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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节


  “就是说嘛……”留哥拍拍自己的脸,“亲兄弟也不可能长得一模一样啊,除非是用法术变的。我这是怎么了,因为一个梦就忧心忡忡了这么多天!”
  他抬头看看这个仓库里被自己翻腾得一团糟的样子,吐了吐舌头,当务之急是要在被娘发现之前把这里弄好,不然就有苦头吃了。
  自己干吗要为了一个梦干这种奇怪的事啊!难道脑袋出问题了?他一边这么叹气着,一边开始动手收拾仓库。
  过了几分钟,他却又停下手来,再次打开那个画轴挂在墙上,自己坐在一堆杂物上呆呆地看着……
  二
  “别跑!站住!你们这些小兔崽子!”随着一个成年地狼的咆哮,一大群孩子从他家里哄笑着穿墙跑了出来,手里有的拎着事物,有的拎着酒壶,显然刚才是从他家偷了东西,边跑还边回头做鬼脸。
  “留哥儿,又是你领头,我回头告诉你爹,看不打断你的腿!”后面的成年地狼猛追不舍,大声威胁着。
  “大叔家酒酿的好我们才来喝的,别人家我们还不去呢!”留哥一边大笑一边回答,他率领的那帮小弟兄也一起附和着。成年地狼跑得再快也无法和这群可以随便穿墙入户的毛贼们比,眼见已经追不上了,只好停住步子,挥着手臂大声威胁着要去告诉他们父母,那些孩子才不怕他这一套,转眼就逃得没影了。
  这三年来,留哥身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他又长高了些,几乎和他父亲静石一样高了,肩膀更宽,手臂更长,爪牙更锋利了。与此同时,他开始变得有些散漫起来,不再那么用心、认真,也不再像已往那样耀眼——他依旧是最优秀的。
  但是说过去的他超过了他的同龄人五倍、十倍,现在则最多只有两三倍了。
  因为他的这些变化,老师和族里的长者们都很担忧,他们私下里曾多次找静石夫妇谈论过这件事,但是依然没有什么效果,或者说静石夫妇根本不愿意自己的儿子是天才,他们宁愿他像现在这样,甚至再平凡一些,所以他们在暗地里支持儿子放下学业,自由自在的过日子。
  有了父母的默许,留哥当然就越发倦怠下来了。他的好强让他的成绩依旧名列前茅,只是现在这种优秀更像是在向大人们交差,而不是出于他的上进心了。
  “怎么还不下课呢?”留哥一边听素辛讲解着法术,一边琢磨着下课后和朋友们去哪里玩,母亲会做什么好吃的……
  “留哥儿,你来说说这个法术的意义。”素辛发现留哥很明显在走神,便停在他面前问道。
  “是。”留哥答应一声,毫无迟滞地说了起来,“一……”
  “不错。”素辛口中称赞了一句,心中却暗暗叹了一口气。
  留哥的功课绝无纰漏,法术也高出同伴们一筹,可是以前那种举一反三,抢着学,追着老师学的个性却不见了。现在的他只做老师交代了的学问,而这些知识对他的头脑而言又确实过于简单了,于是他大部分的时间用在了玩耍、恶作剧甚至发呆上。
  果然,刚刚回答完老师的提问,便见他又双眼无神地盯着墙,开始神游太虚了。
  素辛希望下面要教授的课业可以重新吸引留哥的注意力。
  “从今天起……”素辛严肃地说,他环视着大家,直到连留哥的注意力都回到了课堂上,他才接着往下说,“从今天开始,我要脚给你们变幻成人的法术。”
  “哇!”学生们发出一阵惊喜的欢呼。
  地狼的孩子们的成年仪式就是指他们能够变化成人的那一刻。
  不论一个地狼活了多久,如果他不能使用法术变成人的样子,就依旧会被看成小孩子,他将不能脱离父母独立生活,也不可以建立家庭,参加地狼族的生产、捕猎,也不被允许独自到地面上去。
  相反,只要一个地狼掌握了变幻成人的法术,不论他实际年龄多大,周围的族人都会把他视为成年地狼。
  一般来说,地狼族的孩子们会在五十岁左右的时候学习这个法术,对于这一班的孩子显然是太早了点儿。
  这全是为了留哥。
  素辛和族中长老们商议,决定提前教给这些孩子这个重要的法术,就是希望留哥在成年之后可以正视自己长大的事实,不再整天忙于嬉戏。
  素辛和长老们坚信,无论其他孩子怎么样,留哥一定可以轻而易举的学会这个法术的。
  “这个法术的关键在于……”素辛双眼直视着留哥,开始讲述……
  ※※※
  “饿死了……”留哥回到家往椅子上一躺,就扯着脖子开始叫,“娘,我好饿啊。”
  “来了,来了。”庚娘一边托着饭菜出来一边说,“每天都在外面疯到这么晚才回来,不饿才怪。你今天又去哪里捣鬼了?人家都找上门来了!”
