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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节

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除了血樱和老爹,我可不想其他人惦记着我。
话说我们连夜坐专机奔往不死城。
次日清晨,信南志和带着侄子信南春,一大早就气势汹汹地来我们的住处找麻烦,可悲,等他们赶到时已经人去楼空,就连他们留在我们身上的隐修印也没有一点反应。
“他们肯定是看破了我们的隐修印藏起来了。”信南志和不信邪,于是席地而坐,施展‘隐修追踪术’寻找我们的下落,结果他大汗淋漓地发了半天的功,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路过的人看到这么好端端的一个人坐在地上哆嗦,还冷汗直流,以为是麻风病,一个个躲得远远的。
找了一天无果,第二天、第三天信南志和很不死心地又来了。
叔侄俩又是蹲点又是用追踪术,可压根不见人,好像我和血樱突然之间从世间消失了一般。
“叔父,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记得初五好像是血樱母亲的忌辰,她会不会回去祭拜了?要不然我们回日本看看。”信南春看起来更加理智一点。
信南志和愤怒地看了信南春一眼,那眼神分明再说:“早说啊,害我白蹲了三天!”可他憋着气什么也没说,带着信南春郁闷地离去。
和信南志和一样,天天在寻找我的还有另外一人杨猛。
他用了两天时间,才将体内的蟾蜍火焰彻底清除出去,等他伤势复原,出来时却感应不到我的存在了。这说明我和他已经相去千里之外,超出了他的感应范围。
杨猛下到凡间,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我。现在我都找不到了,还杀个屁。当下急得团团转,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天下之大尽可去得,他抓着脑袋也想不出来,我到底是去澳大利亚看袋鼠,还是到巴西看足球赛去了。
杨猛唉声叹气、烦躁不安地在车站附近来回走着,想离开这里,又心存侥幸,也许我过几天就回来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就在他烦闷不堪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大哥,这么巧啊。”
杨猛狐疑地看向眼前穿着浅色牛仔的女孩,“你是?”
“我是火车上坐在你对面的那个,穿白衣服的,我们还一起住过旅店。”丽颖惊喜道,没想到茫茫人海,她还能再遇见他。
原来是她。杨猛不由得有些失望,他对丽颖没有什么好感,要不然也不至于忘得这么快。
可丽颖却完全不同,她也不知道为何,当再次在人群中遇到他时,她的心突然砰砰砰地跳了起来。
她特别害怕再次与他擦肩而过,所以在他先开口道别时,提前问道:“大哥,你现在有时间吗?”
杨猛黑着脸:“有。”
“陪我去看场电影,好吗?本来我约了同学一块的,结果她临时有事。票都买了,不去的话也浪费了。”
杨猛还在迟疑中,丽颖不由分说地袖着脸拉住他的手,往电影院跑去。女人冲动起来,比男人要可怕得多。
这是一部好莱坞魔幻大片,有着华丽的斗场景和凄美的爱情故事,可以说男女通吃。
“你们人类……”杨猛说到这里又觉得不妥,改口道:“你们都喜欢看这样的电影吗?”
“还好啊,你不喜欢吗?”
“我只是觉得他们的战斗很假很没技术,而那对男女主,一照面就如胶似漆地缠在一起,不是很莫名其妙吗?”
丽颖心中萌动,嘴上却不动声色地说:“那叫一见钟情。是最真挚的感情。”
“你不是说真情是两情相悦吗?”杨猛觉得不对。
丽颖有些吃惊,这么久了,他还记着她那句随口说出的话。丽颖顿时感觉脸袖燥热,解释说:“两情相悦当然是真情,一见钟情更是真情。真情分很多种的嘛。”
杨猛无语,看她信口胡说,很明显也是在不懂装懂,枉他还信以为真。
两人一起看完电影,杨猛心情竟比之前好了许多,不再那么烦躁不安了。他并没有意识到,最初他是讨厌丽颖的,可慢慢地接触着接触着,他似乎对她没有那么讨厌了。
杨猛陪着丽颖逛街吃喝玩乐,齐天河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该死,崔小蛮到底去哪了?”昨晚他夜观星象,一颗火星坠落,这颗火星齐天河非常熟悉,因为它曾经是齐天河的顶头上司巫圣主!
巫圣主亲自降临,看来人间大祸临头。偏偏在这个关键时刻,崔小蛮却死活不见踪影,齐天河真恨不得施展一个大召唤术,把我秒召唤回来。

第三百四十三章 春宵一夜
这日,我们降落在血樱的故乡小镇兰户。
兰户是一片很宁静的小镇,雅致休闲,适合散居。
此时已是八月,桂‘花’飘香,我和血樱散步在‘花’园的小道上。
血樱跟我说起她儿时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都是在这片小镇里留下的。只是时过境迁,如今这里也大变模样。
我坦然一笑:“这里比渭南乡好多了。”不是我对自己的故乡没有感情,只是就事论事,渭南乡地处偏僻,光靠一条水路,发展起来还是很难的。
走着走着,血樱不自觉地拉住了我的手,这小妮子,拉一下手还这么偷偷‘摸’‘摸’的。
我把她揽入怀中,在一处静谧的‘花’丛中坐下。
夕阳温柔地照‘射’下来,透过树叶,落下斑斑点点的光芒在我们身上。
我和血樱越抱越紧,彼此感觉到对方心跳得好快,呼吸也变得短浅急促起来。
紧紧贴在一起,就有些热,但此时更热的是心。
这是一种致命的冲动,当我和血樱在桂‘花’树下尽情深‘吻’时,恨不得天长地久,世上就只剩下我们两人。
血樱是如此的动人,以至于我想‘吻’住她的每一寸肌肤,将她纵情地装入我的身体,装入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