,而是去火车站的麦当劳买一杯热饮坐着,等到六点,再坐最早的一班公交车回家。

  她从不抱怨这有多辛苦,她甚至觉得比起那些大包小包守在乱糟糟的候车室里的人,能够坐在麦当劳喝一杯朱古力,翻翻杂志,已经挺舒服的了。

  可是,这一天,她没注意到,身后有个人一直跟着她,直到她拉开麦当劳的门,那个人才抢先一步闪到她面前说:“美女,我想跟你道个歉。”

  她差点没被这突然冒出来的浑蛋给吓死:“我靠,你是鬼啊!”

  对方点头哈腰地赔不是:“对不起对不起,我太冒失了,真不好意思,我叫萧航。”

  借着麦当劳里的光,惊魂未定的康婕这才看清楚这个人的脸,原来就是那个要花一个iphone4的价钱买她一夜春宵的贱男。

  “我管你叫什么,滚!”

  “你怎么没抽那个贱人一耳光啊!”隔天得知此事的李珊珊第一反应就是这句话。

  康婕耸耸肩,佯装豁达:“算了,被疯狗咬了一口难道要咬回去吗”,还没等李珊珊接话,她忽然又仿佛人格分裂了一般怒吼:“得了狂犬病他妈的不去治病学人泡什么吧啊!把我当小姐!奇耻大辱啊!”

  李珊珊被她前半段的宽容和后半段忽然爆发的癫狂吓了一跳:“他妈的你也疯了啊!一句话分成两次说你很爽是不是啊!”

  没有程落薰在的时候,这两个人就像是两枚随时会爆炸的原子弹游走在长沙街头。

  这一天,原子弹?康要陪原子弹?李去做第二次激光祛疤的手术,去之前康婕给我打电话说:“我跟你讲,其实我觉得,她姓董。”

  “啊?”我莫名其妙地接着电话,不知道她唱的是哪一出。

  “她应该叫董珊珊!”

  “为什么啊?你能不能快点说啊。”真是急死我了,康婕这个神经病说的是什么跟什么啊,就算珊珊要冠夫姓也应该是宋啊!

  “你是没看到啊,她去做手术啊,那个气场啊,简直啊,就像董存瑞烈士附体啊……哈哈哈”

  ……

  沉默了三秒钟,我轻声的说:“康婕……”

  “嗯?”

  在挂电话之前我终于咆哮了:“日你妹啊!以后能不能不用无聊的事能不骚扰我啊!!!”

  站在美容整形医院门口,李珊珊忽然停下了脚步,她抬起头透过墨镜看着玻璃上的巨幅广告,上面那些姿态做作的女人觍着一张假脸,挺着假胸对着路人搔首弄姿,标榜着自己是破茧重生的奇迹,旁边配着极富煽动性的文字:我的双眼皮是假的,我的鼻子是假的,我的美丽是真的。

  墨镜后到底是鄙视还是艳羡的眼神,旁人无从得知,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心里的酸楚:她居然成为了她从前嗤之以鼻的那种人。

  她回过头跟康婕说:“反正你来都来了,不如把那颗泪痣点了算了?”

  康婕飞了个白眼:“你休想骗我陪你一起疼!再说了,没钱,你以为我不知道,这里点颗痣的钱在街边的美容院都可以点几十颗了!”

  奸计没有得逞的李珊珊还了个白眼给她:“没钱你昨晚干吗放走赚钱的好机会啊!”

  康婕娇笑:“人家想放长线,钓大鱼嘛,偶像剧里的女生都是这样演的嘛。”

  整容医院里的护士小姐都穿着粉红色的褂子,眼影一个比一个妖媚,果然不是正规医院,谁见过省人民医院的护士涂指甲油的吗?

  康婕拉拉李珊珊:“你真放心?”

  可是谁也拉不回李珊珊要恢复美貌的决心。

  看着她宛如就义一般走进手术室,康婕心里忍不住一颤。

  我们都忘不了第一次在大街上见到李珊珊跟人对打时的飒爽英姿,曾经我还很小人之心地跟康婕说,我们哪天不跟珊珊打招呼就直接冲去她家敲门,倒要看看这个死妖精素颜是个什么样子。

  事实上,我们也确实这样做了,她在清晨怒发冲冠地打开门,猥琐的我们双双惊呆了。

  天生丽质,确实有这么回事的。

  手术开始之前,李珊珊跟康婕说:“待会儿我要是尖叫,你千万要镇定啊!别进来看啊!很吓人的!”

  康婕于心不忍却还要跟她斗嘴:“有什么好看的,你又不是明星!”

  手术进行中,康婕坐在走廊里静静地抽了一根烟,从十六岁开始,烟对于我们来说,就像多出来的一根手指,我们说了无数次要戒,却从来没有认真实践过。

  事实上,在李珊珊发出骇人的尖叫时,她的心的确是揪成一团的,但是也的确没有勇气冲过去看看手术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或许落薰陪我去医院的那一次,坐在走廊里等我的时候,也是这种心情吧……”她想。

  做完手术之后李珊珊戴着口罩从里面走出来,肿着一双眼睛骂骂咧咧:“我操,一次五百,一次又五百,再这样下去包都卖光了,只能去卖身了!”

  说罢她还不解气:“宋远那个没出息的,还不如去送快递,顺丰快递的派件员月薪都上万了!”

  她这番话引得康婕又想起了前一天晚上不愉快的事情。

六千,区区六千块,装逼犯们一个手机的钱,那个叫萧航的神经病居然认为一个手机就可以买她一夜!

  其实当萧航哆嗦着说出“对不起”三个字的时候,她是很想很想哭的,那种委屈非要号啕大哭一场才能得到宣泄。

  那天的早班车上,晨光熹微,空气清冷,她很难过地想,如果我也是出生富贵之家的千金小姐,二十几岁就开着玛莎拉蒂到处乱撞……或者是每个白天捧着工具书去图书馆自习的女生,整天思考的问题是出国留学还是考研,甚至,哪怕是每天晚上背着名牌包包拿着iphone泡夜店的辣妹……他应该都不会,也不敢这样直白地侮辱我吧……

  在天光微亮之际,她深深地感到一种悲哀的羞耻,为了自己的贫穷。

  贫穷,是这样无从掩饰的事情,任何人都可以一眼洞穿你的窘迫,然后以此作为要挟你的砝码。

  而最悲哀的地方在于你是那么清醒地知道,对你的生活构成最大威胁的不是别人,而是生活本身。

  从医院里出来,康婕和李珊珊手挽着手顺路去素然姐家看浅浅的时候,我正在大理街头跟那些逢人就问“要不要包车?要不要坐船”的当地黑导砍价:“不要这么贵嘛,人家还是个学生呢,很穷的呢,便宜点嘛好不好?”

