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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尔德 4

我第一次受惊吓是在不到五岁的时候。春日里,姆妈带我去采报春花。我们越过铁路来到存放船具的大院,从篱笆上摘取报春花,那上面长满了这种花朵。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院门走进去,继续采撷,篮子渐渐满了起来。突然一个粗暴的声音冲着我们吼道:“喂,你们怎么跑到这儿来啦?”

那大汉看上去像个巨人,气势汹汹地满脸涨得通红。

姆妈辩解说我们没有做什么错事,只是采点报春花。

“侵入了别人的领地还不知错?快滚开,快点从那扇门滚出去!要不我活煮了你们!听见没有?”

我死死地扯着姆妈的手向外走,姆妈走不快,实际上也不想快走,我越发害怕起来。当我们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时,我几乎垮了下来,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姆妈转过头来发现了这一切。

“哦,宝贝,”她轻声地问,”你是不是真的以为他会说到做到?要把你给煮了?”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这一可怕的场面已经浮现在我的眼前:火上架着一口冒着热气的大锅,我被扔进了滚烫的水中,极痛苦地尖声叫着……这一切都跟真的似的。

姆妈宽慰我,说有的人就喜欢这样说话,咋咋唬唬的。

他虽然脾气不怎么好,粗鲁,讨人嫌,但他决不会真就那么干,只是吓唬吓唬你而已。

我可是把它当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间,也总有点毛骨惊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未受过如此大的惊吓。

我四岁的时候爱情的种子萌发了。这是一场怯懦而甜美的怀春,我爱上了达特茅斯皇家海军学校的一位学员,他是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撩拨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对这由他激起的情爱一无所知。他朋友的这位“小妹妹”全然没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许会说:“她不喜欢我。”过分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看到他迎面走来,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会立即将脸扭向一边。母亲和婉地嗔怪道:“我知道你害羞,亲爱的,可还得讲点礼节。一瞧见菲利普就把脸扭过去是不礼貌的。他一跟你说话,你总是爱理不理的。即使讨厌他,也不能失礼呀。”

我讨厌他?唉,谁又能看透我的心思啊!如今想起这件事来,我感到幼年的爱是多么容易得到满足呵。它没有一点过多的奢求——含情的一眼或一句话,仅仅是悄然的爱慕就心满意足了,就足以让人飘飘然,在想象的王国里创造出英雄史诗般的壮丽场景: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献身,或闯入被死亡所围困的兵营去护理他!或从大火中把他拯救出来!

或用身体挡住向他飞来的子弹!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编织进去。这些想象没有一个是喜剧的结局。你不是被烈火化为灰烬,就是中弹身亡,或者被瘟疫夺去了生命,而你钟情的人对你所做的崇高牺牲一无所知。我坐在幼儿室的地板上与托尼玩耍,表情平静而矜持,脑海中神奇的幻想却奔腾不息。菲利普当上海军后补生调离了英国。在他走后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形象仍存留在我的脑海中,后来渐渐地淡漠了。爱情就这样悄然逝去了。三年之后,我又无望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陆军上尉。他高高的个子,深色的皮肤,当时正在向姐姐求爱。

如果说阿什菲尔德是我的故乡的话,那么伊林算得上是个激动人心的地方,充满异域的情趣。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地方之一就是房子里的卫生间,里面有一张富丽堂皇的红松木坐椅。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宝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摇身变成了玛格丽特女皇,迪基成了女皇的儿子——戈尔迪王子,未来的王位继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左面那个精致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这里,坐在“御椅”上向朝拜者频频点头,听他们念奏折,伸出手来让他们吻,就这样一直坐到来解手的人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气愤地把我从便池上拽下来!

