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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欧文.卡斯特放下蜂蜜酒,看了看外面阴沉沉的天。深秋几乎过去了,才傍晚已经窗外已经落下初冬的雾气。外面的死气沉沉跟酒馆里暖色的灯光和熙攘喧闹的人群形成鲜明对比。
  农业萧瑟的时候酒馆通常生意红火,酒精作为迷幻剂远比精灵树叶受欢迎。
  光顾四叶草酒馆的人形形j□j:不显富的贝石雕商人,城堡里做事的仆人,土地被收走愁眉苦脸的农民……和艾叶镇几乎所有游手好闲的混混。
  两个叼着卷烟的人跟欧文打招呼,其中一个从眼角上一道丑恶的刀疤:“嗨,做贝石雕的小白脸,又来喝酒了?”
  “不好好躲在爷爷后面做手工,真不乖哦。”另一位靠拢来,手搭在欧文肩膀上,摆出熟识的样子:“喂,借我们三个金币。”
  欧文不耐烦的挥开:“我没有,走开。”
  他很烦躁,他的梦想是做一名勇敢的丹顿骑士,为书本上写的高尚的理由而战,而不是窝在小黑屋里做贝石雕,然后被人称“小白脸”。
  刀疤脸痞子一样抖着腿,突然一把抓起他的领子:“哟,小白脸还敢跟自由党人硬气了?”
  平心而论,欧文虽然举止像只无害的小羔羊,可是体格匀称,再加上容易冲动的青年性格,拳头颇有些实力。奈何一对二,肚子上挨了一拳,欧文扶着桌角慢慢蹲下,背上又被踹上一脚。
  “三枚金币都不能为自由党人贡献出来,不都说‘深蓝之爱’的乔老头子有的是钱吗?!”刀疤脸把叼着的烟卷吐出来:“听老头子说你还想做皇家骑士团的走狗,哈哈哈!”
  人们沉默的围观。
  欧文眼前发昏,差点要跪倒在地上,忽然肩膀被一只手稳稳扶住。他努力站稳,没有回头,只看到一缕漂亮黑色的卷发顺着自己肩膀落下。一只强有力的手穿过他的腋下,把他扶稳站直。他几乎紧紧的贴着背后扶他的人的胸膛。
  身后那个人轻笑,吹了声口哨:“自由党人?你们是自由党人?”
  “怎么了?怕了?!”踹他的那个人笑得狂妄:“艾叶镇没有人不知道扎克兄弟的,实相的就快把金币拿来。外地来的马戏班不知道本大爷也难怪……”
  欧文想起抱住他的人是谁,这是借住在他家的马戏班子的老板,叫莱恩……莱恩.布莱克。
  欧文推开他:“自由党人都是……一群欺强凌弱的暴民。你走开,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话还没说完,背后的人已经松手。游吟歌者已经挡在他前面。
  微微勾起嘴角:“这可不是你自己的事情。”
  迎面一拳,出拳速度快到刀疤脸还没反应过来左边脸就肿了起来,欧文确定自己听到牙齿破碎的声音。接下来几拳打在胃上,刀疤脸骂了一声,捂着肚子蹲下。
  另一个扎克兄弟抄起黄铜酒壶从背后扑上来。莱恩身手异常敏捷,手肘反撞到偷袭人的胸膛,那人踉跄几步捂住胸口,看上去就像是断了几根勒骨。
  围观的人开始起哄,有人甚至为莱恩叫了一杯酒。
  他笑眯眯的接过酒喝了,把手伸进腰间牛皮袋子里掏了会儿摸出一把匕首,灯光下刀尖明晃晃的。刀尖挑起刀疤脸的下巴,附在耳边的声音低不可闻:“自由,平等,勤劳——你加入的时候有人跟你说过自由党人的规矩吗?”
