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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

听完了季玟慧要转达给我的话,我即刻拿定主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季三儿跟着我们去冒险。倒不是我有多在乎他的安危,而是他如果跟着去了,我们几个反而就不安全了。反正这次行程的危险系数也高,不带季玟慧去更好,等从新疆回来,我自己去找她求饶便了,总不能让季三儿拿这事儿就把我给要挟了。
于是我笑嘻嘻地对他说这都是一场误会,我压根儿就哪儿都没打算去,让季玟慧帮着调查这个魔鬼之城,那也是人家公司领导给我安排的任务。至于人家去不去那我就管不着了,总之我是没那资格随同前往,再说我也不喜欢到处东奔西走的,累得慌。
季三儿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板着脸气道:“怎么着爷们儿?都到这份儿上了还拿你哥哥我当外人呢?你跟我妹妹还想不想成了?”接着他话锋一转,低声乞求道:“你就带着我到了那地方就成,从那儿以后,你**的,我干我的,我绝对不给你添一点儿麻烦。你就让哥哥我也开一回荤吧,古玩界倒腾了那么些年,一点儿起色都没有,我看我天生就是倒斗的命。这么着,我找到的宝贝算你一半还不行吗?”
随后他又威逼利诱地使出了各种手段,好话歹话都说尽了,但我就是咬死不放,坚称自己绝没参与什么倒斗的组织,也绝不会去新疆寻宝。不管他如何劝说,我的原则却只有一条——死不承认。
季三儿在百般劝说之下颓然无功,只得悻悻地起身告辞了。临走的时候他还颇显无奈地撂下一句话:“得了兄弟,我今儿个算是看出来了,你这是自己吃肉吃的冒油,连口汤都不打算给你哥哥留啊。得了,得了,回头有什么好东西还找哥哥来,让我也咂巴两口肉渣儿吧。”
我虽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但也不好再过多的解释什么,只得把他送了出去,让他别老没事儿胡思乱想。
回屋以后,我把事情大致给胡、王二人交待了一遍,并告诉他们,休息三天,各自准备准备,三天以后准时出发。
大胡子说既然还有三天时间,那我就教给你们一些用刀的基本手法吧,你们两个总是拿刀胡劈乱砍,其实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学会了这些手法,今后如果再遇到危险,你们也能和对方纠缠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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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行抵西域
第一百一十九章行抵西域
这三天里我们几个都没出门,成天躲在院子里练习刀法【第.九永远没弹窗广告的第.九绝无弹窗广告.的站.)
说是练习,其实说白了就是学习用刀的基本功。直至此时我和王子才算茅塞顿开,原来一把刀竟然能有这么多用法。从握刀的姿势到挥刀的力度,从拿捏的尺度到另一只手的辅助功效,无一不令我们两个大开眼界。虽然三天的时间远远不够我们掌握技巧的,但也比从前那种流氓打架的手法强出许多了。
考虑到我们携带了数量极大的违禁物品,我不敢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往新疆。虽说那个年代的安保工作还不算极其严密,但为了安全起见,我最终还是决定以自驾的方式出行。这样做起码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规避被查扣的风险,二是到了新疆以后行动方便,免得因为没有交通工具而大费周章。
由于买车的手续太过繁琐,借车的话,来回的里程太远,难免人家会有怨言。所以我便选择了最为简洁方式,租车。
第四天头上,我去租赁公司租了一辆xing能不错的汽车,那经理听我说要去新疆,便收取了一笔大额的保证金,那笔钱足够把他那辆车给买下来了。
回家以后,我们三个将大包小包的行李和装备都抬上了车。又肃整了一番,点上一根烟,猛踩一脚油,风风火火地直奔西域而去。
然而中国的土地之广,疆域之阔,又岂是我一个入世不久的小青年所能轻易领会的?这一路上走走停停,我和王子白天轮班开车,到了晚上就找个旅店睡上一夜,次日天明继续行进。
先前几日我们还颇为兴奋,一路上有说有笑,时而停下车欣赏一下那些从未见过的美妙风景,在休息的时候体验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但到了后来,连日的疲劳使我们全都萎靡了起来,除了大胡子依旧保持着精神奕奕,我和王子累得简直连话都不想说了。
车行七日,途径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五省,这才总算是进入到了新疆境内。当地老乡告诉我们:“没来过新疆的嘛,不知道中国有多大嘛,从我们这里到喀什嘛,至少还得有两天的路程。”
起初我和王子还不甚相信,但真正向南疆进发以后我们才暗暗纳罕,这中国第一大省果然不是徒有虚名,一个诺大的新疆,简直可以堪比好几个国家了。
至此我们才体会到何谓泱泱大国,汽车在空旷无垠的戈壁滩和沙漠公路中急速穿行,远见山峦,近则旷野。放眼望去天地一线,广袤无垠,那样的景致,又岂是简单的一句震撼就能形容得清的?
