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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瑶瑶和钟志,是同一所知名大学经济系的高材生,也是学校有名的校花。曾经钟志十分奇怪为什么条件优越,追求者众多的瑶瑶会选择自己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大哥。现在他却完全明白了,瑶瑶是一枝美丽的鲜花,娇艳却也脆弱。大哥的坚强和安全感正是她最缺乏的,有了大哥山一般的支持,她才能美丽的绽放,绽放得美丽。
  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钟志无奈地承认了这个他并不怎么想承认的事实。其实他一直依赖着大哥,他的坚强和果断也全是因为有大哥在背后的默默支持。没有大哥,他钟志根本什么都不是。
  果然,一到瑶瑶的家,钟志就看到了她蓬乱的长发和那双茫然无助的大眼睛,这不由得让钟志心里一痛。
  “瑶瑶,你怎么了?”
  “我明天该上班了,可是我不知道应该穿什么。”瑶瑶的眼睛直直地望着钟志,好像在看一根可以救她命的稻草。
  钟志走到瑶瑶的衣橱,挑选了一套白色的洋装和一件深蓝色的衬衣,小心地挂在衣橱左边:“明天就穿这套吧。”
  “我……不想去上班。我什么都做不了……”瑶瑶的眼睛又红了。
  低头叹了口气,钟志直视着瑶瑶泪水盈盈的双眼,温柔地说道:“瑶瑶,你不能总是这样。你要学会依靠自己而不是别人。工作至少会帮助你忘记现在的痛苦,所以你一定要去。”
  瑶瑶像个做错事的小狗一般无力地垂下头,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恐惧和不确定,泪水沾满了她的整张脸。
  钟志不由得微皱起了眉头,太过舒适的生活条件下只会生长出如此娇弱的小花吧?瑶瑶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在家的时候依靠父母,在外面就依靠男友,全然不记得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其实是她自己。
  “我很怕。”瑶瑶缓慢地开了口。
  钟志小心翼翼地问道:“怕什么?”
  瑶瑶惊恐地回答道:“我总是觉得屋里有奇怪的声音,会不会……会不会,有鬼?”
  “有鬼?”钟志一怔,心里隐隐有些不快。他很清楚瑶瑶指的是什么,可他真不明白那有什么可怕。
  其实还能是什么呢?就是刚过逝的大哥呗。钟志有些无奈的想道,大哥不是瑶瑶深爱的男友吗?怎么他才刚刚过逝,瑶瑶就会对他怕成这样?就算大哥真的变成鬼,也同样是一个爱着她的鬼,难道还会做出什么伤害她的事情吗?
  钟志看着瑶瑶不再有了之前的同情和心疼,反而有丝心凉。难怪有一句话叫做:人走茶凉。
  “好了瑶瑶,不要再胡思乱想了,这世界根本没鬼。你快点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呢。”接着,钟志用最快的速度为瑶瑶打点好了所有的一切,下了一碗面、帮她放好洗澡水、点上可以让人放松的香熏,甚至连闹钟都被钟志设定好了。
  瑶瑶苍白的面孔让钟志方才对她责怪有些内疚,他尽可能地用温柔地声音说道:“快点去休息吧,休息好了,明天上班才会有精神。”
  “你要走了吗?”瑶瑶小声的问道。
  “是啊。”钟志轻轻地对她笑了笑,“现在已经十一点了,我也该回去了。”
  然而,就在钟志拿好自己的东西,背过身去开门嘱咐了最后一句话:“记得乖乖地按时吃东西,有事就打电话给我。”
第五十七章 漩涡(四)
  钟志有一件事,对谁都没有说过。其实,他一直在暗恋着瑶瑶,从大一刚踏进校院的那一天开始。
  那时的钟志满怀着期待还有压力来到了梦想已久的大学,他第一个看到人的就是瑶瑶。其实也并不只是他一个人留意到瑶瑶的美丽,周围的男生里,没有几个不将目光放在她的身上的。自知条件不怎么好的钟志只是望了几眼,便去了学校的报道处。
  令钟志完全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美丽女孩居然就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而且两人还是同桌!