  为了显得我真的很无助,我还特意装呢把“呢”字发成“捏”的音,一脸貌似单纯的笑容底下是一颗仰天长啸的心啊:“长沙五块钱就坐船游湘江啊!你们要不要这么欺负外地人啊!”

  经过一番艰难的讨价还价,我终于说服了那个皮肤黝黑的大姐,给我便宜了十块钱。

  十块钱,在长沙好歹可以吃碗粉,还可以加个煎蛋呢!

  到了买船票的地方我惊喜地发现原来学生证可以打折,啊啊啊,好开心,趁着学生证最后的期限再谋取一点福利吧!

  可是我翻遍全身上下,只差没当街把袜子脱下来找了,也没见到学生证的踪影。

  我,好,想,哭,啊!

  就这样,买了一张巨额全价票的我,丢三落四完全没有一点生活自理能力的我,穿着领口巨大的短袖Tee和凉鞋,一点儿防晒工作都没做就兴致勃勃地游洱海去了,当我举着手机45°自拍的时候,我死都没想到,仅仅在两小时之后,裸露在阳光里的皮肤就迅速地开始脱皮,发红,惨不忍睹!

  游轮上有美丽的白族姑娘给大家表演三道茶,据说是白族待客的礼仪,那个不知道应不应该称为主持人的姑娘向大家介绍“头苦、二甜、三回味”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康婕在手机那端神秘兮兮地说:“我今天偶然遇见你前男友了。”

  我这个白痴脑袋在那一瞬间竟然短路:“我哪个前男友啊?”问完我就后悔了,除了许至君还能是谁,她要是见到林逸舟岂不是见鬼了吗?

  果然,那端的她也停顿了片刻,才用一种懒得跟我废话了的语气继续说:“他身边有个好漂亮的妞儿,气质也好,珊珊说话那么不好听她都没生气。”

  那一刻,原本是喝在嘴里的“二甜”忽然变成了“头苦”,那种突如其来的苦涩充斥着味蕾,萦绕在口腔之中,让我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也许那一刻,康婕也后悔给我打这个电话了吧。

  后来我们很默契地扯到了一些别的事情上,什么浅浅的尿布,李珊珊的手术之类无关紧要的话题,然后我们适时地挂掉了电话,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身边有另外一个人了,这不是我曾经衷心希望的那样吗?我不是很慷慨地说,他值得更好地去爱和被爱吗?

  那心里这种奇怪的酸楚,是怎么回事?谁可以给我一个确切的回答?

  难度系数再高的奥赛题都会有一个精准的答案,但是爱情,没有。

 

[2]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仅仅只有那一样东西。

  许至君啊,落薰才出去几天啊,这么快就交新女朋友啦。

  游完洱海我意兴阑珊地回去客栈,在厅里还撞见了那个假外国人帮两个真外国姑娘指路,他看了我一眼说:“脱皮了。”

  我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转过去不理我继续跟那两个金发碧眼前凸后翘的姑娘飙英语了。

  色狼!不要脸!以貌取人!肤浅!

  我把淤积在心里的火气全发在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身上之后,心情舒畅多了,当然,所有的发泄都是在我心里完成的,我还不想被人当成个神经病泼妇。

  当我回到房间里,一照镜子,我才知道他说的脱皮是怎么回事。

  从脖子开始到胸口的皮肤此刻全部呈现出一种骇人的红,用手轻轻一搓就有细碎的皮屑纷纷跌落,我再低头看看穿凉鞋的教,原本白皙的两只脚被晒出了惨不忍睹的不规则图案。

  那一瞬间,我真的很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程落薰你个傻逼,你个大傻逼!

  我引以为傲的冰肌雪肤啊,我对不起你啊!

  从许至君给我的那包东西里我翻出了一盒薄荷膏,涂在身上蜕皮的那些地方有些清凉。

  他真是细致周到,做他的女朋友真是一件让别的女生嫉妒的事情啊,我酸溜溜地想。

  我深知自己纠结的个性,独处的时候就爱钻牛角尖,为了避免我继续在那种酸楚的情绪里越陷越深,我披起那块地毯,想出去随便转转。

  我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一阵欢腾,年轻人啊,真是精神好啊,大晚上啊,不睡觉,我默默地想。

  下了楼,我看到公共活动区域已经挤满了人,他们看起来真的好开心的样子。

  人都有个能量场,我相信悲伤只能独自承受但欢乐是可以传染,于是,我义无反顾地扎堆了!

  从人群的外围慢慢挤,终于挤到了最接近圆心的位置上,我才不管旁边那个胖姑娘拿眼睛斜睨着我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谁要你那么胖,一个人占两个人的座!

  等我终于凭着一己蛮力捍卫了自己的领土之后,这才看清楚,圆心中间竟然是那个故意跟我讲英语的ABC!

  此刻的他与我第一眼所看到的他气质有些微妙的差异,褪去了那份随意,眉目之间更多了些王者风范。

  他怀抱着吉他正在调弦,第一声吉他声响起的时候,原本闹哄哄的人群,陡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眸子里都闪着一种温柔的光。

  这是春夏之交的古镇的夜,远离川流不息的香车宝马和光怪陆离的都市,远离声色犬马的尘世喧嚣,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仿佛微醺般的酽酽色泽。

  烛光里我看到他的脸,握着瓷杯的手不能自持地颤抖起来,那种感觉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狭路相逢过,仿佛冥冥中宿命再度召唤。

  那种被某样尖锐的东西将飘浮于半空中的我击中,无能为力地陷入了黏稠浓郁的深沉夜色。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有一种这么悲怆的感觉,离开长沙之后这是头一次,这么强烈。

  我原本以为只要双脚离开那片熟悉的土地,不说彻底忘记至少短时间之内我可以不去想起,然而眼前的这个人,他身上有着一种近乎魔力的气息,将我刻意想要压制住的那些思绪全部唤起。

  是气息,那种暌违的,气息,我那么那么熟悉,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林逸舟。

  我简直想将那种气息——那种凛冽的,肆意的,不受拘束的气息,凝固成坚硬的晶体,随身携带。

  但就在下一秒,我翻然醒悟,那一定是我的错觉。

  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仅仅只有那一样东西。

  它在我十八岁的那个春夏之交的夜晚,像黑色飓风一样突然袭来,让我猝不及防,无法镇静。它在后来的时光里与我形影相随,挥之不去。

  它是我戴在左耳上的那枚耳钉,它是我文在心口的那个刺青。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觉得这世界上不会再有更恰当的名称能够概括,所以只能称之为爱情。

  那么其他的邂逅,是不是都只能笼统地称做为艳遇?

