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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节

  他们话止于此,因为访客已到了门前,并敲响了会客室的房门。
  “请进。”猫爷道。
  一个着装干练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的双眼如猎鹰般有神,骨感的脸部轮廓让他显得十分机警。
  “请问哪位是洛根先生?”
  “我是,这位是我的助手艾金森先生。”
  “很高兴与你们认识,我的名字是格兰特·安伯利,目前在苏格兰场任职。”
  “请坐吧,年轻的侦探,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一些建议和帮助。”
  安伯利坐到了沙发上,“介意我抽烟吗?”
  “请便。”
  他为自己点上一支烟,说道:“您说的没错,我遇到了一个相当离奇的案子,陷入了困境当中,因此需要一些来自其他侦探的意见。就在昨天,我的一位老长官,向我推荐了您。”
  王诩用中文对猫爷道:“看来艾尔斯泰因的宣传还真是立竿见影呢……这才几天功夫,都有老警长亲情推荐了啊。”
  猫爷冷笑着:“哼……离奇的案子……希望这小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说完便改口用英文对安伯利道:“我很乐意效劳,那么,请您说一下案情吧。”
  安伯利道:“这事儿该从三天前说起,那天晚上八点,一个邋遢的流浪汉跑来警局报案,声称他目击了一场凶杀,要我们跟他一起去看尸体。
  于是我亲自带着一队人跟他去了,地方倒不是很远,就在莱姆贝斯区的尽头,品琴里三号,那是一个做鸟类标本的铺子,我们的目击者称尸体就在后面的一条小巷中。
  我们跟着他拐了进去,却什么都没发现,我的几个手下很生气,他们认为报案人一定是喝醉了,竟有胆子来愚弄警察……”
  猫爷笑着插嘴道:“可你却有不同的看法。”
  这应该算是猫爷在绕着弯子夸他,显然安伯利也很是受用,他脸上略显得意之色:“虽然没有尸体躺在那里,也没有任何血迹之类的直接性证据,可我发现了一些可以视为间接证据的痕迹。”
  “哦?是什么呢?”
  安伯利没有立刻回答,他道:“这个先不急着讨论,困扰我的也不是凶杀案究竟存在与否,我遇到的难题是,那天来报案的流浪汉,自称约翰的中年男人,他在第二天,就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如同蒸发一般,没有丝毫踪迹可寻……”
第十二章 看不见天堂的城市
  “可否告诉我,当晚这位叫做约翰的流浪汉是怎么离开你们的?我想报假警这种举动,并不是道个歉就能不了了之的吧?”猫爷问道。
  “洛根先生,这也是非常离奇的一点,如果不是我和几个手下共同目睹,或许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您可不要以为我是在开什么玩笑,我可以很确定地告诉您,那个约翰,当晚从我们一整队人的眼前逃走了!
  他跑得实在太快,请注意我的用词,是‘太快’!我个人认为这已经不是人类能够达到的速度,那速度绝对超过奥运会的短跑世界纪录,嗯……可能比那记录要快两倍!简直能够徒步追赶火车了。”
  猫爷的脸沉了下来:“安伯利警官……你有没有在那个约翰的身上闻到一股子硫磺味儿……”
  安伯利略微一愣,然后表情有些茫然地答道:“您这一提醒我倒是想起来了,起初我也没太在意,但是我可以确定,那个约翰的身上始终可以闻到硫磺的味道。”
  王诩冷哼一声:“哎……看来……是我来活儿了。”
  猫爷耸了耸肩:“年轻的警官,这件案子已经结束了。”
  安伯利被搞得一头雾水,他正准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好好炫耀一下自己是如何在那条小巷里凭借几个脚印和一些烟灰推理出某一场潜在谋杀案的思路,结果猫爷却告诉他案子完结了,而且那语气是言之凿凿。可怜的安伯利就像一个讲笑话的人,在预备抖包袱之前的一刻,失去了所有的听众。
  “我不明白……洛根先生……”
  “嗯……您也不必明白,总之,几天之内,那个约翰的尸体就会被发现,如果验一下尸,您会发现他的死亡时间就是遇到您的那晚。哦,我想您在那以后一定设法去寻找过他,所以才会说出‘人间蒸发’之类的观点,不过那是不对的,我们中国有句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因此您一定会见到尸体的。
  至于约翰说的所谓谋杀案,只是他喝醉以后胡诌而已,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您不要再抱有什么怀疑了。那个……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件事全部的意见,至于我推理的过程,相信以你的智慧稍加琢磨就能懂了,呵呵……啊哈哈……”猫爷说道最后就在那里傻笑,而且笑容十分的假。
  安伯利似乎有些生气了,他几乎已经确认,眼前的这个洛根侦探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他只是在搪塞自己罢了,不过这位年轻的警员涵养还是不错,他也不发作,礼貌地起身告别:“好吧……我想,您已经尽力了,十分感谢您的意见,局里还有些事情要办,恕我告辞了。”
  “呵呵……慢走,不送。”猫爷说不送就不送,他的屁股根本没从椅子上挪动半分。
  人家前脚刚走,后脚王诩就跳起来道:“什么叫‘几天之内’啊?你就不能说十天半个月的?几天?你去搞定啊?”
  猫爷端起咖啡,一脸轻松道:“恶魔而已,实力介于人间界和阴阳界的鬼魂之间,以你目前的实力,收拾起来并不难。”
  王诩叫道:“扯淡!我又不是没见过恶魔,就你那损友,叫什么来着,哦!文森特!就这样的!我还收拾他?他一抬手,我自己躺下得了。”
  “他属于个别情况,和他同一级别的恶魔屈指可数,而且他们身上早已没有什么硫磺味儿了,会留下味道,并且专在人界做些鸡鸣狗盗之事的,实力绝不会比我刚才估计得高。附身在埃尔伯特身上的家伙不就被我轻松解决了吗?”
  王诩斜视着他:“要不……这事儿你去搞定吧。”
  猫爷死皮赖脸道:“哥是侦探,说不用灵识就不用。”
  “没有妞泡你就赖着不动是吧……”
  猫爷只当没听见这句,他接着道:“用你的‘灵识转形’扩大搜索范围,自己把对方找出来,这种低阶恶魔根本不会掩饰自己,然后你就乘着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去把他送回地狱。哦,别忘了带上我上次给你的煤油灯。”
  王诩回道:“你还敢提那个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里面动了手脚?那灯光只有人类看着才是绿色,凡是灵识和人类不同的种族都会看成极其刺眼的古怪色彩,从而被吸引过来。”
  猫爷道:“嗯……长进确实不小,已经能看破灵器的能力了,不过令我有些惊奇的是,你竟能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完全掌握伏魔七十二诀。”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称……”
  “我对鬼谷道术的了解,比你想象中要深……”
  ……
  此时此刻,伦敦郊区的一间小木屋中。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被捆在椅子上,他的嘴里被塞了块毛巾,喉咙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眼神显得惊惧万分。
  另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搬了张椅子坐到了他的对面:“嘿嘿嘿……你不要害怕,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应该还记得,你的好友断指约翰,他试图杀了你。”
  那乞丐狐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嘴里吱呜了半天却吐不出任何一个清晰的音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