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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节


  “从调查情况看,他们家吃饭也都是在正常时间。”—名侦查员支持我的论断。
  “死后焚尸,那么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呢?”侦查员问。
  “这个就是关键问题了。”我说,“按理说,尸体焚毁严重,死因不太好下结论,但这具尸体还是有条件明确死因的。我们知道,人体的非正常死亡,常见的只有六大类,外伤、窒息、中毒、疾病、电击和高低温。经过昨晚的毒物检验和组织病理学检验,占士梅的死因可以框定在外伤和窒息两大类里面。经过尸体检验,死者的内脏内都有淤血的迹象,而不是缺血的迹象,各个大的脏器都是完好无损的,脑组织虽然外溢,但是颜色均匀,没有出血的痕迹。所以,我认为死者不存在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的征象。那么,就只剩下窒息了。而且,我们是有尸体征象来支持死者是机械性窒息死亡的。”
  “心血不凝和内脏淤血吗?”大宝说。
  “不仅如此。”我说,“死者的食道内有食物的反流,这有可能是窒息所致。再者,就是气管里充斥了大量的泡沫,这种现象多见于溺死、窒息、中毒和电击。结合案情,更支持死者就是机械性窒息死亡。”
  “机械性窒息也有好多种吧?”林涛问。
  我点头,说:“机械性窒息主要有几种方式:勒死、缢死、溺死、闷死、哽死、捂死、扼死,以及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根据现场情况和调查情况,溺死、闷死、哽死、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都不符合,那么就只剩下勒死、缢死、捂死和扼死这四种可能。”
  “我明白了。”大宝茅塞顿开,“我们检查颈部两侧肌肉和项部肌肉没有出血!那么就说明,不存在勒死和缢死的可能。”
  “对。”我说,“勒死和缢死是用绳索,颈部一圈或大半圈都会有损伤,而扼死和捂死只会在颈部前侧、口鼻附近留下损伤。”
  “好吧,我知道你们明确了死因。但问题来了,为什么就一定是刘晨彬干的呢?”侦查员说,“我们现在需要确定刘晨彬的犯罪事实。因为他即便日后开口,也肯定会说是相约自杀,说占士梅是自杀的。”
  “只有可能是他干的。”我胸有成竹,“首先,捂死和扼死,是唯一两种不可能自己对自己实施成功的死亡方式,只可能是他杀。其次,案发现场是封闭现场,没有外人能够进入作案。那么,不是他干的,还能是谁干的?”
  “从伤者的损伤看,我们也推断了案件发生过程。”林涛展示了他做的现场还原的动画,说,“刘晨彬就是背对液化气罐,然后点燃了打火机,打火机防风帽的掉落位置,也印证了这一点。”
  “虽然没有物证,但是被你们这么一捋思路,确实豁然开朗啊。”侦查员哈哈大笑,“等刘晨彬伤势稳定,我们立即对他展开讯问。只不过,在此之前,我还得喂他几天饭。”
  4
  虽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还没有拿下来,但是案件已经证据确凿、真相大白,从专案组出来,我们顿时感到一身轻松。
  大宝挂念宝嫂,也盼望奇迹的发生,就先行离开了。而我们几个人,还没有轻松到天黑,就接到了龙番市局的紧急电话。
  平行案的案犯,又出来作案了。
  再也没有比这个更糟的消息了。作为刑警,最担心的就是久侦不破的案件案犯重新出来作案,这会给刑警们极大的心理压力和负罪感。
  “这么久的调查工作都没有进展吗?”我问刚刚分别又重新集结的胡科长。
  胡科长摇摇头,说:“一直在调查两个地域之间的联系方式,网络翻查了一遍,所有可能出现的敏感词都搜了,排查出来的海量信息都排除了;两个区域之间的交通也都细细排查了,但似乎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我们实在想不出,这两个平行作案的凶手,究竟是怎么联系的。”
  “难道是飞鸽传书吗?”林涛挠挠脑袋说。
  “总不能把天上的鸽子都给打下来吧。”我说,“光查联系方式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寻找其他破案的手段。”
  “我记得,你们之前有过破案成功的经验。”胡科长说,“超过四起连环作案,用那个什么犯罪地图学?”
  “这是第四起了。”我说,“也不妨试试。不过,还是先去看看现场再说。说不定,这一次在现场能有更多的发现。”
  “前期到达现场的同事传回消息,并没有更多的发现。”胡科长说,“之所以能够串并,就是因为蹊跷啊,真是蹊跷得很哪!”
  我有些沮丧,有些信心不足。龙番市公安局的刑事技术力量非常强,如果他们没有在现场发现一丝线索,那么我们估计也不会有什么重大的发现。
  现场位于龙番市的富豪区里。这是一片独栋别墅群,背靠青山,面对小湖,环境幽雅。若不是出现场来到这里,我们这些穷苦公务员根本不知道自己生活的龙番市内居然还有这么个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别墅区的正中,是一幢三层小楼,案发现场就在这里。
  “这里的房子,得多少钱一平方米?”林涛左看看右看看,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四万多块。”保安不屑地说。
  “那这一套房子,得……”
  “两千万。”保安有些不耐烦,“物业费一个月四千块。”
  “工资还不够付物业费的。”林涛吐了一下舌头。
  “这个小区,保安措施应该很完善啊。”我看了看小区周围的围墙以及围墙上的摄像头。
  “来跟我看看这段视频就知道了。”前期到达现场,已经在指挥现场勘查的赵其国副局长对我招了招手,说,“凶手,是精心策划、预谋实施的。”
  在保安室里,我们看到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幕。
  这是一段监控录像,取自小区围墙上的某个摄像头。夜色里,一个穿着雨衣的人,在摄像头下来回徘徊。
  “穿雨衣?昨晚下雨了吗?”林涛问。
  “下了一会儿。”赵局长说,“但他穿雨衣的目的不是遮雨,而是遮脸。”
  不一会儿,一个不明物体突然被抛上来盖住了摄像头。
  “哎呀,这怎么回事。”面对眼前的一片漆黑,我有些惊讶。
  “是凶手扔了一条毛巾上来,把摄像头盖住了。”赵局长说,“我之所以说凶手是精心策划的,就是他对小区里的监控设施了如指掌。从我们追踪的路线看,凶手从这个被遮住的摄像头旁边进入小区后,就没穿雨衣了,因为翻墙不方便。然而,他选择的路线,是所有摄像头都不能清晰拍摄到的位置。”
  “说明他之前踩过点啊。”林涛说,“查前几天的所有视频,总能找出可疑的人吧。”
  “这个区域住了一千多户,五千多人。”赵局长说,“再加上来办事的,我们没有任何甄别的特征,怎么知道那么多人里,谁是凶手?”
  “现在有钱人怎么这么多?”林涛又吐了一下舌头。
  “这个遮住摄像头的毛巾,还在吗?”我问。
  赵局长点点头,说:“凶手翻墙之前就脱了雨衣,一是翻墙方便,二是不引起保安注意。所以他不能摘去毛巾,不然逃离的时候,会被录下面容。”
  “那毛巾提取了吗?可以做DNA吗?”
  “微量物证DNA本来就很难,我们已经把毛巾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去检验了,希望能有所收获。”赵局长说。
  “这是最有希望拿到凶手个体识别生物检材的一次机会了。”我有些激动,“那你们是怎么判断这是平行凶案中的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