  而此刻,我还不知道这个近在咫尺之遥,弹着吉他,用一口标准的英语唱着《加州旅馆》的人叫什么名字,我甚至没有预感到他在我的生命中会扮演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我只是觉得这歌声很好听,真希望他一直唱下去,不要停。

  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停顿了两秒钟之后,人堆里忽然爆发出如云朵般乍起的掌声和口哨声,我原以为他会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没有,在他的脸上我丝毫没有看到类似于羞涩或腼腆的神情,就像林逸舟一样,好像没有任何场面会让他们手足无措。

  真是有那么一类人,天生就是要接受欢呼和膜拜的吧,后来熟稔了之后,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形,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

  沉寂了一会儿,有人提议来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本想起身走,却被他叫住:“那个披地毯的,你你你,别走,过来坐。”

  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我的身上,那一刻我的脸上迅速地飞起一片绯红,在他身边坐下来的时候还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每个人的额头上贴一张扑克牌,除了他自己之外别人都能看到,根据大家给出的暗示去猜,猜对的人掌握生杀大权。

  “哈哈,怎么样,刺激吧!”我旁边那个胖姑娘衣服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的样子,我真的好怕她还记我挤她的仇,逮着机会要我表演一下“胸口碎大石”之类的惊悚演出。

  可是人倒霉起来,总要栽在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手里,胖姑娘没逮到我,坐在我旁边的这个貌似流浪歌手的浑蛋却没有放过我。

  他环视了周围一圈之后,最终把目光锁定在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身上:“就你吧,长头发,你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看他那个样子肯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还是不要自寻死路选真心话了,毕竟我这个人嘛,人品还是没得说的,如果选了真心话,我说的话就不会掺一点假。

  可是我我我,我死都没想到,他居然说:“你现在去门口站着,大声喊,我的狐臭治不好啊!”

  霎时,我的头顶上,一群黑色的乌鸦“嘎嘎”地叫着飞过。

  在身后所有人期待的眼神里,在从门口经过的人不明就里的眼神里,我心里的哆啦A梦,超级赛亚人,美少女战士,刘胡兰,江姐,董存瑞,黄继光……所有所有我能够想出来的,可以给我力量的,可以让我身体里的小宇宙在这一瞬间彻底爆发的名字,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的……我的……”我真的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可是我程落薰,不能丢长沙姑娘的脸,我闭上眼睛,心一横,视死如归地喊出了那句冲破云霄的话:“我的……狐臭治不好啊!”

  霎时,经过的人纷纷停驻,而我的身后爆发出了与之前献给那个贱人的掌声一般热烈的哄笑声!

  散场的时候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没脸见人的我正打算偷偷摸摸贴着墙角回房间时,又被我的仇人叫住了:“喂,你是哪儿的人啊?”

  “关你屁事!”我恶狠狠地回答他。

  可是他一点也不在意我恶劣的态度,还是一脸好脾气地笑:“那你做什么的?”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知不知道“不要脸”三个字怎么写啊!

  “做二奶的!”我也自暴自弃了,语不惊人死不休。

  “真的啊?”这个白痴似乎真的相信了。

  我心中暗自得意,叫你整我,看我还不玩你一回:“是啊,你看不起我们做二奶的啊,我们也是凭自己的本事挣钱,我们二奶也有尊严……”

  我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暗红色的小本子冲我晃:“程落薰,你毕业之后的宏伟志愿,就是做二奶啊?”

  这个浑蛋,他手里拿着的,可不就是我不翼而飞的学生证!

  他接着说:“做二奶的,都像你这么高调吗?”

  老天爷一定是觉得失去了林逸舟之后的我还不够惨,才会派这个叫做陆知遥的家伙,在已经身负重伤的我身上,再用力地砍一刀。

  后来我总结出了一条经验,怎样确定我遇到的人对我具有杀伤力呢,那就是在首次交锋的时候,他气定神闲,我屁滚尿流。

  反之亦然。

  同样的夜色中,许至君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心不在焉地摁着电视遥控器,从1换到50,又从50换回1,那只叫做萨摩耶的躺在他身边,喉咙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咕噜声。

  他机械地重复着换台的举动,脑袋里的思绪始终停留在下午偶遇康婕的那个场景中。

  那时康婕和李珊珊正站在路边拦的士,因为正好赶上交班的时间,所以她们等了好久都没有一辆空车肯停下来,正好他路过,就载了她们一程。

  也是凑巧,他开车接唐熙去某个饭店吃饭,他们两个人的爸爸最近有一些生意上的合作,谈生意嘛,总归是要吃吃喝喝走走过场,几杯酒下肚,有的没的互相吹捧一通,也就谈得差不多了。

  不知道他爸爸是真心的喜欢唐熙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这阵子总是叫他带她一起去玩,各种音乐会的票,电影票都是两张一起给他,总说是别人送的,别浪费了。

  唐熙倒也是真地值得长辈们另眼相看,无论是去听音乐还是看画展,她总是一副真的被艺术打动了的模样,最可怕的是她竟然还不是装的,在某次画展上偶遇据说是蜚声国内的某知名画家,她还真的井井有条地跟对方聊了好半天。

  当时许至君站在一边看着她,犹如看到了一个亲民和善的公主。

  是的,很美好,很得体,很优雅,但是总像是隔着什么,无法亲近,也不愿意亲近。

  康婕她们从上车开始就一直盯着他和唐熙看,但李珊珊有口罩遮挡,所以他从后视镜里只能看到挤眉弄眼的康婕。

  用屁股想都知道她们一定是在用眼神揣度他和唐熙的关系。

  为了不让这两个八婆去程落薰面前挑拨离间,他率先作出澄清:“咳咳……康婕,珊珊,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是唐熙,我爸爸的朋友的女儿。”他已经尽可能地把他们的关系说得够疏远了,继而又向唐熙介绍:“这是康婕,李珊珊,跟我关系很好的朋友。”

  这一番介绍之下,亲疏立现,唐熙的脸上也的确闪过那么一丝尴尬的神色,但教养极好的她还是立刻回头对她们很礼貌地笑:“你们好,我叫唐熙。”

  康婕还没接话,作为林逸舟曾经最好的异性朋友,一直因为许至君摁掉林逸舟最后那通电话而耿耿于怀的李珊珊隔着口罩,阴阳怪气地说:“许至君啊,看不出动作挺快的嘛,落薰才出去几天啊,这么快就交新女朋友啦。”

  气氛顿时冷至冰点。

  “美女你误会了。”唐熙的脸上仍然保有笑容。

  大家闺秀唐熙用她的温文尔雅,反衬得康婕和李珊珊是那么的小家子气。

  车开到离中天国际还有一站路的地方,许至君以“再开过去不好停车”为由适时将车停下,而康婕和李珊珊都心知肚明他是不想接近那里,不想去面对住在那里的那个女人,和她生下的那个跟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下车后康婕跟他说了声谢谢,他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下车追了过去叫住她。

  犹豫了好半天,终于在康婕从疑惑渐渐转变为不耐烦的目光中,他问出了那个问题:“她有没有跟你联系?”

