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金爷给准备的,说是到大山里太黑,手电很容易没电,这种头灯就不会,一般只有那种长期下矿井的人才会戴这些东西。
“草,你吓我一跳。”
随着头灯打开,我看清楚,居然是刀疤脸,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看他,尤其是脸上的那道疤痕,很深,从眉毛一直向下延伸到鼻子那,如果再使点劲,恐怕连鼻子都要掉了。
“兄弟,你真去过亡灵岛?”刀疤脸瓮声瓮气说道,他说话的时候底气很足,我示意他小点声,其他人都在睡觉,他笑了一下,应该是明白了我的意思。
“确实去过一个岛子,不过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岛,可能是金爷忽悠你们的。”
“不。”
我说完,刀疤脸的脑袋又凑了过来,他的表情很严肃,“你不了解金爷,这种事他从来不会骗人。”
我呵呵一乐,“你跟了金爷几年了?”
“八年,我记得很清楚。”
刀疤脸伸出手指头,别看他样子凶,这个人很实在,没什么心眼,不像三角眼那样的老滑头,还有那个穿着黑衫的家伙,总是摆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真搞不懂,他是真有烦心事,还是天生就是那张臭脸。
“那应该有不少离奇的遭遇吧。”
“那可多了去了。”
刀疤脸呵呵一乐,下一刻,我看到的表情瞬间凝注,然后快速转身回了座位,我朝着前面看,刚才金爷好像回头看了他一样。我心里暗暗盘算,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请刀疤脸喝一顿,然后打听打听金爷的底细。
车子又走了一天,开始进入老林子,路况变得异常的颠簸,我站起来朝着外面看,两侧都是环腰粗的大树,里面是浓密的灌木丛,现在,这种老林子越来越少,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老林子逐渐被取代,虽然退耕还林喊了几十年,不过成效甚微,很多都是做做样子给人看的,而且那种长了几百年的老林子,根本不是通过人力可以恢复的。
我听人说过,这种老林子东北那边比较多,尤其是大兴安岭那一带,人迹罕至,冬天的时候白毛风一刮,人根本上不去,夏天的时候野兽太多,按照老人的说法,是山神让这些野兽守护着这些老林子。
车子晃晃悠悠停了,前面的路太窄,应该是过不去了,金爷站起来冲着我们摆手,我叫醒沐若华,然后拿了东西从车上下来,真的跟金爷说的那样,一股股的冷风不停的往你身体里钻,这个地方还真他娘的冷。
我连忙从包里掏出大棉袄披在身上,顺手递给沐若华一件,金爷呵呵一乐,“一会上车都换上,进了老林子更冷。”
我们换好了在下面等沐若华,刀疤脸有点不耐烦,“金爷,这么危险的事,怎么还带个娘们出来,难道是怕我们在里面迷路太寂寞。”
刀疤脸说完,三角眼开始笑,挺邪恶的那种,金爷咳嗽一声,“记住,谁都别打她的主意,否则,别怪我翻脸。”
金爷的表情很严肃,刀疤脸瞬间闭了嘴,就连三角眼也收起了笑容,我很好奇,金爷为什么这么关照沐若华,难道他们之间真的只是父亲认识那么简单。
我多了一个心思,沐若华身上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秘密,越是这样,反而越让我觉得有趣,这可能就是男人的猎奇心理在作怪,如果我需要女人,不缺,至少赵敏在各方面条件都不差,只要我一句话,肯定能行。
只能说威爷是正经人,这辈子,只认准一个女人就行了,不是我这个人矫情,当然也不是完全绝对,毕竟,老子的第一次已经没了,当然,那段往事我已经不想再提起。
沐若华换了衣服从上面下来,感觉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我笑了笑说道:“这是哪来的村姑,模样还挺俏。”
“你也好不到哪去。”
“出发。”
金爷在前面带路,我们一行人背着包往里走,让我不可思议的是,那个穿黑衫的男人真的什么都没穿,还是那身黑衫,我很好奇,难道他真的不冷吗?
