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过他的铅笔,在天梯的位置轻轻一点:“找不到苏伦,护送我到那里去也是一样,报酬加倍,十倍。如果有人遇险失踪,每人加二十万抚恤金,我唯一的要求,是希望大家齐心协力。”
其实见到飞鹰的第一眼,我已经下定决心,即使找不到苏伦,我也会一直向前,进入天梯,看那里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报酬增加十倍,令飞月小小地吃了一惊,但却沉默不语,替飞鹰把地图折起来,放入自己的背包里。
飞鹰苦笑起来:“风,那边到底有什么宝贝,值得你跟苏伦前仆后继地向前走?别瞒我,必要的话,我想再调些人马过来,免得别家势力觊觎宝贝,跳出来在半路上‘黑吃黑’。”
我摇摇头:“没有宝贝,只是一座古墓而已。”
按照我的设想,应该短时间内通知妃子殿那边的几个人马上过来,他们跟苏伦在一起待的时间比较长,或许能帮上什么忙,披露一下苏伦的某些想法和计划。
两队人马在半小时内同时返回,毫无发现,石墙延伸出去半公里后,与山溪相接。左右各有一条山溪,宽四米,最深处一米,从南流向北,水势平稳。
梁威沉默寡言,跟小关的清醒机灵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怎么办?风。”飞鹰已经在把领导者的担子向我肩上移交。
我指向小关:“你带一队向前扇面搜索,特别要频繁注意望远镜里的动静,不能只盯脚下。另外叫队员们警醒些,子弹上膛,保持随时可以投入战斗的积极状态。”
飞鹰举起双臂,大声叫着:“各位兄弟辛苦了,风先生已经答应提供十倍于原先合约的报酬,大家小心些,这一趟下来,都可以轻轻松松花天酒地一阵子了——”
金钱的力量是无比巨大的,两队人马同时欢呼起来,情绪立刻饱满高涨。每个人都有自己真正关心的目标,这些雇佣兵要的只是花花绿绿的钞票,他们才不会真正关心某个人的生死,只要有钱,随时可以掉转枪口,向同伴射击。
从埃及沙漠的经历开始,我一直在考虑这样的问题:漫长的探险盗墓过程中,单凭钱的力量根本没法组建起一支具有高度凝聚力的队伍,背叛与杀戮随时都会发生。所以,很有必要营造属于自己的后盾部队,就像是萧可冷、小来那样可以放心托付的一队人马。
如果不是苏伦的突然失踪,我们本来可以坐下来谈谈这件事,毕竟任何一次探险活动都会遇到危险,没有人可以幸运地每次都全身而退。
飞月走近石墙,取出小刀和塑胶袋,看样子想刮一点那些血迹下来。
太阳就要升到头顶,每个人身上都有了淡淡的暖意,脸上也有了笑容——就在此时,那种奇异的第六感又开始出现了,我及时伸手阻止她:“飞月,不要动,那些东西有毒!”
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气氛骤然间传遍了整个队伍,梁威迅速走到飞月身边,仔细地观察着墙面,并且把鼻子凑上去,用心地嗅着,像只优秀而尽责尽职的警犬。
“没有毒。”他木讷地回头看着我。
人群中发出一片嘘声,看样子是对我的大惊小怪不满了。
梁威的脸型,具备典型的尼泊尔人的特征,黝黑平板,貌不惊人,但他说话时的语气却无比肯定,完全是鉴定专家的口吻。能被飞鹰任命为队长,他的平凡外表下,肯定有过人之能。
“真的?”我走过去,跟他们并排站在石墙前。
“风,梁威是尼泊尔空拉塞族最优秀的丛林猎手,他吃过的毒蛇比普通人见过的都多。”飞鹰及时做了补充,好心替我解围。
“没有毒,我能闻到丛林里超过一百种毒草、毒虫散发出的异味。这些符咒,只是用山斑鸠的血胡乱涂抹上去的,画符的人或许根本无心下毒,以为凭符咒就能吓退闯入者。”梁威说话时毫无表情,但语气笃定无比。
飞月转身看着我,扬了扬手里的小刀:“我只是想弄一点下来,送到西安那边的专业实验室检查一下,至少可以算是一条线索。”
我相信飞鹰的话,但更相信自己的第六感:“稍等一下,我们先来做个试验——”
众目睽睽之下,梁威感到自己受到了挑战,冷冷地斜视着我:“什么试验?”