停停走走地又行了两日,当我和王子的精力都已耗费到接近极限的时候,总算是抵达了喀什市区。拖着疲惫的身体,我们在塔吾古孜路的一家宾馆里住了下来,méng头大睡了整整两天,这才将将把身体调整过来。
根据地图上显示,我们最终要去的慕士塔格峰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但那仅仅是一张在若干年前手绘的草图,并不包含现代社会纵横交错的条条公路,如果按照地图上走,那我们非得mi路不可。看来当务之急,我们首先得找到一个向导才行。
我们三个在喀什市里逛了几天,一方面是尽快掌握这异域的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物sè着向导的人选。
喀什是个不算很大的城市,从城区的最西端横穿到最东端,也不过只有七八个红绿灯而已,即便是步行也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当地的人口比例悬殊,汉族人仅占城市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左右,其余的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维族人口为数最多,几乎是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剩下的还有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回族等二十余个少数民族。
鉴于语言沟通方便的原则,我们本想找一个汉族人作为向导,但一连找了几十个,这些人对于地处中国边境的慕士塔格峰全都不甚了了,大多只是有所耳闻,真正去过的一个没有。
这一天,我们三人游览了当地的名胜——香妃墓,当地人称‘阿帕霍加墓’。据说这香妃本名买木热.艾孜姆,自幼体有异香,被人们称为‘伊帕尔罕’,汉语是‘香姑娘’的意思。
当年她被乾隆选为妃子,赐号‘香妃’,但到了京城之后,因水土不服而早年病故。后来由124人抬运棺木,历时3年运尸回乡,安葬于阿帕霍加墓中。国学大师金庸先生在撰写《书剑恩仇录》时,他笔下那个美若天仙的香香公主,其实就是此人。
从香妃墓出来以后,我们都感肚饿,便在不远处的一个小餐厅中落了座。我叫了一些当地的特sè食物,试吃以后,样样都是味美绝伦,和我以前吃过的所有美味都不一样,口中肉香四溢,掩不住的异域风情在**辣的羊油中尽显无遗。
其中尤以一种名叫‘馕坑肉’的烤肉最为鲜美,我们三人张口大嚼,吃得满脸都油光光的形象全无。大胡子更是狼吞虎咽,兵乓球大小的肉块流水般地送入口中,神情之间满是欢喜之sè。
只可惜当地的伊斯兰餐厅不许饮酒吸烟,据说这是对真主的亵渎行为,我们也只好入乡随俗,虽然有些单调,但以汤代酒的吃法也算是颇为痛快了。
正在我们酣嚼之际,无意间听到旁边桌子上有两个人在小声聊天。从他们的相貌上可以看出,两个人分别是一个维族人和一个汉族人。那年轻的维族小伙讲着一口流利的汉语,而其谈话的内容也引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
只听那汉人说道:“照这么说,你这工作是不打算干了?”
那维族小伙哭丧着脸,语气无奈地说:“有什么办法的嘛?我妈妈自从得了这种怪病嘛,已经连续四天没吃没睡了。也不知是什么恶魔在害人,胡大为什么不来惩罚它?”
那汉人叹道:“唉……可惜了你这份工作,往慕峰送菜,这一趟下来少说也能赚个千把块吧?这油水恐怕都得便宜别人了。”
小伙子答道:“要是你找的那个人真的能除掉恶魔,那我还是可以继续工作的嘛。可是……就是怕他不行……对了李哥,你说的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嘛?”
那中年男子看了看表:“快了,我跟他约的是七点整,现在时间已经到了,估计应该这就到了。一会儿你对人家客气点,那可是兰州一带有名的活神仙,你母亲得的那种怪病,此人一去保准是人到病除。”
小伙子显得有些忐忑不安,十根手指搓来搓去,眼睛不停地向门外张望着。两个人面前只有两杯砖茶,看来是在等一个重要的人前来就餐。
王子低声对我说:“老谢,他刚才说的慕峰,是不是就是慕士塔格峰?”
我点了点头,小声答道:“应该是,不过这人好像遇到了什么难事,似乎是脱不开身。咱们再观察一下,如果能帮他解决就给他办了,让他当向导是再好不过了。”
正说着,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小眼长髯,金丝眼镜,手持念珠,身穿粗布马褂,看样子倒有几分得道高人的样子。
那老者在我们邻桌落了座,那中年人恭恭敬敬地站起身来,刚要开口互相介绍,忽见那小伙子双眉一挑,拍着桌子大声说道:“怎么是他?他是个骗子的嘛他前天被我妈**魔鬼给打跑了,拿了我们的钱也没有还,怎么还敢来说谎骗人的嘛?”
那老者也认出了对方,顿时面红耳赤,尴尬地说不出话来。僵了片刻,那老者忽一作揖,对那中年人说:“对不住了,今日有事,来日再谈。”说罢也不等那中年人说话,一溜烟地跑出了餐厅。
那中年人满脸窘态,叫了那老者一声,紧跟着便急匆匆地追了出去。
王子喝了口茶,冷笑一声,自言自语道:“哼,俩雏儿。这俩人要是有一个回来,我王字倒着写。没想到几千里地以外也有这坑人的营生,还专骗这种老实巴交的人,真他**欠抽。”
我说你王字倒着写不还是王吗?有那侠肝义胆的雄心你倒是追出去抽丫一顿啊,尽干着马后炮的事儿。说完也不等他答话,对邻桌那小伙子招了招手,让他过来和我们一起坐。
那小伙子见我们是三个汉族人,迟疑了一下,表情中显得有些芥蒂。我又招了招手说:“我们不是坏人,就想和你打听点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