  顷刻之间,康婕心里一声长长的叹息,哎,许公子啊,美人近在眼前,你怎么还想着程落薰那个傻逼啊,你真是比傻逼还傻逼啊。

  但是她还是很厚道地撒了个善意的谎:“没有啊,她连她妈都很少联系。”说完这句,为了强调真实性,这个白痴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可能是艳遇去了吧,哈哈……哈哈……哈……”

  说完之后,她恨不得掐死自己。

  临睡前我上了一会儿网,刚好碰上下班回家的素然姐在线。

  到底是做母亲的人了,她的QQ头像不再是以前那个粗犷的大胡子布鲁诺,而是换成了浅浅的大头照,小丫头笑得很灿烂,小脸肉乎乎的,看着就想伸手过去掐一下。

  我和素然姐一人贴了一张面膜开着视频,艰难地扯动着嘴角语聊,她问我,出去了几天感觉怎么样?

  我表示一切都很好,就是忘了带防晒霜,只怕回去的时候要变成印第安人了。

  她哈哈大笑,扯得面膜都变了形:“你好讨厌啊,做面膜的时候笑会长皱纹的!”

  视频里的她看起来真的是很快乐的样子,其实我觉得比起我刚认识她的那个时候相比,她真的显得有一点儿沧桑了,也许跟生育有一些关系,但我相信浅浅的降生会抚平她生命里的某些缺失,会使得原本豁达的她更加在遇到坚信的时候,更加乐观,坚定,并且宽容。

  但是我的缺失呢?

  就在我跟素然姐互道了晚安之后,许至君的头像亮了起来。

  看到他的头像我第一反应就是要下线,接着我立马反应过来我本来就是隐身状态,他根本不知道我在。紧接着我又想起,以前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两个人都不爱上线,所以每次说话都要先喊一下“你在吗”。

  后来他说,干脆这样吧,我们都对对方隐身可见,别每次跟两个傻逼一样。

  可是自从我们分手之后,我就取消了给他的那只小眼睛。

  我觉得其实这样对他反而好些,如果看到我在,又不知道跟我说什么,可能他心里会更不舒服吧。

  关掉电脑之后我枕着手臂看着那扇小天窗,发了好久的呆。

  素然姐以前跟我说,女孩子过了二十岁就是大姑娘了,该认真想想未来了,可是眼下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我在大理的最后几天,康婕打电话来跟我讲“我从酒吧辞职了,妈的,再做下去我要短寿了”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会儿,问她:“你没哭吧?”

  “哭你妹啊,有什么好哭的,大不了摆地摊去,好多摆地摊的都摆出奔驰了你知道吗!”

  她总是这种语气,从她说的话里你听不出悲观也听不出乐观,就是一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样子,可是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某些时刻,对于她,我是打从心底里佩服。

  除了我们短暂决裂的那一次之外,我发现我几乎没看到她哭过,也许她并不是没有眼泪,只是都流在了没人看见的地方。

  康婕当然没有去摆地摊,首先摆地摊的那些人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才不会让给你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丫头,而且听说,曾经有人为了抢夺一尺宽的地方,引发了一场群架,最惨的那个被砍了十几刀。

  十几刀啊!康婕默默地想,就算是头大象都经不起这么砍啊!

  其次就是她根本就不知道要卖什么!

  她也真的很严肃地去批货的地方转过几次,看到那些小饰品,小本子,甚至小发卡,蝴蝶结她都想据为己有,她是在无法想象,如果她去摆地摊,客人要买这个,她说“这个不卖”,客人要买那个,她说“这个我自己也喜欢”的场面。

  那样……我也会被人砍十几刀的吧?她心有余悸地想。

  后来我们闲暇无聊的时候,康婕告诉我,在她待工的那段时间里,她妈妈也基本康复了,不过她那个极品妈妈就算瘫痪了,嘴巴也不会放过她的。

  从早到晚康婕都生活在乡下那个拆迁户媳妇的阴影里。

  “好好的一份工作你说不做就不做了啊,你蛮有骨气的嘛!这个社会骨气值几个钱啊?你看看王阿姨的女儿,肚子都大得跟个西瓜一样了,你还每天躺在家里装死,同样养的是女儿,怎么别人就那么好福气喽!”

  “当初王阿姨女儿结婚我还送了一份人情,指望你结婚的时候收回来,现在别人都要收生孩子的红包了,你还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说你几句你还不高兴了,怎么啦,长大了了不起了是吧,有本事到你爸爸那些野女人面前去起调子啊!”

  ……

  终于,康婕在某个早晨再次被这种市侩的咒骂吵醒之后,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清早就收到她的短信:别的女儿都是她妈的贴心小棉袄,我是捅在我妈心口的一把杀猪刀!

  紧接着我打开电脑,发现她在她的QQ签名,新浪微博,校内状态以及豆瓣我说上同步直播了这句话。

  我估计再这样下去,她会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弑母的恶行来。

  办事效率极高,人脉极广的康婕在半天之内就搞定了房子的事,她读中专时的某同学的表姐的男朋友正好是做地产中介的,按照她的要求,火速给她提供了一套“只要有床有热水器有冰箱有空调有沙发可以连宽带就可以啦”的房子,凑巧还就就在李珊珊他们住的地方不远。

  康婕欣慰地想,我的人缘真不是一般的好,我真的,太牛逼了!

  趁着周末,康婕一通电话把李珊珊和宋远CALL起来:“过来帮我搬家啊,我一天都待不下去了啊,晚到半小时,你们就等着收尸啊!”

  本来在家打副本的宋远只好找罗素然借了车来帮忙,康婕守在楼下一看到那辆熟悉的甲壳虫就崩溃了:“你有没有脑子啊,这么小的车平时多装一个人都装不下,你他妈开来帮我搬家?”

  戴着墨镜的李珊珊穿着一件黑色外套,超有气场超又范儿,远远看着就像时尚杂志里那些欧美街拍的模特,她一记栗暴:“你妹啊,我们现在穷得都要去卖肾了,去哪里帮你找个大车来啊。再说了,你他妈又没家具,就那点破衣服破鞋子,难道要个航空母舰来帮你搬啊?”