由于父亲娶的是继母的侄女,又因为他称继母为母亲而妻子却称她为姨母,所以我们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我父亲的爸爸,母亲的姨夫)晚年来往于纽约与曼彻斯特之间,曼彻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国的一位“传奇式人物”。他原来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孩子,背井离乡,由曼彻斯特来到纽约,当上了某办公室的勤杂员,后来发迹成了公司的股东之一。“三代的时间里,从穿小汗衫到坐旋转椅”正是我们家族的真实写照。祖父挣得了巨额财富,父亲把它交给同事代理,财富在一点一点地消耗,等到哥哥手中的时候,就被闪电般地挥霍殆荆祖父去世前不久,在柴郡买下一幢房产。当时他已病人膏肓。不久,姨婆就守寡了。她那时还算年轻,在柴郡住了一段时间,受了一两次盗贼的侵扰后,就在伊林买下一幢房子住了下来。当时那儿还算是乡下,正像她说的那样,房子四周都是农田。可是等到我去看她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到处都是一排排新建的房子。

姨婆住的房子和庭院有无尽的魅力。我把幼儿室分割为几片“领地”,靠前的部分是一个向外凸出的窗户,下面铺着一条漂亮的条格台毯;靠后的部分是餐室,地上铺着布鲁塞尔地毯。我把各式各样的蒲席和一块块亚麻地毯配备给各个“领地”,神情庄重地在各“领地”巡视,口中念念有词地嘟囔着。姆妈安详地坐在一旁织毛线。

姨婆的大床是令人迷恋的地方。床的四角镶嵌着四根粗大的红木床腿,四周是大红的锦缎床围,上面铺着羽绒被褥,每天清早,我还没穿上衣服就跑过来,爬上姨婆的床。姨婆早晨六点钟就醒了,总是高兴地把我拥进她的被窝。客厅在楼下,摆满了镶嵌着五光十色装饰品的家具和德累斯顿出产的瓷器。由于窗外就是花房,屋子里总是光线阴暗。客厅仅用于聚会。隔壁是起居室,里面总有一位女裁缝坐在那儿。姨婆在餐室里心满意足地过着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全套家具都是笨重的红松木的。屋子正中是一张餐桌,四周摆着靠背椅。窗上挂着精细的钩织窗帘。姨婆有时坐在桌前那把皮背雕木大师椅上写信;有时坐在壁炉旁的一张天鹅绒软椅上烤火。桌子、沙发以及几把椅子上都堆满了书籍。

姨婆从未间断过买书,有的是留着自己读,有的是赠送他人。后来书籍越来越多,以至于连她也搞不清哪些书是准备送给哪些人的。有时甚至发现某某人的那个逗人喜爱的小男孩已转眼十八岁了,而她从前为他买的《圣人古尔德雷德的孩子们》和《蒂莫西老虎历险记》两本小人书一直还没有送给他。

姨婆很喜爱孩子,常常搁下手头还未写完的字迹潦乱的长信,兴致勃勃地跟我一起玩“维特利先生和小鸡”的游戏。不用说每次都由我充当小鸡。姨婆到商店里买小鸡,挑中了我,询问售货员这只小鸡的肉是否细嫩,然后回家把小鸡捆绑好,串起来(这时我总是忍不住大笑起来),放到炉灶上烧烤,翻个个儿再烤另一面,然后端上餐桌。就在餐刀闪闪的霎那,小鸡突然复活了,欢蹦乱跳,“这是我!”——游戏至此进入了高潮。我和姨婆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个游戏。

