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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大嫂子,回屋。千万别扔了招魂灯,莫要前功尽弃。”
  听了老王的话,李氏吓了一跳,说实话这会她真想把手中的招魂灯给扔了,刚才看到娃的命魂她心中一松,顿时就感觉手中的招魂灯重逾千斤,若不是那会心神都被娃给吸引住,怕是早就扔到了地上。
  “嗯。”李氏应了一声,打起精神双手颤抖着,已经是用抬的姿势朝屋子里慢慢走去,槐树到屋子也就是十几步的距离,可这每一步迈出去都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走了才没几步,李氏就感觉眼前金光直冒,恍恍惚惚的就要支撑不住。
  老王紧跟在她身后,见她这个模样也知道到了极限,沉声对她道:“大嫂子,支持一下,没有招魂灯引路,我抱不动这孩子,到了屋子里就好了。”
  李氏几乎疯癫,这几句话却像是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下,令她昏沉的脑袋清醒了一下,想起木桶里的孩儿,她“啊……啊……”嘶声狂吼,早就没有了平日温婉的模样,变得如同疯虎,双手抬着几乎就重的跟山一样的招魂灯,大步向前迈去,这已经就是燃烧生命生出的气力。
  这力气支撑着她跨进了屋子,可一进了屋里她就再也坚持不住,噗通一声扑到在地上,林老实吓了一跳,急忙跑过来扶起李氏,大声叫嚷:“孩她娘,孩他娘……你这是咋了啊?”
  李氏倒下招魂灯咕噜噜滚出去好远,悄然熄灭,这时村子里一声公鸡嘹亮叫声响起,天终于亮了。这一声公鸡嘹亮的啼叫声,传进昏昏沉沉的李氏耳中,却仿佛一道天雷就在她耳边炸响,竟然又醒转了过来,豁然坐起,直愣愣的看着已经进了屋子的老王。
  老王对她惨然一笑:“刚好。”
  老王脚步踉跄走到木桶边,招呼林老实扶着孩子,这会木桶里淡红的水变的清澈透明起来,水花也不在翻滚,老王双手平抬,嘴里念着咒语,就听他越念越快,右手摁住孩子的胸膛,大叱了一声:“去!”
  去字一出口,木桶里的娃全身猛然一抖,双眼慢慢睁开,小嘴一张,却还是没有哭出声来。李氏看的激动,爬起来就朝木桶边扑,大声哭喊:“娘的肉啊……”
  “别动,娃的命魂是找回来了,妖气却还在身上,我得把它身上的妖气逼出来。”老王盘腿坐在地上,苍白的脸上双目圆睁,甩掉手上的树叶,伸进水里,捏骨一样从娃娃双脚开始向上一点点摸去。
  随着老王手上的动作,娃娃身上黑毛一点点开始消退,又变成最初白白嫩嫩的模样,当身上最后一丝黑毛都消退的时候,一道浓密的黑气凝聚在娃娃喉咙中间怪异的扭动,这会娃娃张开小嘴,却连呼吸都也不能,老王左手扶住娃娃,右手猛然在他后背一拍。
  就听啪的一声轻响,一颗黑乎乎肉球样的东西被娃娃吐了出来,这肉球一吐出来,娃娃哇的一声哭出了声,可谁知那颗肉球被吐出来之后并没有掉落到地上,而是悬浮在空中,就离娃娃张开的小嘴不足五指的距离。
  随着娃哇一声哭出声,肉球竟然又朝娃的嘴里飘去,老王听到娃哭声,本是心中一松,可随即看到这情形,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坏了,右手并没有离开娃的后心,而是又向着娃的后心催发了一股阳气,这股阳气一催发,那肉球飘忽着又离开了娃娃小嘴远了点。
  老王也看清楚了娃吐出来的肉球是那黑狐的妖丹,可这妖丹在娃的体内已有一天一夜,沾染了娃的气息,老王虽然是生硬催出了妖丹,但若是没有了外力,这妖丹早晚还会钻回到娃的身体里,谁也阻拦不住,等到娃完全与那妖丹融合,就会变成一个人不人狐不狐的怪物。
  老王已经是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莫说毁了这妖丹,就算是夺下来都不可能,可这般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老王知道若是让这妖丹在娃的身体里多待上一天一夜,那时候任凭大罗金仙下凡,娃也是没救了,而他元气大伤,没有几个月的时间根本恢复不过来,左右为难之下也是素手无策。
  就在他思量之际,妖丹滴溜溜旋转起来,像是有一根无形的线拉扯着朝娃的嘴里一点点挪动,老王眼冒金星,后力不足,已经无法僵持下去,眼见那妖丹到了娃的嘴边,老王狠了狠心,猛然张开嘴,咬住妖丹咕咚一声咽进了肚里。
