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雨的手僵持在了空中。
“先不要关!”我对他说完,然后转身安排李智林:“看看现场有没有容器,拿过来装水!”
司马雨看着我,满脸的迷茫。
李智林走到旁边的厕所,找来了一个水桶:“这个行不行?从哪里盛水?”
“把洗碗槽里的水盛到桶里。”我说。
于是李智林将桶放到洗碗槽的落水管下面。
“要盛多少?”他问。
“将槽里的全盛到桶里。”我说,“最好一滴也不留!”
“拿回去做检验吗?”他问。
“检验不需要盛这么多吧?!”司马雨不明就里。
“自有用处!”我回答。
李智林把洗碗槽里的水放干,然后问我:“师父,现在怎么做?”
“现在再拿一个桶子放到龙头下面去接水,并且记住现在的时间!”我对李智林。
虽然李智林不知我的用意,但还是毫不迟疑地照做了。
“现在,需要找一把称子来称水!”我对潘云说道。
“称水?!”潘云一脸迷惑,但看到我神情很坚决,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好吧!”
他叫董建国找来了一把电子称,把盛水的桶摆到了称上。
除掉桶本身的重量,共五十六点八公斤!
“这水里有什么宝贝吗?!”董建国调侃着笑问我。
我没有理他,只是交待李智林注意时间,半小时后再称一下从龙头盛接的水。
趁着这个时间空档,我再次凑近现场的血迹,随着它们四处飞舞的姿态,感受了一下老人临死前的活动轨迹。——把静止的事物解析成运动的过程是我的强项,而死亡本身就是一个运动的过程!
那些让人触目惊心的艳红涂鸦曾让我困惑不已,如果把这一个个死亡符号赋予运动的色彩,某些地方就会显得矛盾重重,难以进行合理解释!因此,我不得不调整思路,去质疑老人的死亡过程。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你解释的,只能是客观事物,而不是思维!如果我把自己的推断结论说给潘云他们听,所有的人肯定会大吃一惊!
半小时后,李智林告诉我,龙头滴下来的水重0.15公斤。
处理完现场,我们把老人的尸体运回解剖室,准备继续查验内部的损伤情况。
四周漆黑,万籁俱寂的夜晚,我和李智林站在解剖台前,往身上套着解剖衣。
李智林麻利地戴好手套,从解剖箱里取出柳叶刀,准备进行解剖。器具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在静夜里让人觉得寒气十足。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对老人的尸体进行了检验。整个过程娴熟得如同给自己穿衣戴帽一般,要做的就是重复了无数次的程序,检验衣服上的破损,测量尸体表面的伤口,分析内部器脏的损伤。……
切开老人的皮肤后,能看出腹部很明显的致命伤,其中一刀刺入了腹腔,导致失血死亡,腔内充满了血液。对于死者来说,这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
检查完致命的伤口,我们按照解剖程序查看了老人的其他部位,还提取了胃里的食物残渣。——为了排除其他的死亡原因,我们往往需要将胃里的内容物进行毒物检验。
第六十一章 一切皆有可能(二)
尸检完毕,李智林拿出“勾魂针”,一针针把剖开的地方缝上!
因为要赶时间,李智林的针脚缝得很长,还一高一低地很不整齐。我之前说过,长期地接触死亡,解剖刀下的尸体对于法医来说,不过就是发现案件真相的工具而已。那种设身处地为死者着想的神经早已经麻木!
“缝好一点!”我终于忍不住,对他说了一句。
再怎么样,总要尊重死者,谁都会有跟这个世界说再见的那一天!
完成解剖工作后,天才刚刚发亮。还没回到办公室,潘云就打来了电话,通知去会议室参加案情分析会。
刑警队的会议里灯火通明,参加侦查的人员都已经到了那里。
董建国向大家通报了走访调查的情况。老人叫吉安,老伴已经过世,有一个女儿在外地,原来还有一个儿子,不久前出了车祸,没有抢救过来。老人平常一个人独居,为人老实本份,没见跟什么人发现过矛盾。交往的也只是附近那些邻居,但因为是外地人,跟其他人在语言上交流不畅,所以也只是一些很平淡的招呼,相互问候一下,没有特别深的感情,更不用说请人去家里吃饭了!
接着,由司马雨介绍现场情况,他把现场的状况描述了一遍,然后就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死者家四周门窗关闭,没有发现破坏的痕迹,推断凶手是得到开门并被允许入内的;其次,客厅里有两种鞋印,其中一种是死者的,另一种是皮鞋印,没有在现场找到相对应的皮鞋,因而很可疑,应该是凶手留下来的;第三,死者家中有两副碗筷,而死者平常一人独居,分析凶手应该与死者一起吃过饭;第四,死者家的饭菜尚未收拾,碗筷还没有洗完,分析凶手是吃完饭后行凶的;第五,卧室的抽屉被人翻动过,现场勘查时没发现贵重物品,死者子女反映的黄金首饰没有找到,推断已经被人拿走;第六,现场没有找到杀害死者的凶器,可能被凶手带走。综合推断,凶手与死者相熟,得到死者开门后进入现场,并与死者一起吃了饭,趁死者收拾碗筷后下手行凶,目的为谋财!”
“现场的鞋印有没有粘附性血迹?”我问他。
遗留在现场的血迹,按是否通过其他物体粘附上去的,可以分为粘附性或抛落性血迹,如果是粘附性的,那么接触过该位置的物品必然粘有鲜血。我问这话的意思,是想知道在现场留下鞋印的鞋子上到底有没有血!
“没有。”司马雨回答,“鞋印里只有细微的抛落性血液。”
显然,这个现场疑点并没有引起他的重视。我曾经对他说,死者首先受伤的地方在客厅,想来他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最近是否有人去老人家?”潘云问。
“对面的邻居家反映,九天前老人去过他家里,说是家里来了客人,炒菜的油用完了,问他借点油。邻居问他是不是老家来了人。他说不是,是结识的本地朋友。也正是从那以后,邻居没有再见过他!”董建国说。
“老人的这个朋友最可疑,是本案的重点嫌疑对象!”
最后,董建国还说了另一个了解到的情况。老人有一个儿子,是黑的司机,半年前开车搭一个熟人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两人都死了。熟人的家属一直打官司,要老人家里赔偿。
“官司有了结果吗?”潘云问。
“听说一个星期前有了结果,法院判老人的儿子承担所有责任。但因为人已经死了,家里也没有留下什么钱,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套房产,就是老人死的那间房子。对方一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将那套房子卖掉赔偿,没想到现在出了事。”董建国说。
“按这样的说法,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他们打官司的事情。”潘云思索着说道,“谁还会选择这时候下手呢?”
“或许,他家里还有什么不为旁人所知的珍贵物品?”董建国猜测道,“这些问题,还要等到他女儿过来才能调查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