每逢星期天,外祖母就到伊林来吃午饭,常常是带着两位舅舅一块来。这是最快乐的一天。鲍爱莫外祖母是我母亲的生身之母,她通常在十一点钟到达。她比姨婆还要矮一些,由于身材矮小,一路走来难免有点气喘吁吁。从伦敦到这里,一路上要倒几次火车和汽车。她到达后的一件事就是脱掉脚上那双长筒靴子。她的女佣海丽特通常跟着她一块来,跪在她面前帮她把靴子脱掉,换上一双松软的羊绒拖鞋。外祖母深深地叹一口气,坐到餐桌旁的靠背椅上。于是,姐妹俩就开始了周日上午的例行“公事”,谈起一长串纷乱复杂的账目。外祖母在维多利亚大街上的军人商场为姨婆置买了大量的生活用品。对这姐妹俩来说,军人商场就是她们心目中的宇宙中心。俩人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一串串数字,一条条账目,一张张表格,讨论着所购买的物品的质量。军人商场实行定期付款制,零碎的小账和维修费用都当面了结。姨婆每次多付给外婆一些钱,作为辛苦的酬谢,姐妹俩关系很亲热,但相互间也小有妒忌。时而拌嘴,一有机会就互相抬杠、逗趣。外祖母自认为曾是她们家长得最漂亮的姑娘,姨婆总是不服气。

波丽虽然身材矮小,但年仅十六岁时就被布莱克警卫团的一位上尉爱上了。家里认为她还很年轻,不到结婚的年龄,可上尉却说他所在的团就要移防国外,要在那儿驻扎很长一段时间,希望俩人能马上完婚。这样,波丽十六岁就结婚了。小两口是完美的一对。波丽年轻妩媚,丈夫是团队里公认的美男子。

波丽很快有了五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夭折了。她二十六岁开始守寡。姨婆结婚很晚,曾与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发生过恋情,可惜两人都很穷,无法完婚。后来,他找了一个有钱的遗孀,她也嫁给了已有一个孩子的美国富翁。波丽丈夫生前团队里的几位军官曾向她求爱,想要以她为妻,都被她婉言拒绝了。她不愿让别的男人来代替丈夫的位置,申言死后要葬在他的墓旁。

姐妹俩了结了上周的账目,明确了下一周的采购任务后,舅舅们就该到了。欧内斯特舅舅在英国国民军中任职,哈里舅舅是军人商场的管事。大舅弗雷德在驻防印度的一个团里服役。桌子摆好后,大家就开始用午餐。

丰盛的午餐后,全家人除我之外,都要去小睡片刻。我躺在扶手摇椅里悠闲自得地摇晃着。午睡醒来,大家开始玩“考校长”的游戏。哈里舅舅和欧内斯特舅舅都是能说会道的“校长”。大家坐成一排,荣任“校长”的人手里拿一卷报纸在前面来回踏步,装腔作势地大声提问:“针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亨利八世的第三个夫人是谁?”“威廉·鲁弗斯是怎么死的?”“麦黑病是怎么回事?”谁要能回答上来,就可以升为“校长”,原来的校长自动让贤。如今人们都喜欢的广播电台组织的知识测验节目大概就是由这种游戏演变而来的。

游戏结束后,两位舅舅先走一步。外祖母留下来喝过下午茶才离去。

姨婆善于交际,社交活动颇为频繁,家里常常挤满了退役的海陆军将军和校官,他们到伊林来是为了“呼吸新鲜空气”,再说这地方离伦敦也近,挺方便。

在训导社交知识方面,姆妈也算是内行。

“吃晚饭的速度要再快一些。假如你长大了。去公爵家赴宴,席前会站着一位精干的管家和几个仆人。只要时间一到,不管你吃完没有,他都会把你的盘子撤走。”姆妈常把贵族们的铁事挂在嘴边,这方面的教诲引起了我的奢望,幻想将来有一天会成为阿加莎公爵夫人。这成了我一生最美好的愿望。

可是姆妈的社会知识无情地告诉我:“你永远也当不上公爵夫人。”她说。

“是真的吗?”我感到诧异。

“是真的。”姆妈是一个非常讲究实际的人,“要想当公爵夫人,必须生来就是公爵、伯爵的女儿。只有嫁给了公爵,才算得上公爵夫人,而那又不过是借了丈夫头衔的光,不是你想当就当得上的。”

这即是我与命运的第一次遭际。世间许多事情是不可得的。在童年时代就意识到这一点是必要的,对自己有益无害。许多事情可望不可及——自然卷曲的秀发,乌黑的双眸,甚至于公爵夫人的尊称,那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的。