我伸脚挑开脚下的一块石板,几只肥大的山蚂蚁受到外来惊扰后,立刻慌乱地四散奔逃。这种生命力极其旺盛的东西,最喜欢与硬甲虫作对,彪悍好斗,群体杀伤力和生存耐力是普通蚂蚁的五倍以上。我捏起其中一只蚂蚁,放在墙缝里,手刚刚松开,它便急急忙忙向外逃,从石板的一角滚落下来。
接下来,我做了四次同样的试验,蚂蚁总是慌慌张张地逃走,不肯多在石板上停留一会儿。
“这说明不了什么,山蚂蚁的习性向来如此。”梁威冷漠地看着我。
不到十秒钟的时间,这只第六次落下石板的蚂蚁跌落在一团灰se的草根上,再也不动了。
“它死了,这些符咒上蕴藏着的某种剧毒要了它的命,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自己动手试一试。”这个结果,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能够连生命力顽强的山蚂蚁都毒死,毒性已经是极端霸道。
飞月变了脸se,但梁威却冷笑了一声:“毒死蚂蚁,并不一定能毒死人,或许这只蚂蚁是凑巧被你捏死了。”
我不加置辩,沿石墙向左翼走了十几步,一路仔细观察着那些符咒的颜se变化。在西南边陲,谈到下毒杀人,不能不提到“蜀中唐门”,所以我希望发现这些符咒跟蜀中唐门有关联的证据。人在江湖,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戒骄戒躁,像梁威这种自负的人,或许能分辨出二百种毒药的表面特征,却很有可能死在第二百零一种之下。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太自负的人往往不会活得太长。
奇怪的是,石墙上这么多符咒,竟像是某个人握着胳膊粗的毛笔一气呵成写完的,中间根本没有明显的断开之处。由此可见,这人的笔法、内力和轻功都非常高,否则,无法保持这种酣畅淋漓的书写状态。
符咒,其实也是一种书法,只不过前者为了驱邪,而后者只适合雅赏罢了。
“风,我们要不要继续向前?”飞鹰扬声招呼我。
既然石墙上发现不了什么,当然继续向前。我走回缺口位置,梁威黑着脸,仍木立在石墙前面,忽然转身,向我深鞠一躬:“风先生,我错了。”
我伸手托住他的双臂,微笑着:“不必这样,做什么事都得小心些。”
要想折服这群桀骜不驯的雇佣兵,总得做些与众不同的惊人之举,才能镇住他们。
“风先生,我辨别毒药的功夫,在本地一个神秘门派的传人眼里,根本不足为奇。如果咱们需要增加人手的话,我希望能从那个门派里请几个人过来。”梁威变得非常驯服,木讷的脸上也增添了不易察觉的微笑。
每个人都明白他指的是哪个门派,毫无疑问,那是蜀中唐门。
飞鹰叹了口气:“当然,只是唐门的人,有钱都不一定能请得动,我们还是继续向前吧,走一步看一步。”一道看起来诡异莫名的石墙,竟然被涂以不易察觉的毒药,他的脸se又沉郁了一层。
“飞月,飞月——”他叫着。
飞月仍在石墙前面,一手举着小刀,一手抓着塑胶袋,眼神死死地盯着前面,愣怔着毫无反应。
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飞月身上,飞鹰察觉到不好,一步跨过来,要去拖拽她的胳膊,被我及时抬手阻住:“慢,有情况。”
飞月这种呆愣的诡异状态,极可能与石墙有关,如果已经沾上了剧毒,最好谁都别接触她。我指了指梁威脖子上挂的冲锋枪,他马上反手摘下递给我,同时退后一大步,离开那石墙远一些。
我把枪带套在飞月手臂上,轻轻向后拉,如同拉扯一尊毫无生气的雕像一般。她的身子转动了一点,目光仍旧呆滞地望向正前方。
“啊?摄魂术?”梁威惊骇地叫起来,连退几步,回到队员们中间。
他是队长,情绪直接影响到整队人,所以那些队员们也惊恐地紧缩在一起,不敢乱动。这些在现实社会里动不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悍匪们,其实在内心深处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紧张无比。
飞鹰已经迅速戴上了一副银白se的手套,低声问:“风,怎么回事?”
