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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节

大胡子微微一笑,便把在我昏睡期间所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当时他一路向上游走去,数里之外,四周的生态便有了明显的变化。气温比此处略低,湿度变小,更为粗大的树木逐渐增多,植物的种类也随之繁杂起来。他见有几颗木质坚硬的山核桃树,便连根拔出了一颗,缓缓地拖拽了回来。
与此同时,他也沿路采了一些可用的草药,又从河里捞了几只螃蟹上来。不过那些螃蟹可不是用来吃的,蟹肉属寒,对于我们这些重伤员来说极不适宜。但螃蟹骨却是用处不小,其具有补骨添髓、养筋活血、通经络、利肢节、续绝伤的功效,是治疗跌打损伤的最佳良药。
除此之外,他还花费了很大力气弄了些土鳖虫和蚂蚁蛋回来,再加上三七草和**的调配,尽管药方不全,但也已算是颇具疗效了。
回到原地之后,他见我和季玟慧都已沉沉睡去,也不忍再叫醒我们,索性默不作声地独自行事,将我和丁二的伤势都仔细的处理了一番。
丁二的伤势甚是复杂,不但骨头有多处断裂,断臂处的伤口也再次崩开。但他手边却没有相应的医疗用品,只得暂时将丁二的骨头接上,又将伤口简单的清洗包扎一遍,准备另想办法再加处理。
但时至此时,他也因为精力穷尽而感到昏昏沉沉的了。无奈之下,他只得倒在地上睡了一会儿。
一觉醒来,发现我们几人还在兀自大睡,他感到腹中饥饿,便跑到河边抓了一条大鱼生着吃了。
一涉及到吃,他的脑子就变得灵光了不少,心想这么好的鱼生吃岂不可惜?若是熬成鱼汤再撒上些盐,那就味美绝伦了。
于是他将整面山壁仔细的观察了一番,觉得以自己现在的体力应该可以攀爬上去,便一路飞奔至浮桥的下方,手脚并用的缓缓爬到桥上。
他把不受磁力影响的应用之物都放进了一条睡袋里面,这其中也包括了那口不锈钢的野营锅,以及他那把钛金打造的短刀。
然而在王子和季三儿的行囊之中,他却发现了几样特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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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鉴宝(第二卷完)
季三儿的背包里装有两根玉质的簪子,而王子的背包里,则是一个黄金头冠,以及一块不知什么材质的圆形牌子
有了上次那块红宝石的典故,大胡子自然知道这二人又是顺手牵羊,打算靠这东西发笔横财。尽管大胡子对此道颇为不屑,但转念一想,反正都已经拿出来了,总比扔在这空山幽谷里面强。并且他跟着我们时间久了,已经对当代的社会有了新一层的认识,不仅知道为人处事之道远不比当初,同时也更加清楚了金钱的作用。关于血妖以及魘魄石的事情似乎还远未尘埃落定,有了这几件古物,倘若将来还要再次出行,资金也能充裕一些。
随后大胡子便沿山壁爬下,回到原地之后,他用纱布、酒精等医疗用品又为我和丁二处理了一遍伤口。又削砍树枝,将丁二的接骨之处也牢牢地固定了一番。但那些满是洋文和写着奇怪中文的西药他一个都不认识,也不知哪个是吃的哪个是敷的,只得暂且放在一旁不敢使用,等季玟慧醒来之后,由她负责用药便是。
这一番忙活又是用时不少,眼见天色已暗,他也神困力乏的支持不住了。所幸这段时间里并没发生什么危险意外,想必这个区域应该是相对安全的。于是他便半睡半醒的打了个盹,直到次日天明,这才急不可待的开始了他的美食事业。
除了搭灶生火,捞鱼熬汤之外,他又将山核桃树的树根烤至焦黑,待生出盐晶后,将盐撒进了鱼汤里面。盐这东西果是奇特,没有的时候倒也罢了,盐一入汤,顿时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山谷间满是扑鼻的鲜美鱼香。
闻着这久违的香味,大胡子早已按捺不住腹中的饥火,盛了一碗正要开吃,却见到其余几人也全都睡眼惺忪地爬了起来。想必这几个人也是饿得急了,闻到鱼汤的香气之后,自然会被肚子里的馋虫所唤醒。
王子和季三儿见到有热乎的鱼汤可以喝,两个人顿时就像疯了似的,急忙盛了一碗就灌进了嘴里,边大呼着好喝,边把整整的一锅鱼汤狼吞虎咽地吃了个底朝天。大胡子和季玟慧二人,每人也只喝了一碗而已。
季玟慧见我迟迟不醒,不免有些担心起来,她本想把我叫醒让我也吃些东西。但大胡子却让她不必心急,并告诉她说,鸣添身上的伤势也不算轻,他一直都靠着坚毅的精神支撑着身体,可时间长了,身体终归是会吃不消的,如果再得不到充足的休息,这伤口怕会转而溃烂发炎。让他尽量的多睡一会儿,这反而对他的伤势更加有益。
季玟慧得知我并无大碍,心里总算踏实了一些。
众人历经数日的奔波劳累,岂能只睡一晚就恢复过来,喝完鱼汤之后,王子和季三儿带头再次卧倒,在这温暖如春的河畔边沉沉入睡。
大胡子见一连两日都没有危险发生,他悬着的心也算是彻底放下了,索性随着众人倒头睡去。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一直到了第二天将近中午的时候,几个人才陆续的醒了过来。
屈指算来,一行人已在这河岸上度过了整整两日。但既然丁二的伤势还需要将养一段时间,众人即便想走也是走不成的。于是便彻底打消了离去的念头,开灶生火,摘果熬汤,几个人打算在这世外桃源长住下去了。
鱼汤熬好之后,大胡子低声告诉王子说,也差不多该把鸣添叫醒了,再不吃些东西,恐怕对身体有害无益。随即他盛了一碗鱼汤递给王子,并略显调皮地嘱咐王子,用鱼汤在鸣添的鼻子前面晃一晃,他就一定会醒。
王子倒是依言做了,但没想到他却被我大睁着的眼睛吓了一跳,一碗好好的鱼汤给他洗了脚,直至此时,他还抱着那通红的蹄子瞪着我呢。
我撇嘴一乐,随即便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掌心朝上的伸出了一只手去,让他们俩赶紧把私吞的宝贝拿出来瞅瞅,大家伙儿拼了命才弄回来的,这东西得交公不知道么?