  伶牙俐齿的康婕被比她更伶牙俐齿的李珊珊堵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一般在这种时候她就分外怀念程落薰被她噎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欺软怕硬的家伙只好转移话题:“好吧好吧,我的都是破衣服,你的衣服都好看……诶,你这件外套什么时候买的啊,从没看你穿过啊!”

  原本只是一句无心的话,康婕和宋远都没有注意到李珊珊在那个瞬间愣了一下之后,才轻描淡写地说:“怎么没穿过,你没印象了而已。”

  其实康婕本来还想说:“我怎么会没印象啊!我上个星期陪别人逛街的时候看到过,今年春装新款,价格抵得上我半年房租了!”

  可是她没机会说了。

  吊儿郎当的阿龙从院子门口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一看到康婕就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他刚想说点什么,康婕就转过去,拿背对着他,专心致志地往车里搬东西。

  康婕完完全全没有注意到,当宋远看到阿龙手臂上那条文身的时候,陡然之间,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他定了定神,装作不经意地问:“那个人是谁啊?”

  “不认识!”康婕没什么好语气。

  “不认识?不会吧,我看他好像想跟你打招呼啊。”宋远不死心,接着套话,其实他心里已经着急得恨不得把康婕提起来严刑拷打了。

  “说了不认识!”康婕也不耐烦了,她实在没脸告诉自己的朋友:他是我妈的……男朋友?还是更直接一点的说法……姘头?

  宋远还想问点什么,康婕把东西一摔:“宋远,你帮不帮忙,不帮我叫搬家公司了!”

  看得出康婕是真的很忌讳,宋远只好暂时压下心里满腔的疑问,先帮她搬东西。

  从头到尾,李珊珊一句话都没有说。

  当天晚上她就搬进了那所“家电齐全,窗明几亮”的老房子,这才发现租房子这个事真是一分钱一分货的事。

  床是睡上去翻个身都要嘎吱嘎吱响的,冰箱只及她膝盖高,就算全部塞满也只够储存两天的口粮,空调是挂在墙上当摆设的,一摁遥控器开关就听见头顶上一阵轰鸣,至于沙发……她很想打电话问问那个该死的中介:“他妈的你家的沙发长得跟藤椅一样吗!”

  可是她没有勇气,她知道,她给出的钱也不过就只能租到这样的地方,算了吧,就当卧薪尝胆吧,忍辱负重地活下去吧,为了储积力量建设祖国,我暂时苟且偷生吧!

  而且,至少,电视还是可以看的,至少,还有芒果台可以看啊!想到这里,她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晚上十点半,当芒果台自制的青春偶像剧刚刚开场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陈沉的名字在屏幕上明明灭灭。

  半小时之后他提着几盒凉菜,一盒炒饭,还有从他认识她起她就深深迷恋的卤猪脚来敲门了。

  他一进门就一通抱怨:“我日,你怎么找了个这么隐蔽的地方,你要躲起来搞传销啊?”

  “你以为我愿意啊,我也想住在摩天轮旁边的公寓里,每天坐在飘窗端着咖啡杯感叹这个世界真是不符合我的梦想啊!”康婕比他怨气还重。

  正大口大口扒着炒饭的陈沉懒得跟她争,一边翻着凉菜一边问,你受不了你妈妈干吗不搬回你爸爸那边住啊?好好的浪费几百块的房租。

  康婕啃完一个猪脚辣得嘴都肿起来了:“我不想为难我爸,我搬回去,那个女人肯定会想方设法找我的麻烦,我爸本来就辛苦,我就别去害他了。”

  陈沉挑了挑眉:“也对,你跟你那些后妈斗争了这么多年,你爸也真是不容易。对了,你在酒吧做都好好的,收入也比较稳定,干吗突然不做了?当初我劝你别去吧,你又不听,我说过你是我的女人,我怎么都会照顾你的,我有十块钱就会分你五块,你又不信我。”

  康婕低下了头,很久没有说话

  在康婕的沉默中,电视的声音显得特别大,女主角和男主角在海边奔跑着,海浪打湿了他们的脚。

  那才是明媚的,朝气蓬勃的青春吧。

  可是青春有多种多样的姿态,它可以以千千万万种面目呈现,就像罗列在一个巨大的书架上的书,别人青春的书脊上写着晨光,雨露,花朵,朝气蓬勃,她的书脊上写着孤单,贫穷,困苦和居无定所。

  还有失望。

  对于亲人的失望,对于情感的失望,她本以为对于她离开酒吧这件事,无论是她妈还是陈沉都会表示支持,没想到他们竟然都觉得有点儿可惜,她甚至很偏激地想,是不是只要能赚钱,你们都不在乎我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是不是哪怕我去贩毒卖淫你们都觉得没问题。

  绝望的时候她不是没想过死,死了就从她厌倦和厌恶的这一切中解脱了。

  也许每个人都想过吧,关于死,可是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在冷静下来之后继续苟且偷生。

  她也不例外。

  康婕起身去打开窗户,满屋子食物的香味顿时清淡了许多,在陈沉探究的目光里,她终于道出了原委。

  “做得好好的?我他妈差点被人强奸了。”

  窗外忽然一道闪电划破整个夜空,潮湿闷热的空气顷刻之间一扫而光,夏夜的雨,轰隆隆的就这么下下来了。

  

[3]你点亮了一盏灯,我靠近一看,那的确是我所向往的世界。

  很久以后我才从康婕口中得知她决定离开酒吧的真实原因,而这件事除了我跟陈沉之外,她没有再对任何人说起过。

  “跟谁说都没用,不能让事情变得好起来,还有可能变得更坏,所以就懒得说啦。”她是这样说的。

  而当晚陈沉的反应也是吓了一大跳:“强奸?你说得太严重了吧?是不是又想上次一样,只是无聊的人恶作剧啊?”

  “屁!是真的!我衬衣扣子都被扯掉了!”康婕一激动差点把那张原本就颤颤巍巍的旧茶几给掀翻了,她语无伦次:“我也不是刚到社会上来混,真的假的我难道分不清吗?”

  顿了顿,陈沉放下手里的筷子,拉住她的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脸,就像安抚一只受惊的雌性小动物:“你慢慢说,慢慢地说。”

  那是一个看起来跟往常没有什么不同的夜晚,等清洁人员打扫完场地,换好工作服的康婕刚把在赛百味买的三明治当晚饭给解决了,她还顺便给李珊珊打了个电话聊了一会儿:“珊珊,现在的夜店都不是你我的天下了,以前我们出来玩,最多也就是化个烟熏妆了,现在的小姑娘不打两针玻尿酸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泡吧的,哎,人要服老啊!”

