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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待到白衣少女走了之后,郝任才慢慢穿上衣服,舒展舒展身子站在房间里面。他深吸一口气,而后大喝一声,瞬间之内出拳,用一种不缓不慢的速度将一套通背拳打下来,拳掌之间隐隐约约有虎豹雷音出现,整个骨骼咯吱咯吱的响着。
使用大还丹在瞬间治疗的过程虽然是无比痛苦的,但是它的效果也无疑是最佳的,白衣少女原本预料的三天时间,仅仅之过去了一个时辰,他体内的伤势已经恢复了九成,而他的武功也几乎恢复完全。
他推开房门,走到夕夜的房间,却愕然见到秦心此时竟然和她在同一房间里面。青铜剑悬浮在虚空当中,守护着两个人。
他看着这一幕,微微沉默,心想恐怕白衣少女也发现了青铜剑的秘密,才会将秦心和夕夜放置在一个房间里面。
他走到秦心而身边,用手在她额头上轻轻抚摸,感觉到她的高烧已经退去,身体已经没有了大碍。
他从脸盆当中取出一条毛巾,将其浸湿,走到夕夜的身边,擦拭着她的脸颊,将精致的脸颊上沾染的一些灰尘擦去,露出粉嫩的肌肤。完毕之后,他握着夕夜的小手,坐在她身边陪伴了半个时辰之后,才推门而去。
他慢步行走在将军府里面,目光扫视着四周,心中却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疑团。
秦怀远手中掌握着六万的镇北军,那些小逍遥镜的武者,为什么敢直接对秦心出手,将其绑架。
朝廷的腐烂不堪,使得整个镇北军几乎已经成了秦家的私人军队,所有的粮草都是以秦家百年基业在供养着。秦家经营镇北军二十余年,秦怀远更是以一己之力在拥雪关抵抗鞑子将近十年年,在军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威望,六万多的精锐镇北军,几乎全部听从他的号令。
如此强大的力量,哪怕强如大宗师也不敢直抗锋芒,那些小逍遥镜的武者,又有什么胆子,敢在万安城里面直接绑架秦心。
而且最令他疑惑的是,自从秦心失踪之后,秦怀远竟然丝毫没有任何反应,哪怕是军务再怎么繁忙,自己唯一的女儿,最起码也要关心一下,但对方却如同消失一般,根本就没有在秦府里面出现过。
他走出了将军府,见到街道上多了许多带着兵器的江湖之人在行走。
行走在街头的武者,大多相互认识,时不时的打一两个招呼。
“老王,最近生意怎么样了?”一个带着短刀的中年汉子,对着一个气质甚佳的商贾问道。
“一言难尽,自从鞑子集合十万八旗军队南下,沿途所有汉人城池无不是被屠城,拥雪关以北几乎是哀嚎遍野,鞑子对于中原来的汉人盘查的无比严谨,想要再往东北做毛皮生意,就十分艰难了。”商贾叹息一声说道,因为生意的失败满脸的哀愁。
郝任静静地听着,心想这个世界的大概情况和明末差不多,就连关外鞑子也同样是八旗军队。
拥雪关在这个世界也是处在东北方位,和山海关在同一位置,都是关外鞑子进入中原的咽喉,无比重要,所以是兵家必争之地。
郝任沿途听着各种消息,走进了茶楼,点了独一无二的武夷山大红袍,坐在茶楼的雅间,居高临下,看着整座万安城。
嘴唇轻抿一口大红袍,他心中却是整理着刚才听到的那些消息。
英雄会的发起人竟然是秦怀远的至交好友,拥雪十三盟的总盟主,号称大宗师之下第一人的鬼神枪。这是他万分没有意料到的,哪怕是秦心也不曾对他说起过这个消息。
想起之前听到关于鞑子的消息,郝任心中微微一沉,知道英雄会不单单只是一个武林盛会,鬼神枪邀请天下英雄前来,恐怕更多的是为了团结众多武林人士,一起对抗南下的鞑子。
镇北军虽然战力无双,但由于所有而粮草都是秦家经营所得,又因为最近几年连年征战,已经渐渐入不敷出,军中装备一降再降,恐怕要不了多长时间,就无法再现镇北军当年的辉煌。
而且朝廷对于镇北军这个肥肉一直在紧盯着,若不是还需要秦家来抵抗鞑子,恐怕对方早已经下手摘了桃子。
“难道那十个小逍遥镜的武者,是朝廷派来的不成?”这个时候,他心中忽然生出这样的想法。
毕竟秦心是秦家的嫡亲,即便并不是男子,但是按照秦家的组训,整个镇北军最终也会交给她来打理。若是朝廷想要摘掉这个桃子,派人来暗杀秦心也不是说不过去。
“小二,上一壶特制大红袍。”就在他思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一道有些稚嫩且玩世不恭的声音在茶楼里面响起。
从阁楼下面上来了一个青衣少年,冲着小儿嘻嘻一笑,而后翘着腿坐在了椅子之上,从袖子当中取出来一个金色的东西,在手中把玩。郝任定睛一看,那个东西原来是一只全身布满金色绒毛的雀儿。
