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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节

  过年的氛围笼罩着全村,各家各户都忙碌着蒸年糕、菜包、馒头,弄饺子馅儿等等,为的便是在过年的那些天里,每天都能吃现成的,不用过于的忙碌去准备饭食。
  过年嘛,几千年的传统节日,人们就是歇着呢,干啥活儿啊?
  很显然,除了我们这些人之外,其他村民绝对没有因为这两天村里的发生的几起事件而感到有任何的不对,他们觉得这很正常不过了,村里人嘛,街里街坊整天在一起久了,难免有些矛盾,有些小小的冲突。
  娘们儿在家里忙着做饭食,男人嘛,就得去张罗年货了。村里家庭稍显殷实的住户或者平时空闲时间少的人,都早早的备齐了年货。而大部分人家,都等到二十八九这两天去码头镇的集市上买东西,据说这两日买到的年货要比前些日子买的便宜,原因嘛,自然是因为做买卖跑年货的生意人,也是要张罗着过年了,所以他们会赶紧便宜点儿把货物都卖掉,然后回家张罗着过年。
  这好像很有道理,不过我倒是没觉得这两日买东西就比前些日子能便宜什么,甚至……还有点儿贵了。用句俗话讲:“南京到北京,买家不如卖家精。”人家做生意的,想得比咱们要周全的多,猜测消费者心理要猜测的更为透彻。
  啰嗦了这么一大堆,好像跟我们的故事没有什么必要的联系,其实不然。
  话说腊月二十八这一天,按照我们事先的约定,今天正午十二点的时候,我和陈金应该去南河堤水泵房那边儿,把那块儿不知道屹立了多久的小石碑给刨开,然后掀倒的。
  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上午的时间去干别的事儿。
  不要认为我们这帮平时睡觉都睡到十点多的年轻人,在这个时候还会很不懂事儿的睡懒觉。毕竟要过年了,家里人都忙活,咱们也得忙活不是?况且,过年,对于年轻人来讲,确实是个好日子,难得的是,过年那些天,可以发了疯的玩儿,而不用担心家里的老爹老娘拼命的唠叨咱们。
  早早的醒来,我和爹一起去了码头镇上,买了鸡鸭鱼肉、挂历年画烟酒等物事,家里面,娘一个人剁馅儿包包子、做年糕。
  前面咱们啰嗦的多了,所以这里也就一笔带过了,其实过年嘛,买年货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没啥新鲜的。
  单说那日我们去买东西回来之后,就在家院子里帮着烧火,蒸年糕包子什么的。
  却没曾想,这一忙活,中间竟然出了件大事儿,耽误了我和陈金的时间。
  本来我和爹从码头镇买东西回来的时候,才十点半左右,打算着忙活会儿家里的事儿,然后就去找陈金,早早的到南河堤水泵房那边儿等着十二点呢。
  就在大概十一点半左右,我正拿了铁锹准备去找陈金的时候,陈金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进门就招呼我出事儿了,我心里当时就咯噔了一下,心想这是怎么了啊?看陈金的眼神儿,似乎不想让我的父母和爷爷知道,于是我跟着他走出了院门儿。
  陈金把我拖到墙根下,离院门有个六七米之后,才焦急的说道:“常云亮在码头镇上挨打了,刚回来,头上挨了一刀,正在包扎呢,他让我通知下兄弟们,去报仇!”
  “啥?他娘的!等我回去抄家伙!”我一听脑门儿上轰隆一声,怒火冲顶,扭头就往家里走去。
  这还了得?兄弟让人给打了,咱绝对不能袖手旁观,绝对得报仇去!啥叫哥们儿?
  进了家,爹问我出啥事儿了?我说没啥,这种事儿不能让父母知道,不然的话你别想出门儿了。
  我进到东屋里,从床底下拖出箱子来,那里头放着我们用来剥黄狼子皮的尖刀,我拿了两把,然后用一块儿破布卷起来,抱着走了出去。
  出门儿,和陈金二人再无废话,急匆匆往前街走去。
  常云亮已经包扎好了,家都没回,兄弟几个都聚集在了卫生所门口,一个个面上凶光毕露,怒气冲冲,豪气冲天。
  不需要问什么原因,也不需要商量,常云亮不知道从哪里拎了一根儿一米左右长的铁棍,招呼一声,兄弟们就跟在后面,急匆匆往码头镇上走去。
  说起来,现今这个年代,确实比以前要好的多了,如今要是开战打架了,受伤的可就舒坦了,绝对不会回家立刻找人去报仇干仗,而是先报案,让派出所的介入,然后呢,打了人的那一方家里人就赶紧找人来这边儿商量着和解吧,其实就是拿钱呗,拿的少了这边儿不行,要告你,那你就很有可能蹲监狱了。所以就得尽量的拿钱,尽量的满足挨打了这一方的人。
  挨打了的人,肯定大赚!看似不风光,实则很划算的。
  别说什么脸面啊丢人啊什么的,难道非得去报仇,然后一大帮人去打群架,血溅五步,玩儿出人命才好么?
