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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我倒是没见过,不过有一天下午,天挺晚的了,我瞟见田陌溜进姓翁的房间里。那天下午可不是她值班。”雅琴想了想,补充道,“对于姑娘们来说,这个姓翁的算是个实惠之选了。他比田陌年长十多岁,可他能给她办到美国去呢。”
  “你发现过这个翁先生有什么可疑之处吗?”于光明问道。
  “呃,我不确定。他家人都还在上海,可是他却要住在我们店里。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谁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钱都是哪儿来的。虽然我们宾馆档次不高,可一次住三四个月也不少钱呢!”
  “那天我去的时候,你们经理没说起这个姓翁的,也没说起这人和田陌之间的关系。”
  “他可能不知道吧,要么就是不想多说。田陌死后,店里生意很受影响,经理可能不想再因为这事儿惹闲话了吧。”雅琴说道。
  “那个翁先生这会儿在宾馆吗?”
  “他今天上午刚从美国回来,从那之后还没出过房间呢。”
  “好,那我马上就到。如果他要出门,请让他暂时留在宾馆里。”于光明说道,“你确定他前两周都在美国吗?”
  “田陌死的时候他不在。不过我也不知道那时候他在哪儿。他是今天上午拖着行李到的。”
  “你能查查他的护照吗?特别是他最后一次入境记录。”
  “那简单,他把护照寄存在前台这边的保险箱里了,我替你查查。不过我可不想让人看见警察来找我。”
  “没问题,我理解,我穿便装去。一会儿见。”说完,于光明挂断了电话。
  四十五分钟后,于光明走进了海鸥宾馆。他穿着妻子买给他的灰色夹克,似乎没人认出他。不一会儿他见到了雅琴。这是一位四十五六岁的矮个子妇女,梳了一个旧式的发髻。她塞给于光明一张护照复印件,上面清楚地表明,这位翁先生在田陌被害那天从广州出境,直到今天上午才重新入境。这个人几乎没有做下第一起案子的时间。至于第二起案子发生的时候,他压根儿就不在国内。
  “谢谢。翁先生还在房间里吗?”于光明问道。
  “307房。”雅琴低声答道。
  “我一会儿给你打电话,这样回头我们可以去外面谈。”于光明也压低了声音。
  雅琴点了点头,转身去倒烟灰缸了,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于光明走进老旧不堪的电梯,晃晃悠悠来到三楼。走过狭窄的过道,他在307房间门前站定,敲了敲门。
  吱嘎一声,门开了。房间里的男人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蓬头垢面,一双充血的眼睛略显肿胀。于光明知道这就是翁先生。与护照那张照片上英气勃发的样子相比,眼前这个家伙显得憔悴至极。估计他从住进来到现在还没换过衣服,皱得不成样子的外套包裹着矮胖的身躯,活像一个装满杂物的编织袋。
  于光明掏出警官证,开门见山地说道:“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翁先生,说说你和田陌的关系吧。”
  “你们动作挺快啊,于警官。我今天上午才刚回来,你这会儿就已经把我当做嫌犯了。”
  “不,你误会了。你可能也知道,你在国外的那段时间里,国内这边又发现一个受害人。所以你不必担心自己被当做嫌犯。不过您提供的信息将有助于我们破案,你也想给田陌报仇,不是吗?”于光明试图安抚这位翁先生的情绪。
  “好吧,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翁先生一边说一边将于光明让进屋里,“我该从何说起?”
  “就从你们怎么认识的开始吧……哦,不,从一开始吧,从你第一次回上海说起。”这时于光明掏出一个微型录音机,接着说道,“这只是例行公事。”
  “好吧,大概七八年前我离开上海,去美国留学。在那儿我拿到了人类学博士学位。可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后来没办法进了一家美国公司,给他们充当中国地区特别买方代表。这家公司没有工厂也没有车间,只是在美国那边设计商品,再找中国这边的厂家加工产品,最后把东西卖到全世界赚钱。有时候他们甚至直接在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一些东西,打上自己的商标然后转手卖掉。他们之所以雇用我,是因为我能讲好多种地方方言,而且在跟农村人讨价还价方面很有一套。所以我就以上海为基地到处飞来飞去。毕竟上海是我的故乡,以这儿为中心,到哪儿去都方便。”
  “等等,翁先生。既然你在这儿还有家,为什么不住在家里?”
