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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这时候,唯一一个不断为这件事奔走的人,就是麦芒伍。当时的麦芒伍刚刚从太医院离职卸任,之前由于自己医术高超,论起来和百官之间多少都有一些交情。麦芒伍是挨个府邸送请帖,数不清吃了多少闭门羹和冷脸子。只是这麦芒伍既不急也不恼,单是按礼数办事。今日被家奴拒了,明日到了时辰,麦芒伍必定再次上门参见。
  俗话说,棍棒不打笑脸人。这麦芒伍如此周全,反倒是让人不好拒绝。如此过了半个月有余,终于有了转机:当朝宰相最先收下了麦芒伍递了许久的请帖——丞相的老母亲偶感风寒,吃了几日草药都不见好,甚至咳得更厉害了;最终,还是连夜里请了麦芒伍一去,药到病除。
  这样一来,百官也不好再做推辞,只得纷纷收下请帖,表示到了日子必然凑凑热闹,给这对儿新人捧场。
  一场风波,总算是被麦芒伍连日里的忙碌压下来了。婚宴上,奎木狼和百花羞这对儿新人算是风光,几乎满朝文武都来镇邪司道贺,就连皇上也钦赐了一幅字画——当时的九剑只是一名普通的锦衣卫,论道理来说只能上桌去吃流水席而已,评资排辈自己是无论如何也见不到奎木狼本人的。但是这奎木狼却拎着一壶酒,带着百花羞借故避开了文武百官,出来院子里与每一桌锦衣卫敬酒。无论官职高低,奎木狼都喝了一杯。多多少少,这顿婚宴奎木狼喝下了好几坛美酒,豪爽至极。
  抛开婚宴最后,从天牢里特赦放出来的镇九州喝了个烂醉而撒了酒疯不谈,这顿饭倒是算得上美满。
  印象里,那一天是锦衣卫镇邪司里面最后一次把酒言欢。
  事后,麦芒伍用尽手段,将本该留在京城被严密监视的奎木狼调去了南疆镇守一方。毕竟南疆那边苗民甚多,朝廷却也不得不防。这一来,奎木狼的出行倒也算得上名正言顺。
  临行前,奎木狼谁也没有见,单单将麦芒伍约去一个僻静酒馆,喝了一顿酒。听说双方发生了争吵,最终不欢而散。
  只是短短几年后,麦芒伍嘴里面的美酒还没有散尽,奎木狼便如同当年百官进谏的一样,真的叛了锦衣卫,叛了朝廷,叛了皇上。
  麦芒伍知晓这件事后,似乎并没有感到意外。获得消息的当天,麦芒伍只是和其他二十八宿交代了锦衣卫的一些事端和杂务,然后吃了一顿简餐后便穿戴整齐,独自去面圣——按照时日来说,当日是为皇上请脉的日子。
  在确定了皇上身体无碍后,麦芒伍便摘了自己的官帽,跪在皇上面前。锦衣卫既然已经知道了奎木狼叛变的事情,那皇上自然也应该知道了。只是希望皇上能够念于这些年锦衣卫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要杀要剐,由麦芒伍一人承担。
  但是,皇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龙颜大怒。相反,皇上当日似乎心情不错,不仅出人意料地免了锦衣卫的罪责,甚至令麦芒伍陪自己下棋。
  “一两个叛徒,正常,你不必自责。”皇上宽慰着跪地不起的麦芒伍,手中把玩着棋子:“再说了,如果锦衣卫出了叛徒,就要你这个头目负责;真这么算的话,朝廷出了叛徒,岂不是要朕来担这个责任?没有这个道理嘛……”
  麦芒伍连忙叩头谢恩。
  “只是……朕的天下,自然是朕的规矩。”皇上笑着,抬手招呼着麦芒伍抬头看着自己。麦芒伍缓缓举首,看到皇上手中的玉石棋子,已经碎成了两半。其中一半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而另一半,被皇上捏在了手里。
  “记住,他叛了锦衣卫……”皇上说着,抬手一扬——麦芒伍脸上,便横着多了一道半指深的伤口。
  “他叛了朝廷……”一边说着,皇上朝着麦芒伍的脸上,反手又是一挥。麦芒伍纹丝不动,脸上再添一道深伤。
  “他,叛了朕!”锋利的棋子边缘,最后一次从麦芒伍脸上扫过。
  皇上手中的那一瓣棋子沾染着鲜血,摔在了地上。麦芒伍依旧一脸平静,任凭鲜血直流,这幅面孔看起来格外瘆人。
  “跪安吧。”看着一言不发的麦芒伍,皇上似乎略感无趣,摆摆手示意麦芒伍可以走了。麦芒伍跪地叩安,站起身,流着一路的血走出了大殿。路上见到几个小太监,看到这般情景无不被吓得丢了魂一般。也难怪如此:此时那麦芒伍的脸皮几乎都被划烂,抛开平静的双眼之外,简直面如恶鬼。
