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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沈雄一一尝过,赞口不绝,真的比省城吃到的新鲜多了,吃过几道菜之后,黄峰又来敬酒了,沈雄说:“黄县长,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我必须把此行目的告诉各位,要不,等一会儿喝醉了,就没机会说了……”沈雄停顿了一下,看各位的表情。
  黄峰问:“有什么说吧,只要我们能帮得到的,一定帮。”
  “我这次来松荫,是受人委托来复查马小杰一案,在座的各位都是当时的办案人,所以,沈某还望各位多多关照。”
  “马小杰的案子有问题吗?”
  “当事人马小杰说他是被冤枉的,我听了他的详细口述后,觉得这可能是一桩冤案……”
  “怎么可能呢?人证、物证、口供都有,已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怎么会是冤案?”黄峰愣了一下说。
  “我已经从鲁院长那里拿到了案卷,但还没开始看,就来赴宴了,假如这真是一桩冤案,黄县长会支持我吗?”
  “这是肯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坚决照办,我们绝对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对不放过一个坏人,只要这个案子是错案,你不要给我和大家面子,面子在真相面前轻如鸿毛。”
  “好,有黄县长的这句话,我可以大胆地干了。来,黄县长,我敬你一杯,你胸怀大局的作风让我无比钦佩!”沈雄站起来,双手高高地举过酒杯,和黄峰的杯子“当”一声碰在一起,然后一仰脖子,把酒喝干,接着又喝下两杯,黄峰也把一杯白酒喝光。
  黄峰问:“沈律师,你觉得此案的疑点在哪里?”
  “一是马小杰是个好学生好孩子,这是马坳村民和一中老师公认的,以此我们可以推断马小杰杀人的可能性极小;二是邻居的刘满山大爷的证词,我为此专门去了一趟马坳村,当时他看到马小杰从案发现场跑回家时,马小杰手上没有那把剔骨刀。要把一把30多厘米长的剔骨刀藏在身上跑很难做到。我对现在还很健朗的刘满山做了详细的询问,他断定当时看见马小杰是从张天向家后门跑出来的,他目睹了马小杰跑回家的全过程。当然,我还没看案卷,如果看完案卷后,疑点可能更多。”
  “马小杰会不会先把剔骨刀先藏到风水里,再跑回家呢?”黄峰边问边沉思着。
  “我听说剔骨刀是在马小杰家后面60米左右的风水林里找到的,刀的位置在马小杰家的上方,和马小杰家呈直线,和张天向家呈斜线,而张天向的家和马小杰的家相隔20米,他怎么可能把凶器藏到山上后跑回张天向的家,然后再从张天向的家里跑回自己的家呢?难道他不怕第二次跑到张天向家时被人发现吗?”
  “想想也是,当时和我一起办案的江一山也对此案产生疑问,但迫于上级领导限时破案的压力,就把此案结了,交给检察院不久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结果马小杰被判无期徒刑,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为什么马小杰不在法庭上翻供呢?”
  “马小杰说当时他不敢翻供,他认为翻供也没有用,他是个胆小懦弱的未成年人,心智根本不成熟,怎么敢和强大的公检法作对呢,所以,他只能承认。”
  “想想也是,当时为了早点结案,容不得我们想那么多,包括江一山提出的疑问我都听不进去,如果这真是一桩冤案,我首先有重大责任,我愿意向上级领导检讨,向受害人道歉。”
  “这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要道歉我们专案组一起道歉。再说这事公检法三家都有责任,我代表公安局和检法两家一起道歉。”刘副局长说。
  “好了,我们不说案子了。等沈老师看完案卷后,再说也不迟。”鲁院长叫大家动动筷子,别浪费一桌子好菜。
  又喝过几轮酒之后,沈雄说不胜酒力了,想回宾馆休息,看看也差不多9点,于是结束了晚餐,沈雄和各位握手告别,把车停在松荫大酒店,走路回县宾馆。
  7
  沈雄因为昨晚喝多了,今天醒来时已经上午9点,他赶紧穿好衣服,洗脸刷牙,到楼下超市买一瓶牛奶和一块面包当早餐,他边吃面包边走回宾馆,他急于看手包里的案卷。
  这是一份整理得很规范的案卷,里面有检察院的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的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尸检报告、法院开庭笔录、法院判决书底稿、法院刑事判决书、案犯提押票、起诉书送达记录、法院宣判笔录等等。沈雄全身心投入阅读案卷中,边查看边抄摘,他首先仔细查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全貌、尸体照片、凶器照片等,由于他到过张天向被杀的卧室,对现场的所有照片并不陌生,感觉是依照真实现场的模样拍下来的。
  沈雄又查阅了尸检报告和死者血型报告,尸检报告说:死者身上一共有4处刀伤,最深的一刀为16厘米,沈雄见过很多被利刃刺死的死者,刀伤一般在16厘米到22厘米之间,也有凶手一刀捅穿死者的整个身体,但比较少见。张天向最浅的一处刀伤为10厘米,从刀伤的深浅度来看,这确实是个少年或者力道不足的凶手所为,也有可能是生病的凶手所为。
  尸检结果断定张天向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其中致命的是刺向心脏的一刀,造成冠状动脉出血压迫心脏,引起心包膜填塞而死。尸体照片周边的床上和白石灰墙上都有喷溅状血液……
  看到这里,沈雄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他陷入沉思……突然灵光一闪:凶手杀害张天向时,死者的血液肯定喷溅到凶手的身上,对,如果能找到马小杰当时穿的衣服,那就好办了,因为马小杰衣服上肯定有血迹。不管时间过去了多久,也不管把衣服洗过多少次,照样能从中提取到张天向的血迹。因为物证中没有马小杰的血衣,这点非常重要,为什么当时专案组会忽略它呢?
  他先把这点想法记在笔记本上,接着看案卷。
  沈雄把案卷翻到警方讯问马小杰的笔录部分,这里有6份警方讯问马小杰的笔录,每份都有马小杰已阅读的声明和他的签名,以及马小杰的手印。第1份笔录内容摘要如下:
  问:你的姓名?
  答:马小杰。
  问:知道为什么把带到公安局吗?
  答:不知道。
  问:你知道张天向被杀吗?
  答:听说了。
  问:有人看到你案发时,去过张天向家,我们有理由怀疑是你干的。
  答:不,我没有杀人,我也没去过他家。
  问:胡说,有人亲眼看见你从张天向家慌慌张张跑出来。
  答:谁看见了。
  问:你邻居刘满山看见的。
  答:哦,我当时是去了他家,本来和他女儿约好去帮她做功课,后来看她没在家,我就出来了。
  问:就这么简单?
  答:是的。
  问:那你的指纹怎么会留在张天向卧室门的门把上?
  答:啊?当时我正想回家,忽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我就推开他的卧室门,竟然看见张天向被人杀死在床上,我吓得赶紧跑回家了。
  问:为什么刚才你不说?
  答:我怕你们怀疑我,所以我不敢报警,也不敢承认去过他家。
  …………
  第2份笔录:
  问:你对你的问题想得怎么样了?
  答: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没有杀人。
  问:你当时有没走到张天向的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