我在身世方面的势利之心,总的来说要大于其他方面。

我把身世看得重于财富和才智。

小的时候,我有一种自卑感,甘于自己的现状,意识到家底不很殷实等不利条件。这就像是分到手的一手牌,无法挑剔,只能筹划好,尽最大的努力一张张打出去。我敢肯定,我并不怎么嫉妒和痛恨那些比我更富有、更聪颖的孩子。看到某个小朋友手里拿着昂贵有趣的玩具,我不企望,也不闹着要买。

与大多数朋友相比,我们算不上富户。父亲是美国人,别人都以为他很有钱,似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应该是富翁。他只能凑合着撑起家里的门面。我们既没有雇管家,也没有雇男仆;既没有马车,也没有车夫。家里只有三个女佣人,在当时算是最少的了。要是时逢雨天去朋友家喝茶,就不得不披上雨衣,穿着套鞋在雨中步行一英里半。除了穿上好一点的衣服参加重要的聚会外,父母是不会专为孩子叫马车的。

另一方面,家中款待宾客的菜看却又异常的奢侈——与现代的标准相比,该是邀请一位大厨师和几位助手来制做了。

姐姐很早就被认为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布赖顿的女校长劝她进格尔顿深造,父亲却不高兴地说:“不能叫麦琪去当女学者,还是送她去巴黎修完剩下的学业。”姐姐欣然去了巴黎,因为她自己从未打算到格尔顿深造,她有才智,谈谐,机敏善辩,干什么事都成功。哥哥比姐姐小一岁,长得颇具男性的魅力,喜欢文学,但在其他方面缺乏才气。

父亲和母亲大概已经意识到他将来是个“难办”的孩子。他酷爱工程学。父亲原希望他将来进入金融界,却发现他缺乏这方面的才干。为此,同意他选学工程学,可他在这方面也出息不大,他的数学太差。

尽管家里人对我都很好,但却认为我“反应迟钝”。母亲和姐姐反应快得惊人,我总是跟不上她们。我口齿也很笨拙,要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总是力不从心。“阿加莎的反应太慢了。”家里人常这么说。这是事实,我了解这点,也从未否认。这并没有使我感到忧虑和苦恼,我已经甘拜下风了。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反应能力相当于,甚至高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非我反应迟钝,而是家里人的标准太高了。我的口头表达能力一直很差,这也许是促使我从事写作的原因之一。

一生中第一次使我真正伤心的是与姆妈的分手、谁也不晓得她当时有多大年纪,也许已经八十岁高龄了吧。一位她从前照看过的人在萨默塞特有一处财产,一直劝她退休。

他在那儿为她准备了一幢舒适的小别墅,供她和她的妹妹共度晚年之用。最后她终于作出了决定,辞掉了这儿的工作。

我日夜思念着她,每天都给她写一封信,通篇尽是拼写错误——写作和拼写一直是最伤脑筋的事。信中没有一点新意,翻来复去总是那几句话:

亲爱的姆妈:

我非常非常地想念您,但愿您一切都好。托尼身上长了一只跳蚤。我非常非常地爱您。吻您,吻您,吻您。

您的阿加莎

母亲为这些信件提供邮票。不久,她有些不耐烦了:“我想你没有必要每天都给她写信,一周写两次总够了吧?”我感到愕然。“可是我每天都在想念她呀。我不能不写。”

母亲叹了口气,不再反对了。但她却常常向我提出一些温和的建议。我每日一封,一直坚持了几个月,后来才听从了母亲的劝告,减至每周两封。姆妈写东西也很吃力,每个月给我写两封信,信的形式不伦不类,但字里行间却充溢着慈爱。母亲对我如此情意缠绵地依恋姆妈感到不安。