  这变故甚快,只在几个呼吸之间,等李氏和林老实反应过来,老王已经全身被黑气笼罩,一张脸更是如同墨一般漆黑。两个人看的呆住,手足无措。
  “娃没事了,这黑玉上刻的是谛听神兽,是开过光的,谛听是地藏菩萨的通灵神兽。能保护主人、驱邪避恶,有了这玉件,那黑狐害不了娃了。”老王颤抖着把脖子上的那个黑玉雕刻的挂件挂在了娃的脖子上,一边说,一边站起来,捡起地上的布包里面取出一小罐灯油,咕咚,咕咚……喝了几口,剩下的全都浇在了身上。
  “咳咳……大兄弟,大嫂子,娃还没有名字,我就给起一个吧,他姓林,就叫林麒吧,名字反过来就是麒麟,咳咳……麒麟是吉祥神兽,主太平、长寿。我就是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咳咳……咱娃是个不平常的,我去阴司寻他命魂,却没有他的记录,咳咳……我想这孩子上辈子不是神灵,就是修行很高的人,咳咳……托生到你家,本该是继续修行的,可这么一闹,阴司已经将这孩子记录在案,再加上吞过妖丹,神智被妖气搅动,这孩子已经不会在记得起前世的种种了……”
  老王咳嗽着说话,力气已经不济,人也苍老的没了样子,连身体都佝偻了下去,挪动着脚步朝屋外走,林老实上前扶住老王,道:“老王大哥,咱说好的,你救了娃,娃就是你的孩子了,该改你的姓,这事咱说定了,就这么办。俺不是个背信弃义的人。”
  老王见他说的诚恳,苦笑摇头:“若是我还成,孩子改我的姓,那也没什么,我原本想等孩子大了,成了亲,生了男娃,让孙子改回你林家的姓也就是了,可我不成了,不能陪着他了,就还让他姓林吧,等孩子成了亲,生了娃娃,有一个跟着我姓王就行了……”
  “我妖气入体,若不烧了,就会变成个妖物祸害了整个村子的人,大兄弟,咱们这就作别吧。”
  几句话的工夫老王走到了院子里那颗槐树下面,哆嗦着从兜里掏出个火折子,对林老实笑了笑道:“我本该孤寡,如今有了娃,虽然不跟我姓,却也是亲,我没什么遗憾的,对了,不要忘了初一十五给槐树上的仙家供奉,这是我答应人家的。”
  一团火光突然亮起,火焰之中老王缓缓盘腿坐下,喃喃自语道:“生又何哀,死又何苦,百年前我是谁,百年后谁是我……”
  李氏听得清清楚楚,虽然与老王接触只有这一夜,可经历了那么多已如亲人一般,如今为了救娃,竟然落了个尸骨全无,心中一酸,再也忍耐不住,抱起孩子走到屋外,对着那团燃烧的火焰,轻轻对孩子道:“你看见了吗,那个是你的爹,你的另一个爹。他叫王十八。”
  李氏抓起孩子的两个小手,对着那团燃烧正旺的火焰拜了一拜,火光中她仿佛看到了老王那张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第十六章 金龟子
  林麒,林重九十三岁了,之所以叫林重九是因为大元朝除了做官和有功名的人以外,禁止汉人老百姓起名字,姓之后只能以数字代替,神州大地,一问名字,全都是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十五,十六……这样的名字,许是这样,才能方便那些没什么文化的大元朝官员能把百姓的名字叫全了。
  老王全名叫王十八,叫重九是取了他名字的双,意思也是叫林麒不要忘本,还有一层是贱名好养活,林麒,名字起的大气,十里八村也就这孩子有这么个名字,太过引人注目,何况官府也不让叫,就又取了个重九,全当是小名了。当地官员不管那么多,只要孩子的名字是数字就行,至于怎么起的,实在没那个兴趣知道。
  十三年,外面或许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可在这槐树村,却依旧没有半点改变,时间仿佛在这里停止,十三年前是这样,十三年后应该也还是这样,不一样的是林麒长大了。
  这孩子从小就跟别的孩子不太一样,首先他很白净,不像村里其他孩子那样看上去脏兮兮的,他穿的同样不好,吃的也不强,但就是长了一张白白净净的脸,一个月不洗脸看上去也干干净净的。
  其次聪慧,李氏识文断字,不想让林麒一辈子连个字都不认识,三岁便教他认字,虽然买不起纸笔,只能在沙地上画字,林麒却是一学就会,一会就精,搞得李氏长长感叹,若自家儿子生在前朝,凭着这般聪明,再有个夫子教教,考个进士绝对不在话下。
