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 盗墓王之妖塔寻龙 > 第3节 >

第3节

那土狗非常的凶狠和忠心,看到我们被袭击,立马就扑上去咬那蜈蚣的身体,那蜈蚣就要转头去要土狗,可土狗非常的灵活,一看不对立马就拼了命地跑开,见不追它就反过身对着那猛兽齿牙咧嘴。
它那么多腿我们肯定跑不过它,只能选择和胖子一样爬树,不过这东西肯定也会,可我和明玛还是抓住这一会儿的时间上了树,希望它刚刚被我斩断了几条腿,不能再爬上来了。
这东西,身上不断冒着墨色的液体,可能是它的血,此刻盘在树下好像等着我们掉下去,时而去吓唬土狗,我们长出了一口气,看来这东西是不会爬树。
我问不远处树上的胖子和明玛:“你们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吗?和蜈蚣长的有些像,但肯定不是,我还是第一次见!”
胖子看了看说:“有些像是那种环蛇,你看一节黑一节白的,不过又没有蛇头,应该不是蛇,好像百足龙。”
“你们肯定没有见过,这东西外界已经很少见了!”明玛望着下面的东西,说道:“我们这里叫他大纲蚣,听一些人说它学名叫马陆,是陆地节肢动物最大个的,据说能长到三米长,这条至少也有五米!”
“马陆?没听说过!”胖子摇着头好像拨浪鼓似的,道:“不过这家伙肯定是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我对着胖子说:“胖子,你要不要下去和它商量一下,别吃咱们三个了,你带它回去打破记录,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胖子颤抖着,整个人死死地贴在树上,听到我调侃他,便反了回来:“还是你小子去和它商量吧,这大虫子连脑袋都没有,胖爷跟它丫的商量个毛啊!”
我笑道:“也许是两颗头也说不定!”我们笑着笑着就都是一愣,那下面的马陆开始往我这棵树上爬了上去,别看那奇长的身体,盘旋的有模有样,估计要不是我之前斩断了几条腿,让它运动慢了下来,我敢保爬树它才是祖宗。
一看不行啊,不等它上来我就吓得跳下去了,就在我准备跳与不跳的时候,明玛叫道:“别下去,下去就进了它的肚子了,我们两个用枪打,你用刀准备万不得已的时候再一搏!”
我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腰间还要一把刀,心里暗骂自己胆小,立马往上爬了爬,站在一段粗壮的横向树枝上,用刀尖对着下面,这时候那东西已经距离我不足三米了,子弹不断在飞过,打在马陆的身体上,就好像打在防弹的盔甲上,即便流出汁液也不会致命。
我心说完蛋了,他们两个人的枪法很好,但枪的口径不行,根本伤不了那东西的根本,要是我有一把机枪差不多才能躲过这一劫,可自己手里只有一把小臂长的刀,看样子我命休矣。
此刻我一看地面,已经有七米多高,跳下去也是废了,等到那马陆身上的臭味我都闻到的时候,我就在树枝上蹲下了身子,手里的刀不要命地往下戳去。
开始我感觉戳的是空气,后来就感觉刺中了什么东西,我估计刺了几十刀之后,才感觉又刺成了空气,说实话那几分钟是我渡过的最害怕的几分钟,好像有几个小时那么长,根本没有敢睁开眼睛看几眼,直到手都有些抽筋了。
等我睁开眼睛一看,那马陆已经掉在了树根处,我以为它就这样被我刺死了,结果那家伙瘫痪了不足五秒,又开始往上爬来,显然我的刀和从如此高度的坠落,对它这种身穿“铠甲”的家伙没有太大的伤害。
可这一次我们都看到,那家伙爬了不足两米就掉了下去,它死命地盘着大树,我真担心这家伙不会死就在这里开始睡觉,等到我一下去就咬断我的脖子,我想不到会死在这种东西的口里。
“是不是死了?”胖子扯着嗓子问我。
我摇了摇头道:“没有,它的腿还有细微的动作,你们千万别下去!”