早年天折和病残是传统小说的主要题材。如今暴力情节更合乎大众的口味。那时候,年轻的女子都希望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姨婆总是自鸣得意地告诉我,她小的时候弱不经风,而外祖母却说:“玛格丽特一直很健壮,我倒是家里极弱的一个。”

姨婆活到九十二岁,外祖母活了八十六年,我怀疑她们是否真那么赢弱。不过,多情善感,不时地晕跃和早期肺病都曾是时髦的做作。姨婆深受其感染。我长大后,她又煞有介事地悄悄告诉与我接触的青年男子,说我多么多么地脆弱,一定不会长寿。我十八岁的时候,情郎们就常会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不会着凉吧?你的姨婆告诉我说你弱不经风!”我总是忿忿地回答说,我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他脸上的忧虑顿然消失。“那你姨婆为什么说你的体质很差呢?”我不得不解释说,她是想让我对别人更具有吸引力。在她那个时代,青年女子在有男人出席的晚宴上只能吃上一点点,多一口也不吃。到了夜里,由佣人再备置一点吃的送到她的卧室里。

就连当时的儿童小说也充斥着病残和早亡的故事情节。我最喜爱读一本名叫《纯洁的紫罗兰》的小书。从第一页开始,那位叫紫罗兰的小姑娘就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直到最地那富有寓意的早逝。全家人围着她痛哭流涕。

《小姑娘们》是一本带有喜剧色彩的小书,但作者还是让脸颊红润的小贝思离开人世。《老古玩店》中小内尔的死令人毛骨悚然,不过狄更斯那个时代的人自然要对如此哀惋的结局悲痛不已。

另一本我爱读的书,写的是一位德国小姑娘,她是个残废,整日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照料她的是一个喜爱享乐的自私的女人。有一天,她跑出去观看节日游行,小姑娘无人照管,从床上摔下来摔死了。那位自私的女人追悔莫及,抱您终生。我从这些情调忧郁的书中获得了情感上最大的满足。

《圣经·旧约书》也是我最喜爱读的书。还是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从前家里有些特定的书,只允许在星期天读(如《圣经》一类的书),还有一些是《圣经》故事眩对孩子们来说《旧约》里充满了奇妙的故事,故事情节人情人理,适合孩子们的口味。在“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中,约瑟夫身着五彩缀衣。他后来成了埃及的主宰,宽恕了他那几位邪恶的兄弟。“摩西和燃烧的小树林”也是我喜爱读的故事。大卫和巨人歌利亚的故事则更是引人人胜。

小的时候,有许多知名有趣的人物来我家里作客,尽管我常走下楼来跟客人们一道喝茶,但却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我想象中的人物远比在现实生活中邂逅的人们要生动得多。

至于我儿时的朋友,我能记起的没有几位,其中有多萝西和达尔西。他们都比我小,呆头呆脑的。我们一块在院子里喝茶,围着圣栎树奔跑追逐,专挑甜点心上的奶油吃。我想象不出这在当时居然能给我们带来欢乐。他们的父亲B先生与我的父亲是挚交。此外,我还有一位相好,叫玛格丽特。两人只能算半个朋友,因为谁都不去对方家里玩,只是一起在外面散步。大概我们两人的保姆是朋友。玛格丽特是位健谈的小姑娘,为此曾使我非常尴尬。有一次,她刚刚掉了门牙。说起话来含混不清,叫人无法听懂她说了些什么。我担心向她道出真情来未免太唐突,所以就随便地跟她搭讪着。我越是这样,就越感到失望。后来,玛格丽特又主动提出要给我讲个故事——一个关于“吐姆(汤姆)特(的)兔(毒)糖果”的故事。其内容我全然没有听清。故事很长,我糊里糊涂地听着。玛格丽特终于眉飞色舞地讲完了故事。

她间我:“怎么样,彻(这)个裤子(故事)挺有趣吧?”我感激地点点头。“你认为特们(他们)沉(真)的要……”我发现她再这样追问下去我就会展出马脚,于是决定岔开话题:“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玛格丽持。”她感到费解,茫然地望着我。她显然是打算与我探讨故事中的疑点,可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这是一个……一个……呢……石桃的故事,”我信口胡编起来,“从前有一位仙女,住在石桃中……”“她怎么了?”玛格丽特催促我讲下去。

我边想边说,编造着故事,一直编到玛格丽特家的院门口。

“这个故事真够精彩的。”玛格丽特居然被故事打动了。

“你是在哪本神话书中读到的?”

