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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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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北京,北京——我住了又住的地方,我逛了又逛的地方,我看了又看的地方,我讲了又讲的地方。

这里是我的最爱与最恨,还是我的子宫与棺材。

这里的白天是汗水、辛劳与忙碌,这里的夜晚是叹息、精液与眼泪。

这里痛苦长存,奄奄一息,这里也活力不减,青春永驻。

虽然这里翻腾着油锅里的人们,虽然这里熏烤着烟尘里的人们。

虽然,虽然——这里放逐着失意的人们,关压着赶来的人们,浸泡着麻木的人们,埋葬着孤独的人们。

这里四处飞扬着垮掉的灵魂,这里大片匍匐着寂寞的灵魂,空间在这里腐朽,如同绿洲剥落成沙漠,时间在这里静止,如同流动的大河刹那成冰。

北京的白天车流滚滚,人潮汹涌,北京的夜晚灯火不息,希望长在。

这里的香烟会私语,烈酒会哭泣,这里的杯盘会碰撞,这里的家具会碎裂。

这就是北京,没有方向没有尽头的北京。这就是北京,拥有欢声拥有笑语的北京。

这里的树枝上挂着服装,这里的公路上爬着蚯蚓,这里音乐沙哑,话语无声,记忆零乱,文字散失,这里的建筑在燃烧,这里的门窗在关上,这里的鞋子挂满云端,这里的头发铺满河面,这里的思想在消沉,这里的意志在瓦解,这里的天空在颤抖,这里的大地在溶化,这里能看到天堂的明净与地狱的火光,还能听到神的声音和魔的指令。

但这里仍是我的北京——可爱的北京,比想象的还要可爱。

仍是我想抚摸的北京,抚摸了还要抚摸的北京。

愿这里笑口常开,生生不息,更愿这里欢乐常在,永无休止。

我以一个无业游民的身份住在北京,在北京出生,在北京长大,在北京谈情,也许,我会在北京死去,但对于这个城市,我却十分不了解,无论如何,我对我看到的北京总有一种浮光掠影的感觉,由这个感觉出发,我有时竟觉得北京是一个想象中的城市,是一个虚幻的城市,它闪烁不定,时隐时现,除了泛泛的感觉之外,我无法知道更多,虽然,我时常在北京游荡,对它的大街小巷都熟悉。

我知道,我住在北京,一直都住在这里,我常常感到自己在守护着这座城市,却为这座城市所抛弃,我感到,我一再感到,应为这座城市绘出图画,作出音乐,可我无法做到。

于是,我把自己想象成诗人,想象成这里惟一的诗人,但在想象中,我的诗篇却被人嘲笑,惹人气恼,令人讨厌,更令自己不快。

也许,我应开始写作。

也许,我应停止,不再言语,就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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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作就是一个不断失败的过程,从头至尾,我徒劳地挣扎,总想写出一种事物的真相来叫读者确认,不幸的是,我从第一个朱玲的故事开始,便陷入了失败。然后,我开始写张蕾的故事,完全不着边际!我不知我那样写下去有什么意义,读者完全可以自己完成它,于是,我对自己失望了,然后,我在绝望中下手写我与陈小露的故事,我坚持着,把它写完,终于写成了一部纯情小说,很多人都喜欢纯情小说,不幸的是,我写完之后却不满意,又补充一些关于陈小露的点点滴滴,仿佛摆脱了纯情小说,而进入某种较客观真实的叙述,而故事看起来也更加完整,但是,却无论如何无法向我自己讲清,这个故事到底告诉了读者什么东西,于是,我再次回到自己的生活,我还写了几个朋友如大庆建成等,他们与我一起,组成了我的生活,我的生活与我的小说是一个更大的整体,但是,一如我在小说里证明的那样,这个整体毫无意义,无论条理如何清晰,无论如何有理有据,读者仍无法了解一切,无法知道起因与结果,我的生活也不是这个故事的原因与结果,我如坠五里雾中,什么也不知道,我再一次成为一个不名飞行物,艰难地飞过故事全程,却不明就里,我仍没有找到任何可确定的东西,我仍在寻找我的生存信念,我仍糊里糊涂,至于我的读者,我不知你们叫我什么,如果以傻逼相称,我虽然对这种不敬会怀有某种不快,但我却只能不无遗憾地承认你们对了,并且认为,读者不止现在正确,以后也将会一劳永逸地永远正确,但是,连这个关系都是难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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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谈一下我与陈小露分手的具体事件,也许,还有很多类似的事件我没有谈及,但是,时候到了,故事将要结束,我的话语也要像烟雾一样散去了。