  “滚,是你老了,我还没有!有钱了我也是要去打玻尿酸,打肉毒杆菌,打羊胎素,女明星打什么我就打什么!”

  挂掉电话的时候,康婕被一个男人撞了一下,手机都撞掉了,她刚想爆粗口忽然想起自己现在是上班时间,只好硬生生地把那句脏话吞了下去。

  对方停下来替她捡起手机,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那是一个你说不出他哪里不对劲可是看着就是很不舒服的男人,并不算胖的脸上浮着一层叫人作呕的油光,坑坑洼洼的皮肤,还有典型的因为嚼槟榔嚼出来的腮帮子,还有,白色的衬衣穿在别人身上那么飘逸,可是为什么穿在他身上就显得那么猥琐。

  电光火石之间康婕知道为什么了,因为,他,把衬衣下摆,扎在,紧身牛仔裤,里,腰间那根D&G皮带的logo金光闪闪。

  “真是刺瞎了我钛合金的狗眼啊。”康婕默默地想。

  过了十点,人越来越多了,服务员们也越来越忙了。

  就在康婕忙得晕头转向的时候,一个同事跑来跟她说,那一桌有人找你,你去看看吧。

  从密不透风的乱舞群魔中一步一步艰难地挤过去时,康婕心里还在琢磨着是谁在找她,难道又是上次那个贱男?

  没错,又是个贱男,不过不是上次那个,这次是卫生间遇到的那个紧身裤贱男。

  我和康婕生平最恨男人穿紧身裤,每次走在街上看到那些下半身绷得紧紧的男生我们都恨不得冲过去把他们打一顿:让你穿紧身裤!让你穿紧身裤!

  可能是平时鄙视他们太多了,这次遭报应了,当康婕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她几乎要风化了。

  “先生,请问是你找我吗?”她扯着喉咙大声喊。

  紧身裤一脸的殷切:“是的喽,美女,过来喝杯酒喽。”

  他边说边用玻璃水杯——对,不是小酒杯——是平时喝水的那种容量的玻璃杯,倒了一杯什么饮料都没兑的纯百龄坛给康婕,里面还丢了两块冰块。

  看着他猥琐的脸,康婕心里那只恐龙又在咆哮了:“我X你妈啊!老娘生理期你叫我陪你喝酒啊!他妈的还给我倒这么一大杯纯的,你这不是摆明了要老娘的命吗!”

  表面上,她只能微笑着说:“先生,真的不好意思,我们有规定,上班时间不可以跟客人喝酒,你们慢慢玩,我先走了。”

  她刚转身,原本站在她对面还隔着个桌子的紧身裤男就像会凌波微步一样,瞬间来到了她的面前,两只手像两把钳子一样死死地卡住她的手臂:“我跟你们经理是朋友,打个招呼就没事了,就喝一杯,一杯。”

  那一刻康婕真的很想破口大骂,喝你妈呀喝,这么喜欢喝你怎么不去喝妇炎洁啊!

  那是在理智崩溃之前的最后一次警示,她沉着脸,冷冰冰地说:“真的不好意思,身体原因,实在不能喝……”

  话还没说话,酒杯,已经逼到了嘴边,玻璃杯口碰了她的牙齿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一秒钟之后,康婕奋力地甩开那两只肮脏的手,吼出来的声音超过了音响里震耳欲聋的鼓点:“滚开!臭流氓!”

  沸腾的人群在顷刻之间,有了短暂的停滞,紧接着,是更火暴地起哄和煽动。

  康婕狠狠地瞪了那个傻逼一眼,转过身大力拨开人群,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没看到对方因为涨红的面孔以及凶狠的眼神。

  整个晚上康婕没再靠近过那一片区域,虽然在员工室被经理狠狠地说了一顿,但她拒不认错,也不道歉,其实当时她心里已经有了走人的念头。

  离开这个男盗女娼的环境,她恶狠狠地想,却怎么都没料到就在几小时之后会经历那么一场惊心动魄的事件。

  康婕称之为,被强奸未遂事件。

  因为是周末的缘故,下班之后几乎都快天亮了,同事们三三两两地结伴回去了,剩下她一个人无精打采地换好衣服从平时的员工通道出来,刚下到一楼正想拐弯去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点东西吃,忽然被一只手狠狠地拽了一把,于是重重地倒在了楼梯间里。

  她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外套就被粗暴地扒开了,那双在几个小时之前死死钳制住她的手,此刻带着泄愤的目的,正预备把她身上所有的衣服都剥掉。

  “x你妈!”使出了全身最大的力量,康婕冲着黑暗中看不太清楚的这张脸愤怒地骂着,手脚并用,狠狠地踢打着对方。

  没用的,她太瘦弱了,何况对方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衬衣的扣子已经被扯开了,这个楼梯是有多久没人打扫了啊,躺在水泥地板上的她感觉到地上厚重的灰尘都在往她的肺里钻,旮旯里还有蜘蛛网,离她的脸不远的地方明显看得出有痰干了的痕迹。

  她忽然停下了挣扎。

  真脏,真的,这个肮脏的楼梯间,这个肮脏的城市,这些肮脏的人。

  对方原本沉迷于她的挣扎反抗,看到她忽然鬼魅似的笑,不禁也停下了动作。

  “你有套吗?”康婕问。

  那个背对着光的男人在这一刻,的的确确被她脸上那种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词语形容的奇异神情吓住了,好半天,他没动弹也没说话。

  “问你,你有套吗?有套就快戴上做了完事,没套的话就赶快去买一个,我是为你好。”康婕继续说。

  楼梯之间微弱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这个猥琐下贱的男人发现她的眼神里真的有一种不惧的淡定,甚至可以说是胸有成竹。

  这一下,他反而慌了:“什么……你……什么意思?”

  康婕面无表情:“我们经理没告诉你吗,我在这里做事是为了赚医药费的,我男朋友在外面乱搞把我也传染了。”

  “呵呵,你这招对我没用的。”对方挤出了几声干笑,但手脚却并没有动作。

  “那随便你吧,我反正不亏,就当找了免费的鸭。”康婕边说边伸手去拉男人的D&G皮带扣,还没碰到它,她就被狠狠地扇了一耳光。

  “贱货。”

  从她身上爬起来的时候,对方丢下这句话,然后扬长而去。

  她在黑暗中躺了很久,在那段时间里她的脑袋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想。

  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一个这么蹩脚的谎言,竟然帮她逃过了一劫,是不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真的太深了,是不是在这个传统道德沦丧的时代,这样的谎言可信度真的太高了?

