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预祝合作愉快,最好的酒能够见证最深厚的友谊,在下先干为敬——”他高举着杯子,橙黄色的液体不安地动荡着。
我没有举杯,右手摸索到壁灯的开关,“啪”的一声打开。突然出现的亮光,让赵工不由自主地垂下了眼皮。
望着举在半空的三杯酒,我摇头长叹:“如果大家还想活着拿到那件宝贝,这杯酒还是免了吧,里面至少下了四种毒药,全部提炼于沙漠毒蝎。相信喝完酒之后的三秒钟里,毒性猛烈发作,连叫救护车的麻烦都省却了。”
赵工一下子愣住了,放低酒吧,晃了两下,又仔细地闻了闻。
我敢确定,他根本分辨不出毒酒和好酒的区别,而且江湖上的高明毒药都是无色无味的,又不是刺鼻之极的杀虫剂,怎么可能凭嗅觉判断。
“毒酒?怎么可能呢?”他喃喃自语。
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杀人过千的高手即将拔枪射击前的杀气,立即跃起身,抓住方星的胳膊,两个人一起跌入另一张桌子下面。
“噗噗噗”三声响,淹没在悠扬的萨克斯音乐里,犹如低音沙锤的伴奏声,几乎难以察觉。不过,这种动静落在我耳朵里,却能够分毫不差地低声叫出来:“改装过的短管狙击枪!又是阿拉伯人的杀手!”
我脑子里又涌起一股疑团,从麦义登门求医开始,我的生活算是跟阿拉伯人拉扯不断了,刚刚在老龙庄园里看到过阿拉伯风格的书房、弯刀,来到仙迷林酒吧这里,转眼间又跟阿拉伯狙击手搅在了一起。
“噗通”一声,赵工的身子倒地,暗红色的血从他脑后、前额的两个枪眼里汩汩地淌出来。从子弹射击的角度看,杀手就是曾经坐在柜台前喝酒的男女,只是他们的衣着装束,百分之百是华人打扮。
酒吧里的灯突然全部灭了,大厅里一片漆黑。
“你猜,会是谁的人马?”方星贴着我的耳朵,声音细如蚊蚋。
我无法回答,但我心里有三个答案——老龙、麦义的同党、萨坎纳教的喽啰。从误杀赵工的射击方向看,对方要杀的目标是角落里的方星而不是我,那么这三个答案,似乎都变得有些牵强附会了。
那对男女的身材很瘦,随身又没带大的旅行包,所以我断定他们携带的武器不会太强悍。那种只有阿拉伯杀手喜欢使用的锯短了枪管的狙击枪,唯一的好处是易于随身携带,不引人注目,但弊端极多,容弹量只有三发,射击精度更是难以控制。
至少我们两个暂时是安全的,假如对方胆敢凭借手枪向我和方星发动攻击的话,简直是送上门来找死了。
“会不会又是萨坎纳教?这群人既然现身港岛,不会随随便便就离去的。”方星嘴里的热气呵进了我的耳朵,痒痒的,却又无比舒服。
首先可以确信一点,我、方星都跟萨坎纳教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这批邪教人马一在港岛出现,马上就找到了我,这根本是无法解释清楚的一件事。
我刚想否定方星的说法,正前方七步之外,突然出现了食指扣动扳机前的关节轻响。没有丝毫的思索余地,我的飞刀急啸着电射而出,切在响声传来的地方。我不愿轻易杀生,即使最危险的时刻,也只是破坏对方的杀招,削掉对方的食指。
黑暗中有人发出一声闷哼,随即左前方十五步之外,也有无声手枪激发时的火焰一闪,不过在射出飞刀时,我已经抱着方星就地一滚,横向挪开了半米,同时踢倒了两张桌子,挡在我们面前。
子弹射中了地面上铺砌的花岗岩,就在我们刚刚离开的位置,溅出一道灿烂的火光。
“对方戴着夜视仪——”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灯光熄灭之后,我们都没有意识到杀手正在夜视仪的帮助下悄然接近。这场刺杀应该是早有预谋的,对方更是聪明地预见到灭掉灯光的酒吧里必定一片漆黑,所以才随身携带着夜视仪。
“与这种聪明的杀手对抗,是件很有趣的事。”方星又在低语,把一件冷冰冰的东西塞进我掌心里。那是一个Zippo火机,这种小玩意儿的性能极其优良,随手能够保证一打即着、抛在半空里都不会熄灭。
她捏了捏我的拇指,我也及时地弯曲手指,与她做了个“勾手”的动作,表示完全理解对方的作战意图。
开盖、打火、向左侧弹出火机,几个动作一气呵成,耗费了半秒钟时间,同时我的身子已经凌空翻向右侧。无声手枪又响起来,连续三声,准确地打中了那只燃烧着的火机,此时,我的第二柄刀已经准确无误地射中了对方手腕。