  没人听见莱恩说了什么,只见刀疤脸的脸色渐渐变白扭曲起来。莱恩又笑眯眯的回头:“哈罗,克洛德,把两位先生请出去。”
  酒吧角落里慢腾腾的蹭出来两个小丑,一人一个把两个混混拖出门,消失在渐渐浓重的雾气中。
  欧文看的目瞪口呆。
  游吟歌者这才转身,表演一般脱下旅行帽夸张的弯腰鞠了一躬:“尊敬的王子殿下,让您受惊了。”
  “常年丹顿各地跑,总得学点防身术。”莱恩拍拍他的肩膀,往小丑消失的方向看了一眼:“早就听说艾叶镇这边有人冒充自由党人,哎呀就顺手帮国王陛下教训教训……”他压低声音:“现在出酒馆直接回家,你被跟踪一整天了。”
  莱恩直到天黑才回“深蓝之心”。
  一个月后人们才再次在酒馆见到扎克兄弟。刀疤脸少了一根手指,另一位脸上多了一个刀疤。至于还少了什么人们就不知道了,只知道他们在码头找了个搬运的活,老老实实赚自己蜂蜜酒的钱,不再敲诈勒索。
  如果有人问起那天被流浪马戏团收拾的事情,他们缄口不言。
  只有一次喝多了,其中一个人说了三个字:“审判者。”
  听到这三个字另一个扎克兄弟惊惶四看,酒猛然醒了一大半。
  为了感谢救了自己孙子,老乔特地在饭桌上给莱恩留了一整条薰三文鱼。有位戴黑面纱的夫人定了一串贝石雕手链,欧文出门把货送到她住的旅店。
  莱恩担心的看着外面。
  直到深夜欧文依然没有回来。银色头发的竖琴女郎站起来:“我去那个旅店里问问。”
  老乔不以为然:“这位夫人是我们的常客,他多半又去哪里疯了。”
  莱恩使了个眼色,一个小丑站起来关上作坊的门和窗户。
  “如果我没打听错,二十三年前有个婴儿从瓦尔特被卖到艾叶堡,卖主的名字就叫乔.卡斯特。”平时游手好闲的游吟歌者沉下脸,直直的盯着老人的眼睛:“你的孙子被人跟踪三天了,或许你能再跟我谈谈那位戴面纱的夫人的详细情况。”
  “——这样我们才能告诉你,我们怀疑你买的婴儿到底是谁。”
  莱恩为自己监护失职悔恨不已,他在自己的情报系统里跑了一整天倒在床上跟自己的马戏班子抱怨:“王子看丢了,安也不回我的信,最近运气差到家了。”
  小丑给他倒了杯酒。竖琴女人靠在墙边远远的瞟他一眼:“你要不跟其他女人鬼混,安德尔森肯定会回你信。”
  安德尔森当然不能回信。他既不在贝肯斯伯爵夫人的城堡瓦尔特,也不在柯尔。他大部分时间都躺在艾叶堡最柔软的床上,盖着舒服的羊毛毯,醒来的时候夕阳总是正在从窗口坠落下去,一个十五岁的侍童会把盛着热气腾腾晚餐的托盘哐当一声放在床头。
  赛斯有时会过来,就坐在床边一张天鹅绒高背椅子上,叠起腿看文书。
  如果他拒绝喝放了精灵树叶的红茶,赛斯就会沉默的站起来,强迫他喝下。
  “只要你不想着从这里逃出去,你会过得很好。”他说。
  “一辈子都在床上睡过?”安德尔森冷笑:“侯爵的想法真是与众不同。”
  这种强行关人的做法,说他不是赛斯一时兴起养在床上的宠物都没人信。送饭的孩子很有意思,每次把盘子哐当一声放床头就走,目不斜视。被小屁孩鄙视,安德尔森很无奈,而且他现在的状况的确很难解释清楚。
  赛斯逼他喝迷幻药,可是每次他醒来检查自己身体,都没有被侵犯过的痕迹。
  有一次平常送饭的孩子三天没来,晚餐是管家送来的,说孩子回家照顾生病的母亲了。安德尔森问了问病情,发现是这一带常有的感冒,发病不严重,拖久了会成肺炎。他写了一张药方请管家给男孩带去。他清楚艾叶堡的药材哪些便宜哪些贵,上面的药穷人也买得起。一周后房门开了条小缝,男孩把头伸进来,这次盘子放得很平稳,安德尔森扬了扬眉毛。
  “你竟然是医生。”小屁孩咕哝了一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