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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我艹!老郑你搞毛啊!”
一个郑国栋的同伙吼道。
不只是他,其他人都满脸怒气,突然失去了一个人发力,好不容易推开的石门快速闭合。
我们剩下的七个人虽然心有怨言,但是却不得不加大力度继续推动着石门。
然而,我们七个人的力度显然不够,或者说在推动石门的时候,郑国栋出了太多力,导致失去了这么一位主力后,我们最多也只能勉强维持门不被闭合。
“大家加把劲!”付文戬咬牙切齿地说道。
我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劲地推门。
突然,我感觉到背后有了一丝凉气,或者说,我感觉周围的温度下降了好几度,就好像冬天里突然下了一场雪一样。冰冷的空气让我不禁浑身一颤。
双手虽然按在石门上,然而我明显感觉到其他几个人也都有了异常。直觉告诉我,我的背后有个什么东西正在看着我,没来由地,后背冒起了冷汗。
我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就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然而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半…半半仙……”胖子突然开口说道:“胖胖胖爷我怎么感觉后背…瘆的慌……”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然而我身边的付文戬却突然松手了,因为石门只开了一条缝,缝隙并不宽,所以他松手之后,石门快速合并。
正在这时,付文戬突然推了我一把,我一个踉跄滚进了石缝中,愕然之下,矿灯的光束下闪过一个人影,随后石门快速闭合之间,陆续闪进来了几个人影,在石门合上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个身穿古式朝服的僵尸。
僵尸很高大,满脸干瘪,深邃的眼眶善法出绿幽幽的光芒,那双笔直伸出的手指甲很长很长,两颗尖锐的门牙在光的照样下善法出阴冷的寒光。
石门迅速合上,在合上的那一刻,一只手伸了进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裤管。
这只手我勉强可以认出是张国栋一伙之中的其中一个人,而后我只感觉整个人被这只手拉着向石门靠近。
正在这时,石门重重地合在一起,咔嚓一声,那只抓住我的裤管的手被压成了两截。我的裤管上海掉着一只血淋淋的手。
“啊!”
“救命啊!”
“开门,快开门!”
……
门外,急切的求救声和尖锐的惨叫声迅速连成了一片,真正持续了十几秒钟之后,才停顿了下来。
我快速向后退了好几步,然后爬起来就跑。尸王啊!那可是真正的尸王啊!我目前的道行还不够看。
矿灯的光束照射出去,看不到尽头,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大约两车道的走廊,走廊一望无际,前面黑麻麻的一片。过了一会儿,我追到了一个人,急忙喊道:“胖子,等等!”
“半仙!”胖子满脸惊骇地回过头,很显然,他也被吓得不轻。
随后我们两人一起向前跑,胖子边跑边说道:“我对不起老胡,对不起老胡!”
他的脸色吓得苍白,眼眶却流出泪水。我不知道该怎么宽慰他,刚才发生的一幕,别说是他,就算是我都被吓得够呛。而且老胡的事,我也心有愧疚,刚才实在发生太快了。我莫名其妙就被付文戬给推进来了。
至于老胡,他瘴气吸食太多了,而且被那么多阴物撕咬围攻,就算救出去了,恐怕也凶多吉少,但是我却心有不安。老胡跟我认识这么久了,一直以来都对我不错,可是关键时刻,我竟然不管他的死活。撇开我是术士这个不说,单单是人情上,我恐怕都无言面对老胡了。
胖子显然很伤心,他一边跑一边落泪,过了一会儿,我们又碰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是郑国栋一伙的人之中其中一个人,又过了一会儿,我们又碰到了一个,再后来,就碰到付文戬。
“妖道,本法师今天不灭了你,我枉为人!”看到付文戬,我就鬼火冒。
付文戬愣了一下,回过头来说道:“小道,你别不知好歹,刚才如果不是本老道反应快,大家都得完蛋!”
“你是贪生怕死!”我怒吼道。
付文戬笑着说道:“桀桀,小道,你以为就凭你,对付得了尸王吗?”
我愣在当场,无言以对。
“这可不是普通的尸王!”付文戬跑着跑着停了下来,笑着说道:“本老道看过石棺,石棺上用红色的血画作一道道符,而且还有一条条血丝,虽然本老道看不懂那些符纸,可是本老道却知道哪些东西是什么。”
我和胖子以及其他两人很快追到了付文戬,大家跑了一会儿,都有些累了,索性就停了下来。
“尸王,自古以来,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万人坑,虽然稀少,但是却并不是只有这么一个,可是几千年来,尸王却只有这么一个。”
付文戬白了我一样说道:“如果本老道猜的不错,这个尸王并不是曹操建陵的时候新开发的,而是很早以前就有了。曹操只是用来它当阵眼而已。这么多年来,一直得到锁魂阵的滋补,这才铸就了一个尸王。”
“付神,那你可得救救我们啊!”另外一个人急忙说道。
付文戬懒得理会他,继续说道:“你们茅山术里面,有没有记载怎么形成僵尸?”