此事发生在我与陈小露最后一次同床共枕的时候。

那是我们在北京郊外的饭店所住的最后一天,从一起吃晚饭,到一起玩电子游戏,到上床,到乱搞,到睡去,一切顺利,岂止顺利,我们似乎是伊甸园里的天作之合,简直可用完美无缺来形容,但完美无缺也有其致命弱点,完美无缺以后便会无事可做,完美无缺像是一桌美味的筵席,等着完美无缺的破坏者前来大吃一顿,直至吃完以后,顺手掀掉桌子,一走了之。

事实上,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这个破坏者果然翩然而至。

一大早,我正睡着,被耳边一种模模糊糊的声音吵醒,我刚要伸手抱住身边的陈小露,忽然,那个声音叫我停下手来,我听到了陈小露在打电话,而电话的那一头,显然是陈小露的台湾老公,于是,我决定偷听——偷听不好,我是这么认为——既是偷听,它的意思是,别人不想让你听,你却非听不可,既是不想让你听到的内容,多半不是什么对你有利的事情,既是非听不可,多半是想得到一个对自己不利的消息,一个好心,一个不领情,这中间的冲突当然无法避免——于是,我感到我做了件不好的事情,当然,陈小露也有问题,她满可以到洗手间锁上门去打这个电话,但她一时偷懒,导致了我偷听的恶果。

我听到陈小露声音非常之小,小得几乎立刻让我可以判定那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声音小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必须要非常专注才听得清楚,我当然很专注,一动不动,竖起耳朵,我听到陈小露在与她老公聊着去机场的事情,原委是他老公当天下午到,陈小露去接,这件事其实没什么了不起,我忍气吞声地偷听到如此内容就够倒霉的了,更倒霉的是,她谈起来没完没了,不消说,她的谈话风格婆婆妈妈,简直是对我的一种折磨,但这种折磨我也扛得住,因为这对我虽是折磨,但我一想到对他老公也是折磨便稍显宽心,真正把我激怒的原因却是陈小露在谈这件事时的腔调,她老公长老公短,中间夹以耍刁放赖,打情骂俏等等等等,这种语气不仅轻浮,简直可以说是迷人,这是真正天仙的腔调。

