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来,张倩经历了无数次这两类事的发生,已经修练到可以心平气和、淡然面对的境界。
有神棍上门,她总是视若无睹,不加理睬;心情不好的时候,干脆一顿臭骂,将他驱离;遇到可怜的小动物,她倒是总是能心怀慈悲地捡回家来养上几天。不过这些小动物与神棍之间有一项相同之处,那就是虽然起初看起来对张倩热情或依恋无比,但是不出几天便没了踪影,从此之后就再也不见了。如果说张倩刚开始对于失去这些宠物还会伤心的话但是次数多了习以为常以后,现在则是一捡回来的同时就抱着它们总有一天会离去的心理准备。
“这是从哪捡来的?”张阅仲对小狗倒是有些兴趣,拎过去反复地打量。并且宣布自己的发现:“公的。”
张倩从他手上夺回小狗,一边打开吹风机给它吹毛,一边说:“它自己跟我回来的。那时它全身是泥巴,挺可怜的。”
“倩倩,你上辈子不会是兽医吧?怎么专有这落难的动物找上你。”张阅仲对此十分不解。
“我这个人一看就心地善良啊,小动物和小孩子一样,都很会看人的。”张倩一点也不脸红地自吹自擂,而手中的小狗也“汪汪”叫了几声,似乎在赞同她的话。
“这个小东西跟倩倩之前捡到的不太一样,是只名种狗呢。”张欣对一切与“名牌”有关的东西都很有研究,“倩倩你养不养?不养送给我,我正想买只好狗呢。”
“你喜欢就带走吧,带回你家去,千万别养在我们这里啊,我是养不住宠物……”张倩不甘心地叹了气。
她自认为对宠物不错,把它们从街上捡回来,又替它们疗伤治病、洗澡打扮,喂得好、住得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动物多则一、两个月,少则十天便会不见,即使给狗栓上铁链,把鸟关进笼子,它们也有办法逃走。
真无法想象,它们是怎么从房子里跑出去的?究竟是动物这种东西根本养不熟、没有感恩之心呢,还是真的因为自己的体质问题?动物讨厌与自己一同生活,即使救了它们的命,对它们多好也没用?
“不过真奇怪,小倩老是会捡到流浪动物呢,上次捡到那只猫到现在,还不到两个月吧?”张阅仲抓着下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打量着这条狗。
看着他的一张大脸越靠越近,小狗用恐惧的姿态蜷着身子,后退着向张倩求救。
“它一定是被人类欺负过,所以看到你会害怕,滚开点!”张欣一巴掌把张阅仲讨厌的大头拍开。
张阅仲咕哝一句,坐到了对面的沙发上。
三个人谁也没看见,那只把头埋在张倩手中的小狗,眼睛中闪过一抹古怪的光芒。
张阅仲对这条小狗总觉得有些不放心,所以趁两个堂姊妹去厨房作饭时,把原本在睡觉的小狗抓到手中,再一次研究起来,口中还咕哝着:“居然会自己跟着进电梯,还自己求救?真的是狗吗?喂?你是不是披着狗皮的人?”
小狗发出一连串哀鸣,声音之凄惨,彷佛张阅仲不是在观察它,而是要把它掐死一样。
厨房里的两个女孩马上大吼:“张阅仲,不准欺负小动物!”
实在可疑……张阅仲看着这只小狗嘀咕:以我二十年的养狗经验,我肯定这只狗不太正常!
张阅仲可没有张倩那种接触过的宠物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消失的古怪体质,他从小喜欢养狗,而且和宠物的感情深厚,养得最久的一条狗更养了十五年。现在他的家里也还有一条大狼狗和一条小北京狗。所以对于狗的神态、习惯、行为,张阅仲可以说是了若指掌。对,狗确实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可是聪明成这样,就未免太不正常了。
反正你很奇怪。张阅仲自言自语着,再次开始摆弄小狗,于是小狗又开始哀叫求助。
“张阅仲,你竟敢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张欣腰系围裙,手持杆面棍,大步冲了过来。
她是他们这一辈的老大,性格又有点暴躁,张阅仲、张倩等这一班堂表兄弟姐妹,可以说都是在她的淫威下长大的;此时一见她扑来,身为运动员的张阅仲,充分发挥自己优越的运动细胞,“嗖”地一下,便过蹿过了沙发背,飞快地逃走。
“哼!敢不听我的话!”张欣成功扞卫了自己的权威,得意洋洋地走回厨房。
张阅仲摸着怦怦跳的心口一回头,发现沙发上的那只狗正看着自己的背影,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而在张阅仲回头的瞬间,它飞快地把头埋了下去,速度之快,令视力三.零的张阅仲都有种看花了眼的错觉。
张阅仲眯着眼,盯着那只狗很久,若有所思,直到两个女孩叫他收拾餐桌为止。
※※※
“咳咳……”张阅仲清清嗓子,开始对张倩与张欣念起一张纸上的文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这条狗的不正常之处有以下几点:一、过于聪明。它的聪明程度已经超过了一般的狗,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你们两个也不能否认吧?二、来历古怪,咱们这个大厦门禁森严,连苍蝇都飞不进来,(张欣:那是卖房子的广告词,你也相信?)它是怎么溜进来的,还能跑到十七楼,又找上小倩?三、饮食习惯古怪,你们以前见过喜欢可乐、汉堡和薯条,但是不啃骨头的狗吗?(张倩:也许外国狗就是这样的啊。)四、举止古怪,不肯和你们一起洗澡,不肯到你们的卧室和你们一起睡觉,却喜欢看选美比赛之类的电视节目。根据以上几点,你们还认为它是一条普通的狗吗?”
