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谢谢你救了我。”她轻轻抬起双臂,不着痕迹地挣脱了我的拥抱。
卫叔深感万幸地叹了口气:“幸好她离去了,枪膛里已经一颗子弹都没有,如果再起冲突,我都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个弹夹回来……”五米距离内,在轻机枪的扫射下仍旧能全身而退,这绝不是地球人能够完成的任务。
“这些石柱,都是那女人操控的?她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呢?”顾倾城的电筒四面扫射了一周之后,缓缓指向孙贵消失的那个深潭里。
这一次,我们三个人的眼睛同时瞪大了,卫叔更是失手跌落了手里的机枪,向后连退了五步,脸上露出见鬼一样的表情,低声惊呼:“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在上涨……石头在上涨……”
那些青色的液体正在汹涌地上翻着,形成了一根直径七十厘米的圆柱体,以每秒钟一寸多的速度提升着。覆盖在液体上的吉普车立刻被顶了起来,那些东西并非仅仅具有液体的柔性,反而具备了固体的刚性,否则也不会像柱子一样举起吉普车。
顾倾城的电筒光柱已经无法移开,像是被噩梦魇住了一般,追随着那些液体。
我情不自禁地伸手挽住了她的细腰,低声说:“别怕,别怕。”
龙格女巫对我是没有恶意的,否则也绝不会一次一次地出现,跟我心平气和地交谈。如果不是顾倾城照射她的面具,也不会彻底激怒她。
青色液体穿透了吉普车,并且上升的速度越来越快,十分钟内便升到了洞顶,塑造出了一根近十米高的青色石柱,完成了这个奇异的变化过程,外表跟其他柱子没什么两样。
第267章 唐门暗器,高速幻影
我接过了顾倾城的电筒,射向石柱底部,那里只剩下坚硬的青色石头,冷冰冰的,再也看不到遥远的古建筑屋顶与下陷的孙贵。
“风先生,孙贵就这样消失了?简直像是恐怖电影一样——”卫叔的喉结跳动了一下,紧张地咽下一口唾沫。他用力揉着自己的眼睛,蹲下身子,在石柱根部抚摸着。
那里只剩下普普通通的石头,跟这座大山里的任何一块石头一样。
由固体转为液体,再由液体成为固体,这个诡异的转换过程,以牺牲了孙贵与一辆吉普车作为代价,但我们什么情况都没得到,只受了一场巨大的惊吓。
顾倾城蓦地一声长叹:“风,那个人对你说过什么?那张黄金面具下,覆盖的会是一张怎样的脸?”
女人对女人有天生的嫉妒心,我不清楚聪慧如顾倾城是不是也会如此?
我犹豫着摇头:“那似乎不仅仅是面具,看她的眼睛部分,跟面具几乎是融为一体的,可惜时间太短暂了,我眼前只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图像。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虽然是一副黄金打造的面具,质量一定非常轻,戴在她的脸上,丝毫没有累赘的感觉,有点像一层薄薄的皮肤。”
那一瞬间的照亮,像是照相机的镁光灯一闪,令我的眼球剧烈刺痛着,能够观察到这些已经着实不易。
卫叔脱口而出:“人皮面具?川蜀一带的江湖人物身边,都会随身携带这样的东西,如同戏子们表演‘变脸’的工具一样。”
顾倾城微微点头,表示同意卫叔的观点。
人皮面具作为易容术的一大道具,一直以来都是江湖人物掩盖身份的首选。这种技艺到达巅峰之后,真的可以像川剧中的“变脸”那样,瞬间改变自己的面部特征,成为另一个人。清朝晚期江湖上出现过独脚大盗“千面妖狐”、“鬼面盗”都是使用人皮面具的个中高手。
我不想反驳卫叔,但灯光一闪的瞬间,龙格女巫那张面具给我的感觉极其怪异,像是长在脸上的一层皮肤一般。
“难道这个世界上,会有某些人的皮肤是金黄色的,像黄金一样?”我脑子里又捕捉到某种线索,飞快地运转起来。
“目前已经有两样东西与黄金有关了,另一件是李家画册里那只巨蛋。龙格女巫的异能来自哪里?是‘他们’赋予她的吗?并且同时带给她这张面具?黄金是地球上最与众不同的金属,古代人甚至用吞咽金箔来治病驱邪,难道方眼怪人也有一张黄金般的脸?”