我要说,我很喜欢她用这种腔调与我说话,但不喜欢她这样对别人,真正激怒我的是,我想到她老公会像我一样喜欢她的这种腔调——我听着,听着,听着,恨得要死,难过得要命,嫉妒得发疯,电话一完,我便一跃而起,走进洗手间,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我坐在马桶上,喘着粗气,扭头看看镜子,在我的头上,仿佛出现了一只滑稽可笑的绿帽子,挥之不去,一如我挥之不去的怒气一样,我扭开门,回到陈小露的床边,一下坐在那里,找到一支烟点燃,然后一言不发抽着,她欠起身来,绕到我前面,看着我,她极平静,一点奸情败露的表情也没有,倒是有点得意洋洋,我意识到,对于她的台湾老公来讲,她的奸情尚未败露,而对我来讲,她陈小露去机场迎接一个头顶绿帽子的台湾老公也可使我不失风度,遗憾的是,我爱她,我在二十六岁时爱上她,当然,这使我大失风度,不是因为我一丝不挂地坐在床边抽闷烟,也不是因为我想着她将会在几个小时后爬到另一张床上,更不是因为我不再朝她所在的那个方向看,而是因为我对情感这东西完全失去了信心,而是因为我想到了以后日子,那些空虚的日子,而是因为我感到现实正从我这里夺去最后一件礼物,我想,我的生活,我的故事,甚至我的写作——这可笑的一切该完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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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郊外饭店回城里的路上,我坐在陈小露身边,她开着汽车,让我为她念我们在乱搞时被高xdx潮打断的诗——那是一本米沃什的诗集,我打开诗集,却又沉默无言,我不知从何念起,甚至,我很难看到几个完整的句子,但是,还是有一些诗行印入我的眼帘,那些诗句如同某种咒语,既优美亲切,又不知所云,阳光透过车窗,不时从书页上一闪而过,我只好不时地闭上眼睛,我睁开眼睛,我看着前面的路,我歪头看一眼正在驾驶的陈小露,我一页页翻着,陈小露的手时常离开档把,伸到我的书下,隔着裤子捅一捅我的xxxx,我听到她开着玩笑,说着什么参加F1方程式的事情,她说我们俩人完全可以制成一架足以与法拉利相匹敌的赛车,她将一丝不挂地拦腰骑在我的身上,将以我的小腹为车座,以我的双脚为车轮,以我的xxxx为活塞,以我的头为方向盘,我们就这样冲入赛场,我们将不用换档,不用刹车,跑完全程,我们将赢得比赛,将会有香槟,我们将狂饮香槟,我们将醉于自由之乡——可是,我没被她的笑话逗笑,我无法笑出来,我的手中是一本被压得皱皱巴巴的诗集,我坐在陈小露的汽车上,我已完成剧本工作,正在回家,我戴上陈小露扔在工具箱里的小墨镜,我再次翻动诗集,一言不发地看着,耳边是发动机的声音与王靖雯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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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沃什是个梦想家,梦想家写出的诗总是容易让人感动,我与陈小露乱搞时就爱喘着粗气念米沃什的诗,有时我念,有时她念,我认为,米沃什的诗要比黄色小说来得委婉,比摇滚乐更有节奏,比《花花公子》更有文化,比迷幻音乐更美,比流行歌曲更为通俗,比色情录相带更能激起人的情欲,比寂静更生动,他的诗用呼喊与细语念出均可,什么样的呻吟作为伴奏都适合,如果你愿意试试它的最佳效果,那么你可以在自慰时使用,你的嗓音将比发烧音响更具效果,你会发现,孤独离你而去,空虚不知所终,苦闷被遗忘,而你会感到你的声音实在很真切,很好听。如果你在枕下放上一本他的诗集,那么你就可以把大麻烈酒之类的东西扔进垃圾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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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诗集中,他曾断断续续地写道:

——你因梦想而在这个世上受苦,就像一条河流,因云和树的倒影不是云和树而受苦。

……

你是刮在黑暗中又消失了的风,你是去了不再回来的风。

……

你爱过希望过,但没有结果。

你追求过而且几乎抓住,但世界比你更快。

现在,你终于能见到你的幻影了。

……

一切是多么古老,不可补救,而又空虚。

荒废的时光,未被征服的顶峰,以及突然出现的卑劣。

眼泪,眼泪。

但是,我们后来才哭,在光天化日之下,决不恰在那个时候。

……

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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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向陈小露念出这些诗,我只戴着墨镜才能看清这些诗句,我把诗集扔到后座,全神贯注地目视前方,陈小露一遍遍地播放王靖雯的《棋子》,像是在告诉我,她像是人生棋盘上的一颗棋子,虽然很漂亮,却进退全不由自己,我理解她要对我说的话,但有一点我不太同意,我很想写一首歌与她对唱,我真的差点写,我的歌名叫《精子》,也许有一天,我会写出来送给王靖雯让她唱给陈小露听,我想写的是,我是一个拄着拐棍的疲惫的精子,一个寻找着生命的精子,我带着关于生命的错综复杂而又无聊至极的秘密,我和其它精子一起盲目的奔跑,我没有什么机会,我跑得不太好,我深一脚浅一脚,我跌跌撞撞,我只有找到那个可以使我获得重生的果核才能获得重生,没有人告诉我它在哪里,也没有人告诉我我的运气,除了奔跑我无所事事,我不能停下喘息,也不能四处张望,因为我是在潮湿而黑暗的xx道里,而不是在有着花朵和光明的天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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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三次试图写我与陈小露的故事,我一写再写,直至写无可写,我想我写得不好,我一定是丢失了某些非常重要的东西,当然,它们有可能存在于我写的文字之中,也可能真的被丢失了,还可能湮没在记忆深处,它们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我不知道,我说过,我无论做什么,都始终有一种徒劳感,即使我会再次重生,我也无法确定这种徒劳感是否能够离开我,事实上,我不希望重生,倒是想让身边这无聊的日子快点过去,我想为无聊插上翅膀,让它飞得快一些,但我知道,那没有用,飞得再快也没有用,因为我不知道要飞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