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我本来就不是妖怪,喵呜。”
“其次,你得把这些件‘毛衣’恢复成原来的样子,把房间打扫干净,让她觉得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这个容易,喵呜。”咖啡马上开始行动,它飞快地把“毛衣”中它织的那部分拆掉,把地上散乱的毛线滚成团,放回盒子里,把盒子放进橱柜,然后用尾巴扫扫地上的线绒,果然一切恢复原状,一共用了不到十分钟,“还有什么?喵呜。”咖啡满怀希望地看着林睿。
“这样就行了。”林睿说,“只要你以后不再给她添麻烦,不让她觉察到家里有妖怪,她就会以为鹿为马那张符起作用了,再也不会找人来除妖了。”
“你是说主人还会像以前那样爱我?喵呜。”咖啡兴高采烈地问。
“会的。不过咖啡,我告诉你,用你的爪子是织不好毛衣的。”林睿教训着咖啡。
“为什么?我可以和主人织得一样好啊,喵呜。”
“她织的不能用来做标准吧?咖啡,你要真的想学织毛衣,我倒是可以帮你找个好老师。”林睿得意地说。
※※※
第二天,林青萍为儿子织毛衣时,发现儿子带回来一起玩儿的那只猫正眼都不眨地盯着自己。“小睿,看好你的小朋友啊,它扑上来会把毛线弄乱的。”
“不会,它是跟妈妈学织毛衣呢。”林睿拍着猫说。
“猫学织毛衣?你这个孩子就是想像力太丰富了。”
林睿开心地笑起来,也跑过去,托着腮看着母亲为自己织的毛衣——浅绿色的毛衣上衬着淡黄色的花纹,胸口的地方织了“LR”两个字母。
林睿喜滋滋地看着,忽然说:“妈妈,我觉得自己可以穿这么好的毛衣,好幸福啊。”
“你这孩子……”林青萍眼眶一红,“妈妈买不起名牌的羊毛衫给你,只能让你穿织的毛衣。等把你爸爸欠下的债还完了,我一定买最漂亮的羊毛衫给你,免得你在学校里比不过同学们。”
“不是啊,我觉得妈妈织的毛衣比他们买来的羊毛衫漂亮多了,全班的同学都穿着买回来的羊毛衫,只有我穿着妈妈亲手织的毛衣,他们羡慕我还来不及呢。”林睿扑到妈妈怀里撒着娇,他是发自内心地珍惜现在的幸福。
※※※
三天后,林睿穿上了新毛衣。自认为学了一身本领的咖啡踌躇满志地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舔着爪子,等待着主人睡着后大显身手——织一件真正的毛衣给她看看。
“咖啡。”主人一回来就把它高举起来转了个圈,紧紧搂在怀里,“我今天终于鼓足勇气把织好的毛衣交给他了,他没有拒绝。我太高兴了!”她用力吻了咖啡几下才把它放下来,“我来做顿大餐庆祝吧,咖啡,你想吃什么,牛奶炖虾仁还是鱼片粥?”
咖啡呆在沙发上,看着主人在厨房里忙活,分析着她刚才的话——毛衣送给他了=已经织完了=不用自己帮忙了=自己学的东西没用了……
“哇!”它抱住一个靠垫大哭起来,“讨厌!主人!我还没有显露身手呢,我明明学得那么认真,喵呜……”
它的主人在厨房里,只听到猫在乱叫,一边回忆着把礼物交给他的情形,一边想:“他会感到惊喜吧,连咖啡也在为我高兴呢。”她抱着铲子,沉浸在甜蜜的思绪里,浑然听不见客厅里猫的哭声……
奇谈之十:漫卷诗书
“爹,刘大帅的兵已经攻占了省城,打到这里也就是这两天的事了,您再不走可就真的来不及了!”长子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劝着张廷鉴。
张廷鉴坐在大堂正中的太师椅上,看着眼前,大堂里和走廊下都堆满了各种箱笼,自己的三个儿子思仁、思贤、思礼,三个儿媳及一干人等都站在当中,用期待的神情看着自己。他依旧硬着心肠对着众人挥挥手:“你们走!”