一时间我们就像是在等待什么似的,坐在树上看着下面,直到日头偏西,我们才看到地面上流了很多墨色的液体,而那土狗也见到了这种东西的厉害,只是在远处吠几声,也不敢上前。
我对明玛说让土狗离这东西远点,说不定它正在垂死挣扎中,土狗再成了它免费的补充品,我们可没有多少时间和它耗下去,而且肯定也耗不过它去,明玛对着那土狗招呼了几声,那土狗便跑进了林子寻找吃的去了。
【作者题外话】:老萧新书上传,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新浪微博:萧萧萧也,QQ兴趣部落:萧也部落,喜欢本书的读者可以加读者群:366267148
第四章 悬空鬼宫
?胖子和明玛在一棵树上,而我在距离他们五米外的另一棵上,商量了好些脱身的计策,可最后都被我们一一否决,手里的家伙事又不管用,下去就是死路一条,村民都在找那失踪的小孩儿,想要人来救我们短时间是不可能的,我们各自找了平衡的粗壮树枝坐着,和这只马陆干耗着。
放在其他地方还好说,可这里是落凤涧,明玛一直催着我们想办法,因为她怕黑夜真的有鬼,我和胖子两个大男人只得面面相觑,眼看日落西山红霞飞,加上一路上赶来的疲倦,很快肚子里的食物就消耗光了,一时间都是又累又饿,恨不得那马陆快些离开或者死去。
我想不到自己会落得这个下场,年纪轻轻连大姑娘都没有睡过几个,就要成为畜生的口中食,忽然就觉得有再多的钱也没有什么意思,唯独有意思的可能是有了钱就不用千里迢迢的来这里收古董了。
一会儿感叹人生,一会儿感叹自己的命不好,就这样我居然开始犯迷糊了,怕自己从树上掉下去,就用皮带做了保险带,然后晕晕沉沉地睡了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在一阵口干舌燥中醒来,感觉自己的喉咙干发痒,胃饿都开始反酸水了。
我抬头一看,天空中星罗密布,残月斜挂,凑近手腕上的手表仔细一看,原来快要近午夜了,而整个原始森林里喧闹而又安静,不知名的小虫子发出各种轻微的叫声,像是一首交响曲似的,借助微弱的月光往下看,那马陆早就不在了,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长出了一口气,看样子还是我怕死的决心,战胜了马陆怕饿死的勇气,树木枝繁叶茂,下面杂草丛生,天又这么黑,我根本看不到胖子和明玛的身影,就轻声地叫了几声:“胖子?明玛!你们还在吗?”
起初我以为是自己的声音低,接着就放开声音大吼,我的声音在山涧中响起回音,他们两个却没有回答我,虽然我的胆子不小,可一想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趴在树上,心里也是毛毛的,而且明玛还说这里晚上闹鬼,我是不相信的,可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胡思乱想,背脊一阵阵的发凉。
他们两个也真是的,怎么走的时候不叫上我,这种玩笑可开不得,胆子稍微小点就会在这里边活生生地被自己的恐惧心理吓死。
我又声嘶力竭地喊了几声,还是没有动静,这时候才发现我的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正在我准备下去看看的时候,却发现在西南方有着一片的灯火通明,想不到我距离人类的居住地不是太远,粗略估计也就是三里地,难道他们也是看到灯火,过去找人帮忙了?
