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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节


然后用槐树鞭勾住这个魂,带着它往前走。这样带动这个魂的话,其余的魂也会支配身体跟着我走。
一般来说,分离出的魂都是天魂。因为天魂掌智,天魂被分离出来之后,对方就会变成傻子,不会大喊大叫,只会跟着天魂往前走。
想明白了这点之后,我悄无声息的就顺着门走进了隔壁的房间。而这么一走进去,差点没把我给吓得半死!
万万没想到,这个房间里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福尔马林味,而在房间的左右两面墙壁上,竟‘站着’两具尸体。
这两具尸体死了有一定的时间了,脸色煞白,四肢僵硬,赤身**的站着。而且都是女性,看模样,生前应该也是美女吧?
这两个女人一个成熟一个稚嫩,而且模样有几分相似,应该是母女关系。两人身上都涂抹上了一层白蜡,油腻的很,此刻正双目圆睁,眼白上翻,根本就没有眼珠。
而此刻,那个代销点主人正躺在床上呼噜呼噜的大睡,在他怀中左右两边,竟是两个白惨惨的纸人。
这两个纸人的模样,竟和那对母女的尸体有些神似,此刻就跟真人似的躺在代销点主人的左右两边。
怪不得我们没见过代销点主人的妻子出过门,原来他妻子早就死了。
我估摸着,十有**是这代销点主人利用某种邪术,将他妻子的魂转移到纸人身上,然后晚上就可以和纸人**了。
只是这王八蛋实在是太泯灭人性了,旁边那应该是他闺女吧?连自己的闺女都给要了。
这种玩意儿要是不好好教训教训,他都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我蹑手蹑脚的摸了过去,然后用阴阳剪悄悄的接生出了对方的天魂。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接生一个昏睡之人的天魂,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之后我用槐树鞭拽着天魂走,没想到第一次用这种‘法术’,还真成功了。
代销点主人慢悠悠的就站了起来,瞪着俩眼珠子看着我,表情傻乎乎的。他虽然可以看得见我,而且知道我在拉他,但他根本就没有智商,行动完全被我控制着。
我轻松的走出了屋子,然后顺着二姥爷一路给我留下的记号,很快的就找到了二姥爷。
二姥爷此刻正在河岸上焦急的等我呢,看到我来了之后,立马上来,扛起代销点主人就跑到了河岸边。
我看这里离村子够远了,就算代销点主人大声喊叫应该也听不见,顿时放下心来。
刘一手问道:“大强,这小子真的要弄死咱们?”
我点了点头:“我亲耳听见的。”
“去他大爷的。”刘一手骂了一句:“老子今儿个非得宰了这孙子不成!幸亏有你俩,否则我可能就被他给种荷花了。”
说着,刘一手狠狠扇了代销点主人两巴掌。
我松开槐树鞭,天魂便自动开始融入代销点主人体内,在天魂完全融入身体之后,代销点主人蹭的一声就跳了起来。
虽然刚才天魂被束缚住,但天魂还是能看得见,能听得见,能思考的,只是没办法行动而已。这会儿天魂完全融入代销点主人体内之后,代销点主人就拥有了之前的记忆。
“你们……你们要干啥?”代销点主人表情哆哆嗦嗦的看着我们。
刘一手艰难的从旁边抱来一块大石头,丢到地上,气喘吁吁的说道:“大强,这块石头够大不够大?”
“你们是谁,究竟要干啥?”代销点主人彻底慌了,想要逃走,不过我们三个已经将他团团包围住了,他不可能有机会逃走的。
“很简单。”刘一手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当然是种荷花了。”
“种荷花!”一听到这仨字儿,代销点主人的脸瞬间就变成了猪肝色:“不行,你们……不行,绝对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我冷冷的笑道:“只准你们种荷花,就不准我们种荷花了?”
代销点主人更慌乱了:“谁……谁说我要种荷花了,胡扯,胡说八道!”
看代销点主人已经情绪失控了,二姥爷笑着说道:“不用着急,把你犯的事一五一十的跟老子说一遍,说不定老子还可以放了你。你应该已经知道我们的身份了吧?没错,我们就是上面的人。”
说完,二姥爷还用手往天上指了指。
啧啧,这老东西又开始装逼了,不过瞧二姥爷那笑容,倒还真有些官场中人的气场。
听二姥爷这么一说,代销点主人瞬间就泄气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我就知道,这事儿一定会惊动上头的……”
“在国家法律面前,你最好坦白从宽。”二姥爷一脸冷笑的看着代销点主人:“说,你们到底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你不用撒谎,我们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现在也只是确认一下而已。”
看二姥爷那范儿,我真怀疑二姥爷以前是不是当过官儿。
“我说,我什么都说!”代销点主人捂着脸,在二姥爷的‘淫威’压迫下,最终还是折服了。
原来,这件事发生在两年前……
这代销点主人,名叫喜中。早年间死了媳妇,媳妇又没有给自己留下一男半女,所以喜中虽然有代销点,在村中属于“高收入”群体,却也整日郁闷的慌。
话说两年前的一天,喜中像往常一样,坐在门口吧嗒吧嗒的抽着自卷烟,排解饭后寂寞时光的时候,门口却忽然来了两个光鲜亮丽的女人。
这两个女人穿着很有范儿,一看就知道是大城市来的,不过两人说话却是当地口音,让喜中有点诧异。
那个中年妇女笑着对喜中说道:“你还认识我不?”
喜中当即就愣了,心想自己咋会认识这个女人呢?当即就摇了摇头:“您是……”
“我是大米啊。”女人笑道:“我小时候跟你一块掏过麻雀窝来着。”
“啊,你是张大米。”喜中一下就傻眼了。
张大米是自己小时候的玩伴,也就是那户张姓财主家的后裔。
只是二十年前,也就是在她大约十岁的时候就迁走了。
当时张大米还是一个乡村疯丫头,一点也没有女人味,喜中也一直把对方当成男孩子来看待。没想到时光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像杀猪刀一样把自己变成了这副沧桑样,另一方面也像手术刀一样把张大米变的光鲜亮丽,富有女人味。
喜中一下就被迷上了,好长时间都没缓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