  等麦芒伍回了锦衣卫镇邪司,第二天就发布了通缉,悬赏捉拿奎木狼。而麦芒伍本人则是闭门谢客一个月有余;再次出门时,他脸上已并无大碍。再次面圣时,皇上还称赞麦芒伍医术高超,竟然只让脸上留下了三道浅痕,再无其他。
  麦芒伍只是谢罪,口称自己只是出于需要面圣而考虑,才不得不对自己的脸面修整一番。
  “朕的规矩,记住。”
  说心里话,九剑打心眼里佩服麦芒伍可以为了镇邪司的弟兄们如此忍辱负重。而他自然也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带回奎木狼那叛徒,为麦芒伍洗刷罪名。冤有头债有主,只要奎木狼归案,一向办事没有瑕疵的麦芒伍就能重新获得皇上的赏识。
  况且,麦芒伍为昔日的兄弟奎木狼可谓掏心置腹,这奎木狼倘若尚有一丝血性,早该一人做事一人当。即便是不想牵涉于妻小,最起码也该主动为朝廷送上自己的人头以示认罪。但是,这奎木狼竟然就安安稳稳躲在南疆,跟着那百花羞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第三十二章 伤疤(下)
  
  九剑把玩着手里的巨伞,这里面有把剑,来自自己的一位前辈,这前辈为了天下百姓命丧黄泉。九剑早就下定了决心,断断不能容得奎木狼这种懦夫继续逍遥,玷污了镇邪司的名声。
  又吃了几个杏子,看看时辰,九剑知道自己应该继续上路了。以防之后几日依旧没有野物充饥,他干脆折了一支被果子坠得弯了腰的树枝揣入怀中。
  咯。树枝折断时的一声脆响,九剑耳朵一动。如果是一个凡人,想必听不出这声音有什么不同。但九剑听得出来。在那木枝断裂的声响中,似乎夹杂着一个女声,微微地“哎”了一声。
  像在喊疼,也像受惊。再看那树枝断裂处,白森森的木茬里涌出一滴清澈透明的……
  泪?九剑一惊,只见那滴水缓缓地滴下,渗入山地,不见了。
  果然是妖物。九剑品着口中残留的杏子香味,冷笑着。
  “杏妖受死!”九剑抬起手来正要朝着树干拦腰劈下,只听到头顶一声丧叫。
  九剑抬起头,发现一只六翅乌鸦翩翩而至。他急忙抬手,引得那乌鸦落在了自己的拇指上。那乌鸦乖巧得很,栖落之后张开嘴巴,吐出了几颗珠子和一张写着字的锦条。
  九剑先是收好了那几枚内里闪烁着黑影的珠子,然后细细读起了锦条上的文字;看字迹,应该是麦芒伍亲笔所书。内里吩咐,令九剑先随着这六翅乌鸦去寻找一个名叫“吴承恩”的书生;至于奎木狼的事情,暂可一放。
  吴承恩?那不是自己之前见过的那个跟在李晋身边呱噪的家伙吗……九剑虽然心生疑惑,却并不迷茫。上面怎么说,自己怎么办就好。
  乌鸦见九剑已经准备妥当,登时振翅而飞。九剑随即起身,随着那六翅乌鸦,准确地朝着吴承恩等人的方向疾步前行。
  另一边,吴承恩等人的脚步倒是悠闲了不少。李棠虽然已经恢复了精气神,却因为这几天吃的东西略有粗糙而体力不支。点心盒里面的牛肉干已经吃完了,馋嘴的感觉比饥饿更让李棠心里不爽。再加上这一路吴承恩忙里抽闲写的几篇游记有失水准,更是让李棠多了几分抱怨。
  “故事越发不好看了。”李棠骑在哮天身上,随随便便看了几眼吴承恩递过来的稿纸,见吴承恩脸色变了,又递给身侧的杏花,“小杏花,你来看看,我说的对还是不对?”
  杏花尴尬地接过稿纸,却看也没有看,说:“我,我不识字……”
  “不识字?”李棠一脸吃惊,“你应该有几百岁了吧?这几百年你也没有想过学学认字读读书吗?你这几百年一直在干什么,游山玩水?”
  “我……”小杏花吐出一个字就懵住了,她确实几百年来都在游山玩水,可是她也一直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啊……游山玩水怎么了?杏花看着得意洋洋的李棠,她想说“你这一路上游山玩水也很开心啊”,但她不敢,她知道李棠懂得多,嘴又快,如果李棠反唇相讥,她才不是对手。
  “不识字没关系,我讲给你听。”吴承恩从杏花怀中接过稿纸放入匣中。
  李晋和青玄走在前面,一言不发。耳听得后面吴承恩又开始与李棠拌嘴,两人竟然难得的都没有开口劝说。
  “敢和李家的少主斗嘴,万一被其他的执金吾知道了,吴承恩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李晋闲着无事,开口嘟囔道,似乎是想引一引青玄的话茬。
  青玄跟在李晋身边,依旧是摸着自己手里的念珠,没什么反应。
  李晋耸耸肩,继续问道:“说起来,你和吴承恩出山多久了?”
  “一年。”青玄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