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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你认识莱恩.布莱克?”
  “我和他曾经非常亲密——在他还活着的时候。”
  “活着”两个字又在嘴里回味一番。
  漫不经心的语气,似成相识的态度,同样的卷发,安德尔森脱口而出:“我竟然不知道莱恩有个哥哥。”
  男人步步逼近,打量鞭刑在青年身上残留下来的遗迹,目光顺着j□j的上半身,落在平坦的腹部。那里有一道旧伤留下的疤痕,枯叶梗一般附着在苍白如纸的皮肤上,一看就是当初复合得很糟糕。仿佛有什么长矛一样的利器,从背后完全洞穿过这具身体——简直是致命伤。活下来已经是主的恩赐。
  安德尔森的手高举过头顶吊起来,失去衣物遮掩的上半身一览无余。被刚才审问时的盐水鞭痕叠加在旧伤上,一条一条,触目惊心。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故意用手指按住新旧伤j□j际的地方,他漫不经心:“老天,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
  “几年前的事情,橡木城之乱。当时我是自由党的囚犯,被送到城外为难民做肉盾,被皇家骑士团的士兵从背后刺伤。就在那场动乱之中,莱恩死了。既然你知道莱恩,知道我是谁,我想你应该知道这道伤痕的来历。”安德尔森观察眼前的男人,慢慢开口:“你在明知故问。”
  “哦,我只是想听你亲口再说一遍。因为我听很多贵族小姐说,这道伤口是伯爵大人在索瑟沙漠沙漠勇斗强盗留下的。”他向门口抬起一只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既然伯爵大人亲自屈尊来鄙地打探军情,那么我们有足够多的时间在石楠山庄地牢里慢慢谈。”
  银色月光从旅馆敞开的大门昭进来,落在山榉木的地板上。门外停着一辆黑马车。和赛斯出行时低调的华丽不同,这辆马车确实很朴素。黑色顶棚,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马车夫穿的是简单的山民毡衣,高顶毡帽盖住眼睛,皮毛下露出健硕的肌肉。
  “和他一起上车。”他向叫做“本顿”的制服男人递了一个眼色,刚才审问的领头人便走过来,将安德尔森从绳索上解下来。本顿从旁边的山民手中接过一根牛皮条,把遍体凌伤的青年双手绑在一起,狠狠一推:“上车。”
  “等一下!”面具男人突然举起手,拖长了声音:“本顿,你一定弄错了。我是让你,跟他一起,上车。滥用死刑,是要受处罚的。迪恩,看看皮条是不是有多,把本顿绑起来,带回山庄。”
  安德尔森钻进密封的车厢时,戴着银色面具的男人正向赶车人走去。有那么一瞬间的单独接近。安德尔森声音很低:“我很高兴你还活着,莱恩。”
  背对着他的人愣了愣,原地停留了几秒钟,才慢吞吞的转过身:“伯爵大人在叫谁的名字?”
  回头,正对上一双干净透彻的灰蓝色眼睛,让人想起艾叶堡上方,安静的灰蓝色天空。
  就在几分钟前,这双眼睛还空空荡荡,仿佛里面盛满了弗翠兰德森林的巫婆水晶球里,飘荡不定的雾气。
  “我们已经上过那么多次床了。”安德尔森干巴巴的说:“你觉得一张面具有用吗?”
  刚转过来的人手里的马鞭顿了顿,又默默转了回身去。
  他摇了摇头:“莱恩已经死了。在橡木城违背自由党原则救丹顿贵族时就已经死了。他的尸体留在橡木城最后一道城墙里面,布满了人们踩踏的印迹。被他救的人,现在已经宣誓向新王柯帝士效忠,伯爵——迪恩,把伯爵大人嘴巴堵起来。”
  听到召唤的自由党少年取下自己的软帽,塞进安德尔森嘴里。
  灰蓝色的眼睛刚被擦亮,又熄灭下去。
  马车在夜色中疾驰,赶车人换骑在马上,戴银面具的首领屈起腿坐在赶车人常坐的位置,背靠在闭锁的车门上,和门里的人只隔着一层老旧的木板。喷火的小龙依旧装在笼子里,放在他左腿边上。长夜寂静,他无聊的玩着手里长长的马鞭,用鞭头戳小龙被布条堵起来的嘴:“蜥蜴,喷个火帮我取暖?”
