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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节

  这个女子知道在长辈们摆出的家族利益面前,自己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利,所以也就默认了这桩婚事。也许这个男子可以给她全新的生活;几次见面之後,对方的温文和善令她已经封闭多年的心也开始有所期待起来。
  现在的问题是,留在老情人手中的信件已变成了阻碍,万一哪天被翻拣出来,不但自己没脸见人,自己的家族和未婚夫也会难堪至极。到那时候,即使自己的未婚夫不愿意退婚,本来就对这桩婚事不太满意的男方家族长辈们也绝对不会接受这种媳妇。如此一来,婚事肯定会告吹,这样自己要如何对家族交代。
  为了家族的利益和名声,她不敢公开索要信件——那个花心人说不定早已经忘记自己和那封信件的事,如果自己提醒他,岂不是自掘坟墓——也没有办法凭自己的本事取得,想要找人帮忙,却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族人是不敢吐露的,更别说那些盼著她婚事不成的外人。就在婚期一天天接近,不得不远嫁他乡的她心里越来越焦急的时候,她无意中看见了三个外乡来客。
  地狼、山鬼和毕方,真是从没见过的奇怪组合。可是她知道凡是这些四海流浪的妖怪,或多或少总有几分本事,不然怎麼能活著走到这里?知道他们想要进入萯山,她便找上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笔交易。
  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对刘地来说根本是家常便饭,果然没出几天便跟猩猩这样大闹了一场,说不定对方根本就没留意到自己在火灾中少了一封书信,即使留意到了,也只会以为是在火中焚毁罢了。事情办得妥妥当当,双方也各自顺利拿到了想要的东西。
  不过经过这麼一闹,这个地方也待不下去了,刘地在火儿的叫声中笑嘻嘻地说:“饿了就会大叫大嚷,看看我是怎麼弄吃的!”
  “还不是因为你不让我弄好吃的东西吃!还不是因为你!”火儿在刘地的头上跳来跳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一团乱。
  “瑰儿,还想不想帮周影……”刘地话音刚落,瑰儿已经伸手把火儿从他头上捉了下去。
  “瑰儿,你也向著刘地,我要回去告诉周影你们合夥欺负我……”
  在火儿的嚎叫声中,刘地潇洒地走向了山脚的田地。
  “地瓜和马铃薯,地瓜和马铃薯……烤著吃啊炖著吃,加上肉片当佐料……啦啦啦……”一个黑影在田地中上下翻腾著,口中还哼著奇怪的小调,不一会儿,在他经过的地方就堆了许多挖出来的地瓜。
  “火儿,来,来,烤一下,可别都烤了啊,剩下的带在路上当乾粮。”刘地从地下冒出头来对火儿招手。
  火儿眼都没睁,便是一道火浪对著刘地喷射而去。刘地早有准备,在被烧到之前便缩回地底下,周围的庄稼顿时烧了起来。
  “我说过一百次了,我讨厌蔬菜!”火儿愤怒地叫。
  “有东西吃就不错了,你们什麼都不管,只累我一个人,还不停抱怨。”刘地从地下跳出来说。
  瑰儿把地上地瓜收起来,白了刘地一眼:“是谁在帮你们做饭啊?还敢这麼说。”
  “我不吃蔬菜!不吃蔬菜!”火儿在他们头顶上飞来飞去。
  “小偷!抓小偷!”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天啊,他们偷了东西还放火烧庄稼!抓住他们!”
  随著他的叫声,四面八方都有人影跑了过来;刘地抓住瑰儿撒腿就跑。火儿不甘心地扫了追来的人们一眼,悻悻地跟了上去。当追兵赶到田地中时,三个小偷早已逃之夭夭。
  大家气愤不已,各自在田地里巡视著,施展法术将火扑熄。旅人们走累了、走饿了在地头歇歇,自己从田里弄些东西吃也是常有的事,田地的主人根本不会介意,可是没见过这麼无耻的,不只席卷了半亩地的收成,临走前还放了一把火。
  “又是那个外来的地狼和毕方!刚刚烧了猩猩的家的那个!”
  “哪里来的这些混蛋!抓住他们!”
  “流氓、小偷,站住!”
  “以後别让我们再看见你们!你们这些强盗!”
  “……”
  失主们的怒吼当然传不到这几个盗窃者的耳中,因为他们已经逃得很远了。
  “烤呀嘛烤地瓜呀,烤呀嘛烤地瓜……”不得不承认,火儿的烧烤技术绝对是一流的,即使主要目的是针对刘地,但还是把地瓜烤得松软香甜,十分可口。刘地一手拿著一块,边走边吃,继续哼著他那刺耳的小曲;瑰儿虽然不愿意吃“赃物”,可是既然失主都“没有”计较,她就不再那麼坚持原则,也大口大口地吃得香甜。只有火儿气哼哼地飞著:“我再说一次,我不吃蔬菜,我要回去跟影说,你们虐待我,不给我吃饭!”
