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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听说兰助理学过茶艺?”
  “不算学过,只是利用晚上在茶艺培训班学过泡茶,中国的茶文化源远流长深沉厚重,我的那点技术只是皮毛而已,登不了大雅之堂。”兰雅凤偷望方俊一眼,他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总是那么清爽精神。
  “这就够了,一会儿有个喜欢泡茶的客户要来公司参观,我想请兰助理为我们泡茶,他是我刚刚认识的新客户,如果他会买我们的产品,我们的年营业额至少能提高20%。”
  “那我只能勉为其难了,不知他爱喝什么茶?”
  “他喜欢大红袍和金骏眉。”
  “这……”兰雅凤刚想说这是我家乡的特产,但意识到差点犯下严重的错误,马上打住话头。
  “怎么了?”
  “这个客户是广东人,怎么会喜欢武夷山的茶叶呢?他应该喜欢凤凰单纵和铁观音才对。”
  “他听说张艺谋在武夷山拍了《印象大红袍》片子之后,他就爱上了武夷山的茶叶,我办公室只有大红袍,没有金骏眉,你去帮我买一斤来,要买最好呵。”
  “好,我马上去办。”
  兰雅凤下楼,打的到武夷大厦,里面有三家专门经营武夷山茶叶的公司,以前她和刘伟来过一家名叫“天香国色”的茶叶公司,品过这里的金骏眉,她从小喝家乡茶长大,对此算是内行。
  兰雅凤走进“天香国色”时,有点犹豫,她怕被服务员认出来,于是,她拿出墨镜戴上,走进去,还好,当时的服务员全换了,没一个会认识她。
  “小姐,请问你需要什么茶叶?”
  “有桐木关的金骏眉吗?”
  “有啊,您要什么等级的?”
  “特级的。”
  卖茶小姐看她一眼,似乎有些意外,但她很快就说:“好的,我马上去拿。”
  片刻,卖茶小姐手里拿着一包精美的茶叶出来,她身后跟着一个少妇,少妇看了兰雅凤一眼,说:“您好,我好像认识您,您是兰小姐吧,好久不见了。”
  “对不起,您认错人了,我不姓兰,我姓刘。”兰雅凤微微一愣,没想到还是被人认出来,少妇觉得奇怪,她不仅认出兰雅凤,而且还听出了兰雅凤的声音,容貌相同的人常有,而声音相同的人不常有,何况她的容貌和声音都非常相似。但因兰雅凤不承认,她不再与兰雅凤套近乎。
  卖茶小姐叫兰雅凤坐下,试喝一泡茶,兰雅凤喝了几杯茶汤后,觉得味道甘美醇厚,余香久远,问小姐多少钱一斤,她说:“这是正宗的桐木关金骏眉,是惊蛰前特选出来的,每斤市价一万元,您若有心想买,给您打八折吧。”
  兰雅凤点点头,叫她把茶叶装上,付了钱,走出来,她不想在这里久呆,怕再遇到熟人。
  回到公司,那位广东来的顾客已经来了,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和方俊聊天,兰雅凤走上前说:“方总,金骏眉买来了。”
  “很好,兰助理,我不懂茶艺,你来给邱老板泡茶吧……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广州东方医院的邱院长,这是我的助理兰雅凤小姐。”
  兰雅凤礼貌地伸出她的手,和邱老板握手,邱老板看她一眼,微微一凛,他走南闯北,见过无数美女,从来没有见过容貌如此美丽,气质如此高雅,身材如此完美的女孩,他几乎忘了松手,直到兰雅凤说:“刘院长,请坐下喝茶。”刘院长才发觉失态,尴尬地坐下。
  兰雅凤开始烧水泡茶,她把所有学到的茶知识调动起来,从中国茶的起源讲起,各个流派风格、各历史阶段官宦的喜好,一直讲到当前不同地域的销售情况和饮茶习惯……刘院长听得啧啧称赞,他也略懂茶道,但与她相比简直天差地别。兰雅凤感到他的目光像一只臭虫黏在自己的脸上,她讨厌这种男人,表面上道貌岸然,内心却好色肮脏,但又不得不逢迎这种有权有势的男人,真无奈啊。
  刘院长这次是顺道来参观方俊的公司,看看公司规模和一些基本情况,看完后,马上要赶回广州,他已买好11点的机票,喝茶喝到10点,他告辞了,他对方俊说过几天一定再来,但眼睛却盯着兰雅凤,方俊送他去机场,他俩走后,兰雅凤准备收拾残局,看见方俊的手机搁在茶盘上忘了拿,她心跳开始加速。
  她走到窗口,伸长脖子,看方俊的车是否出了停车场,一会儿,看见方俊的车上了主道,向机场方向驶去,她马上回到茶几边,把方俊的手机关了,把电池卸下来,从挎包中拿出一个小纸盒,打开后,拿出一把钳子,用钳子夹住窃听器,安装到方俊的手机上,窃听器的一面是强力胶水,她找一个空隙,把有胶水的一面黏上去,这款窃听器很好用,只要方俊不把电池卸下,哪怕是关机,也能窃听到他和任何人的谈话内容。
  兰雅凤只用了一分钟,就把窃听器安装好,接着把手机电池装上,再开机,她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完成这一切,她怕方俊万一发现手机没带,用刘院长的手机打进来,如果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可能会引起方俊怀疑。
  做完这一切,兰雅凤长长舒一口气,把方俊的办公室门关好,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一会儿,她听到方俊的手机响起,一直在顽固地叫着,但门已经被她锁上,她进不去了,这样更好,不会引起方俊怀疑。
  3