  真不如钱来的划算啊!说白了,如今这个社会,别以为自己打了人就风光了,有本事你打了人还白打,那才叫风光,可谁有这么大本事?
  可八十年代初期,不像是现在啊!那个时候,打架斗殴那就是要战胜了才是面子,至于派出所那边儿,真个闹到了派出所,赔了钱罚了款,挨打了的人也落不到一分钱,双方都得出钱,而且钱都让派出所给落下了。
  嗯嗯,就是这样,所以那个时候,解决这种事情的方式,多半都是靠武力解决,哪怕打伤了,自己看伤,打赢了就风光,说白了就是纯粹的赔本儿买卖。
  可还是要打!而且那个年代里,就因为这个很不好的习惯,导致了许多杀人案件的发生。
  唉,确实不好。
  不扯淡了,咱继续讲故事!
  话说当时我们一伙人怒气冲冲的杀向码头镇,半路上一边儿走一边儿听常云亮和常汉强把事情的起因给说了一遍。原来,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要非得说出个是非对错来,常云亮他自己首先就错了。
  当时常云亮和常汉强俩人一起去码头镇上买过年的新衣服,当时俩人都看上一件夹克衫,然后俩人就讨价还价,结果谈妥了三十二块钱一件儿,俩人每人买了一件。常汉强买了衣服就先回来了,常云亮自己还在码头镇上溜达着想买条裤子,结果看到有人和他买了一样的夹克衫,上前一问,人家花了三十块钱。
  要按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儿么?
  多花了两块钱买了件儿衣服,怨咱自己不会讨价还价,而且差的真不算多,虽然在那个年代里两块钱也算是不少了,问题是看对谁来讲了。常云亮本身家里就有钱,再说现在哥儿几个各个家里都有几万块钱,还在乎这么两块钱么?最重要的是,这怪咱自己啊!
  可常云亮当时不知道哪根儿筋出了问题,愣是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找到人家卖衣服的那块儿,非得让人退回来两块钱不成,人家不退,常云亮这小子竟然毫不畏惧这是在人家的门市上,人家门市上男男女女四五个人呢,他动手砸人家门上的牌子了!
  这还了得?都是一个肩膀扛着一颗脑袋,谁怕谁啊?
  你砸人家门上的牌子,那简直等于扇人家的脸!人家能乐意你么?
  结果自然就打起来了,所以常云亮挨打也是必然了!
  这小子挨了打也不服软,满脸是血的在码头镇上嚷嚷着,这事儿没完,他娘的你个狗日的打了老子,你这门市就别想开下去了!
  然后,常云亮带血回村,碰上了陈金和薛志刚,赶紧让他俩招呼兄弟们,准备报仇!
  事情就这么个起因,两块钱就引发了一场血案。
  当时咱们为了哥们儿义气,怒火冲顶,火冒三丈,什么都不顾及不考虑了,只想着为兄弟出头,报仇雪恨呢!实在是没想过,常云亮怎么就会因为这两块钱,去找人家跟人大打出手呢?他平时不是这么小气的人,更何况,这明摆着是不讲理嘛!
  最重要的是,常云亮和我们说起来这些的时候,也丝毫没有避讳着自己的错,夸大别人的错,而是直来直去,好像很理所当然自己没错儿似的。
  码头镇距离我们村不远,顺着田间小路走的话,也就是四里地。八个人拎着铁棍握着刀子没多大会儿就跑到了码头镇上,像是一群土匪似的。
  到了那家店铺门口,人家也不知道是回家过年了,还是真就害怕常云亮带人来报仇,反正门是关上了,关的是严严实实。
  除了我和陈金之外,其他人也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呢,到旁边的门市上打听,问那些开门市的人,这家关了门儿的老板,是哪个村儿的人,在哪儿住,叫啥……
  反正那样子气势凌人,比警察调查案子的时候,还要问的有底气!好像他们就是办皇差的。
  人家那些开店的本来都不想搭理,可看到一帮人气势汹汹一个个儿都跟狼似的,只好敷衍着说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