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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完

气氛一下子就沉默了下来,三十年前的时候,还真的没有我,当然,那时候还没有小7,可是小7的手稿,竟然和一个三十年前的手稿一字不差,时间确定了不可能是手稿的主人抄袭了小7,只能是小7抄袭。

  事情怎么他娘的就发展到现在的程度了呢?

  我点了一根烟,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他说的没有错,这个东西如果披露出去,我绝对完败,没有任何的胜算,说句难听的话,因为害怕所谓的诅咒,其实我到现在为止,对这个所有人认为我的巅峰之作,甚至都没有看过一眼,也就是说,这个挂我名写的书,我自己都不知道内容。

  “谈谈吧,我没有抄袭,不管你信不信,你想要钱,这都好说,现在我想要明白的是,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说道。

  “我是当时那个事件的狂热爱好者,所以在那本书出版之后马上买了一本,但是我发现,我是非常无意的发现,这本书的内容竟然跟我爷爷的遗物之中的一个手稿一字不差,开头我只是认为开头像,在看完之后才发现是一模一样。”年轻人道。

  “说到这里,我应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凌风,你可以叫我小凌。”他继续说道。

  “你爷爷的遗物?”我问道。

  “对,我爷爷是一个古董的爱好者,没有什么遗产,但是喜欢收集一下奇怪的东西,这个手稿就被遗忘在一个角落,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在发现了这个之后我也一度的眩晕,想着曝光你,但是这样对我们两个都没有好处不是吗?后来我还是决定,跟你谈谈,总会有一个合作双赢的计划。”凌风说道。

  “我想看看那个手稿。”我说道。

  “这个我不好意思拒绝你,但是你只能看拓本,我保证,原本跟这个是一模一样的。”凌风从包里拿出了一叠纸张递给了我。

  我看了前三章,没有伪造,这个人说的都是事实。

  “想要钱,可以,但是还是那句话,这个手稿是你爷爷的遗物,我保证我在之前没有看到过,你也没有我接触过这个手稿的证据,而且这个手稿的主人是谁?你爷爷?就算是我抄袭,我抄袭谁的?”我问道。

  “不是我爷爷的,我对比过笔迹,这可能是我爷爷当时在某个地摊上淘的货吧,可是这都不重要,不是吗?”凌风说道。

  “真蛋疼!”我骂了一声,浑身有点颤抖,到目前为止,事情的复杂程度已经超脱了我的想象。

  “赵先生,如果你愿意给我两百万的话,我保证这件事儿不会有另外的人知道,还有,我还可以帮你查一下这个手稿到底是从哪里来,当然我不确定是否能帮到你。”他道。

  “钱好说,你说说,怎么帮我。”我道。

  “我奶奶还活着,凭她对我爷爷的了解,应该知道这个手稿的来历,我是说应该知道。”凌风道。

  ——我给凌风付了二十万的定金,他答应带我去见他奶奶,这件事儿是一个巨大的绳索,看似杂乱无章的背后,其实绳子的任何一个地方断裂就会全部崩盘。

  也就是说,我要么什么都不知道,一旦知道一点,就可以知道一切。

  凌风的奶奶已经七十多岁,但是这是一个看起来依旧健硕的老人,满头的银发,一口洁白的假牙,脸上带着老人经历了世间沧桑才会有的慈祥。

  “奶奶,今天我找您,是想了解一下,爷爷当年是从哪里得到这个手稿的。”我开门见山的问道。

  凌风的奶奶带上了老花镜,看着那个稿子的拓本,轻轻的摩挲着,像是在爱抚爱人的脸庞。

  “老头子珍藏了那么多东西,其实最喜欢的就是这个,他说这个稿子里带着怨气呢。”老太太道。

  “奶奶,具体是怎么回事儿?”我一看有戏,马上说道。

  “这个稿子,是关于很多年前得一件事儿,当时我跟老头子在菜市场见到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那个女的确实不容易,自己一个人带了个小丫头,那小丫头瘦的啊,简直骨瘦如柴,一个女人拉扯大不容易,当时也实在是没办法了,就在那边卖女儿,因为我跟老头子只有两个儿子,就想着领养了得了,那女的也同意。”老太太说道。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停顿了一下,道:“后来那姑娘又给丢了,多可爱的小丫头啊,要是现在还在,也早就嫁人了。”

  “当时您就没想着找找?”我问道。

  “找啦,可是最后的线索是有个人抱着那个小姑娘,去了桂林,之后就断了,要知道那时候的条件,可不是现在能比的。”老太太道。

  桂林!又是桂林,晓晓的身份证是桂林人,小7最终消失的地方是桂林,好像桂林这个鬼宅是一切的一切的开端和终结。

  “那这份儿稿子?”我问道。

  “后来那女的回来了,可是那时候小丫头已经丢了,那女的就留给了老头子一个这玩意儿,说这是那个丫头的爹的作品。留给我们,算是当个念想。对了,那个稿子里面,还有小丫头他爹的照片,小凌啊,你去找过来,给这位先生看看。”老太太道。

  ——我最终看到了照片,却是如此的失魂落魄。

  狼狈不堪的回到了平顶山。跟我母亲聊了一整晚。

  照片上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我死去了多年的老爹。

  ——跟我母亲的聊天我得知,父亲曾经去桂林下乡,作为知青。

  我没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给了凌风三百万。

  可是那份儿手稿的事儿,还是在半年后披露了出去,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狼狈不堪,身败名裂。

  ——陈晓宇出国了,带着她女儿。

  林小凡没有死。他最终找到了刘大狗。

  小7是在一年后回来的,她被软禁了起来。在一个房间里软禁了一年半,她后来告诉我,那个房间里有个女人的画像。

  ——我?估计后来疯了。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女人,丝袜美腿,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可是我却凭着我仅有的记忆知道这个是晓晓,她突兀的出现在了我的梦里。

  “我给过你很多机会,在很多时候,都想着事情其实到此为止。”她说道。

  “然后呢?”我问她。

  “如果你没有背叛,我会告诉你睡了自己的妹妹,这是报复,但是起码证明了你跟他不一样,不会在睡了一个女人之后就说再见。”她道。

  “这能怪我?如果你当时没有消失,如果小7没有来找我。我其实并不是一个喜欢背叛的人。”我说道。

  “没有原因,男人总是有很多的借口,我只要结果,那就是你跟那个人一样。”她说道。

  “对不起。”我道。

  ——我给过你第二次机会,那个住在808的男人,他找过陈晓宇,给她布符,你知道他是一个高人,你知道他有办法,甚至在飞机上的时候,你也知道刘大狗可以有办法救所有的人,但是你故意的不相信他们不联系他们。

  你没看过手稿。

  你认为你自己没事儿,其实你不管怎么去标榜自己的正义,你跟弥勒一样,你想让人死,尽管你不舍得,你渴望这一次功成名就的机会太久了,不是吗?

  你从来没想过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你甚至在无形之中推波助澜。

  人性,真丑。

  害死你的,是你自己,从头到尾。

  你的功力,你的无耻,让你丢掉了一切,你是不是感觉很可悲?自己很可怜?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假如我是真的喜欢你,为你奋不顾身的一个姑娘,我会如何?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