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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失恋的大发明家
  曾在记述的某一个故事之中,提出过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哪一个故事中提出的,不记得了,也懒得去翻查,反正故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问题。
  再附带说一句,对于必然会有结果,但是却要费一番工夫才能做到的事,都不是很有兴趣去做。例如翻查在哪一个故事之中提出了这个问题的——肯定查得到,但是查起来却繁琐得很。这是“死功夫”,做起来没有味道,不如全然不知结果为何的事,每分每秒都有新的变量,那才引人入胜。
  那个问题是:一件东西,包括有生命或是无生命的,当你看到它的时候,它是这样子的;若在完全没有人看到它时——意思是它不在任何视线之下,或不在任何监视的情形之下,它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确切的答案,因为问题的前提是“绝对没有任何人或仪器看到它”。所以,在那种情形之下,它是什么样子,看出来就会变成五色缤纷,绚丽莫名。
  哪一种才是这“白色的杯子”的真正形状和色彩呢?
  似乎也很难确定,是不是?
  好了,该说故事了。
  故事开始,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相遇。
  当他们相遇的时候,男人当然不知道女人的名字,女人也一样,但是为了叙述故事的方便,还是先一人给他们一个名字好——男的叫丁真,女的叫何可人。这都是很普通的名字,而且笔划简单,合乎容易的原则。
  丁真和何可人的相遇,完全是偶然。
  我常说,一个人偶然地发生了一件事,可以决定一个人一生的运程,像是早上出门,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
  我也常说,一个人一生的历程(命运),是早已设定了的。
  这是不是矛盾?
  不是,只要把这“偶然”也看作是一种预先的设定,就一点都不矛盾了。
  像丁真,那天晚上,在酒吧接近打烊的时分,带着几分酒意,自酒吧中脚步蹒跚地走出来时,正下着大雨。
  他进酒吧时,也下着雨,所以他是带着雨伞进酒吧的。他跨出了人行道,雨点打了上来,他才发觉雨伞留在酒吧中,忘了带出来。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要是能立刻下决定,一是转身回去取伞;一是免麻烦,冲过马路去就是。他的车子,就在对面。
  这两个决定,不论他采取了哪一个,只怕他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和何可人相识的机会了。
  可是,当时,他并不采取上述的两个决定,而是先仰起了头,让雨点打在脸上,贪圆那一时的凉快清爽之感。
  那也只不过是十来秒钟的事,然而,已足够让事情发生了。
  在街角处,突然转出了一辆小货车来,那小货车虽然破旧,可是却驶得飞快,而且,驾驶者显然未曾料到,在午夜大雨的街头上,会有一个傻瓜站在那里仰着脸淋雨,不看车辆。
  那小货车上,堆了满满的竹笼,每一只竹笼中,是二十只准备运到市场去的活鸡。何可人点过数,总共是五百六十只。
  对了,驾货车的司机,就是何可人。
  等到何可人看到大雨之中,前面有一个人;丁真也在大雨声中,听到了旧货车疾驶过来的吱吱咯咯声之际,何可人已响起了车号,踩下了煞车。
  可是,一切全都迟了,货车撞倒丁真,何可人在最后关头,扭转驾驶盘,她也无法看清自己是不是撞上了人。旧货车因为急速地转向一边而倾侧,在它翻倒之前,约有几十公尺是侧着车身,只靠左边的两只轮子着地冲向前的。
  这种情形,最好的汽车特技员也未必耍得出,何可人却于无意之中得之。
  车子撞向马路的一边,撞中了一家店铺的门面,幸而店铺上了铁门,否则,货车只怕会直冲进去。
  车子在发出隆然巨响之后翻侧,车上的竹笼一起翻滚下来,五百六十只鸡,有一大半破笼而出,在大雨之中,又叫又跳又飞,场面混乱之至。
  何可人也受了伤,昏在驾驶室中。
  丁真则躺在街上,显然也受了伤。
  过路人和酒吧中人立刻报警,警车和消息灵通的记者几乎同时赶到。
  当记者来到的时候,还不知道那是一桩大新闻,只当是普通的车祸。
  当然,那是一桩普通的车祸,但由于被撞倒的丁真,身分显赫,所以,就成了一桩大新闻。
  同样是撞倒了一个人,被撞的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在报上所占的篇幅,自然不引人注意。但丁真做为一个出色的发明家,最近才被陶氏集团聘请,为该集团主持研究室。报上前一阵子才连篇累牍地介绍过他的威名如何而来的成功史,和他得过国际上重要奖项之多,可破任何人纪录的事迹。那样一个重要人物出了事,自然也就成了大新闻了。
  各位想来也已知道,何以事情终于能成为我的故事的原因了吧——陶氏集团,总裁就是陶启泉,他和我的交情,非比寻常。
  所以,事情发展下去,和我也有了关连。
  丁真虽然在全世界威名赫赫,可是他年纪不大,才三十岁出头。由于他发明了不少东西,单是享有专利权,已使他本身成为一个大富翁。这一点,本地报章也突出报导过,所以他撞了车,就更成为大新闻。
  到丁真被运鸡车撞倒那一晚为止,我只见过他一次。那是陶启泉为了欢迎他而举行的盛大酒会,把他介绍给各界人士。
  这类盛大的酒会,我照例是到一到就是——到了,陶启泉介绍了丁真,握了手,我看到陶启泉又把丁真带到别人面前,就走了。
  事后,温宝裕像是对丁真的印象甚好,足足说了好几天。我的印象,只是一握手之间,只觉得他很是挺拔,不算俊朗,但自有一股英气——一个男人三十岁出头,有五六个博士衔头,有大发明家的身分,又有巨额财富,也就很符合“气自华”的条件了。
  所以,当撞车事件发生第二天,报上的新闻,出现“大发明家因失恋而大醉,被货车撞倒”的标题时,我不禁大是奇怪,向白素道:“你看,连丁真这样的人物,也会失恋,他爱的是什么样的女子,那女子又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白素向报纸瞥了一眼:“爱情岂能用世俗的眼光去衡量。”
  我苦笑:“是……是……我说错了。”
  由于我感到像丁真这样条件的男人,不应该有“失恋”这回事,所以我很仔细地看了这段新闻。
  新闻记载了撞车的经过,说丁真在救伤车来到之前,已经可以站起身,只是轻伤。他承认全然是自己不对,不该在大雨之中站在马路上。他辩称,由于失恋,喝了过多的酒,反应迟钝;货车司机亦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不然,他一定横尸街头了云云。
  新闻只提到了货车司机姓何,伤势较丁真重,两人一起被送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