听了他的话,张欣和张倩也开始点头。
张倩托着下巴赞许地说:“想不到啊,你的观察力还挺强的嘛,我一直以为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呢。”
张欣则思索一会儿,开始皱起眉头:“对啊,我觉得仲仲说的很有道理,它确实很古怪啊!小倩,狗呢?在哪里?”她跳起来四处打量,原本在客厅洒进的阳光中打瞌睡的斑点狗,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不用找了,我敢赌一百块,它一定不见了,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张倩制止了想要去找的张欣和张阅仲,笑着说。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一起叫了出来。
“它刚才在那里听到我们说它怎么古怪的话了嘛,怎么还能留在这里?”张倩理所当然地回答,彷佛她说的并不一只狗儿,而是另外一个人。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又一起大叫出来。
“什么什么啊?”张倩白了从刚才就只会说这两个字的堂哥堂姊一眼。
“你到底在说什么!那条狗怎么回事!”张欣一拍桌子。
对于这个堂妹经常性地不知所云,她从小就在努力帮她纠正,可惜二十几年了,一点效果也没有,难道喜欢写点东西的人,大脑的思考方式跟正常人不一样?
张倩耸耸肩说:“不用大惊小怪啊,我以前养过的宠物,或多或少都有类似奇怪的地方。”
张欣和张阅仲再一次对视说:“什么?”
他们还是不放心,开始在屋子里展开地毯式搜寻,从窗帘后面到床底下,再到洗手间、阳台和厨房的柜子,所有能够藏下一只狗大小的空间,全被他们翻了一遍,结果果然与张倩说的一样,到处都没有那条狗的踪影。进门的时候,那条狗明明就趴在窗户下面睡觉的,怎么可能这么一眨眼就不见了?而且门窗关的好好的,它怎么出去的?这里可是十七楼啊!
张倩并没有和他们一起找狗,而是开始收拾狗的床垫、碗、玩具。把它们洗的洗、迭的迭,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拖出一个写着硕大“狗”字的袋子,开始一件一件地往里面塞——难怪当天一把小狗捡回来,她立刻就可以拿出所有狗的用具,原来一切是早有准备的。
“狗的、猫的、鸟的、乌龟的……我全有一套,遇到什么就用什么。”张倩让他们看柜子里面,果然几个大袋子迭得整整齐齐,上面分别写着“猫”、“鸟”、“兔”等字样里面装的是根据不同的宠物种类而准备的用品。看来她也知道自己随时有可能捡到各种宠物,于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可是,该不会以前你养的宠物,也都这么怪吧?”张阅仲难以置信地问。
要是换了他,一看到那种怪物狗,不是把它好好地研究一番,就是害怕得扔掉了,亏张倩这么多年老是在养这种东西。
“也不是都这样,大部分都还是很正常的,只是其中有些怎么看也不像是普通的动物,不是聪明得过了头,就是举止古怪极了,而且一旦查觉了我对它们有怀疑,就会马上不见了。”
在这些动物中,说起来最好笑的是一只猫,它最喜欢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吃着零食看电视,简直跟张阅仲的习惯一模一样。有一次发现自己在看它,居然吓得连滚带爬,最后拉开窗户就往外跳——那时候张倩还和父母一同住在六楼。张倩及时抓住了它,把它抱出门外,它才感激地依依不舍走了。
“天啊,该不会是妖怪吧!小倩,我带你去庙里求一下平安符!”张欣平时豪放泼辣,却最怕这些鬼鬼怪怪的事情,相对地也就格外迷信。虽然是一个理科的研究生,平时却总是相信神佛、僧道、神婆、新兴宗教什么的,一遇到什么解释不了的怪事,马上就会烧香拜佛、求神请符,张倩这种对怪事泰然自若的态度,她实在受不了。想到两个堂姊妹同住,张倩的事难免会牵扯上自己,不由得更加惶恐不安,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教的护身符抓在手中,紧紧握住,一连声地催促张倩去庙里烧香。
“没关系的,你们放心好了,我这么多年老是养这些怪动物,一次不好的事也没遇到,相反地,每这些东西走了之后,都会遇见好事呢。比如说遗失好久的钱包又自己出现了,里面的钱还多了一倍;本来医生说至少半年才能痊愈的骨折,一夜之间全好了;下大雪时走夜路,前面一直到家门的路已经不知被谁扫干净了;眼看就要被自行车撞上的时候,对方却连车带人忽然腾空翻滚,刚好从我头顶飞过去……很多、很多呢,不知道接下来又有什么好事情,嘿嘿……”张倩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这么安慰着堂哥、堂姊。
“你该不会是为了这些好事,才乐意收留那些动物的吧?”张阅仲大胆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