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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萧云天将那辆燃烧殆尽的车辆照片扔过去,让路任飞辨认。路任飞接过照片,只见照片上的车已经只剩下了一个空架子:“警官,这车都烧成这样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车啊!”
  “从发动机号来判断,的确是你的车。”萧云天道。
  这时林玄鹤走了过来:“队长,这合同上只有一个名字,连个身份证号也没有,根本没法查啊,别说全国,就咱们海东市叫王芳芳的也得有几十位啊!”
  看来这个叫王芳芳的女人不寻常,肯定与本案有着某种联系。合同上王芳芳留的手机号码已经打不通了,通过电信公司查询,这个号码是在报刊亭上买的无记名的手机卡,无法查出机主是谁。
  难道这条线索就断了吗?
  这时,柳如雪说道:“路任飞,如果再见到这个王芳芳,你还认得出来吗?”
  路任飞答道:“应该能认出来,这个女人很漂亮,所以当时我就多看了她两眼,印象比较深。”
  柳如雪对萧云天私语道:“队长,让我来试试模拟画像吧,看看能不能画出来这个女人的大概面貌。”
  萧云天一怔:“如雪,你什么时候学的这门手艺?”
  柳如雪宛然一笑:“队长,你有所不知了吧,我学这个很长时间了,只是以前没有学到家,不好意思拿出来献丑,现在不妨让我试一试吧!”
  原来柳如雪从小喜欢画画,画人像也有一定的基础。
  当过几年法医之后,对各种各样的人的容貌、身体特征都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看到其他地市公安局有利用模拟画像破案的案例后,柳如雪自己也在偷偷地练习模拟画像。因为完全是靠描述来画像,对于目标对象并没有明确的认识,一开始也没有掌握要领。后来自己画得多了,才慢慢地掌握了其中的技巧,画得越来越像,但还没有真正实践过。
  平时在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柳如雪注意观察每个人的相貌。基因的细微差异使每个人的相貌几乎都不相同,除了同卵双胞胎可能很像之外,其他的人都有各自的容貌特点。尤其是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地方的人容貌特征不一样。
  模拟画像与素描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素描有明确的实物可以参照,哪里不像可以参照实物一点一点地细细修正;模拟画像是根据他人口述进行模拟画像,不但要有扎实的绘画技巧,还要有很强的想象能力、理解能力。
  要想更准确地刻画犯罪分子的面貌,还要钻研一些犯罪心理学、刑事侦察学、生理学、解剖学、人种学、预审学、痕迹检验学等多门学科的相关知识。
  在萧云天同意柳如雪进行模拟画像之后,柳如雪详细地询问了路任飞对王芳芳相貌的记忆,一边问一边铺开画布描绘。
  在柳如雪的详细询问下,路任飞开始描述王芳芳的面部特征,如脸型、眼型、额型、鼻型、耳朵、头发、眉毛、嘴巴。路任飞的记忆慢慢被唤起,王芳芳的一些容貌特征渐渐浮现出来。
  路任飞每说一点,柳如雪就画一点,碰到路任飞觉得不像的时候,柳如雪就反复地修改,直到路任飞觉得差不多了为止。
  画像画得很慢,画画停停,停停画画,让路任飞反复地辨认,再反复地修改,转眼间一上午就过去了。中午的时候,他们从食堂打了点饭菜,让路任飞也跟着吃了。然后没有休息,继续画像。
  下午的时候,萧云天看到柳如雪模拟画像的速度很慢,就吩咐楚剑雄通知近期报失踪的成年人的家属,需要提取他们的DNA以和死者进行比对。尸体已经被焚烧得无法辨认了,但既然是现在被发现的,是近期失踪人口的可能性应该比较大。
  柳如雪又画了几个小时,直到路任飞觉得有九成像了,这才停住了画笔。
  在柳如雪画的时候,萧云天还派人调查了路任飞的社会关系,他确实是将车卖出去了,最近也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于是在画像完成之后就让路任飞回家了。
  09.早该想到的
  犯罪嫌疑人的画像是画出来了,路任飞也觉得像,但除了路任飞之外,谁还认识这个自称叫王芳芳的女人呢?这还是个未解之谜。
  因为目前所知,王芳芳只和路任飞交流过,而且还只是一次偶然的交集,缘于一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而已。
  路任飞对这个王芳芳是从哪里来的、又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买车等情况一无所知。
  他作为证人就是依据他的记忆由柳如雪画出这个犯罪嫌疑人的大体面貌,再交由侦查人员去按图索骥。在抓到这个人之后,再交由路任飞进行辨认,以确认是不是买他车的那个女人。
  所以,模拟画像这一阶段的工作算是完成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是查找那些可能和这个女人有交集的人员并对画像进行辨认。
  当然,现在并不知道哪些人和这个女人有交集。不过,既然这个女人和这起案件有关系──因为她买的车就是案发现场被烧毁的车,要说她和凶案没有联系,说得过去吗?