  方俊的别墅前是一片狭长的树林,一平方公里左右,树木长得比较茂密,林子里种着花卉和绿草,但因这片树林位于两条车道的中间,较少人来这里玩。
  马小杰为了跟踪罗萍,他每天都把摩托车停在树林边的路上,戴着头盔站在那里,装作是拉客摩的,这里既不是路口,也不是闹市,几乎无客可载,一天难得有一两个客人,反正他不在意客多客少,他在意的别墅里的主人——罗萍。
  马小杰担心被别墅里的人看见,他把摩托车停在离别墅大门100米处,他眼睛很亮,只要罗萍从别墅出来,他一眼就能认出来,这个女人的相片他看了几百遍,已深深烙印在脑海里。
  他从兰雅凤那里了解到:罗萍周一到周五都在“无限可能”企业文化公司上班,她是公司的文化总监,周末爱结伴去逛商店、吃海鲜、喝咖啡。
  她这些活动都在繁华喧闹的市区,不好下手,现在到处都有监控器、巡警和保安,一旦作案被发现,将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虽然他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但若连累兰雅凤,那就完了。所以,他有足够的耐心来对付罗萍。
  马小杰天天守在别墅边,然后跟踪罗萍,他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出城。
  马小杰听到两声“嘀嘀”的喇叭响,别墅的电动大门开了,一辆奔驰600缓缓开出来,马小杰知道这是罗萍的座驾,罗萍一脸灿烂的微笑,对着帮她开门的看门人点点头,表示感谢,这个女人每次都这样彬彬有礼,看来去美国留学不是白留的。
  马小杰讨厌她这种极富优越感的微笑,甚至鄙视她:不就是因为出生在一个有钱人家,才嫁个好老公嘛,如果像他一样出生在马坳村,她还不是当一辈子农妇?马小杰想着她很快就要死了,又感到一种莫名的快乐:你再有钱有什么用?你的生死都掌握在我的手里!你优越感不久都将烟消云散,有什么好得意的?
  马小杰见她的车开上主道,他戴上头盔,启动摩托车,慢慢尾随在罗萍的车后,因为兰雅凤只能把窃听器安装在方俊的手机上,所以,不可能清楚地了解罗萍的所有行动,如果把窃听器安装在罗萍的手机上就好,可以省去很多力气,当然,这不能怪兰雅凤,因为她极少有机会和罗萍接触。
  今天是周末,从上周末开始,马小杰就每天跟踪罗萍,从周一到周五,罗萍都正常上下班,晚上也没出去应酬过,每个晚上马小杰都躲在树林里,用夜视望远镜偷看罗萍,罗萍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房里上网、看书、写计划书,直到11点,才进入卧室,然后拉上窗帘睡觉,窥视这样的工作狂,马小杰觉得很没趣。
  马小杰很清楚,如果继续这样跟踪下去,会给他带来风险,因为一路上最少要经过30个监控器,虽然他离罗萍的车很远,但只要警察调看所有监控录像,依然可能从中找出摩托车与奔驰600的行车规律,尽管他戴着头盔,认不出他的相貌。
  他故意用泥巴把摩托车牌遮挡得模糊不清,警察想从录像中查出他的车牌是不可能的,但能看出他的车型和牌子……正想着,罗萍的车拐进了一条侧道,这条侧道他以前带客人来过,是一个高档住宅小区,里面住的都是有钱人。
  罗萍的车没有进入小区,停在小区门外,似乎在等什么人,他看见罗萍拿出手机在讲话,神态自如放松,笑语盈盈,好像是在和朋友聊天。
  一会儿,从小区开出了一辆广本,停在罗萍车旁边,车里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三个少妇,坐在副驾位上是个漂亮的女人,她向罗萍点点头,示意她先走,于是,罗萍启动车子,向前驶去。
  本田车跟着罗萍的车驶向郊区,马小杰远远地跟着,前面的车竟然向东海渔村开进,两辆车子开过栈桥,一前一后停在露天停车场上,罗萍走下车,和从本田车上下来的4个人聚拢在一起,走进一家名叫“及时鲜”的酒家。
  马小杰开心极了,因为他和兰雅凤来过几次,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停车场也没安装监控器,最理想的是本田车停在奔驰车的前边,那么他们吃完饭之后,肯定是本田车先开走,一旦本田车开走之后,罗萍的死期就到了。
  现在已经进入深秋,天很快暗了下来,马小杰在寻思着如何行动,他趁着浓浓暮色,察看了四周的地形,停车场位于所有酒家前面50米处,前下方是一条水泥铺成的小路,延伸到海边,长不到20米,是最好的退路,他想杀了罗萍之后,从这条小路逃走,蓉城初冬的海水并不很冷,他的游泳技术很好,可以游到前方一公里处再上岸,然后再骑摩托车逃走,假如不从海上逃走,有被游客看见的风险,尽管他们没法及时知道他是凶手,但被他们看到体型,有被警方查出的可能。
  马小杰决定从海上逃走,他把摩托车骑上滨海路,在前方一公里处停下,把车藏在路边看不见的地方。他准备上岸后,骑车向江城方向走,然后再走小路,返回城里,这样就不用按原路返回。
  把摩托车停好之后,他沿着滨海路返回,在滨海路进入东海渔村的路上,他没有遇到一个人,到了停车场后,看看四周没人,他迅速躲在一辆停在罗萍车旁边的丰田车后面,耐心地等待罗萍上勾。
  这天是农历10月27日,天上没有月亮,一层厚厚的乌云把星光遮住了,只有远处的红灯笼发出无力的幽光,一切都非常理想,也许上天刻意赐予他最好的杀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