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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这些人的证言,肯定都说和自己没有关系,虽然每一个人理论上都有作案的动机和可能性,但目前的证据都不能把任何一个人与凶案直接联系起来。
  如果凶手不是这五个人里面的一个,还会是其他人作案吗?还有三大类人没有一一举出名字,如夜总会的项目经理、歌女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顾客,是这些人匆匆干了一票后又躲起来了吗?
  还有,要是生人作案的话,难道就那么巧吗,正好那晚上唐秋月身体不舒服提前回去了,然后卢佳怡就在当晚回去的路上被绑架劫持了,最后还被人灭口?是当晚被偶然当作抢劫对象还是有预谋的?不然怎么尸体会这么迅捷地被运出去,还准备了大号旅行箱?
  旅行箱啊旅行箱,不知道楚剑雄和林玄鹤他们两个查得怎么样了。
  正准备给他们两个打电话,问一问调查的进展如何,一件令萧云天感到非常意外和非常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有个电话恰巧抢在萧云天正要打电话前打了进来。
  “萧队长,旅行箱装尸这个案子查得怎么样了?哈哈哈……”电话那头,一个似曾熟悉的声音响起。
  萧云天听后心头一震,这不就是人骨拼图案中那个神秘来电人的声音吗!为什么人骨拼图案他会来电,现在的旅行箱案他也会来电?而且是在侦查几乎陷入僵局的时候打来电话,而且来电的意思,并不是干扰破案或者是混淆警方的侦查视线,而是提供一些线索。显然,神秘来电人和凶犯必然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他肯定知道凶犯的一些事情。为什么他给警方提供情报,又不说明真实身份,甚至连声音都要用变声器来伪装呢?提供的线索,又是遮遮掩掩,为什么不直接给说明情况呢?他到底是敌是友?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这起案子?你知道什么信息?关于案件侦查的情况属于侦查秘密,我无权告诉你。”萧云天镇定回答道。
  “哈哈哈,你不说我也知道,其实你已经很接近成功啦,不要放弃啊。对了,上回那个人骨拼图案的丁日浩到现在枪毙了没有啊,我很想知道啊。”电话那头继续在说。
  “这个我们并不清楚,案件侦查完就不归我们管了,归检察院和法院了。你说说这次你又打电话来是什么意思吧,为什么每次都不把事情彻底说清楚?”萧云天继续与之周旋。
  “什么都说清楚,哪有啥意思?再说,都说清楚了,我不也暴露了?总之,目前来说,咱俩并不是敌人,真正的敌人还多着呢,这些都是些小喽啰,以后这样的事情还会继续发生,你可要注意喽。如果一星期之内还是不能破案,我再来给你打电话指导一下啊。”说完那人就挂了电话。
  萧云天觉得非常气愤,正在努力地查案,反而被这个人给奚落了一顿,虽然看起来他暂无恶意,但作为一名重案侦缉队的队长,还从来没有被人牵着鼻子走过呢。连续两起案件,都有这个人的电话打进来,他为什么对凶犯的事情那么熟悉呢?关键是,这些凶犯彼此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呢?这些问题毫无头绪。
  15.寻找旅行箱
  虽然有了这通神秘电话的干扰,但萧云天还是不为所动,仍然按照他自己的思路来进行侦查。和楚剑雄、林玄鹤他们那一组取得联系之后,知道他们在查访中有了突破,现在正在往回赶。
  原来,本来查访这些物证来源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但为了破案,明知可能无望也要继续查下去,就像在人骨拼图中查找黑色塑料袋一样。因为不查,就不知道在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
  林玄鹤觉得,这些东西在小商品城、批发市场这样的地方能够一次性购齐的可能性比较大,不大可能是在大商场或者是大超市。
  于是,他们先来到本地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寻访查找。胶带、绳子、塑料袋,这些都是日用易耗品。至于胶带和绳子,经销这些的更多。这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购物越来越多,也带动了快递业,至于绳子和胶带,都是打包的必备之物,卖这两样东西的自然比较多。
  由于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不知道嫌疑人是谁,自然也不知道嫌疑人的大致长相,二人只能问问老板最近几天,特别是卢佳怡失踪的那晚前后,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来买过这些东西。
  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了。小商品批发市场,那可是人山人海,不仅市区居民经常会去购买物品,就连下面县区乡镇社区的经销商,也会来进货。商家忙碌为的是利益,不会去观察哪个人可疑,这也不是他们的职责,只要一手交钱,他们就负责一手交货。
  至于前来买货的这些顾客,那当然也是各色人等都有了,有好说话的,有难讲话的,有直爽的,有磨叽的,总之都各有特点,卖家自然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平时都习惯了,一看是什么样的人,就采取什么样的营销策略。不过,顾客的这些行为特征,说成是可疑那也比较牵强,如果这是可疑,那可疑的也太多了啊。
  谁也不会在身上写上“我是可疑分子”,嘴里说着“我要为作案做准备工作”,如果不跟哪个卖家事先说明这个人是嫌犯,恐怕很少有卖家能够觉察出这个来买东西的人有问题。
  不同的职业,自然有不同的职业特点,正所谓隔行如隔山罢了。
  比如,便衣警察能在广场上、人来人往的地方一眼就看出哪些是准备盗窃的小偷、扒手,而普通人可能就看不出来。这就是由警察的职业特性所决定的!像萧云天这些重案侦缉队队员,都在基层刑警队干过便衣,多年积累出经验来了。
  尤其是在罪犯为犯罪制造条件、准备工具的时候,这时还没有犯罪,更是无法轻易让老百姓看出来了,总不要苛求老百姓个个都有警察的眼力吧。正像以前所预测的那样,在这几样小宗商品的查访上没有查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在查找这个大号旅行箱的过程中却有所发现。
  卖箱包的地方虽然多,但比较集中,也比较好查访,涉案的那个大号旅行箱早已由技术人员进行高清拍照,侦缉队员人手一份。经过出示照片和与现场同类实物相比较,确定有六七家箱包商在经销这种箱包。
  由于这种箱包的型号属于特大型的,平常销售得比较慢,有一家商户想起在卢佳怡失踪的当天傍晚,有一个男子来买过同样型号的旅行箱,但这个人具体长什么样记得不是太清了。在问辨认照片能否辨认出来时,那个老板娘摇了摇头,说当时只注意卖箱子了,没注意观察人。
  本来,这家店里为防止失窃,有监控探头,可惜那几天电脑正好坏了,没有录上,这让楚剑雄和林玄鹤不禁懊恼不已,差一点就抓到狐狸尾巴了!