  “不吃正好!省下来的我吃,你一个吃的比我们两个加起来都多!”刘地毫无爱护儿童的美德,含著烫嘴的地瓜,不停地吧嗒著嘴说。
  “我烤的凭什麼我不吃!给我拿过来!”火儿拍他一翅膀,抢走了他手里的那块。
  打打闹闹中,他们填饱了肚子,也走到了萯山脚下。在几个雄壮的巡山神兵凌厉的目光注视下,刘地一边把手上的灰渍、瓜瓤往身边的树上乱抹,一边取出那个女子给他们的东西——一面小小的令牌,在那些巡山的士兵眼前一晃。
  巡山神兵们看看令牌,再看看刘地他们,虽然对这一行人的形迹有著颇多怀疑,但还是依照著自己的职责,接受了令牌示意他们可以通过。
  刘地一挥手,瑰儿和火儿跟著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
  在身後的士兵手中,那个令牌已经化作荧光消失,只听见那个士兵似乎在自言自语:“又是那家发出来了。真是的,少主人到底是看上了那家哪点好?非要跟他们结亲。看看他们家的这种朋友,就知道是不怎麼样的人家。”
  “就是啊,那个女人我也见过,要模样没模样,要本事没本事,少主人到底看上她哪一点……”
  “主人家的事你们也敢多嘴,都给我好好站著。”
  “是……”
  ※※※
  瑰儿在河水中洗过手,用衣襟擦著,站起来向四周眺望。这座山上没多少树木,但随处可见的嶙峋山石还是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暂时没发现出去探路的刘地身影。火儿在一块岩石的顶端睡觉,此时闻到烧好食物的香味,已经在蠕动著,快醒过来了。
  瑰儿提著长裙往营地边走去。她本来一路都穿著原来的衣服:T恤、牛仔裤加上登山鞋,可是来到萯山境内後,刘地要求她换上这里人们常穿的装束。瑰儿本来就不习惯穿这种齐到脚踝的裙子和薄底布鞋,何况脚底下还有各种“碎石”在打绊,所以她走得有些狼狈,边走边用脚重重把那些绊脚石踢飞。
  这些在她脚下打著滚的碎石有的一碧如洗,有的洁白晶莹,有的光彩夺目,仔细看就会发现那其实都是些美玉翡翠之类的宝石。如果在人间界,把这些石头当中的任何一块拿到珠宝店里,都会成为身价高贵的宠儿。可是在这里,不但河滩上布满了这种石头,在阳光照射下,让荒芜的山间到处闪闪点点,根本和普通石头没有区别。
  瑰儿回到她用几块大块玉石临时搭起的锅灶边时,火儿已经飞下来,边用嘴在锅里挑肉吃边问:“地狗还没回来吗?”
  瑰儿摇摇头,又对刘地去的方向眺望起来。
  经过了多日跋涉,他们终於来到了萯山的地界,这里是萯山最西面的一列山脉,叫作和山,从这里到青要之山还要经过宜苏山与魏山,看起来似乎比东边的敖岸山过去要远得多,但是他们在刘地的建议下还是走了这条路线。因为敖岸山是神熏池的居所,与那位严厉的神人相比,居住在和山的神泰逢的性情要随和得多;他们这个由山鬼、地狼、毕方组成的奇怪小团队,也许更容易通过这里。
  可是不论传说中泰逢的脾气有多好,这里毕竟还是神的居所,低等的妖怪擅自进入神的居所,本身就已经是极不尊重的事了,如果不小心触怒了大神、甚至他的巡山神兵,都不是好玩的事。所以他们抱著尽量小心的心态,刚一踏入河山范围便停了下来,试探性地在这里扎营,如果神不欢迎他们进入,在边界被发现总比进入山中才被发现来得好些。
  刘地留下瑰儿煮饭和看住火儿之後,独自去了前方探路,本来是说好看看附近的情况就回来,可是现在饭都做好了,还是没见到他的影子。
  “不是被神仙吃了吧?”瑰儿托著腮,坐在那里自言自语,“可是身为神人,应该不至於去吃那麼没有品味的东西吧?还是遇到什麼美丽的仙女,就色迷迷地跟著人家走了……”
  来到异界後,他们一路上不知经历了多少凶险,幸亏有刘地曾经遍历十洲的经历和火儿还过得去的实力,他们总算有惊无险地到达这里。可是瑰儿知道,最艰难的旅程才刚开始。
  与之前走过的地方不同,萯山地界是神的居所,她再也无法用山鬼的身分与这里的山神套交情,也无法让火儿伪装成神、魔、仙的灵兽进行恐吓,就连刘地那一肚子诡计也恐怕派不上用场了。而在这里会遇见什麼,他们连半点概念都没有。
  吉神泰逢是位和善的神人,如果他们能侥幸过了他这一关,接下来还要经过两座大山才能达到青要之山。那两座山中虽然没有知名的神人,可是不知有多少妖怪异兽隐居在那里——说不定还有仙人灵兽,能与神人们邻山而居,估计也不会是一般角色。等渡过这些险阻到达青要山之後,又要如何去寻找帝下之都的方位?又怎麼过得了武罗神的看守取得神药呢?想到这些,心中真是一片茫然。
  吃饱了的火儿跳到她的膝盖上,不知道咕哝了一句什麼,就再次进入了梦乡。这个本来一天要睡十几个钟头的孩子,来到异界之後,就因为忙著赶路而始终睡眠不足,因此只要一有机会就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