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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节

“我也觉得死者一直没有多少反抗,可能是因为害怕,”大宝说,“戚静静是个胆小的人。”
“你说会不会是和前两天案子一样,凶手是采用了非正常体位的性交?”我说。
“不会。非正常体位,他把她脱那么干净做什么?”大宝说,“而且口腔、肛门也仔细提取了生物检材,阴性的呀。”
我点点头,没说话。
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尸体复检,我们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虽然第一次检验是在晚上,但是并没有什么遗漏。直到我们再次缝合尸体的时候,我一眼瞥见了死者脚趾上的一些异样。
阳光照射进解剖室,洒在死者的脚趾上,脚趾中央的皮肤上有一块斑迹在阳光的折射下格外醒目。
我停下手中的针线活,趴在死者的脚上看。
“怎么了?”大宝问。
“那天晚上没有注意到,死者的脚趾上有一块反光点。”我说。
“那是什么东西?”大宝问。
我摇摇头,没说话。用棉签擦拭了一遍脚趾,装进物证袋,脱了解剖服发动了车子,赶往市局DNA实验室。
实验室里,DNA技术人员对我提取的棉签进行了浸泡和离心,然后取了沉淀物做了一张涂片。我拿过涂片,放在显微镜下观察着。
“漂亮!”我喊道。
“找到了?”DNA室的妹子抿嘴一笑。
“有精子,快做DNA检验!”我兴奋地说道。
在DNA室门口等着检验结果的时候,胡科长也传来了好消息。
“饼干袋子我们调查了。”胡科长的声音透过电话依旧洪亮,“是地方产的饼干,产地是在陕西省,主要销售渠道也是在他们省内。按理说,我们省不会有这样的饼干出售。而且,与之吻合的,戚静静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不是IC卡电话机打的吗?经过技术处理,可以确定用这个IC卡电话机打电话的那张IC卡,是陕西电信发售的卡片。也就是说,打电话的这个人应该就是凶手。”
“陕西?”我说,“凶手是从陕西过来的?陕西过来的怎么会对我们龙番那一块地方那么熟悉?那这案子怎么办?我刚从死者的脚趾上提取到了精斑,看来没用了。全国这么大,陕西那么大,怎么找人?”
“嘿嘿,我这儿有个好消息。”胡科长说,“我马上到办公室来,在我的办公室里见。”
【4】
胡科长的办公室里,胡科长靠在座椅上,喝着茶。
他说:“如果一个胆子不大的凶手,到墓地里去作案,一般会选择什么地方呢?”
“你怎么知道凶手胆子不大?”我问。
“我就是做个假设。”胡科长继续卖关子。
我想了想,摇了摇头。
胡科长说:“如果我是凶手,我对现场环境非常熟悉,我若在坟场作案,就会选择我最熟悉的一块地方,比如说亲戚的坟墓。”
“等等,”我打断胡科长的话,“可是凶手为什么非要去坟场作案?”
“这个不好说。”胡科长说,“但你还没听出来我什么意思吗?”
我点点头,说:“知道,你还是在怀疑李华夏的亲人。可是侦查他们已经说了,李华夏除了个曾孙子,没人回龙番。而且,一个曾孙子,还是大学生,怎么会愚昧到给自己的曾祖父献祭活人呢?这肯定是个巧合。”
“你说杀人的时间是李华夏的忌日是巧合,”胡科长说,“我也赞同。但我刚才说的意思,是李华夏的后人如果作案,可能会在那一片恐怖的地方选个自己觉得相对不恐怖的地方。这是心理潜意识的作用,没有人能避免得了。”
“那就查一查李华夏的曾孙子的行踪呗。”我说。
“不好查,”胡科长说,“高校前两天已经放假了,他的行踪没法查。”
“那就找来比对一下DNA。”我说,“我刚才提到一处精斑。不过挺奇怪的,为什么精斑会在脚趾上?难道日本A片又出新花样了?又有人学着干了?”
“不查我都觉得是他。”胡科长说。
“哦?”我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有什么依据?”
胡科长神秘一笑:“因为李华夏的曾孙子李建国,在西安上大学,身高一米八,健壮。”
“真的!”我跳了起来。
“是啊。”胡科长说,“世界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情。怀疑是凶手携带的饼干是陕西省带来的,打电话的IC卡是陕西发售的,而他在陕西上大学,刚到放暑假的时间;绑尸体的墓碑是他曾祖父的;体态完全一致。多种巧合的集聚,就是答案。”
“那去抓人啊。”我眉飞色舞。
“已经撒网了。”胡科长说,“以咱们龙番刑警的实力,抓个小贼,分分钟的事情。”
可能是小看了这个李建国。直到DNA室做出尸体脚趾上的精斑和从李建国姨娘家里提取的李建国日常用品上的DNA结果一致的时候,专案组才传出好消息。
李建国被刑警们在南江开往西安的列车上抓到了。
专案组从李建国的姨娘家和南江的自家中提取了他全部的鞋子,没有一双的鞋底花纹和现场的一致。
“看来这小子是把他的鞋子处理掉了。”林涛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研究了眼前这二十几双臭鞋子,然后沮丧地说。
“幸亏咱们发现了DNA,不然还真不好甄别。”大宝得意地说。
李建国不仅反侦查意识强烈,而且嘴还很硬。对于他能狡辩的,一律狡辩,对于不能狡辩的,他一律沉默。专案组在使用了多种审讯策略失败后,终于拿出了DNA这张王牌。在现代高科技的佐证下,李建国无处遁形。
这个刚刚度过十八岁生日,革命烈士的后人,终于慢慢吐出了他的罪行。
李建国从小在龙番的祖宅里长大,每年都会去祭奠自己的曾祖父,也受着爷爷的红色教育。直到爷爷去世,忙于生计的父母对他疏于管教,原本可以上重点大学的他,只考上了陕西省的一座三本大学。
上了大学后,他沉迷于夜店,并且结识了一个吧女。两人很快生活在一起。
生活在一起的人,总会变得越来越相似,所以李建国从一个稚嫩的大一新生,很快就演变成了一个吸毒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