  瑶瑶家境很好,却没有其他漂亮女生的傲气。瑶瑶说,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她都没有同桌。现在好不容易在大学有了同桌,她一定会很珍惜。
  那时家境贫穷的钟志连早餐都舍不得吃。于是,瑶瑶每天都会带一大堆的早点到学校,然后借口自己吃不完,就将早点让给钟志。钟志每回吃下瑶瑶的早餐时,都会百感交集,不知应该开心好,还是难过好。
  记得钟志人生中的第一场电影也是瑶瑶请他去看的,电影里的对白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对瑶瑶,钟志一直是怀着一种尊敬到像向对着一尊女神的感觉。他从来没有奢望可以得到瑶瑶的垂青,他觉得只要自己远远的看着她的欢笑就好了。
  直到,钟志介绍瑶瑶认识了自己的大哥钟义。
  女神会爱上自己的大哥,着实让钟志意外至极。如果不是那两只紧紧交缠的手,他根本不会相信。怎么看,这都像一出烂到不能再烂的无聊都市情感剧。大哥钟义显然没有察觉到钟志的心,不时的显露出恋爱的甜蜜和快乐。
  而且,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大哥钟义认识了枫叶酒店的老板凌老爷子,并在他的帮助下开了第一个公司。勤勉细心的钟义用心经营着这得来不易的机会,从那之后起,钟义的生意就蒸蒸日上,从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普通打工仔摇身一变,成了年轻有为的知名企业家。
  那年,钟志刚从大学毕业。G市里评选优秀企业家的时候,钟志从一同前去的瑶瑶眼中看到了自己渴望已久的自豪和甜蜜。可怜的钟志只得用疯狂的工作,来弥补自己的缺憾。渐渐的,钟志的感觉也变淡了,工作成了他唯一的乐趣。
  只是谁又想得到,大哥居然这么早就去了。
  开着车的钟志又叹了一口气。叹气好像变成这段时间以来,他做得最多的事情了。
  “真的不想她了吗?”
  电影院里声音又一次在钟志耳边赫然响起了,钟志甚至感觉到说话人呼出的气流,轻轻撞击在自己的耳边,冰冷而又恐怖。全身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全部站起身,连细软的汗毛也倒竖起来。
  受到惊吓的钟志一分神,把方向盘打得太大了,直直撞向了路中间的隔离带。
  原本并不严重的撞击却让钟志的意识一下子模糊了起来,他的思维也渐渐飘向了远方。
  失去意识的钟志如同又置身于电影院中,在黑暗中欣赏着眼前的一幕幕。
  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穿着古代的破旧长衫,右手抓着两个烧饼拼命奔跑着,后面一个高壮的大汉则在气愤地追赶。孩子当然跑得会慢一点,很快他就在一座桥边被大汉追上。之后发生的事情也没什么意外,一顿毒打是怎么也免不了的。
  “看你还敢不敢偷我的烧饼!”壮汉一边骂,一边不死心地踢了地上的男孩一脚。
  男孩疼得蜷成一团,可手中的烧饼还是攥得紧紧的。壮汉一脚踩在男孩的手上,男孩惨叫一声,终于松开了手,右手手背上则留下了个足有两寸长的口子。
  “脏了?”壮汉看看手中的烧饼,恨恨地说,“就算脏了也不会给你吃!”说完,他就把手里的烧饼丢到了桥下,两个脏乎乎的烧饼转眼就被桥下的河水吞没了。
  可怜的孩子。钟志有些难过的皱起了眉头,这也让他想起来自己不幸的童年,还有那个如同大山一样可以依靠的大哥。
  等大汉走完之后,男孩突然狡猾地笑了笑,用上衣擦干净了手背上的血,从怀中又拿出一个烧饼,贪婪地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仿佛这是全世界最香的东西。闻过之后,他又将烧饼塞回到怀中。
  “小弟,我回来了。”男孩一瘸一拐地走到一间破庙,他的笑脸那样灿烂,好像刚才被毒打的事情已被他完全抛到了脑后。
  一个略带稚嫩的童声响起了:“大哥。”
  大哥?钟志一听到这两个字忍不住心头一痛。做大哥都是如此默默付出的吗?至少自己的大哥也是这样。
  男孩开心地加快脚步,走到了那个穿着青灰色布衫的小弟跟前,“小弟,今天好些了吗?胸口还痛吗?”
  小弟微笑着摇了摇头,然而,不时抽搐的眉头则证明他其实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