我的脑子里有另外一条信息弹了出来——秦始皇一统六国后,销天下之兵器铸金人。
按照后代考古学家的推断,当时兵器为铜、铁,历史上没有用黄金做的兵器,而且黄金太软,根本不适合做兵器用。
现在看来,考古学家只是在用有限的近代科学理论来解释两千年前的史实,难免有张冠李戴、牵强附会之嫌。既然秦始皇能做出铸造长城、焚书坑儒、海外求药那样的疯狂举动,谁能保证,他不会集合亚洲大地上的所有黄金,铸造成真正的“金人”。
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每次读到古籍中的“金”字,总会一厢情愿地把它理解为“铜”,仿佛古人对黄金的保有量,也像现代社会一样稀缺。其实,已经有很多资料证明,这种推断是完全错误的,否则也就不会在西藏、尼泊尔、印度、泰国一带出现那么多巨大的纯黄金佛像了。
我需要大量资料来证实自己的猜想,所以,红小鬼已经成了目前最重要的角色,甚至超过了带队搜索的卫叔。
“风,我们撤出去吧,慢慢商议。”顾倾城扯了扯我的衣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补充,“飞月那个小姑娘还在外面苦守着担任警戒呢!她更放心不下你……”
我无言地点点头,放开环住她的手臂,但她的左手巧妙无声地翻上来,有意无意地牵住了我的右手。
黑暗之中,卫叔对此毫无察觉,但我感觉到顾倾城忽然深深地叹了口气,像是有一块轻巧的石子,偷偷滑入了古井深潭的波心,于无声静谧中荡起涟漪千层。
绕过七排石柱后,我终于重新看到了熟悉的天光日色,彻底挣脱了黑暗的包裹。
飞月平举双枪,全神贯注地向洞里警惕凝视着,一看到我,脸上顿时露出劫后余生的狂喜,垂下枪口,喜极而泣,两行又大又亮的泪珠扑簌簌地滑落下来。
顾倾城早就放开了我的手,飞月向前跑了几步,扑在我的怀里,放声大哭。
困境中的男女相拥抱头大哭,只是自然而然的天性反应,就算飞月有什么特殊感觉,我仍旧当她是小妹妹,心里不会有其他想法。等她发泄够了,不好意思地退后,我们四个才一起走出洞口。
黑暗中困了半夜的人,再次站在朝阳之下,绝对有种“恍如重生”的惊喜。那些远远退后的雇佣兵们迅速围拢过来,在卫叔的凌厉眼神逼视下,迅速各司其职,发动了剩余的三辆吉普车,准备撤退。
距我们最近的一名队员,俯身从车头前捡起了一样黑糊糊的东西,扬着手向卫叔报告:“卫叔,这是刚才打碎车灯的……”
风里飘来淡淡的腥气,就是从他手里的那支枣核镖上散发出来的。
卫叔骇然叫着:“快丢开,快丢下……”
暗器上淬着剧毒,所以才会有如此浓烈的腥气。我的身法比卫叔的叫声提前了一步,已经滑到队员前面,在他右臂上迅速一戳,封闭住了回溯上行的血脉。
再厉害的毒素只要不攻入心脏,都不会令人猝死,最多也就是“毒蛇啮臂,壮士断腕”而已。失去一条手臂,总要好过丢了性命。
这个人捏住枣核镖的拇指和食指,已经突兀地青肿起来,两秒钟不到,便肿得如同两只粗大的胡萝卜,那支毒镖“叮”的一声,跌落在地。
卫叔一晃,也到了我身边,“啊”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好霸道的毒!”
他的动作好快,已经擎出了一柄小巧锋锐的刀子。江湖高手,绝不会有妇人之仁,试图切肤放血保留对方手指的话,只会令整条手臂都中毒溃烂。卫叔是久在江湖的人,无须我出声提醒,也会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我退开两步,把这个问题交给卫叔去处理。
飞月戴上了一只棕色的鹿皮手套,把地上的枣核镖拾起来,又取下了嵌在吉普车探照灯上的一支黑色的燕尾镖,一共有十四件之多,放进一个黑色的橡胶盒子里。
那些来自尼泊尔的雇佣兵们,也算是走南闯北之辈,精神紧张地盯着飞月的动作,一个个噤若寒蝉。
亚洲小国的江湖人物历来对中国的暗器有天生的心理恐惧,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丝毫减退。我曾跟西亚、南亚的一些留学生有过这方面的交谈,每次提到蜀中唐门之类的江湖流派,他们都想破脑袋也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些提炼自地球植物的毒素会有见血封喉的奇效?
“唔……风,你不觉得这些暗器有些熟悉吗?”顾倾城轻抚着自己胸前的长发,陷在沉思里。朝阳替她的脸和发都镀上了一层赤金色,再次令我想起龙格女巫的古怪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