我摇摇头,双臂发力,运用“束湿成棍”的抖劲,向后一扯,飞月踉跄着离开石墙,恰好被飞鹰扶住。他手上戴的,是防辐射、防渗透的超级隔离手套,任何时候都不会被毒药所伤。
“飞月,喂喂,飞月,醒醒……醒醒……”飞鹰借势将飞月的身体放平在地上,伸手拍打着她的脸颊。她的眼睛仍旧睁着,但给人以无比空洞迷茫的感觉,仿佛灵魂已经彻底离开了她的身体,换句话说,她跟席勒一样,一瞬间变成了失去知觉的植物人。
我走到她刚才站立过的地方,向石墙凝视着,想看看到底有什么力量,能轻易摄去她的灵魂。面前铁青se的石板,与别的地方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所站的地方略微凹陷,让我产生了一种低沉自卑的奇怪感觉。
飞鹰仍在不停地拍打飞月的脸颊,大声叫她的名字,但无济于事,根本听不到任何回音。
我回头向小关叫着:“给我一块宿营毯——”
他虽然不解,仍旧打开背包,取出一条毯子递过来:“风先生,我能做些什么?”
我摇摇头:“不必,让大家都退后一些,站在石墙的上风口。”
如果飞月的异样,跟席勒变成植物人的事如出一辙,那将会是对我的某种启发——石墙有吸人魂魄的作用?难道席勒是被这道石墙所伤,才变成植物人的?这种情况下,最值得一试的就是到墙顶上去看看,所以我展开那条毯子,挥手抛向墙头。
梁威再次开口:“风先生,我们已经上过墙顶,除了一模一样的符咒,毫无发现。”
我知道这一点,刚刚他们返回时,有几个队员就是从墙顶跳下来的。
“我上去看看,难道你不觉得石墙的突兀出现,会是某种——”
他接了我的话茬,黝黑的额头猛地皱了起来:“某种奇门阵势?”看起来,梁威的心机要比小关更沉稳,往往沉默寡言的人会“敏于行而讷于言”,想得多,做得也多。
飞鹰放弃了努力,恨恨地骂了一声,懊恼地站起身来。两名队员迅速铺开毯子,将飞月抬了上去。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队员们有些手足无措了,只是静静地望着我。
我伸手搭在墙顶,翻身一跃便落在墙头。这边的石墙一直向西延伸下去,随着地势高低变化,基本保持两米的高度,连绵不绝地穿行于丛林里,墙顶的符咒竟然是跟两边墙面连为一体的。
这个发现让我既惊讶又疑惑:“什么样的书法高手,能用一支笔在三个面上同时书写而没有丝毫的停滞呢?”任何有书法基础的人都明白,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墨总有吸干的时候,力气总有用完的时候,就算蘸一次笔能写十米、二十米,那么五百米、一千米呢?难道不需要重新蘸墨?
“风,接着。”飞鹰抖手将望远镜掷了上来。
我接在手里,心中一动:“飞鹰,队伍里有没有本地向导?”以飞鹰的阅历,绝不可能带一群外地人钻进丛林,而不带土人向导。
梁威苦笑着举手:“我,我就是向导,曾在这片山林里生活了十九年。除了这道石墙,几乎熟悉当地的一切。两年前,我离开本地时,这里根本没有石墙,只是小道和丛林、草地——风先生,我知道你会怀疑我说的话,但这是实情,苏伦小jie的探险队里有四个本地猎户,他们可以证明。”
“那么,请上来说话。”我向他招招手。
梁威犹犹豫豫地向前走了几步,翻身上墙,身法并不利落,似乎轻功极差。
“风先生,你真的认为这两道石墙构成了奇门阵势?那么,会是什么人穷极无聊,在此布阵?这么浩大的工程,又是怎么完成的呢?”他依旧皱着眉,隔着毯子用力跺着脚。
望远镜里出现了西面那条小溪的影子,水面上漂浮着腐叶,缓缓随波北去。转头向东面看,景物几乎完全相同,只是多了阳光映照于水面上,产生水波粼粼的微光。
梁威又挠着头叹了口气,转身向南望着。
“这种颇为简单的‘困龙汲水阵’能难倒四川狼家的高手吗?你就不要再谦虚了,好不好?”我放下望远镜,战术小刀已经弹落在手心里,同时也发现梁威的双手已经按在腰带两边的枪柄上。
无言的杀机迅速在阳光下弥散开来,他的黑脸上不带一丝表情,木讷地问:“跟我说话?”
我凝视着他那双略带困倦的眼睛:“对,跟你说话。这么多年,四川狼家在江湖上沉沉浮浮,实力和名气始终没能超越蜀中唐门,所以天下英雄流传‘宁杀十虎,不破一狼;宁动十狼,不惹一唐’。你是好样的,单人匹马,刺杀了唐门领袖唐惊石,至少在这一代,已经令狼家的声势盖过了唐门。知道吗?江湖上的朋友,已经把‘霰弹’狼谢列为四川狼家从古至今第一英雄人物,只是大家都不知道,你竟然隐姓埋名,做了一名雇佣兵,而且是藏身于飞鹰的阵营里。真的验证了那句话,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
“你知道这么多?当然也该知道,知道秘密太多的人,相对来说,命总是比较短一些。”他瞪了瞪眼睛,眼底深处蓦地亮起了绝望的光。
“别冲动,你该听说过,唐门的复仇行动进行得干净而彻底,狼家方圆千里之内的宗族、近亲、姻亲都已经被屠杀一空,从襁褓中的孩子到****十岁的老人,无一幸免。给狼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任务,都落在你身上。如果想动手杀我灭口的话,下面几十支冲锋枪的交叉火力,你能躲得过?”