雀儿在叽叽喳喳的叫着,扰乱了茶楼里面的清净,能来茶楼之人都是文人雅客,见到这个少年带着一只雀儿进入茶楼,眉头都是微微一蹙,有些不喜。
少年却是十分纯真,根本就没有在意周围那些人,只是用手掌附在雀儿的绒毛之上,低声说道:“好雀儿,不要再叫了,我喂你吃些东西。”
说着,少年手伸入自己的袖口,取出了一块精瘦的牛肉,而后又将刚刚上来的大红袍倒出一杯,手掌一挥,一道气流吹出去,令滚烫的茶水当即变温。
少年用大红袍的茶水拌合着精瘦牛肉,将其喂给金毛雀儿。
周围之人见此更是大怒,他们用来喝的茶,这个少年此时却是用来喂鸟,这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裸的侮辱。当即就有人冷哼一声,说道:“哪来的毛头小子,丝毫不懂得茶道,竟然用珍贵的大红袍来喂鸟,真是没有家教。”
郝任见到少年的举止,眼眸却是微微一凝,少年的袖口是紧口的,没有多大的空间,但是对方却是从里面取出一只雀儿以及一块牛肉,这令他想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个技能——袖中乾坤。
难道对方是一位大宗师不成?
第138章巧遇
少年的年龄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生的眉目清秀,性格有些腼腆,听到那些人在挤兑自己,当即气的脸色通红,反驳说道:“这是我花钱买的茶,我怎么用关你们什么事情。”
郝任眼神在那只金毛雀儿的身上盯了一会儿,忽然觉得有些眼熟,似乎在将军府里面的那本书里面见过,而后便微微一笑,抿了一口茶水,对着茶楼里面其余的那些客人淡淡说道:“这雀儿恐怕就算是将这座茶楼卖了,也买不起。”
有一个身子微胖的富商听到此话,当即冲着郝任冷哼一声,而后说道:“不就是一只鸟,我从未听过没有我王先豪买不起的东西。”
旁边之人一听王先豪三个字,顷刻间议论纷纷,私下当中说道:“竟然是万通商行的掌门人王先豪,听闻这家茶楼的幕后老板就是他,想不到英雄会竟然将他也吸引过来了。”
王先豪闻言,脸上稍有喜色,而后冷漠看着那个少年,从自己的袖子当中取出来一踏的纸币,全部都是金票,厚厚的一沓大约有十万两左右,直接甩在桌子上。
少年见到王先豪如此,恼怒的冲着对方冷哼一声,转过身子,自顾自喂着自己的雀儿,不言语。
王先豪见此,冷冷一笑,端起泡着大红袍的茶杯,如鲸吞水一般喝下。
“他说的没有错,你的这座茶楼还真没有这只鸟值钱。”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年轻人走了上来,看了一眼少年手中的雀儿,对着王先豪平淡说道。
那个年轻人是一头短发,年纪约莫在十七八岁,穿着一件紫色的紧身类胡服,显得有些华贵。
紫衫年轻人走了上来,坐在阁楼的另外一端,缓缓倒下自己的茶水,而后对着王先豪说道:“王老板最近几年崛起的太快,恐怕没有看过一些古籍,那只鸟并不是凡鸟,而是金倩雀。”
王先豪一听这话顿时大怒,那个紫衫年轻人明显暗地讽刺自己只是一个暴发户。
就在他准备站起来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却是接着说道:“金倩雀,传说当中是天上的一位掌管财运的神女所化。那位神女在天上整天面对数不尽数的金银财宝,无比孤独凄凉,有一日下凡巡查至极,却是见到了凡间的一位书生在临海摹画,那副画无比具有韵味,那位神女便升起了喜爱之心,愿以数不尽的金银财宝来换,却被拒绝了。”
“那个神女并不甘心自己这么失败,便又化作一位凡人女子,来诱惑那个书生,试图将其画卷夺走。只可惜,入凡尘容易,出凡尘难,等到最终将画拿到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天庭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便罚那位神女永生充当那画中的一只雀儿,经历百世轮回。”
郝任自打这个年轻人进来的那一瞬间,目光就在对方的身上扫视着。对方的那一头短发,让他觉得有些怪异,在这样一个以长发为标准的古代环境,忽然多出来这样一个短发之人,不得不让他心中引起了一丝好奇。
“说了那么多,你直接说他的价格是多少不久完了。”王先豪虽然开了一座茶楼,但并不是一个文人雅客,听不多紫衫青年罗里啰嗦这么多,不耐烦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