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现在想怎么做?”黄毛问。
“上金盆岭,趁蟒虫没什么动作之前把它赶下来,如果那个人出现了就抓住他。”胡来道,眼里划过一道冷光。
显然他怒了。
大虫对于赶虫师来说就是禁脔,是不容许别人插手的,结果那个暗处的人不光插手了,还两次,更是把胡来卷入了金盆乡的诡事漩涡。
这已经无法用过分来形容了,简直是得罪大发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抓人的话,我们的人要多。”黄毛沉吟了一下,对我道:“孟磊,你和曹楠跟我们一起去。”
我心头一跳,道:“山上有多危险你不是不知道,我能去吗?”
“放心,胡来会几手法阵,晚上能护你周全,况且就目前的局势来看,貌似还没有哪一方势力想要你的命。”黄毛道,又说:“赶虫师常年在荒郊野外过夜,没有几手阵法护身早就被孤魂野鬼啃的连骨头渣子都没了,相信胡来。”
胡来点点头,表示他也有信心。
“那那个赶虫师呢,他肯定也很厉害吧?”我又担心道,胡来明显不是他的对手,我们送上去,万一干不过人家怎么办。
结果胡来和黄毛都笑了,黄毛道:“你还没明白,其实法事行的手段都是对阴物不对人的,对阴物法事行内有各种各样的手段,但对上人就抓瞎了,因为法事行只有少数东西能用来对付人,而且往往不好用,还不如一把鸟铳实在。”
我愣了一愣,有点明白过来了。
确实,法事行的人可以对付鬼魅邪祟,但对付人就往往不行了,比如陈老根,他对付那些阴物肯定有不少手段。但他要是对上任何一个精壮的汉子,十有八九怕是打不过。
因为两者完全不是一种东西,术业有专攻,要对付人,学武才有用。
“那个人的赶虫道行确实比我高,但要面对面的干仗,他却未必是我的对手,道行是用来对付阴物的,不是用来打架的,我们人多就是优势。”胡来解释道。
黄毛也道:“要论打架,那些武术世家的人才厉害,法事行的人因为经常和阴物打交道,身体大多亏欠,不是打架的料。”
我明白了,点点头,道:“好,我去!”
胡来的阵法貌似不错,或许这也是赶虫师的特点,毕竟是一个人和一头恐怖的大虫战斗,如果借不到力量,那杀虫就是个笑话。
再者,我现在迫切的想知道金盆岭上到底有什么秘密。
或许跟着那头蟒虫,能找到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
……
第七十六章:生灵皆是虫
事不宜迟,我们立刻准备,收拾了一下立刻去找曹楠。
因为我们发现,不管是对付人对付鬼,还是布阵,曹楠都有资源。对付人的鸟铳、布阵的阵桩,对付鬼,对付尸体桃木枣木,统统都有。
曹楠干脆打开了他家里的木料仓库,任我们选。
胡来做了一些很小巧的桃木、枣木、槐木、柳木等桩子,黄毛削出三把桃木剑和三把枣木剑,给我和曹楠一人两把分了。
他说这东西虽然没开过光,但是对付一般的孤魂野鬼还是有点用的。
曹楠背了一只公鸡,几斤糯米,我则带上了一把火桃核,一把弹弓,弹弓是孟水生的玩具,这东西配合桃核能射很远,比用手扔强多了。
至于别的什么干粮,水,地垫之类生活用品肯定少不了,有用的没用的都备齐了,每人背了一个大背囊。
准备齐全之后已是正午,我们吃了点东西便出发。
曹楠开三轮摩托直奔南场而去,胡来就是在那里把大虫弄丢了。
南场离乡里最近,不算太偏僻,我们下车后沿着护林小道不断前进。
路上,胡来给我和曹楠恶补了一大堆关于虫的常识。
我这才了解,原来我们现代所说的虫,和法事行说的虫,完全是两码事。
法事行是个很传统,很封闭的行当,所以,法事行里面所说的虫是远古时代广义上的虫,而不仅仅是今天的昆虫。
现代人一听虫,本能的认为是一些很小的昆虫、甲虫什么的,其实不是,虫的范围非常广,是一个很大的纲。
禽类为羽虫,兽类为毛虫,龟贝为甲虫,鱼蛇为鳞虫,人和青蛙、蚯蚓之类为倮虫。
连人都是虫的一种!
这放在现在,简直骇人听闻。
有一个例子可以窥见苗头,就是水浒传里面的老虎,武松打虎那一段,通篇没有老虎这两个字,只有大虫。
原因很简单,唐朝开朝太祖李渊的小名叫李虎,虎在当时是一个避讳字,不能用。于是文人作者只能启用了一个更古老的字代替,虫。本来这个称呼只是临时的,唐灭国之后就应该改回去,但唐却是一个强盛而国祚绵长的王朝,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以至于后世一直到明朝都没能完全改回去。
老虎,全身长毛,是毛虫之首,首即为大,所以便把老虎称之为大虫。其实严格来说应该叫大毛虫才最精确,意思是“毛虫”里面个头最大的,最凶猛的。
胡来追的那头蟒虫,就是鳞虫的一种。
当然,法事行虽然保守,但怎么样还是会变化的,毛虫、倮虫、羽虫现在都不会叫了。
赶虫人嘴里的虫现在就一种——在地下很深处穿梭往来的异种!
基本上都属于甲虫和鳞虫两类。
就拿蟒虫来说,它名字的由来是因为长的像蟒蛇,但绝对不是蟒,它是异种,地表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它们常年在地下的暗河和涌到里面繁衍、出生、成长、死亡。
一切的一切都在地下,和外面的光明没有任何交集,神不知鬼不觉,寻常人根本不可能遇到。
偶尔有些新闻图片,说海里面飘出来什么怪兽的尸体,其实那些有一部分就是大虫入海后死亡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