我脸上一直带着微笑,声音压得极低,不给下面的人看出这场暗战。
“你……够狠,先缴了我的枪,佩服,佩服!”他的嘴唇动了动,露出白森森的尖牙,像只被逼入绝境的饿狼。
我偷偷向他亮了亮掌心里的小刀:“对,你虽然刻意隐瞒,但我还是至少发现了你三处破绽,因为,我的一个朋友,向来跟唐门、狼家都比较熟,而且曾经跟你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地切磋过武功、酒艺。他对你非常敬佩,在我面前,无数次把你比成‘断臂刺庆忌’的名侠要离,所以,你最拿手的‘孤雁双杀’枪法,我也仔细研究观摩过,并且有最巧妙的破解方法。一旦动手,死的不一定是我——”
“老虎?”他眼神中的杀机缓缓退去了。
“对,是老虎。”提到这个名字,我猛地感到一阵莫名的难过,直到今天,都不知道他的下落生死。
“很好,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手离开了枪柄,嘴角一翘,露出了一个难得的微笑,并且向我伸出手来,“现在世上只有梁威,没有‘霰弹’狼谢。”
飞鹰突然叫起来:“风,有什么发现吗?”
我握住梁威的手,扭头回答:“没有。”揭梁威的底牌,只是想争取更多的贴心朋友,我与老虎的莫逆之交,足可以保证信任他的好朋友。
飞鹰焦躁起来,大声吆喝小关:“打电话,联络西安最好的医院,还有城里的巫医,把这个情况说清楚。”飞月一出了状况,等于直接击中了他的要害。
我低声向着梁威:“狼家的‘金针驱邪法’,能不能救醒飞月?”
他有些犹豫,但接着便点头:“能。”
“救她。”情况紧急,不能再容许我们耽搁下去,如果飞月有事,飞鹰就再也无心恋战,这次探险行动也就只能到此为止。而且飞月给我的感觉很好,容易冲动但不失率真,现在的江湖上已经很少出现这样的烈性女孩子了。
梁威叹了口气,张嘴想要说什么,我用力握了握他的手:“一切后患我来负责。”
在飞鹰这样的老江湖面前,一旦施展狼家的独门绝技“金针驱邪法”,他的身份肯定会暴露无遗。蜀中唐门已经发下绿林帖,谁提供“霰弹”狼谢的消息,奖励人民币五百万。这笔钱,足够某些人无忧无虑地吃喝玩乐一辈子,所以,很多人都会动心。
梁威咬了咬牙:“好,我相信你,为了老虎。”
他跟老虎的关系,胜过手足兄弟,老虎曾经不止一次告诉我,如果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活下去,他们每个人都希望把机会留给对方。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到了极致,往往热血激昂得近乎痴傻疯狂,但却绝不掺一点点水分,全是沸腾的血。
梁威跳下墙,脱下了左脚的战靴,用力地旋转鞋跟,啪的一声,鞋跟脱落,露出里面藏着的一个金se小盒。
“小梁,你在干什么?”飞鹰恼怒地叫着。我跟梁威在墙顶的对话,声音非常低,只是几分钟的时间,那时候所有人都在关注飞月的异样,没有人会注意墙顶上发生了什么。
小盒弹开,赫然露出的是十二支半寸长的金针,在阳光下闪着细密的金光。
飞鹰“嗯”了一声,下意识地左手下探,握住枪柄,右手倏地一举,所有队员刹那间弹跳起来,直接进入警戒状态。
“四川狼家的人?”飞鹰脸se变了。
狼家的下毒技术与蜀中唐门并驾齐驱,在奇门遁甲、排兵布阵方面,又胜过唐门,西南边陲真正的老江湖,都会明白这一点。而且,唐门剿杀狼家的惨烈行动,虽然发生在尼泊尔小国,消息却也传遍了整个亚洲,几乎每个消息灵通人士都知道,狼家目前仅存的一个人,就是“霰弹”狼谢,也就是那个价值五百万人民币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