  她拉紧了身上的衣服,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的嘴里,发出了轻微的冷笑。

  “那天早上我很平静地买了一杯咖啡,从火车站坐早班车回去,像平时一样,没有任何异常。”她这样告诉陈沉。

  陈沉面前的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蒂,每一根都是燃到了过滤嘴那儿。

  在听康婕叙述的过程中,有好几次,他差点气得把茶几给踢翻,掀翻,气得差点揪着康婕骂“傻逼”。

  可是他忍住了,心里所有的愤懑和狂怒都被发泄在大口大口吸进肺里的香烟上。

  就算他再粗糙,毕竟认识这么多年了,曾经也是那么真切地相爱过,他对康婕还是很了解的,就算他冲她吼,说你这个白痴怎么不早点说,我找人砍死那个畜生,她也只会很不当回事地觉得他不过就是逞口舌之快。

  他满腔的怒火都快把自己焚烧了却还是没办法让她相信,他是真的可以为了她去拼命的。

  是的,他们早已经没有了十五岁的时候,踏着落叶一起爬山的少年情怀,可是在他的心里,她跟他后来交的那些女朋友多多少少总是不一样的。

  他在别人面前总是很爱逞能,走到哪里都是一副老大的样子,兄弟有事他一定到场,借钱二话不讲,出了什么事大家一起扛。

  可是只有她,真的只有对着她,他可以嬉皮笑脸地说,借点钱给我嘛。

  有些女孩子跟他分手之后越过越不堪,可是传到他耳朵里也就当个笑话听了,唯独康婕这个家伙,她不可以堕落,她要是堕落了,他第一个动手扇死她。

  “算了,没真的被强奸啦,只是受了点惊吓。”康婕看着陈沉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只好轻描淡写地安慰他。

  陈沉一语不发,突然站起来侧身进了逼仄的厕所。

  她知道,他是对她有脾气,怪她没早点告诉他这件事。

  她也知道,虽然她用很平静的语气来说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真的没有对她造成什么影响,但每一个被噩梦惊醒的凌晨,都明明白白地宣告着,这些惊吓和伤害都镂刻在生命的底板上,永远不会湮灭。

  很久之后我得知了这件事,第一反应比陈沉激烈多了,我差点没把手里那杯柠檬水泼到她脸上!我又是气愤又是心疼,可越是气愤越是心疼我就越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眼泪汪汪地瞪着她。

  康婕也真是倒霉,这件事她总共也就告诉了两个人,结果这两个人都反过来需要她宽慰。

  “有什么大不了的啊,一个二个好像我被轮奸了一样。说真的,这事不怪别人,怪我自己,我他妈的就不应该在那种地方混,到处都是衣冠禽兽,凭什么要别人把你当大家闺秀呢?所以,我没做啦,你看我现在不是很好吗,一根毛都没少。”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已经是广告公司的职员了,但那是后来的事了。

  这个夜晚,陈沉留在她租的这件屋子里,第二天很早他就走了,当康婕醒来的时候,那张旧茶几已经被收拾干净了,上面放着一叠钱,昨天签好的租房协议反面上写着几句话。

  “昨天赢了点钱,你拿去吃饭吧,有事给我打电话。垃圾我替你丢了。”

  这么多年,他的字还是这么难看。

  不知道为什么,那行字在她的眼睛里慢慢地、慢慢地变得很模糊。

  就是在那天早上,我收到康婕的新地址,她说:“楼下有个老信箱,我问过了,可以收,你给我寄明信片吧,我也装一把文艺女青年。”

  我看着那条短信笑了好半天,站在阳台上忽然很矫情地说一声,大理的清早,你好。

  隔壁伸出个头来,是那个神经病:“程落薰,吃了吗?”

  这不是北京老大爷们最惯用的打招呼的方式吗?

  “没呢,您呢?”我就是这么有语言天赋,哈哈。

  “那一块儿吃吧,你换换衣服,要不就把你那地毯披上,穿这么点儿不冷吗?”

  我突然觉得,儿化音,真好玩儿。

  不对,等等!他知道我叫程落薰,我可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我妈叮嘱过我,在外面一定要多几个心眼,可不能像在长沙那么没心没肺的。

  于是,我问他:“喂,你叫什么啊?”

  “陆知遥,身份证上是这个名儿。”他笑了一下。

  我本来还想跟他斗斗嘴,可是他那一笑,我忽然就蒙了,说不清楚什么原因,真的,就是蒙了。

  拐到一条小巷子里,我看到一个小小的店铺门口竖着个牌子,上面写着,牛肉面,饵丝之类的字,我估计选择也不会太多,随便吃吧。

  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出乎意料的好味道,我本来不怎么饿,吃了两口之后竟然食指大动。

  “多吃点儿,瘦得跟猴子似的。”他说。

  “我以前是个胖子……不对,也不能算胖子吧,反正就是不瘦,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吃东西才瘦成这样的。”

  “干吗不吃东西,失恋啊?”

  他真把我问住了,面对一个仅仅只知道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听他唱过两首歌儿,被他捉弄过几次的新朋友,我还不想将我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虽然他连我的学生证都看过了。

  “嗯,失恋,绝食,就瘦了。”我顺着他的意思说。

  他有笑了一下,没说什么,可是我分明看得出他的意思是觉得我幼稚。

  幼稚就幼稚吧,这不重要,反正也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人,没过去也没未来,不必在乎他怎么看怎么想。

  吃完早餐又不知道干吗了,一前一后闲散地游荡着,我估计他是在看满大街的美女,当然,我也是。不料想他突然回过头来问我:“你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啊?我啊……去买点明信片吧,然后找个地方写好寄了。”

  “不是。”他“啧”了一声表示我误解了,“不是问你待会儿打算干吗,是问你接下来还打算去哪些地儿,是不是待几天就回长沙?”

  “不知道……”

  我忽然停下了脚步,呆呆的,怔怔的,看着他,那一瞬间我的脑袋里好像刮起了一阵风,把原本井然有序的一切都打乱了。

  我发现我真的不能去想规划,计划,打算这些东西,一想这些我就头痛,就本能地想要逃避。

  陆知遥也停下了脚步,转过来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

  我真的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个人好像手无寸铁地就把我原本费了好大的劲才整理好的世界给打乱了,他就这么随随便便地问我一个问题,就把我弄得心烦意乱。

  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在一家书店里选了好半天,才选中了几张明信片,不同于我们平日买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卡通图案,这些的背景

  很久没写字了,拿起笔来觉得有一点儿别扭,但是我还是尽力工工整整地在背面写着:我住的房间有一扇小小的天窗,每天晚上都能看到月亮。有一天我想起一句话,我所有的失去都是关于你,我忽然觉得,执著也有执著的快乐,是那些不执著的人无法体会的。

