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节
“不是夸张,是真的舒服”,我不好意思的说,“眼睛属离火,喜温热,尤其我现在这情况,热毛巾一敷跟过电似的。”
“舒服就好”,她在我身边一坐,“林卓,你放走那魔妹,是想救她么?”
我点点头,轻轻的叹了口气,“你不知道我们过去的经历,那时候我在信阳闭关修炼,她每天都到窗边看着我,就那么安静的看着,一言不发,也不打扰我。那时候师姐不让我们多接触,说我们两个有特殊的机缘,她担心我会把魔妹身上的魔性激活……那时候的她,特别的单纯,可现在……”
“对不起”,她默默的说,“都是我妹妹不好。”
“别这么说”,我摆摆手,“就算道歉也该是李青瞳,而不是你。”
她沉默了一下,“那这么说来,现在她的魔性已经被激活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没有”,我说,“魔妹不是普通的魔,她是扈月女王的女儿,地魔族的公主,不会那么容易被激活的。她只是被李青瞳控制了,失去了自己的心性,所以才会这样。”
“地魔公主?扈月女王?”李青檀喃喃的说,“坏了,青瞳又要惹祸了!”
“谁说不是呢”,我苦笑,“魔妹是未来的扈月女王,魔族的公主。李青瞳把她控制住了,一旦引来魔界的报复,那必然是一场人间浩劫。”
“是啊”,她叹了口气,“之前我不理解,她哪来的那么多魔灵护法,现在明白了,她控制着魔灵公主,挟天子以令诸侯,人间的魔灵,她想要多少就会有多少。这丫头胆子太大了,她这不仅仅是拿三神教的前途冒险,她这是要挑战地魔全族啊!”
“所以咱们一定得想办法把魔妹救出来”,我说,“姐夫已经说了,给我们请一位修罗教的高手过来帮忙。这几天咱们就在这等着,哪也不去了。”
“好”,她顿了顿,“那李老那边呢?”
“你放心,杀敌三千,损己八百”,我深深的吸了口气,“李青瞳估计也受伤了,只要她不离开洛阳,李老死不了。退一万步讲,跟魔妹比,李老那条命没那么重要了……”
516千里杀人
三天后,雷先来了。
之前解叶欢封印的时候,他是一起来护法的几位高手之一,但我不知道他原来是修罗教的弟子。
“七爷让我来配合你”,他平静的说。“鬼眼在哪?”
“在洛阳”,我说,“她的九冥咒要怎么破解?”
雷先看看李青檀,“鬼眼是你双生妹妹?”
李青檀点点头,“是。”
雷先想了想,“那请你先回避一下吧。”
李青檀一怔,但没说什么,站起来先出去了。
我不解,“雷师兄,需要这么样么?青檀和李青瞳可不一样的!”
“我知道她们不一样,可是姐妹连心,有些事情她知道了,李青瞳就能知道”,他看看我,“林卓,办事的时候不能感情用事。尤其是在面对女人的时候。”
我愣了一下,“雷师兄,就算需要让她避开,不能换个委婉点的方式么?”
雷先看我一眼。“她都不在意,你在意什么?”
我脸一红,“我明白了,该怎么做,师兄你说。”
雷先顿了顿,“九冥咒没有直接破解的方法,如果要救魔族公主,就要先抓到她,制服她,接着找功力高于鬼眼的人,施用九冥咒。”
“以毒攻毒?”我问。
“可以这么说吧”,他说,“用九冥咒破九冥咒,是唯一的办法。”
“你的功力肯定是比李青瞳高的”。我说,“咱们一起去洛阳。我抓魔妹,你来解咒,怎么样?”
雷先点点头,“七爷让我配合你,该怎么做你决定,我照办。”
我笑了,“谢谢师兄!”
他看看我的眼睛,“你眼睛怎么样了?”
“已经没事了”,我笑了笑,“这三天的伤也不是白养的,我心里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我去和青檀聊几句,然后咱们就去洛阳!”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先用护法和咒语攻击诚田英治,废掉他的同时,让李紫心带李远南去北京,接着让李青檀用巫术攻击李青瞳,缠住她,同时我和雷先马上赶去洛阳,在她离开之前将其控制住。
“然后呢”,李青檀问。
“我们到洛阳之后,你就去北京,帮李老除掉身上的金光隼”,我顿了顿,“你觉得行么?”
李青檀轻轻叹了口气,“行是行,只不过……”
“不过什么?”我问。
她看我一眼,“只你一个人去,青瞳就未必是你的对手,你们两大高手联手对付她一个女孩子,这合适么?”
我一阵尴尬,“是不太合适,好像挺欺负人的……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九冥咒我不会呀,如果雷师兄不跟着去,那魔妹是救不出来的。”
李青檀沉默片刻,“千里用咒,你有把握么?”
“有,我仔细想过了,只要把七星转寰阵和太极阵,九宫阵结合在一起,再加上凤凰金令,应该可以做到”,我说,“至于李青瞳……就只能先麻烦你了……”
她苦涩的一笑,“青瞳再不懂事也是我妹妹,我自己怎么教训她都不过分,可现在让我配合你们来对付她,我这个当姐姐的成什么人了?”
我很惭愧,“对不起,谁让你们姐妹都那么厉害,我们不这样,没法救魔妹。”
她深深的吸了口气,“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青瞳的性格,遇强则强,吃软不吃硬。她知道你们两位高手去对付她,你以为她会躲开么?”
“你的意思是?”我一皱眉。
“她会在那等着你们”,李青檀淡淡的说,“如果你自己去,她可能会走,但你带着修罗教的高手去,她一定不会走。所以你不用让我缠着她,我直接去北京,救了李老之后再赶去洛阳与你们会合吧。”
我轻轻舒了口气,“这姑娘……性子够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