  “七叔真小气,不就偷了他几盘菜么(当着母亲他可不敢提起酒的事),上次拿了松远大哥家一整只地鼠人家都没说什么。”
  “你偷人家东西还有理!”庚娘在他头上戳了一指。
  “小孩子就应该痛痛快快地玩儿啊!”留哥理直气壮地说,“而且今天先生教了我们变成人的法术,等我学会后,就不能再像现在一样尽情的玩儿了。”
  “先生教你变成人的法术?!”庚娘惊愕地抬起头来,勉强露出笑容问:“为什么这么早呢?对大伙儿来说有点儿难吧。”
  留哥撇撇嘴:“反正挺没劲的。”他从来没有觉得哪种法术难学的。
  “说的你好像不想学似的。”庚娘把杯盘放到他面前。
  “我是不想学啊。”留哥马上承认,“老是当小孩子撒娇多好啊,我才不想长大呢,真想不通先生为什么提早这么多教我们这个法术。”
  “也许……”庚娘隐约猜到了族中长辈们的意图,强笑着说,“也许是先生觉得你们特别出色呢。”
  “娘,我想一辈子都做你的儿子,我不学变成人的法术好不好?”留哥抓着母亲的衣角撒娇。
  “傻孩子,你就算长到一千岁,一万岁,也永远是我的儿子,这一点永远不会变的。”庚娘伸臂揽住他说,“在娘的心中,你永远是那个抱在娘怀里的,小小的,毛茸茸的留哥儿。”
  “娘。”留哥立刻变成狗的样子,钻到母亲怀里。他曾经很想要几个弟弟妹妹好逞逞做哥哥的威风,不过现在想来,没有弟弟妹妹也好,免得他们分走属于自己的宠爱,就这么一直被父母溺爱着生活下去,该有多好。
  ※※※
  “庚妹,我回来了!这是今天的猎物。”静石喝得半醉不醒的,手中拖着一只巨大的老鼠走了进来,“剥下皮给儿子做件大褂。”他得意地宣布,“很少见这种毛色的地鼠,和儿子的皮毛真配。”
  地鼠是一种生活在土中的老鼠,是青丘之国特有的动物,外形很像生活在火焰中的火鼠,身形巨大,最大的据说有大象那么大,小的也像兔子大小,皮革厚实,肉味鲜美,是一种有很多种用途的动物。因为它们一般居住在很深的地下,其他种族想捕获它们并不容易,只有地狼、无伤这样的妖怪才有能力捕捉它们。
  静石是地狼族最优秀的猎人。他每次出猎都会满载而归,而且抓回来的都是体形庞大的猎物。这些猎物他往往只留三分之一,另外的分做两份,一份给执圭、执珂兄弟,一份分给亲戚朋友、左邻右舍。
  “别吵。”庚娘把手指竖在嘴唇上,“留哥儿睡着了。”
  “儿子睡着了啊,没关系,他看见我带给他的礼物会高兴的,不会怪我吵醒他的!对不对,儿子?”静石醉眼朦胧地向留哥的房间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