我想了想说道:“当然有!”
僵尸,汇聚天地怨气、阴气、尸气而生,吸天地之精华,不死不灭。而人是天地间精华的化身,所以僵尸很喜欢吸食人血。但要想凝聚出一具僵尸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多擅长招魂的道人,比如跳马仙什么的,一般也只有抓一些僵尸来为己用,却并不能自己培养一具僵尸出来。只因为僵尸很难聚成。
必须要有大量的怨气、阴气、尸气,同时,对于地理位置要求也很高,聚阴之地最佳,但殍地湿气很重,最多只能形成湿尸。僵尸必须要在干燥的地方,可是太过干燥的地方又容易形成干尸。
曾经有一名道人中年丧子,别同欲绝,因为舍不得自己的儿子,所以将儿子摆放在棺材之中,久久不埋。后来尸体发臭,道人不得不下葬,然而这个时候,另外一名同道中人却提醒他,不如将他儿子改造成僵尸,这样不死不灭,就可以永远陪着他了。
当时这名道人救子心切,也没有想太多,就开始全心全意将他的儿子改造成僵尸。
道人找到了一个蜻蜓穴,开始给自己的儿子法藏,法藏的方式采用竖葬,将棺材竖立着葬礼,头部朝下,脚朝天。
蜻蜓穴很难寻到,一旦寻到,竖葬后,后代必定发大财,虽然不会升官,但绝对可以成为一个富翁之家。
但那是建立在竖葬头部朝下的情况下,而且还不需要雪花盖顶,也就是说,陵墓采用石灰或者白石建造,不带一丝泥土,全部用白色的物料修建,甚至连墓碑都只能用白色的石头立碑。
道人的做法有些违背常理,他虽然竖葬了自己的儿子,但是却是头部向下,而且挖入地面不到五十厘米,就开始下葬。
竖葬,对于葬口的长度没什么要求,但是高度至少要三米,因为棺材本身的长度就有一米到两米,还要铺石板填土什么的,至少要三米才行。
然而道人只挖了五十厘米,整个棺材几乎只有一小半进入了地下,随后,道人找来了工匠,将整个棺材抹上了混泥土,那个时候,还没有水泥,所谓的混泥土,就是就是在泥巴里面加入一些稻草合着水混在一起,然后涂抹在露出来的棺材上。
这么一个没有墓碑,没有坟堆的陵墓,在当时非常罕见,周围的人也都对这个道人指指点点。
道人终于扛不住压力,命人将整个蜻蜓穴下方挖出了一个地下室,而后将棺材竖立在地下室中,但是上方却开了一个口子,换句话说,阳光是可以照射到地下室内来的。
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够永远地陪着自己,道人不惜重金聘请了一个女子充当儿子的保姆。他给予了这名保姆丰厚的赏金,让保姆住在地下室里,白天就将棺材移到晒不到太阳的地方,晚上就将棺材一栋到开的那个天窗下面,让棺材接受月光的照耀。
至于下雨天,保姆也不能让棺材淋雨。
如此反反复复下去,保姆越来越有钱,几乎可以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但是身体却越来越消瘦,甚至可以用没有半点生人气息来形容。
道人陆续给自己的儿子换了十几个保姆,一直持续了整整半年时间,半年之后,道人身上的钱财全部花光了,找不到保姆了,只能自己充当儿子的保姆。
然而墓中的怨气、阴气、尸气,已经非常重了,如果不是透风,甚至形成了瘴气。道人住进去以后,虽然有道法护体,但是也没坚持多久,就命丧黄泉。也算是真的陪他的儿子走过一生了。
道人死后,当地的官员听到其他风水大师说这个蜻蜓穴的好处,便打起了主意。命人过来取棺,好将自己的先辈葬在这个地方。
第六十一章九畜棺
没有人不想发财,当地的官员也是这样。按照茅山古传上的记载,当时一个财大气粗的土财主打起了蜻蜓穴的主意,命人请来了风水先生。
风水先生看了看当时的环境后,提出“这个蜻蜓穴,决不能再用,否则后患无穷,适合立刻火葬。”
所谓的火葬,其实就是趁着大白天找来一堆干脆,填充掉整个地下室,然后一把火将里边的所有一切烧得一干二净。
土财主便问道:“烧后没影响吗?”