  真的是太久没有用笔了,写出来的字真难看,我举起明信片推远又拉近,算了,远看还行,也别太苛刻了,于是又郑重地在收件人的地址后面写上康婕的名字。

  在给所有我答应要寄明信片给他们的朋友都写完了之后,还多出来一张,是我特意多买的。

  填上了我曾拿着开启它的钥匙的那个小公寓的地址,我不知道能不能寄到,但我知道这一定是一张无人查收的明信片,如果它不在途中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遗失的话,那么它最终的归宿也就是那个再也不会有人开启的邮箱。

  收件人是林逸舟。

  我只写了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曾有过你,我不知道这对我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邮局把所有的明信片一起投进邮筒之后,我又不知道要干吗了,正好看见一间甜品铺,就顺便进去坐了一会儿。

  菜单上琳琅满目地陈列着很多甜品,我随便翻了翻还是照习惯点了份杨枝甘露。

  以前我跟康婕很喜欢吃一家饭馆的盖浇饭,我第一次去的时候点的是鱼香茄子,在康婕把菜单上所有的盖浇饭都吃过一遍之后,我还是只吃点鱼香茄子。

  康婕说我就是那种破壳的时候看到什么就把什么当妈妈的动物,第一眼喜欢的东西就会死心眼喜欢一辈子。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样好不好,但是我就是这个样子,我拿自己也没办法。

  我一勺一勺耐心地挑着碗里的杧果,隔壁两个男生聊天的声音有点儿大,我听了半天之后,忽然对早上陆知遥问我的那个问题有了一个清晰的答案。

  回到旅馆路过他房间的时候看到门是敞开的,他正抱着笔记本电脑上网,我站在门口叫他:“喂。”

  他转过脸来看着我:“喂什么喂,不是告诉你我叫什么了吗?”

  “可是直呼其名也不礼貌啊。”我说。

  “那你叫喂就礼貌了?”

  这个人怎么这样啊,比我大这么多也不让着我一点儿,我看他对别的姑娘挺客气的嘛,包括那个前台小妹都说他人好,帮她修电脑,怎么就这么喜欢跟我较劲儿呢?

  “算了,叫什么都不要紧,反正过几天你就看不到我了。”

  我说完这句话,他把电脑放下了,穿着人字拖走到我面前郑重其事地问我:“什么情况?你要回去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离得这么近,我这才发现他蛮高的,比我高出一个头,我跟他讲话必须稍微仰起一点儿头。

  “不是,我要去西藏。”

  没错,我在甜品铺听到那两个男生在商量进藏的时候,心里就立刻作出了这个决定。

  我要去西藏。

  虽然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不像许至君读初中的时候就已经跟着他父母游过了欧洲,但是当我决定去西藏的时候心里没有一点儿顾虑。

  好像这个决定早就已经在那里了,只是在等着我看到它。

  陆知遥看着我,他的瞳孔像两只琥珀包裹着我的样子,过了半天,他牛头不对马嘴地说:“吃饭去吧。”

  后来我回想起来,陆知遥跟我说过的最多的话就是,你饿不饿?吃了没?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到我就会想起吃饭这件事,是我长得让人很有食欲还是怎么回事,当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他的时候,他轻描淡写地说,没有为什么,就是一个人吃饭很闷。

  但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的脸上原本消退了的婴儿肥渐渐地回来了,在我们最后分开的时候,他拍拍我的脸说,程落薰,你还是胖点儿好看,我刚认识你的那个时候,太瘦了。

  我站在比我高出一个头的他面前,听到那句话,眼泪哗啦哗啦不能抑制地流了出来。

  “真的决定进藏?”他替我开了瓶啤酒。

  这种啤酒的名字叫做风花雪月,跟我以前喝过的味道都不一样,我仰起头大口大口地灌了几口之后擦了擦嘴:“是啊,已经决定了。”

  “真是巧了,我也要去。”

  “你?”我睁大了眼睛。

  “嗯,滇藏,川藏,新藏,我都走过了,只有青藏这条线没走过,正好有朋友想去阿里,我陪他们走一次,你要不要一起?”

  坦白讲,那一刻我的思维是有短暂的停顿,我在脑海里拼命地搜寻关于“阿里”的一切,可惜我匮乏的地理知识没有给我一点有价值的信息,那是什么地方?我仅仅只知道孔繁森曾经在那儿工作过。

  “阿里的平均海拔都有四千多米,基本算是无人区,但有很多野生动物,我三年前走新藏线的时候看到成群结队的藏羚羊、黄羊,玛旁雍错边还有很多黑颈鹤,对了,那年我还在冈仁波齐转了山。我们这次打算走青藏线进藏,从拉萨出发,走新藏线到新疆叶城,再去南疆逛一圈,你要不要一起?”

  我怔怔地看着他,在他说出这一长段话的中途有好几次我都想打断他问,什么东西?藏羚羊我知道,可它们不是生活在可可西里吗?

  还有那个什么错?错错错?是什么东西?

  冈仁波齐是什么?转山是什么?

  可是我不敢开口,虽然我很无知,但至少我还知道要掩饰自己的无知。

  过了半天,我也牛头不对马嘴地问:“你干什么的?”

  他哈哈笑:“我什么都不干,瞎玩儿的。”

  那天我们回旅馆的时候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穿着单薄的衬衣有点儿发抖,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自然而然地握住了我冰凉的手。

  我说不清楚那是怎么一回事,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冒犯,可是我没有挣脱也没有甩开,而是安安静静地跟着他走在滑溜溜的石板路上。

  各自回房之前,他跟我说,你再想想,不用急着回答。

  我低着头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心里有一种很难定论的情绪,像一条细细的丝线勒住了我的心脏。

  很久很久以后,当我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走在长沙熟悉的街上不再被突如其来的悲伤击中,不再看到电脑桌面上那张我们牵手的照片就流下泪来,不再跟朋友聊着聊着天就不由自主地提起他的名字,说起在那段日子里所经历的一切的时候……

  我才可以在写给他的信里坦率地讲,你不会明白,当时听着你用平淡无奇的语气说起那些我只在学生时代的课本中接触过的名词的时候,我心里有多么震撼。你让一个终日沉溺在自怜自艾的情绪里的女孩,在一口很深的井底,猛然抬起了头来。

  我当初之所以决定跟你走,不是因为你帅,不是因为你多么有才华,更不是因为我当时还不了解的你那些辉煌的过去和光明的未来,而是因为你点亮了一盏灯,我靠近一看,那的确是我所向往的世界。

  两天后的晚上,我坐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看着他叼着一根烟配合着一个唱歌的男生打着手鼓,我们的眼神始终停留在对方的脸上,目无旁骛。

  “我去拉萨等你。”人散了之后,我对他说出了我的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