  16.辨 认
  虽然这家箱包商自己的监控坏了,但这是个市场,应该还有其他地方有监控。
  而且,这个男的买的是个特大号的旅行箱,不可能像孙悟空似的把它变小后揣到口袋里。总得拉着走一会儿或者放到车里吧。还不清楚他是自己走着来的还是开车来的,需要在其他监控中再查一查。
  楚剑雄和林玄鹤想到这一点后,感到莫名的兴奋,虽然不清楚是不是凶手在此买的旅行箱,即使查到的这个买箱子的人不是凶手,那也是进一步缩小了包围圈嘛。
  的确,到这个小商品批发市场来找监控,是建立在一个假设基础上的。
  什么假设呢?
  也就是说,涉案的大号旅行箱并不是凶犯的原有之物,也不是从外地买的,而是从本地市场上买的。应该说,这三种情况其实都有一定的可能性,需要一步一步地排除。
  要排除,首先就要从最容易的情况入手。
  从涉案旅行箱的外貌来看,应该是比较新的,没有使用多长时间。这也是作出假设的基础之一,很有可能是嫌疑人为了作案而特地去买的。
  市场上监控的角度太多,查找起来并不容易,有时候还需要慢放、回放。
  由于公安机关的“天网”工程,城市的大街小巷,已经遍布了大大小小的摄像头。靠着这些“天眼”,侦破了不少案件。这些在八九十年代是无法想象的,这就是新技术革命给刑侦工作带来的新突破。
  这些“天网”工程所布下的天罗地网,一方面为打击犯罪提供了很多便利,另一方面还为预防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楚剑雄和林玄鹤首先查看了箱包店一条路,没有发现什么监控探头。然后,他们又来到了停车场。一般而言,停车场都会布有摄像头,只不过有时候布局不合理,照不到全貌而已。
  很遗憾的是,在停车场的监控中,两人看了几遍,都没有找到一个人拉着旅行箱上车的镜头。这说明了一种可能,买箱子的人,可能并不是自己开车而来,而是步行或者是坐公交车,甚至是坐出租车来的都有可能。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卖箱包的这个老板娘见过这个买箱子的人,为何不把目前查的这几个人的照片都拿过来,让老板娘一一辨认呢?既然来买箱子的是个男的,那肯定不是唐秋月买的箱子了。
  这样的做法在以前都广泛使用,现在只是小范围使用,不作大规模使用了。
  因为现在辨认已经得到了明令的规范。辨认必须做混杂辨认。也就是说,你不能拿着一个人的照片问证人,是不是这个人干的?这种只拿一个人照片辨认的作法,无形中具有很强的诱导性,容易使证人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既然公安机关认为照片上的这个人是凶手了,我怎么看也觉得像。
  辨认必须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侦查人员须两人以上。而且辨认前,不能让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侦查人员也不能给辨认人明显暗示等诱导行为,辨认要一个个单独进行,不能同时辨认两个人以上。
  辨认对象应当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有些辨认在年龄、身高、发型、脸型等方面考虑不到位,使辨认人能很轻易地辨认、指认对象。比如这次对买箱子这个人安排的辨认,明明已知道是个男性,你再放进去几张女子照片,谁都会轻而易举地把这些女性排除掉。
  另外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于5张。
  现在来看,还不具备让这个箱包商直接辨认的条件。应当是在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之后,再将真正的罪犯混杂在其他无关的人里面,再让箱包商也就是证人辨认,这样的辨认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
  楚剑雄和林玄鹤没有放弃,继续沿路寻找摄像头,终于在一处路口的监控中发现了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