  也许,这个女人买了车之后又卖给别人了,或许借给别人开,或者是被别人偷走了,这些都有可能,不过只是小概率的可能。
  从一般的逻辑规律来看,这个叫王芳芳的女人买了车没几天,车就被烧毁了,车里面同时还有一个被烧焦的尸体,百分之九十的人得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
  如果查实了死者的身份,再找到死者身边的人,说不定会有人认识这个叫王芳芳的女人。王芳芳不是主谋也是帮凶!
  所以说,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查清尸源。查清了死者的身份,再调查死者身边的人,调查过去发生的事情,就可以推断死者究竟是服毒自杀还是中毒他杀。
  如果一个人一直生活很平静,怎么能够舍得离开这个世界?
  杀人需要勇气,自杀更需要勇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把自己杀死,该是一种多么决绝的心态!
  没有巨大的压力,没有无法排解的抑郁,没有极端厌世的心理,没有走投无路的无奈,没有天亡我也的绝望,想让一个人自己去死,是绝对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突然,萧云天感觉有些地方不对!
  他再次拿过尸检报告,仔细看了看舒乐安定是如何查出来的。
  舒乐安定其实是一种药物,主要用于失眠,也可用于缓解焦虑、紧张、恐惧,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惊厥。这种药很常见,是一种非处方药,在大一点的药店都可以买到。
  再看尸检报告,在死者的胃组织及内容物中检出舒乐安定成分,同时脑组织中也检出了舒乐安定成分。全身未见明显外伤,上呼吸道及胃内未见燃烧炭沫。
  在原来的分析中,已经分析出死者不是被烧死,而是中毒死亡的,当时怎么没有再继续往下联想呢?
  既然是中毒身亡,怎么会在死亡之后再去烧车呢?人在被焚烧之前就已经死亡,说明只能是他杀,而不可能是自杀。
  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一开始就没有想清楚。萧云天懊恼自己光注重鉴定结论本身了,没有分析其中的逻辑关系。
  尸检的结果应该能排除自杀的可能。
  但是如果死者事先喝下了大量药物,并在自己身上和车上浇上汽油,然后在药物开始起效,身体有剧烈反应但意识还算清醒的弥留之际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有没有这种可能呢?
  如果是这种情况,火情现场的勘查应该会发现异样。
  经过消防队的几位火灾勘查专家分析,中心起火点并不在车后排座位上,而是在前排驾驶室里。
  死者要是想自杀,仅靠服下大量药物就可以做到,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弥留之际点火焚烧,而且点火之后还把打火机扔到前排座位上?这一切都是解释不通,违反逻辑的。
  根据死于火灾者的尸体的普遍性规律,呼吸道内肯定会吸入一部分炭沫,但被害人没有,说明火开始着起来的时候,他并不是处于弥留之际,而是已经彻底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