  孩子一天天长大,无病无灾,那黑狐也没在来搞事,林老实和李氏的一颗心也渐渐放了下来,两口子感念老王的恩德,在家里摆了个灵位,每逢初一十五就带着林麒磕头烧香,还告诉他这是他义父,为了他才不在了的,长大后有了孩子要有一个姓王……每次都说,每次都磕头,磕得林麒很是纳闷,也不知道这义父是何来历,可一问起,父母却都是叹气,谁都瞒着他不说。
  更让他奇怪的是,每次给义父磕完头,还得跟着父母到院子里的槐树下面烧上三炷香,同样也要磕头,所以初一十五就成了林麒最不喜欢的日子。说起来院子里的那颗槐树,自从林麒出生后,树根下面就长了一个大木瘤子,而且越长越大,到了现在简直跟那槐树一半的粗细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平平淡淡,无风无浪,若是别人的孩子,七八岁就能帮着父母到地里干些活了,可林家虽然很穷,但李氏和林老实心疼孩子,从不让他下地,林麒就每日在村子里游荡,他人聪明,又放任游侠,成了村里的孩子头,整日里打闹玩耍,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旁人看了都是叹息,这孩子在这么下去,就要成个浪荡子了。
  林麒听了却是不以为然,心想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自当是要建功立业的,那里是这些村妇愚夫知道的,这孩子想法古怪,倒也怪不得他,两年前,他从一要饭的手里用家里二斤小米换了一本残缺的唐传奇话本,里面讲述的是虬髯客,聂隐娘之类的传奇,林麒见了惊为天书,沉迷此中不能自拔,只觉得这才是自己该做的事情。
  虽然为此挨了林老实两巴掌,但他却是不哭不闹,只觉得这二斤小米换的实在是太值了。
  闲话少说,只说这一日,林老实去邻村帮闲,还未回家,李氏做好了晚饭想让儿子先吃了,但林麒说要等爹回来一起吃,李氏颇为欣慰,觉得孩子大了也懂事了,便将饭菜扣在锅里,去帮丈夫儿子缝补衣裳,却不知道,这会正是黄昏时分,林麒靠在墙角看手里那本发黄残书正入迷。
  林家贫穷,到了晚上油灯能不点就不点,林麒是想借着太阳还没下山的余光再看会书,这么一看又是小半天,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直到再也看不到书上的字迹,林麒才放下手中的书,却感觉有些困倦,靠着墙角打起盹来。
  迷迷糊糊中远处一团幽蓝的光芒由远至近,光芒中裹着一个黄衫女子,手中提着一盏精致的灯笼,还牵着一头拴着红绳的毛驴,缓步而来。蓝色的光芒便是从这灯笼中散发出来,女孩子十三四的年纪,身段窈窕,姿容曼妙,色若春晓,到了近处,美丽的大眼睛盯着林麒看个不停。
  林麒也是纳闷,这是谁家的小娘子,这般个漂亮?村里那没有这等美丽的人儿。刚想开口问,就见那女子对他盈盈笑道:“小公子,我家老爷请你前去赴宴。”
  这一声小公子叫的林麒通体舒泰,嘿嘿笑问:“你家老爷姓甚名谁?怎地就让你来请我了?”
  黄衫女子见林麒小大人般的惺惺作态,不由得就是噗呲一笑道:“我家老爷姓金,乃是远近闻名的大家,听人说起小公子仗义豪侠,是个好男儿,想要结识一下,如今酒食已经备好,就等小公子了。”
  林麒半大小子,喜欢听些个好听的话,又喜欢看些个传奇异志,总觉得自己是个不凡的,奈何在这小小的村子却无人识得他是英雄,耳听得黄衫少女对自己这般说,那里还把持得住,急忙站起来道:“既然来请,小子又不是个不识礼数的,这就去,这就去……”
  黄衫女子一笑,骑上毛驴,示意林麒上来,林麒也不想其它,跳上毛驴,那女子呼哨一声,毛驴四蹄生风朝前疾奔,林麒吓了一跳,哎呦一声抱住前面女子细腰,也不敢松了手,只觉得香气扑鼻,耳边风声呼啸,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就听那女子道:“到了。”
  林麒颇有些不舍的下了毛驴,站直了朝前一看,就见这是一个三进三出的院子,虽不是太大,却甚是富贵豪华,他向四周打量,却见四方朦胧,旁边也无人家,山风呼啸中只感觉这户人家所在之地甚高。
  门前张灯结彩,里面有仆人四处奔走,甚是热闹,他正看得入神,里面走出一个身穿员外服的老者,须发皆白,飘飘欲仙,满面笑容对他道:“小公子,可让老朽等得苦。”
  林麒想不到主人竟然迎出门来,急忙拱手道:“老员外客气了,小子林麒林重九这厢有礼了。”
  那老者哈哈一笑:“怎么又是林麒,又是重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