“有,蜻蜓怕火。”风水师当时表示,蜻蜓穴,适合蜻蜓点水,所以才会用雪花盖顶,但是却不封顶的说法。但一旦发火,蜻蜓就会跑掉,此地再也不是什么风水宝地,而是一块死地。
土财主听到后,哪里肯火葬,于是背着风水师在晚上的时候命人将里面的棺材移走,本来打算随便找个地方葬了算了,可看到那副棺材保存得那么好,就忍不住命人打开棺材看了看。
棺材之中,一具尸体平放着,虽然隔了好几个月,但是却没有丝毫腐烂的迹象,反倒是打开后冒出一股黑气,随后面部肌肉迅速萎缩。
土财主想也没想,就将这具尸体搬出来随便找了个地方埋掉。
后来,土财主找来了另外一个风水师,这个风水师帮土财主的祖宗迁坟,埋入了蜻蜓穴之中。
然后果然财运大发,买东西卖家找错钱多找了,卖东西买家慷慨解囊,甚至走在大街上都会捡到钱包。土财主一时间风光无限,然而这份风光也只维持了七天时间而已,七天之后,一具僵尸突然来到了他家,将他全家老小杀得鸡犬不留。
我将整个故事说了出来,茅山古传中,记载的都是故事,所以不怕被这些听到。
听完故事后,付文戬笑着说道:“小道,你说的这个僵尸,只不过是普通的僵尸而已,而且如果不是那个财主换棺,未必能成僵尸。”
我沉默着,并不反驳。
“可你知道本老道在那具石棺上看到了什么吗?”付文戬脸上的笑容变成了一抹惊骇,“那时血符,本老道虽然对阵法没什么研究,但是符咒却研究不少。”
这个我不敢不信,降头师本来就是靠符咒施展降头。
“那是九畜符,至今已经失传了。但是石棺却因为拿到九畜符变成了九畜棺。”付文戬满脸惊骇地说道。
所谓九畜符,就是用九种牲口的血化符。这些牲畜,并不是什么难觅的牲畜,而是和人类比较亲近的牲口,比如:鸡、鸭、狗、猫、牛、马、鼠、鹅、猪。
这牲畜和人比较亲近,而且自生灵气也比较重,只因为上辈子做错了恶事,所以投胎变畜。魂里却透露出怨气。
九畜符,我曾经在茅山古传中看到过一丁点,但并没有说还有这种用法。
“如果本老道没有猜错的话!密室虽然是殍地,但是石棺却处在一个灵位。”付文戬平淡地说道。
灵位,是指灵气充沛的地方,很多虫鼠挖道,大体方向就是对着灵位挖的。
现在的社会,空气之中的灵气已经很少,而且城市里面的老鼠虫蚁都比较少,加上尘世气感染太多,已经失去了明锐的感官。但是在农村的老鼠或者蚂蚁,在大洞的手,都是朝着附近灵气最旺的地方打洞。
有心之人就会发现,很多蚁穴可能是笔直下降,但是却突然九十度转弯,七转八转后,朝着一个方向。而其他蚁穴最后洞穴的朝向,也都是同一个方向。
这就是因为蚂蚁感染到尘气候,感官有所减弱,但是挖着挖着发现方向不对,就开始改道,一直到找到了灵位为止。
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灵气充沛的聚集地,而蚂蚁或者老鼠打洞,最后都会朝这个方向看齐。
“这又如何?”我反驳道,要知道,尸王几千年来都没有出现过一个,只是理论存在而已。就好像人类发射火箭,可以推动着飞船抵达月球,在理论上也可以飞到太阳上,但最终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飞到太阳上,比如太阳温度太高什么的。
尸王也一样,理论上虽然可行,但实际上却不可能实现;事实上别说尸王,僵尸都很少出现。在空场上看到那么多僵尸,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绝对不会相信会有这么大批量的僵尸出现。
“它地处殍地,不缺阴气、怨气、尸气,但是却很缺少,血气、阳气、灵气。”付文戬说道:“锁魂阵的阵眼应该是灵气位置,所以不缺乏灵气,至于血气,九畜符封锁了大量的血气,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给它,而阳气……”
“僵尸本就不需要太多阳气,只要在培养的过程中给予一定的阳气就行了。”
“当初曹操用它来当阵眼的时候,应该它就已经是一具僵尸了,只是还没有多强,后来曹操肯定会派了一个阴年阴月阴时的三阴之体女子照顾这口棺材,所以才铸就了一个伪尸王。而当棺材打开之后,我们这么多人,阳气免不了被它吸食一些进去。所以才铸就了尸王。”
付文戬一口气解释完,其中还有很多可以反驳的地方,但目前大致方向应该是这样了。
我和付文戬不同,付文戬和郑国栋等人进来的渠道和我明显不同,我进来的时候可是碰到了一个女鬼的,如此说来,难道那个女鬼不只是负责镇压入口那么简单?还负责定时照顾那个石棺?
“管那么多做什么?反正它现在被关在门外进不来了!”胖子大声说道:“只是……老胡……”
“哎!”看来,胖子很难从自责中走出来了,我无言以对,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这事不怨你。”
胖子并没有多少宽慰。
“是啊!它已经被关到门外面了,我们怕什么!”另外一个人满脸欣喜地说道。
这个消息,可能是因为太紧张了,都忽略了,现在想起来,我们都长舒了一口气。
一个个都盘坐在地上,贪婪地呼吸着空气。周围的空气之中善法出一股霉味,难以入鼻。
“半…半…半仙!”正当我准备好好休息一下的时候,胖子突然说道:“那…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