两个人知道我在说笑,便忙不迭的从怀里掏出了几样东西摆在我面前。季三儿好不容易有了露脸的机会,这一路上一直没什么说话的机会,话匣子这一打开,再想让他闭嘴可就难了。
季三儿说当时我们在血池大洞里杀死了那群女妖之后,一群人便排成一队向外走去。而季三儿和王子则走在了最后,两个人全都在临行之际从女妖的头上拽下来一些首饰。
虽然二人都看到了对方的举动,但这也是心照不宣的事儿,两个人只是相视一笑,顺手拿了几样东西就走了,准备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告诉众人。
季三儿倒腾古玩也有些年头了,尽管时间紧迫,但他的眼力却不输给任何人。据他描述,打老早以前他就盯上了其中两只血妖的脑袋,那两只血妖头上的玉簪泛着荧荧白光,明显是上好的羊脂白玉。这种东西如果是成色好的,就算新玉也是价值不菲,更何况这还是个千年之前的古物。
8年时,陕西咸阳的狼家沟曾经出土过一块‘西汉皇后之玺玉印’,就是用这种羊脂玉雕刻而成的,现在还在陕西历史博物馆里搁着呢,那东西可是国宝。
虽说这两枝簪子比那玉玺的用料小了数倍,但包浆滋润,通体晶莹,连半点瑕疵和杂质都没有。并且年代久远,雕工精细,绝对是能叫得上价的顶级精品。
说着他便轻轻捏起玉簪来给我细细讲解,并满脸得意地说道:“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句话你听过吧?兄弟,靠着这俩小玩意儿,哥哥能带你步入有钱人的行列,到时候你就偷着乐去吧”
我对此道没什么研究,听他说得天花乱坠的也不知是真是假。随后我指着另外两件东西问他说:“别老说玉的事儿,你也给断断王子这两件玩意儿,看看他这次的眼光怎么样。”
季三儿立即摆出了一副为难的表情,啧啧有声地叹气道:“不是我说这位王兄弟,他这眼光可真是惨了点儿,这两件东西的材质都不稀罕,全是市面上随处可见的,说实在的,值不了什么大钱。”
说着他拿起那个黄金头饰来:“工艺倒是不错,但你得清楚,古代的提炼技术还不成熟,黄金的纯度远不如现代。而且现在的金价又不是什么天文数字,本来就值不了太多的钱,这东西要是能碰对了买主还凑合,没人要的话,也是个有价无市的货。”
然后他又将那块圆形牌子托在手里,故作神秘的问我:“这是个什么物件儿,你认识么?”
我定睛细看,发现那是一块如同掌心大小的圆形胸坠,厚度约有三厘米左右。这东西说白不白,说黄不黄,其间还带有一种血色的丝纹,若不是上面雕刻着一些蛇形图案,我还真以为这就是一块过了期的肥皂呢。
我摇了摇头,让他别跟我这儿逗咳嗽,麻利儿的赶紧把话说完了,我这儿可还饿着呢。
季三儿也料定我猜不出来,便告诉我说,这东西是犀牛角,而像这块里面带有血丝的,就叫血犀,是犀牛角里上等的品质。犀角这东西也就类似于象牙,比象牙的价格略贵一些,按市价来算,一克最多也就是几十块钱而已,还不如金子值钱呢。虽说这是一块古物,并且用料和刻工都称得上是极品,可这本身就值不了多少钱的东西再怎么炒也不会有太大浮动,顶到天儿了也就能卖个几十万块钱。
我接过牌子端详了一会儿,心想甭管这东西值钱不值钱,既然是血妖的东西,就别留在身边添恶心了,让季三儿看着处理也就是了。可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牌子的侧面刻有几个小字,眯起眼睛仔细分辨,这才看出那几个字是用篆体书写的:“南岭慧灵拜赠九隆仙尊。”
南岭慧灵,这四个字对于我们来说可不算陌生了。《杞澜遗书》中一再提到此人,据说他最终也变成了血妖一族,并且开国立号,统领着众多吸血的族人。
他怎么会和九隆王扯上关系?再一细想,猛然想起《杞澜遗书》中曾经提过,杞澜和慧灵二人来到过西域寻找魘魄石,并且在那以后,慧灵又第二次拜访魔都,也从这里带走了第二块魘魄石。
那也就是说,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是相识的?他为什么要送九隆王礼物?是为了答谢九隆王的增石之恩?还是他们之间有着什么其他的勾当?
我连忙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众人,除季三儿听得一头雾水以外,其余几人全都陷入了沉思之中。隔了半晌,季玟慧才摇头说自己暂时还想不出来,按理说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九隆王要比杞澜和慧灵要早了二百年左右,为什么这两个人会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些事还是要等到回京以后再慢慢分析,或许能从《镇魂谱》以及血池洞中的壁刻文字上找到一些端倪。在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凭空想象,是不可能找到答案的。
众人均觉此言有理,便放下此事不再提了。随后我们再次捕鱼熬汤,摘果为食,着实的让我饱餐了一顿。若不是我担心肚子上的伤口会被撑裂,恐怕我还得再吃一锅才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