我听到短枪落地的声音,头顶的强力聚光灯也“唰”的亮了起来。短暂的失明过后,我再次抬头,方星手里一长一短的两柄转轮手枪已经分别指在那对男女的额头上。
削掉手指的是男人,枪已经换入了左手,但他已经没有了举枪的机会。
那个被射中手腕的女人正在俯身捡枪,身子还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原来方星也不是个嗜杀的人,我以为她让我掷出火机吸引对方火力是为了果断地射杀他们,现在才知道,即使是在最危急的情况下,她也会把开枪杀人的权力保留到最后。
“不要乱动,慢慢站起来。”在方星的枪口下,两个落魄的年轻人老老实实地起身。
小贤带着一队人马涌过来,迅速完成了搜身、捆绑的动作,不过除了纸币、香烟、药瓶、简易夜视仪之外,唯一能暴露他们身份的,就是藏在男人腋下的那支精心改造过的狙击枪。
“沈先生,谢谢你救了我。”方星举起玻璃药瓶,迎着灯光审视着那些深褐色的药末。
这场小小的骚乱,以赵工被误杀而告终,不过幸好他的助手还在,方星的挖掘计划并没有完全失败。
“带他们下去,一定得问出指使者的身份。”方星显得有些疲倦,心事重重地摩挲着已经被枪弹击穿的火机。
我捡回了飞刀,蹲在赵工旁边,再一次感叹生命真是无常。前一分钟,他还举着酒杯,为拿到大额的合约而欢欣鼓舞;后一分钟,他已经伏尸血泊之中,很快就会在焚尸炉的青烟里告别这个完美的世界。
“方小姐、沈先生,我先告辞回去准备,两位再见。”李工把合同放进自己的电脑包里,跨过赵工的尸体,兴冲冲地向外走,毫无留恋哀伤之情。玻璃门晃动了一下,他便从门口消失了。
“看来,他可能是一个值得别人尊敬的工作狂,一旦谈及工作,连同伴的死都视若无睹了。”方星替他自我解嘲。
世界上最不能用常理来看待的就是“工作狂”这类人,他们的性格中蕴含着足够的偏执、冷血、漠视,每一个都像是被眼前的胡萝卜所吸引的倔驴子,一门心思只顾向前跑,直到生命终结、再也跑不动了为止。
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该先处理完赵工的后事再走,这位外貌彪悍的李工果真不是普通人。
方星提起赵工的电脑包,从开着的拉链位置向里一望,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僵硬起来,十几秒钟后,才狠狠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小心地把电脑包放回桌面上。
“怎么了?”我觉得不好。
“没怎么,只是这包里放着一颗遥控炸弹,电子定时器随时可以启动。”她放开双手,迅速环顾四周,脸上倏的失去了血色。
“不仅仅是刺杀,而且是有计划的一轮进攻——”我马上回到赵工身边,在他身上摸索了一遍,但是一无所获,只找到一部电话。
“这种以色列‘焰火’炸弹,近两年来经常在伊拉克汽车炸弹袭击事件中出现,威力最小的一种,也能毁灭一百平方米以内的所有建筑物。”方星冷静下来。没有人能预料到炸弹什么时候爆炸,仙迷林酒吧也许会在下一分钟内随着“轰隆”一声飞上天,成为今晚的港岛新闻焦点。
我捏着那部黑色的诺基亚电话,找到通话记录,“李工”这个名字至少显示了十几条之多。
“是他?”我遥望着玻璃门方向。如果知道酒吧里放着炸弹,恐怕任何人都会像李工那样匆匆离去,像是一只被吓坏了的兔子。
从他离开到现在已经有五分钟时间,足够走出钉库道拦计程车离去了,一旦汇入茫茫车流中,就连神仙也没法把他再次找出来。
“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只与赵工单线联络。沈先生,看他的五官肤色,像不像是长期在阳光下过度曝晒的阿拉伯人?”方星的思想似乎比我更擅于跳跃性思维,阿拉伯杀手、武器、炸弹,背后一定会牵扯到阿拉伯人,至少也能表明有阿拉伯的敌对倾轧势力参与了这场行动。
“我去追人,现场你来处理。”丢掉了一切客套,我迅速做了分工,不等方星回答,我已经飞奔着撞开玻璃门,跑出酒吧。
小街上静悄悄的,街头到街尾,仍旧不见一人一车。
我取出自己的电话,拨了警局杨灿的号码,等他“哈哈哈”的开场白过后,立即告诉他:“请帮我追踪一个电话的具体位置,号码是——”有赵工的电话在手,能提供给我的有用资料实在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