一下了树我就有些分不清方向,上面的树头是遮天蔽日,就凭着自己的感觉往认为是西南的方向而去,也不知道那是个上面村落,但有人我就不用怕了。
我又渴又饿脑子里开始幻想,那边住着的是一些好客的本地人,个个慈眉善目,看到我到了他们的村子,点起篝火烤着野味,喝着滚烫的热水,想着就更加的饥肠辘辘,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走着走着我就发现面前出现了石阶,好像登泰山那种一节节,正好一步一节,一直通向了上方,我感觉自己不断地靠近那灯火,又上了一段我就停了下来,因为我开始害怕了,在石阶的两边出现三尾的人头鸟身的雕像,这不像是一个村落,反而像是一个祭祀的地方。
正在我打算要转身离开,这时候却听到了欢声笑语,那声音如同银铃一般,显然是有几个女人从上走了下来,这里的天气闷热,但她们都穿着华丽而保守的服饰,好像在云南我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衣着打扮,不过在其中有着一个背着竹篓的小男孩儿,衣着朴素,头上不和谐地戴着一个瓜皮帽,一脸的天真无邪。
我虽然不认识这个小男孩儿,但路上听明玛说过失踪男孩儿的打扮和长相,这不正是那个小男孩儿吗?居然让我找到了,想到既然他在这里,可能就是在进行什么祭祀活动,要不然这些妙龄少女也不会这种打扮。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那个小男孩儿的面前,说道:“你们在这里干什么呢?村里的人都找你找疯了。对了,有吃的喝的吗?”
小男孩儿并不是认识我,但要比我想象中的胆子大,过来就和我打招呼说道:“在上面有很好吃好喝的呢!”说着,他指了指上面灯火通明的地方。
我心中一喜,看来猜的八九不离十,一边跟着他们走一边说道:“你年纪这么小,跑进这深山里边,我们为了找你差点被那种多腿野兽吃掉。你们这是在祭祀吗?”
小男孩儿给我他的水壶,在我大口喝水的时候,他说:“我是进山里采黑节草的,我阿妈的胃不好,这种草能治她的病!”说着,他从竹篓中拿出一株开着淡黄色六瓣小花的植物给我看。
黑节草,学名叫铁皮石斛,又叫云南铁皮,是云南一种名贵的中草药,本身喜阴,生长在陡坡之上,能够益胃生津,滋阴清热,是一种名贵的药材。
我本来想抱怨几句,可一看对方就是个孩子,还是出于孝心,加上旁边那几个年轻的姑娘,她们从身上摸出一些晒干的獐子肉给我吃,然后邀请我去她们的地方做客,我心头愁云一消,就点头同意了。
我问小男孩儿没有看到胖子和明玛,他摇头说没有看见,不过这里地方挺大的,可能是他们在其他的地方玩赏,其中一个姑娘听说我还有其他人,就对我说不用担心,只要他们看得见这里,一定也会来这里过夜的。
我一想也对,正好见识一下他们是怎么祭祀的,便跟着一行人爬了上去,差不多将近一百节,已经快要接近山顶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高处灯火摇曳,群楼玉宇,伸开手臂抱不住大红灯笼十几个之多。
开始我看不到这些建筑的根基,下面是白茫茫的这一片,我心想这种气候不可能有雪吧,走近一看果然不是雪,而是一层浓密的环形白雾,雾太多粘稠,走进去连自己的脚都看不到,所有的建筑好像漂浮在山顶之上一样,就像是一座悬空的天宫。
我走了进去,里边是一片的欢歌笑语,里边表演着当地很有特色的舞蹈,巨大的篝火堆仿佛要将天穹烧个窟窿,热闹非凡,不像是祭祀,更像是过节。
一时间我也忘记了找胖子和明玛,就被几个姑娘拉了进去,跳起了舞蹈,我吃到了很多的食物和水果,大口地喝着热情的粮食酒,那些强壮的汉子举着酒杯,一个劲地对着我说:“斗斗斗!”
酒足饭饱,我玩的非常的开心,问他们这是什么祭祀活动,我怎么重来都没有听说过,那些人大概是不会说普通话,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对着我傻笑。
一直到了深夜,人忽然快速的散去,我和那小男孩儿被安排在一个非常讲究的房间里,房里一尘不染,各种珍贵的字画、器皿摆在四周,攀龙附凤的大红蜡烛将里边照的通亮,我喝的是迷迷糊糊的,用别人送来的清水洗了脸。
再用烧开的滚烫热水泡着茶,坐在太师椅上拿着一个三脚玉质地的酒杯兴奋的有些睡不着,这东西从手工、胞浆和陈色来看,绝对是明朝中期的,价值在五万到十万左右,我都心中升起了偷出去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