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浩的野心很大————他要占据脚下这座城市,使之成为强大稳固的基地。
“盛飞”集团的后继部队很快就会抵达。那些人会掀起新一轮的乱战。苏浩当然有把握打败对手,但他不想因此引来更多注意的目光。
王启年给过他一百标准单位强化药剂,加上已经公开的银骨……这些东西能够隐藏自己的真正实力,也藉此打消其他外来者贪婪的念头。
通讯已经结束,王启年仍然对着屏幕发呆。
夜影像雕塑一样以标准站姿立在他的身后。冰山般冷艳的脸上,不自觉地显出淡淡的惊讶。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王启年这般失态。
下意识的,夜影对苏浩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这小子该不会是故意撒谎骗我吧?”
忽然,王启年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继而自言自语:“银骨……居然在丧尸体内发现对骨质具有强化效果的东西。虽然只在老鼠身上进行过实验,但这种方法显然适用于人类。强化骨骼与中枢神经系统……我的老天!那帮家伙说的都是真的,我们的确能够自行解决这场危机。”
这些话听起来很有些莫名其妙。王启年也并不打算多作解释。他拽了拽身上脏兮兮的白大褂,伸手抓过办公桌侧面的文件架,拉倒,在一大堆“哗啦”泼洒下来的纸页当中,忙乱恼怒地翻找。
夜影走上前,很是不解地问:“您要找什么?”
“解剖记录————”
王启年在咆哮。
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处于发情期,却无法得到满足,狂躁不安的棕熊。
“老子手下有六千多名生物研究员,将近五百多个研究小组。从病毒爆发到现在,他们至少解剖了两千头丧尸,还饲养着差不多同样数目的丧尸用作日常行为观测。这帮该死的家伙简直就是饭桶!饭桶!饭桶!居然没有一个人想到在丧尸体内寻找激素之类的物质。这么多人,还比不上一个在昆明城里逃难的小子。这帮混蛋统统应该流放,我要把他们全部派到外面,去亲身经历丧尸带来的死亡威胁,用‘恐惧’这种东西给那些僵硬教条化的脑子上上发条————”
夜影神情冷漠地站在旁边。
王启年失态的样子让她觉得有些好笑。夜影忽然发现————苏浩在胖子院长心目中的地位正急剧蹿升。那个年轻人的确要比科学院大多数研究员聪明,而且非常狡猾。
这并非贬义。
不管怎么说,苏浩毕竟是科学院的人,是自己人。
“苏浩发现银骨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也许,他不仅仅只是在老鼠身上做过实验,而是把这种东西使用于他自己,或者其他人。”
夜影谨慎的选择语句:“军方好几个月前就在昆明城设置了监察站。苏浩很容易就能得到免疫药剂。上个月接收那具昆虫拟态尸体的时候,你让我带给他一百支强化药剂……种种因素相加,他完全可以在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用银骨进行实验。我觉得,他刚才所说的‘研究成果’,恐怕不仅仅是猜测,而是……已经存在的现实。”
王启年拿起一份解剖记录,看了看最上面栏目里的日期,把整份文件撕碎,用力揉成纸团。然后,带着说不出的烦躁与厌恶,重重扔向对面的墙。
夜影继续自己的推断:“苏浩没有把银骨交给军方,而是主动交给了你。这意味着他对你有足够的信任感。否则,军方监察站距离很近,他没必要舍近求远。”
王启年不由自主皱紧眉头,侧转身子,很是惊讶地看着夜影:“真是难得。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头一次听到你帮着其他男人说话。”
夜影冰冷的神情不变:“我只是就事论事。”
王启年悻悻然地点了点头:“你说的对!他的编制属于科学院,是我们的人。肖琳那个女笨蛋这次办的事情很漂亮。恐怕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无心之举居然会送给我如此之大的一份礼物。唔……扔出去一个当摆设的花瓶,换回一个聪明狡猾的小子。呵呵!这买卖不错,稳赚不赔。”
说着,老胖子暴怒的音调再次大了起来:“命令所有研究小组立即停下手里的工作,全部人员对饲养的丧尸进行解剖。最迟两小时后,我要看到各个研究小组的最新解剖报告。所有数据必须清楚、详实,不得有臆测推断。否则,我会向军方申请编成一个由那些饭桶组成的战斗大队,去前线执行最危险的任务————”
夜影对老胖子的叫嚣直接免疫。
她抬起头,敬了个礼,随即转身离开。
当她准备拉开房门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传来王启年满怀疑虑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苏浩这小子很顺眼……活见鬼,老子不是基友,对男人屁股也没什么兴趣,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奇怪的意识?”
这番话听起来有些骇人。
夜影想笑又不敢笑,只能憋着不作回答,表情怪异地走出房间。
唐姿站在空旷的街道中央,仰着头,痴痴地看着天空中那团缓缓变幻形状的灰色阴云。
那朵灰云很像陈耀的侧脸。
这种自然界中的巧合只持续了不到两分钟,云层就渐渐朝着地面压下来。天空中开始落下雨点,那团像陈耀的云边缘显得模糊,如水墨画般晕染开来。最后,彻底被阴暗的天空吞没,消失在密如细帘的朦胧雨幕深处。
“老公!不要急,我这就为你报仇————”
唐姿嘴里在低喃,下意识地抚摸着挂在胸前的骷髅。
那是陈耀的头————皮肉早已腐烂,眼珠之类的柔软组织被全部挖出来,用一定比例的福尔马林溶液浸泡,晾干,再刷上一层厚厚的桐油。
天气虽冷,唐姿却穿着薄薄的丝袜和短裙。脚上是一双火红色的高跟鞋,黑亮细密的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黑色套头羊绒衫薄而紧身。这种狂放性感的打扮,使她看起来很是诱惑。尤其是饱满富有弹力的胸部,简直就是一对尺寸惊人的皮球。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伸手摸摸,再狠狠捏几把。
唐姿记得去年夏天时候自己就这么穿过。
陈耀当时什么也没说,眼睛里却一直在喷火。活像刚刚从监狱里蹲满徒刑出来,几十年没碰过女人,看见母猪都觉得是双眼皮的色中饿鬼。
把一颗骷髅挂在脖子上当做项链,这种做法很是特立独行。
唐姿顽固地认为这是最适合自己的打扮————那是我老公!就算是死了,他还是我的!
她拖着一条很粗的铁链。链条另外一端,拴着半死不活的林宙。
这段时间在银行小楼里的伙食不错。他被养得比过去胖了一些,脸色不再苍白,很红润,精神十足。
林宙根本不愿意吃那么多东西。每一顿,都是唐姿瞪着发红的眼睛,掐住他的喉咙,在嘴里插上漏斗,像法国厨师填塞肥鹅那样把食物硬生生灌进去。
她必须保证这个该死的男人好好活着,健康的活着,一直挨到自己决定宰了他的那一天。
现在,差不多是时候了。
唐姿拽着铁链,拎着林宙的后颈,把他生拉活扯拖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