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书库 > 我的房客是鬼物 > 第62节 >

第62节


我上大二那年,他爸发病了,因为把他妈打得狠了,他妈就把他爸捅死了,然后自杀了。
另一个室友叫金辉,改革开放那会他爸常去乡下捡漏,也曾有过些家产,后来因为坏了这一行的规矩,得罪了某个有权势的人,让人家打断了双腿,然后就回到了村里,凭有些家底娶了媳妇,生了金辉。
从小耳濡目染,金辉倒也长了些眼力,学了些门道。他爸一看这小子聪明好学,是个可造之材,因为他自己动不了,便让金辉没事了出去捡漏去。
结果有一次着了道,遇到了高手,买了打眼货,把家底都输光了,最后没办法便正经上学,成了我室友。
毕业后我去了山东,这俩货在家乡附近的房建单位上班,金辉因为打了监理被单位开除了,最后一合计给别人干还不如自己干,于是就撮合王雷雷辞职了,和他去西安发展。
王雷雷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便和金辉在西安长乐坊开了个手机店,长乐坊跟前有个八仙宫文物市场,因为金辉对古玩市场比较熟悉,所以有时候也兼职做个中间人。
而我现在开着车已经行驶在西安长乐坊的街道上,我远远便看到那二逼的招牌,金雷雷专业手机维修中心。
这门面店只有四十多平方,是这俩货去年花了4万块钱盘下来的,当然一半钱都是预交了房租。
我将车停在人行道的停车位上,将红肚兜揣进怀里,便向店里走去,刚走到门口就看见金辉坐在柜台里的电脑桌前玩着游戏。
我一声不响地进了店,坐在柜台前的转凳上。
金辉连看都不看我,嘴里嘟囔着,咱店里卖手机也卖手机号,可以交话费也可以打IP,可以修手机也可以换手机,不知道您需要办什么业务呢?
我说,我是工商的。
这小子一听直接从电脑椅里翻出去了,连身上的灰土都来不及拍,陪着笑脸就爬了起来。
我草,老张?金辉一双三角眼瞪成了四角眼,挠了挠脑袋上的金毛,半天那没反应过来。
都说做生意的老鼠工商的猫,古人诚不欺我啊,我摇着转凳看着金辉出洋相。
你不是在山东么?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也不给兄弟招呼声,草。金辉一边拍着身上的灰土一边骂道。
我笑着说,山东不去了,哥现在回渭南了。
真的假的?金辉一脸不信地看着我。
我笑着点了点头。
看看,我早就给你说别去山东,去那么远干啥?金辉突然想起了什么,据我所知你在渭南没住的地儿啊?
哈哈,哥继承了我二爷爷的遗产,现在住在沋河度假村的小二楼。
金辉趴在柜台上,给我发了一颗烟,我搓开一看,哎呦,还抽的是芙蓉王。
你小子转运了啊,直接小别墅就住上了,不错不错。金辉嘴里吧嗒吧嗒地吸着烟,一脸奸笑。
这门面店就左右两排就放了六节柜台,我瞅了半天,问金辉,怎么没见雷雷呢?
雷雷今早出去收货去了,看时间也快回来了啊,等雷雷来了,咱们可要好好聚一下,妈的,三年没见了啊。
第四十三章阴沉宝木(下)
李剑和邦楚对我来说是好兄弟,金辉和雷雷对我来说就是铁哥们。
我俩抽着烟,叙着旧,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我俩正聊得起劲,就听见门外头跟炸了雷似的有人在骂,麻了隔壁的,这那个不长眼老底占了哥的停车位,阿辉把家具给我拿出来,先把狗日的轮胎扎了。
那滚雷似的声音说着就进了店,然后就安静了。
我和金辉相视一笑,正要站起来,就听见耳边炸响,老张,我草,真的是老张,哎呦我草,我怎么就不相信呢,你不是在山东么……
雷雷不仅说起话来如滚雷,长得也跟雷震子手里的铁锤一样,一米八的个头,浑身肌肉跟铁块似的。
我不用看,也知道这货留着毛寸,上身穿着背心,下面一条迷彩裤,再蹬一双高帮军靴,学校那会这货就这么穿就没变过。
雷雷将手里的黑塑料袋往柜台上一扔,从工具箱里翻出一把铁锥子,就往出走,我拉着他胳膊问他干啥?
这货气呼呼地说有个不长眼的老底占了我车位,我去把他轮胎扎了,给个教训。
我从小就喜欢看热闹,将烟头往地上一吐,走走走,哥跟你一块去。
结果到了跟前,我赶紧让金辉把雷雷手里的铁锥子给夺了下来,原来说的是我的金杯啊。
中午的时候,我们就在跟前找了家川菜馆,估计这俩货经常在这里吃吧,老板直接将我们领到二楼一个豪华包间。
我所说的豪华,指的是有空调电视,临窗透风,安静卫生,这条件在一般饭馆都算得上豪华的了吧。
老板笑着从兜里掏出一包芙蓉王,给我们一人散了一根,然后将剩下的烟扔在桌子上,问金辉吃些啥?
金辉摆了摆手,老几样啊。
雷雷还在一旁补充,先上两箱啤酒。
我坐在靠窗这边,能看到停在街对面的金杯海狮和旁边的一辆银白色的悦达起亚狮跑。
雷雷把烟给我点着,我吸了一口,无不感叹地说,你俩这混的风生水起啊,才一年时间就把车买了。
金辉翘着二郎腿,哈哈笑着,去年给你打电话让你回来一起干,你不回来,现在羡慕了,嘿嘿。
当时你说要开手机维修中心,我对这些东西又不懂,咱仨大男人守着一个小店还不让别人笑死了,我觉得你俩就刚好,一文一武,加上我这废柴不是纯粹混饭吃么?我说的都是实话,去年金辉每隔一个月就给我打一个电话,让我回来,他知道我在外面干得不顺心。
老板让店伙计把酒抱来了,雷雷将箱子撕开,这货开啤酒从来不用启瓶器,俩指头一拧就把盖子拧开了,只听一阵噼里啪啦,桌子上就开了七八瓶。
我们喝酒从来都是用碗,连碰了三碗,菜也陆陆续续上来了,我仨酒量虽然不尽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互相揭短,我们把上学那会所有的糗事掰碎了往出抖落,说到谁谁就喝酒。
论年纪我比金辉大一个月,金辉比雷雷大一个月,但是他俩尊我为长并不是因为我年纪最大,而是因为我糗事最多。
记得最搞笑的一回是,我仨晚上玩通宵,早上再翻墙到宿舍,那时候学校查的严,也不敢睡觉,就跟着大伙去食堂吃早点,我仨先一人打了一碗稀饭并排放好,然后就去买包子,他俩排在我前头,等我买好了就去找他俩,当时脑袋晕晕乎乎的,一转头直接忘了稀饭在哪放着呢,转了半天突然看见一桌子上放了碗稀饭没人,我坐下就开始吃,吃的时候总感觉两边有人看我,等我都快吃完了,一个小伙站我旁边,怯生生地说,同学,请问你喝的是谁的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