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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节

陈支队长说:“物业公司两公里外有个集镇,比较繁华,流动人口也很多。但是按理说,物业公司所在的位置很偏僻,知道物业公司情况的人很少,而且应该不会有人没事儿去那里的。外人也不知道那里面有两个漂亮小姑娘放假没回家啊。”
“那会不会是物业公司内部的人协同作案呢?”林涛问。
“我们目前正在做这个工作,固定每个员工的动态以及他们的社会关系。”陈支队说,“不过这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我用拳头顶着头,苦思冥想。整个专案组会议室的人都和我的表情极度相似,大家都想找到一个破案的捷径。
“对了,”我说,“那个擦拭鼻孔的棉签,微量物证结果是什么?”
“据我们初步判断,应该是一种碳素墨水。”微量物证实验室负责人说。
“碳素墨水?”我说,“浴室里怎么会有碳素墨水?”
“我们分析,是不是两女孩不小心弄墨水弄了一脸,所以去洗澡的?”陈支队说。
我摇摇头:“痴迷于网络的人,早就忘记了墨水的味道。对了,这碳素墨水是现在常用的一次性笔里的那种吗?”
“不是。我们化学分析后认为,和市面上快被淘汰的那种瓶装墨水是一种成分。”
“那个……陈支队长刚才说死者最后的活动轨迹固定了,是什么情况呢?”大宝显然对这些碳素墨水不太感兴趣。
“哦,路面监控反映,二十七日晚上六点,两个女孩骑燃油助力车到了集镇上。”陈支队长说,“据调查,她们去买了方便面。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会不会是集镇上的人尾随的。这个我们视频侦查的同志仔细研判了,如果徒步尾随跟不上,如果有交通工具尾随,监控会有反映。因此我们基本排除了有人尾随的可能。所以,我们现在的工作目标还是那些知道物业公司具体情况的人,以及和物业公司内部人员有关系的人。”
“其实我是想说,能肯定死者是晚上十点以后死亡的。买方便面的问题和我们观察到的胃内容物形态一致,我们判断死者是饭后四小时死亡的。”我说。
“嗯,有这个时间点也很好,可以做排除。”陈支队长拿起笔在笔记本上记着。
会议室再次陷入沉默。
我随手点击着桌上笔记本电脑里的死者照片,放大、缩小。
“我突然想到个捷径,不妨试一试。”我打破了会议室里的沉寂。
【4】
“首先说一说这个碳素墨水的问题。”在所有人急切目光的注视下,我有一些窘迫。
“快说,快说。”陈支队长催促道。
“我们来出勘这个现场后,认为是刘杰作案,所以中午时分,一齐去参加了大宝奶奶的葬礼。”我咽了口唾沫,“这个葬礼很冗长,持续了三个小时,原因就是风俗习惯。”
大宝在一旁使劲儿地点头。
我接着说:“后来,大宝告诉我,你们这个地方因为多省交界,所以受很多不同地域的风俗影响。他说,如果小孩夭折,得把孩子的尸体放在一个岔路口放三天;有的则不能让死人见阳光,所以死亡后会用白布把尸体的头包裹起来,或者用泥巴把死人的脸抹上。”
陈支队长使劲儿拍了下桌子,吓了我一跳。他说:“对啊!这我怎么没想到?确实听说过有用东西抹脸的风俗。不过,那些污渍不是从鼻子里擦出来的吗?我们这边有风俗是抹脸,不是堵鼻孔。”
我笑了笑,说:“两名死者的面部在我们发现的时候都是浸泡在水里的。水是流动的,可以浸泡干净面部,也可以把一些有颜色的冲进鼻孔。”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刘杰把尸体翻转过来,我们就可以一眼看到谢林淼的面部是被抹黑的?”主办侦查员说,“狗日的,他这个情节都没有向我们交代。”
“他当时的心情肯定是忐忑的,加之天还没亮,浴室灯光又暗,可能没有注意到。”陈支队长分析说。
“不管怎么样,他侮辱尸体、妨碍公务,得追究刑事责任!”我咬牙说。
“不过,就算是杀了人,抹脸,又能说明什么呢?”陈支队长接着问。
我平复了一下情绪,说:“首先,风俗习惯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年纪大的人在沿用,你说一个九零后,会在杀了人后,考虑风俗的问题吗?所以我分析,这个凶手应该是个年龄偏大的人,具备性能力,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四十到六十岁区间的。而年纪大的人,性欲会有明显降低,凶手用这么恶劣的手法性侵,很有可能是个性饥渴的人,所以要考虑单身的人。”
“有道理。”陈支队长的笔尖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走动。
“下面,是更重要的问题。”我喝了口茶,接着说,“既然我们分析了死者面部的污渍是碳素墨水,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下碳素墨水的来源呢?总不能是凶手杀完人,又回家取墨水,再来抹脸吧?那他何不用不远处仓库里的煤泥?”
“那只有可能是随身带的。”大宝说。
“你会随身带一瓶墨水吗?”我看着大宝说。
“钢笔里可以有啊。”大宝说。
“对。”我说,“这就是关键,我也认为凶手可能随身带有钢笔。带灌墨水的钢笔的人已经不多见了,这更能证明凶手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人。同时,农民、工人一般不会带钢笔,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从事和文字有关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师、文书、作家。”
“年纪偏大、单身、从事和文字有关系的工作。”陈支队长说,“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画!范围确实缩小不少。”
“这是我说的第一个问题。”我被陈支队长一夸,进入了状态,缓缓说道,“我还有第二个看法。”
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满了期待。
“昨天解剖的时候,我就发现两名死者的枕部损伤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么问题。”我说,“死者枕部都有非常严重的磕碰伤,皮瓣多达三十多处。也就是说,凶手把死者的头在地面上撞击了三十多次。其实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凶手为什么要反复撞击呢?”
“仇恨?”陈支队长说完,又摇了摇头,“也不对,我们调查,这俩女孩没啥仇家,而且本案我们已经定性是性侵案件了。”
“仇恨确实是一种解释,”我说,“但是我更倾向于——醉酒。”
“醉酒?”
我点头:“是的。醉酒后作案的特点就是不计后果,损伤严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后的凶手疯狂的作案手段。”
“那为什么不能是精神病作案?”林涛插了话。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显的区别。”我说,“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疯狂,但是本质区别,就是精神病不会有趋利避害的情绪,比如精神病作案后不会处理尸体、不会藏匿尸体等。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绝对不会有用墨水抹脸的过程。”
“而且精神病不会带钢笔。”大宝笑着说。
“你们的分析非常有价值。”陈支队长说,“我觉得凶手不会离现场过远。所以,我们下一步,将会对离现场最近的那个小镇进行调查,重点查那些平时喜欢带灌水钢笔的单身男性,年纪偏大。”
“还有一个重点。”我插话说,“重点查小镇上的饭店、酒馆,二十七日晚,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男子喝得烂醉,然后又独自离开的。”
“知道了。”陈支队长说,“限期八小时,给我查出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