  “我父母的房子是间只有十六平方米的屋子,我大哥夫妻俩和两个孩子都挤在那儿。哪里还有我的空?要是我回去住,我大哥可能不会说啥,我那嫂子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再说,公司报销我的差旅费,我干吗给那些美国佬省钱啊。”翁先生说道。
  “原来是这样。”于光明说道,“那就说说你和田陌是怎么认识的吧?”
  “我和她是因为半年前的一次电梯事故认识的。宾馆的那个老爷电梯当时卡在五层和六层之间,把我们两个人困住了。只有我们俩,仿佛下一个瞬间我们就要死在一起了。她穿着宾馆制服和套裙,赤脚踏着一双塑料拖鞋,提着一桶水。那一刻我忽然感觉她离我好近。接下来电梯里的灯也灭了,她慌乱地抓住我的手。大概过了五分钟,电梯恢复正常。那是我这辈子最长的五分钟。昏暗的灯光中,她的模样是那么惹人怜爱。我请她去餐厅喝点什么,可她拒绝了,她说这不合宾馆规矩。第二天上午我在一楼大厅又见到了她,她当时刚值完夜班,看起来很疲惫。我请她去街对面的饭店吃饭,我们就这么开始了。”
  “你觉得田陌是个怎样的姑娘?”于光明问道。
  “非常好的姑娘!如今像她这样的姑娘真的不多了。一点儿也不物质。像她这么漂亮的姑娘,要是去夜总会混,赚钱肯定很多。可她宁愿选择在这么个破宾馆里打工。我不认为她拿我当大款,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她对她那个瘫痪的老爹也很上心,多孝顺的女儿啊!”
  “是的,我也听说了。你去过她家里吗?”
  “没去过。她不想让我去。她不想公开我们的关系。”
  “就因为你住在她上班的宾馆里?”
  “你这么说也行。”翁先生耸了耸肩。午后。书社。
  “可是你似乎经常跟她在一起,旁人早晚会发现你们的关系。”
  “也许吧,但是我们并不怎么腻在一起。我工作很忙,经常飞来飞去,而且她也要照顾她父亲。”
  “换个话题吧。你印象中田陌穿过红色旗袍吗?”于光明话锋一转。
  “没见过,她不是那种赶时髦的姑娘。我曾想给她买些新衣服,可每次她都拒绝。她的睡衣都是拿她母亲十五年前的衣服改的。她……”翁先生忽然顿了一下,似乎陷入了回忆中,过了许久才重新出声。“老天爷不长眼啊!这样的好姑娘为什么会如此命苦,为什么要让她死啊……”
  这时房间里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翁先生很快抓起听筒,似乎他正在等这个电话。
  “哦,纽曼先生啊!那单生意……您稍等一下,”他转过身,用手捂住话筒,对于光明说,“不好意思,这电话是国外打来的。咱们下次再谈好吗?”
  “好的,”于光明一边说一边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翁先生,“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这次拜访收获不大,但至少可以排除两个可能性:第一,这位翁先生应该没有嫌疑;第二,田陌应该不是那种风尘女子,这点与廖国昌的判断相左。
  然而于光明总有一种感觉,他在与翁先生的谈话过程中遗忘了些什么。只是他也想不起自己到底是哪里疏漏了。
  十一
  佩琴仍然在试着用自己的方式协助调查。
  她希望能查清那个名叫乔春燕的三陪小姐的底细。因为在饭店工作,佩琴很容易从别人那儿打听到这种人的事。潘大厨似乎就对这种事情了如指掌。
  “哦,你说三陪小姐啊,”潘大厨一边大嚼着花生米和海带丝,一边开了腔,“中国特色呗。啥事儿都有个堂堂的名号,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党和国家明令禁止卖淫,于是那些人就发明了‘三陪’这个词。”
  “你在高档饭店工作过嘛,肯定懂得不少。”佩琴笑着给他倒了一杯茶。这种与人交流的方式还是从陈超那里学来的。
  “圣人云,食色性也。改革开放这些年来什么行业发展最快?当然是服务业和娱乐业,到处都是大饭店和夜总会。大款和贪官们在这些地方挥金如土,哪儿能没有三陪小姐相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