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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1、为了容易抛尸。

2、为了泄愤或者侮辱死者从而毁坏尸体的完整性。

3、破坏尸体的身份属性,以使警方无法及时查找尸源,从而拖延侦查时间,给自己提供充足的时间逃避侦查和逃跑。

4、通过碎尸、肢解尸体来满足自身变态、畸形的需求(比如说通过切割尸体从而达到性高潮等)。

5、为了造成社会恐慌,为了提高自己对社会的影响力,得到社会的注意(完全与死者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只是为了自私地满足自己反社会的、畸形的需要或者为了报复社会)。

6、完全是犯罪人与犯罪目的无关的标记行为。

7、处于某邪恶信仰而进行的某种邪恶仪式。

如果就此案来说,犯罪人应该倾向于第四点和第五点。当然,我的立场是:犯罪人和被害人相互不认识,也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选择被害人是随机的,被害人被犯罪人选择了完全是因为被害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给犯罪人提供了犯罪境遇。但是无论如何,对于此种碎尸、蒸煮尸体器官的行为,仍旧不得其解。

为什么在切了两千多刀后又将其抛尸呢?如此大规模的碎尸行为,一刀一刀切下去,两千多刀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且犯罪人要有非常高的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而且将尸体的器官蒸煮过后,还将肠子、内脏以及死者衣物整齐地摆放好,如此行为就如同是在完成一件作品一样,对于犯罪人来说应该是引以为豪的杰作。但是在这一系列行为过后,为何最后还是要抛弃?难道这些行为仅仅就是为了碎尸或者抛尸吗?如若抛尸的话随便肢解尸体后扔至江里便可以了,何苦要如此耗费时间和精力呢?或者难道说真的是为了引起社会恐慌或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畸形需要?

被害人于一月十日下午离开学校,究竟是为了什么原因?真的如其学校还有她父亲的猜测那样是由于宿管的不公平对待而赌气离校散心?亦或早已计划在那时出校赴约?如果是前者的话,更加能够说明犯罪人找寻目标的随机性,按照刁艾青的性格,如果是赌气离校的话,会寻找人少的地方独自生闷气或者散心,此种环境如果遇到了犯罪人,便对他制造了一个犯罪平台,在人少的地方便对被害人实施控制、侵害;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又要重新排查被害者的人际关系网了。

被害人于一月十日失踪,直至一月十九日案发,那么在此期间的八天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碎尸用了八天?或者一开始杀害后在第七天或第八天才开始进行碎尸、抛尸?期间被害人有被囚禁过?不得而知。

从四处抛尸地点找到的所有尸块真的全都是被害人刁艾青的吗?所有尸块加起来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刁艾青吗?假如所发现的尸块不仅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被害人之外,还多了尸块出来,那么多出来的尸块应作何解释?又假如加起来的尸块不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被害人,还欠缺一些尸块,那那些欠缺的尸块在哪里?还没有找到?或者被犯罪人另作处理了?”

当古胜刚说完,现场陷入一片安静。大家就这些论点进行细致地分析。

最后南景市公共安全专家顾顺明说道;

“我们发现案发该天为星期五,并非双休,为正常工作时间。案发后我们公共安全专家也组织大量人力进行大量地仔细排查,但并无线索,说明凶手善于伪装自己,工作生活并无反常,因此没有引起身边及周围人怀疑。其职业为其提供了很强的隐蔽性,使人难以觉察。

2、过程:与受害者如何结识的过程?我们都是在猜测,推理。共同爱好,凶手文化素质、涵养、举止吸引,能使受害者愿意与之接近。也许同时凶手还有一种“外衣”,能让受害者忘记设防,毫无顾及,就是他从事的职业,这种职业有一种威慑力,同时能使内向的受害者对之感兴趣,觉的很好奇,而且从中获得乐趣。

3、工具:受害者被分成了1000多片,工具是何等的锋利,“技术”何等专业水准,切割工具肯定也很专业,以凶手缜密的反侦察能力绝不会跑到市场上随便买个工具刀,钝了再磨!锋利的工具,难道仅仅就屠夫和外科医生有吗?

手法:肢解的手法,有医学常识,了解人体结构毋庸质疑。“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面对尸体很镇静的人,或者说已经习惯了尸体,这种人医生、屠夫,但是我个人认为医生的可能性很大”,不要忽略还有一个很隐蔽的职业,也是从事这方面的行业,技术和能力都很专业。

5、态度:凶手将受害人内脏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这点千万不能忽视,凶手做事很有条理,因为不是再犯,在一定程度上是来源于自身习惯。这种习惯是长期从事职业所造成的,形成了特定的职业习惯。

6、第一现场:凶手将受害人头颅、内脏蒸煮,说明案发的第一现场为一般人绝对不容易进去造访,凶手独居或则不被轻易察觉的工作环境,譬如实验室,只有这样才能躲避众人的视线。

第二现场:凶手将抛尸地点选择在和平大街和新街口的交叉点,被很轻易的发现,凶手绝不会选择打的,或则徒步,谁会傻到这么容易留下线索,要想想他还有几个装尸体的箱子。因此凶手自己有很方便的交通工具,抛完尸体迅速撤离现场,私家车??公车私用也很方便的。同时上面我也说他很有条理性,在此刻不会落下什么线索在车上。

8、疑问?有车会什么不将尸体抛的偏僻点。我想凶手是为了尽快将尸体处理,因为逗留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凶手担心遇见熟人。那个年代开车转悠很吸引人眼球的,而不是我们想的挑战法律。

性格:能这样变态的将受害人肢解,且很从容,具体“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我们这么多部门统一进行的大规模的排查竟然可以过关,我想我们根本就没有将他纳入嫌疑人视线。我们大胆的猜测,那种人不会去怀疑?”

“顾教授的意思是凶手有可能有着很体面的工作做掩饰,面对我们警方的排查,他表现的很从容,而且还可以条理清晰地说出合理的不在场证明?”大队长廖峰疑惑地问道,

“冷静孤僻,性格内向,强烈偏执,工于心计,极有耐性,这是以上信息给我的一个凶手大概信息。”徐泽浩苦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