“爹!”三个儿子一起喊。
“你们的曾祖父、祖父留下的‘传家之宝’在此,我岂能一走了之,我岂能做张家的不肖子孙!”
“爹,不是儿子们不孝,只是那一楼的书,这种时候实在无法带走啊。”
“书在,我在。”
“爹,刘大帅残忍好杀,所过之处杀人放火、十室九空,这里真的留不得了啊。”
“我知道,刘大帅是兵痞出身,最痛恨的就是我们这些读书人,他目不识丁,这一楼的书留在这里,只怕他们是非烧不可了。”
“那您还……”
张廷鉴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布包,打开来取出几张纸,说道:“这是祖传田庄的地契和这里的房契,这一张是去年我托朋友在云海买的房子的契书——唉,本来是想,你们三个都受过高等教育,想送你们到那里去干一番事业的,没想到现在用上了。老大,你拿着,好好照顾你的弟弟们。”
“爹,原来你早就……”一向觉得父亲有些无情的儿子们不由得红了眼圈。
“走吧,再不走就真的来不及了。”
“可是,怎么能让爹为了这些废纸留下冒险!”性情有些急躁的老二思贤一下子跳起来,“我现在就一把火烧了它们,看您还走不走!”说着冲进厨房拎出油瓶和火柴,向庭院里耸立着的藏书楼冲去。他一股蛮劲上来,两个兄弟和好几个仆人都拉不住他,他把油往楼上一泼,就要划着火柴。
一条黑影像闪电似的直扑到老二身上,老二的手腕被重击了一下,来不及点着的火柴脱手飞出老远,他倒退几步坐倒在地,手腕上已经是鲜血淋淋,袍子也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惊恐地用手挡住脸和喉咙,看着袭击他的对手。袭击他的是一条黑色的大狗,半人多高,膘肥体壮,目露凶光,它把前爪按在老二身上,露出利齿,仿佛随时准备咬下去。
“好了,狗!”张廷鉴吆喝一声。
黑狗立刻听话地放开老二,回到藏书楼边的阴影里卧下,它把头放在爪子上,眼睛却依旧盯着眼前的这些人。
老大连忙把心有余悸的老二拉起来,赔着笑脸对张廷鉴说:“爹当初救这条狗回来果然没错,这畜生倒也知恩图报。”
“哼,你不用岔开话头。”张廷鉴冷笑一声,“想不到我们家世代书香,竟出了你们这样的不肖子孙,快点儿给我滚!”说着一甩手,独自回后面去了。
几个儿子终没能说服张廷鉴,第二天早上,儿孙们不得不离开固执的父亲,踏上了逃避战火的路途……
※※※
张廷鉴一直目送儿孙们的马车消失后才转身回来,平时拥挤热闹的张氏大宅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他吩咐陪他留下的老仆去泡一杯茶,自己长叹一声,缓步走向藏书楼。
张廷鉴的祖父曾做过翰林,辞官归乡后以藏书为乐,建起这座藏书楼,张廷鉴和他的父亲都爱书成痴,这座藏书楼确实凝聚了张家三代人的心血。
张廷鉴仰望了一会儿这座三层小楼,缓步走入,拿起本书翻动几页,又放下来,走回庭院中。
黑狗看他进楼时已经站了起来,一脸严肃地看着他。
这只黑狗是张廷鉴半年前拣回来的。
那天清晨,张廷鉴照惯例沿着小路散步到自家附近的林子里,他听到树林里有声音,过去一看,却看到骇人的一幕:十几条野狗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四处都是血迹,有几只狗的头被撕扯下来了,还有的四肢不全,内脏翻出,每只狗的牙齿和爪子都沾满了血,显然是这群狗彼此争斗,相互撕咬成了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