  小龙愤然反抗,不久就听见它主人隔着车门用脚踹门板的声音。
  他把音量提高一点:“迪恩,把伯爵大人的看管好。”
  “你主人永远是不说话时比较可爱。”他继续用马鞭挑衅小东西:“你说,被床伴背叛痛苦,还是被爱人背叛痛苦?有人说这取决于你把背叛你的人当床伴,还是爱人——啊我忘记你的嘴也被堵上了。”
  因为临时改作囚车,马车内部没有点灯,门窗都锁着,照明只能靠窗户缝隙里透进来的月光。车身虽然不新,木匠用的是北方森林老旧坚实的山胡桃木,就算在寒冷的天气,车厢内部依然干燥舒适。自由党崇尚简朴,首领的车内朴素得惊人,没有桌子这类陈设,只有蒙了鹿皮的木板可以当椅子做——安德尔森当然没有坐的资格。他听到自己宠物在外面被欺负的动静,踢了会儿车门泄愤,就靠在角落里睡着了。
  寒冷,旅途的劳顿,和死刑导致的伤口,把他从睡眠女神的手中接过去,推往意识的更深远。
  直到马车在一处山谷停下来。
  车门被打开,晨光照进来,让同样被绑在角落的自由党人本顿眯起眼睛,蜷起身体。
  银面具探进半个头:“有人死前,嘱咐我让你看一个东西。”
  车厢角落清秀的青年沉沉的睡着,略带淡金色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他的额角比平时都苍白,私刑留下的伤痕暴露在晨光底下,触目惊心。
  银面具叹了口气,脱下自己旅行便装的披风,裹在熟睡青年的身上,独自眼前的景色。
  穿过杂木丛生的山地,马车到了北方高远的一处山谷。从这里起,弗翠兰德森林的乔木每一棵都笔直挺拔,向着蓝得惊人的天空延伸。而森林的边缘,是开满紫色欧石楠的山谷。正是石楠开花的季节,荒原上都是波浪起伏的浓郁紫色,大片大片,仿佛是用全世界上最深沉的忧郁染成。
  马车顺着一条笔直的路进了一座隐藏在高原山谷中的小镇。小镇很繁荣,房屋建筑都是仿佛民谣中才纯在的纯白色,人口密集。它像一块纯净透明的水晶,被整个开满深紫色石楠花的山谷所包围。
  作者有话要说:  一如既往的粗糙,让我回头修一下苦逼的文字。
  大家知道灯泡的口味比较奇特,最近颓废了一段时间口味更奇特了,所以先向之前看见小安苦难史弃文的大人和之后可能砸灯泡的大人和小安表示歉意。这货最近转向了,回到写棋手的甜文路线,决定以新的方针填完此坑。填坑速度很慢,很慢,很慢……所以大人们可以慢慢养肥慢慢来。我就是在这里和大家打个招呼,说这货还活着T T
  还有在香水店停更期间写了两篇长评的叔通宵,如果你在,灯泡向你表示它的愧疚。
  还有,此文不V。

☆、一
  天气比任何季节都要温凉,推开窗户可以看到平静的海洋和趋于枯萎衰败的山榉木林。天空干净得不含一丝杂色,遥远的边际开始出现铅灰色积云。我把夏天的亚麻长裙叠进柜子里,取出深色羊毛披风。秋天总是色调明亮,气息温和,让人一整天什么都不想做,就靠在窗边的摇椅上读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最好膝盖上再搭上一条格子毛毯。听说过几天会有雨,放在桌上的信封微微有点潮。
  希望明天邮差能顺利的把它寄出去。
  虽然我不知道大海那头收信的人是否还活着。
  可是亲爱的西西莉亚,我希望你来得及读它。这是我答应告诉你的,整个事件的真相。
  我叫安德尔森布兹,是海边小镇柯尔唯一的药师。
  每当我回忆起莱恩,总是记得他靠在我家门框上向我抛媚眼,拿了一块龙涎石不打算给钱。
  “我顺着海边的卵石小路一直走下去,觉得路的尽头一定会遇到天使。亲爱的我正好看见你和你的药店。现在手头有点紧,但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我的心送给你。”
  他是这个药店的实际出资人,而且沿着小路一直走,不管巧合不巧合尽头一定是这里。但是每次见面莱恩都善于制造出一种恰巧偶遇的情调。
  莱恩布莱克是游吟歌者,有个私人马戏班,在丹顿全境巡回演出,每年秋天正好到柯尔,一呆就是一个月。
  他会趴在我工作室窗外说:“安德尔森,你的灰蓝色的眼睛和金发美极了。”
  或者“昨天去酒馆时看见你喜欢的莉莎了,她嘴唇上长满了绒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