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你单身的理由!”
司空噎住。
“我...”
“草...”
林愁微微一笑,
“哦对了,是不是觉得,这个阵容,也就一般般?”
司空很怀疑的看了林愁一眼,确定他没什么后手之后,撇嘴道,
“就那么回事儿吧,从小就这样,都习惯了。”
话语间充满着一种看透红尘世事的沧桑,
“视觉疲劳,看来看去全都一个样儿,没什么新意。”
林愁嘴里蹦出来一句,
“而且居然还都没有白素人好看,是吧?”
“是......诶?不是你什么意思?!”
众人都笑翻了,
“我靠,看不出来啊,林子这小子蔫儿坏着呢!”
“这一波诱导,只能说是很有灵性了。”
“我仿佛闻到了...那啥的味道。”
第七百四十四章 彩虹龙虾的一百种死法
一群人有限的想象力早就被贫穷限制成了秒速0.1B,你就是给他们把方向规定好了都完全无法想象司空公子还是个娃娃时吃个奶也要大几十人去服侍的场面究竟是如何实现的,这些家伙说出来的话中间还带着没发酵完的酸味儿。
所以司空公子理所当然的无视掉,并致以mmp的问候,
“酸,酸什么酸?!”
至于是不是真的酸么,山爷比较有发言权,表示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酸?酸什么酸?老子做梦都梦不到这种场面好伐!”
秦武勇幽幽道,
“应该可以梦到吧...只要把鸾山娘子军替换成明光花柳巷的画风就完全O**K啊~”
山爷陷入沉思,忽然打了个冷颤,
“不,不太行...老子脑子里老是出现一群穿着黑曜石铠甲倒背六百磅重狼牙棒的娘们冲老子丢手绢儿的画面。”
“...”
你看,这就属于自得其乐了。
烧烤架都是现成的,众人纷纷表示一定要先吃一轮龙虾再说。
毕竟彩虹龙虾的美味是出了名的,个头又大肉又足,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在明光可并不常见——归根结底话说回来这还得是发生委的锅。
发生委为了防止明光上城区对奢侈品的索求无度,严格控制着海产的种类、数量以及物价,有钱买不到那是常事儿,再有就是费劲巴力的弄一船龙虾回去结果只能卖个花蛤价儿这事儿谁乐意干?谁干谁他娘的就是傻子了!
发生委秉持的从来都是宁错杀不放过,从根本上遏制上城区对固有生产力的占用,你们不是有钱吗,行啊,多为基地市做点贡献吧,比如一天交个三回税什么都完全没问题,至于享受奢侈品么,要么你牛逼到我发生委管不着,要么你就只能可着分给你的那点资源使劲折腾!
想用进化者干点儿纸醉金迷的事?
门是肯定没有的,不过还多少给你留了个小狗洞,如果是自个儿花钱养活出来的进化者,那您就请随意挥霍!
——关键是,那谁还舍得?
资本运作养活自己是肯定没问题的,但是光凭资本活的能有多舒服,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这也是黄金圈的那些家族,比如苏家等等宁死也要折腾出几个本家姓进化者保驾护航的原因。
关于彩虹龙虾的思考告一段落,众人的视线有所凝聚,全都归到林愁身前的案板上去了。
捞上来的几只彩虹龙虾个个儿成年人胳膊长短,几乎没有一点污痕,它的触角和头部为深蓝色,四肢黑白相间,还有不少黄色斑点点缀,其中两条须子非常威武,身体整体显得七彩缤纷异常艳丽。
十几二十几公斤重的大家伙普通人光是潜水捞上来就是很大一个难点,更何况这东西一身结实的铠甲锋利程度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大家伙,看着可真是...太特么的馋了...”
林愁说,
“这还不算大的,咱们所谓的彩虹龙虾实际上学名叫中华锦绣龙虾,非常有名,甚至在古代曾一度被称为神虾,在太平县志中,有过这样一段描述:宋天圣元年,渔者得于海中,长三尺余,前二钳可二寸许,末有红须尺余,首如数升器,若绘画状,双目,十二足,文如虎豹。大率五彩皆具,而状魁梧尤异。中使吴仲华绘其像以闻,诏名神虾。”
“宋元时一尺合现在长度的是31.68厘米,也就是说那时温岭地区发现的‘神虾’光是身长就有一米多,可以说是非常巨大了,咱们这个,顶多算是个青少年虾,还年轻着呢。”
“龙虾本身就是一种寿命长到非常神奇的生物,它们不会像人类一样随着年龄增大而变得迟钝和虚弱,甚至都不会失去繁殖的能力,反而会越来越有活性,放到老年秧歌队里都能托马斯回旋的舞池巨婴说的就是它们了,甚至有一种龙虾据说根本就不会因为自然衰老而死亡,当然,真的假的并不知道,不过可以知道的是,龙虾的确是很少会自然存活到死亡的生物之一——无论从人类还是动物的视角来看,龙虾肉,都实在是太美味了。”
众人赞叹一番,
“龙虾这玩意吃多了是不是还能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啧啧,听说大灾变前人工提取的虾青素什么的,贼老贵了。”
秦武勇一嘴哈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