这里的温度,应该接近零下,身上的衣服太单薄根本受不了,按照金爷的说法,还要往老林子里钻,那里会更冷。
看着那张丝毫没有表情的脸,如果不是鼻息间呼出的白气,我甚至会认为他就是一个死人。
可能很多人会问,这个问题很简单,死人虽然不怕冷,但是人已经死了,身体僵硬,根本不能动,就算能动那也是僵尸,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只是一种误解而已,如果真的遇到高手,完全可以控制死人就跟活人一样。
进入老林子,越走越困难,脚下的树叶厚厚堆积在地上,不知道烂了多少年,有时候下面还有老鼠打的洞穴,一脚踩下去,那些泥土哗啦呼啦往下掉,看着还挺吓人。
走出去一上午,所有人都累了,金爷身体比较胖,脑门上已经见了汗,索性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休息,那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居然没有一点疲惫的意思。
“老人家,身体不错啊。”
老人呵呵一乐,“从小就跟着猎人跑山,那个时候穷,不跑就得饿死,这种路习惯了,别看我八十多岁,在山上走,你们这些年轻后生未必能行。”
“山里的狼真的有传说中那么邪乎?”我比较好奇,尤其是看了狼图腾的电影以后,觉得狼的智慧完全超出人的想象。
“更邪乎的都有,这次有可能就会遇到,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们对动物的了解实在少得可怜。”老人呵呵一乐,然后坐在一个石头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烟袋,往里塞了烟丝开始吧嗒吧嗒的抽起来。
我朝着沐若华的位置走过去,隐约看到金爷背对着我和带来的几个人说话,其中两个人点头,然后拿了行李进入前面的林子。
这两个人应该是去探路,进入老林子以后,金爷的神情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我可以肯定,金爷之前来过这里,这一次带着人进来,应该是想找什么东西,而且那个东西对金爷非常重要。
我走回去,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那两个人还没回来,金爷抬头看了一眼天,老林子里的天黑的格外快,按照经验,晚上的时候一般不适合赶路,因为天黑,野兽一般会出来觅食,如果在里面遇到黑瞎子或者是狼,那就麻烦了。
我们继续朝着老林子里走,走的就是之前那两个人走的方向,开始的时候还能隐约看到有人经过的痕迹,随着深入,那些痕迹完全消失。
难道是走了不同的方向,我看了一眼脚下,老林子里虽然没有雪,但是地面很湿,人踩在上面会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印痕,随着我们往前走,那些印痕完全消失。
金爷是老江湖,包括那个须发全白的老人,应该会注意到这一点,居然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如果我们真的走错了方向,那两个人找回来的时候就没有办法和我们遇到,这等于是把那两个人直接丢在老林子里。
难道金爷是故意的!我有些疑惑,因为不清楚里面的事情,只能不声不响的跟在后面,突然,前面传出一阵凄惨的叫声。
“快。”
金爷说了一声,刀疤脸第一个冲了出去,我看到他掏出了家伙,黑黑的大家伙握在手里,我的拐把子还放在包里,因为不会用,所以并没有掏出来。
我和慕容华跟在后面跑,这一点确实得服气,那个老家伙跑起来速度丝毫不慢,手里拎着烟袋,居然几个健步冲到了前面。
刚才的那个声音很惨,而且是人的叫声,在这样的老林子里,声音很容易发散无法辨识,幸亏这里的人都是走林爬山的高手,很快,前面的人停了下来。
那里没有人,也没有尸体,地上只留下一大滩的血迹,血迹是新的,而且还有温度,也就是说,这里刚刚有一个人遭到了袭击,遭到袭击之后,整个身体被人拖走。
“金爷,可能是个大家伙。”
刀疤脸左右看了一下,地上并没有拖行留下的痕迹,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袭击人的野兽个头比较大,可以把人直接叼在嘴里或者直接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