哪本书上也没有写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现编的。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十分有趣,但它毕竟使我从尴尬之中解脱出来,避免了因为她口齿不清而让她难堪。

我五岁那年,姐姐从巴黎“学成”归来.我还记得在伊林看到她走下四轮马车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她头部一顶装饰华丽的小草帽,面部罩着一方白底黑点的纱巾,看上去完全是一位新的女性。姐姐待我很好,常给我讲故事,她也参与了对我的教育,用一本《袖珍家庭教师手册》教我法语。她不太懂得教学艺术,我也憎恶那本手册,曾经两次将它悄悄地藏在书架上其他书的后面,可是不久就被找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藏在更难找见的地方。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大玻璃罩,里面放着一只大秃头鹰的标本,那是父亲的光荣和骄傲。我巧妙地将《袖珍家庭教师手册》塞到秃鹰后面的一个不易被人看见的角落里。这一次干得很成功,几天过去了,尽管大家搜遍了全屋,还是没有找到我那本手册。

可是不久,母亲就轻而易举地粉碎了我的计谋。她宣布,谁要能找到那本手册,就赏给他(她)一大块美味巧克力。嘴馋使我堕入了母亲的圈套。我装模作样地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一番,然后爬上一张椅子,查看秃鹰的后面,故作惊讶地大声喊道:“噢,原来在这儿呀!”然而,继之而来的却是惩罚,一顿斥责之后,我被强迫躺在床上,一天不许下地玩耍。当时我竟觉得蒙受了委屈。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全家人都知道这是我藏起来的。但是不赏给我那块巧克力是不公正的,因为事先已经说好了,谁找见书就奖给谁,而我发现了却没有赏给我。

姐姐常跟我玩一种叫“疯子大姐”的游戏。这个游戏既吸引人,又让人感到恐惧。游戏的大意是我们家有一位大姐姐,比我和姐姐都年长,是个疯子,栖身于科尔宾角的一个岩洞里,偶尔回到娘家里来。她的长像和打扮与姐姐毫无两样,只是嗓音完全不同,阴阳怪气的,相当可怖。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姐姐麦琪呀,你可别当真以为我是疯子大姐呀:千万别把游戏当真叼。”

我常常感到难以名状的惊恐,尽管我心里也明白那是麦琪装扮的,可难道就不会是真的吗?那副似鬼非鬼的腔调,狐狸一样眯缝着的吊眼,怎么能不叫我相信她的确是那个疯子大姐呢?母亲时常为此恼火:“麦琪,不许用这个愚蠢的把戏吓唬妹妹!”麦琪满有理由地分辩道;“是她自己要玩的。”

姐姐颇具讲故事的天才,在她小的时候,哥哥就缠着她不放,“再给我讲一遍吧。”

“不讲了!”

“再讲一遍嘛。”

“不讲了,我不想再讲了。”

“求求你,再讲一遍,你让我干什么都可以。”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写的第一个故事。它有点像情节剧,很短,因为写作和拼写是我感到头痛的事。故事中有两个人物:品德高尚的麦琪夫人(好人)和凶狠残暴的阿加莎夫人(坏蛋),情节是有关一座城堡继承权之争。

我先拿给姐姐看,提议两人一起表演。姐姐立刻提出她情愿充当残暴的麦琪夫人,让我来扮演高尚的阿加莎夫人。

“难道你不喜欢当好人吗?”我有些惶惑。姐姐回答说,当一个邪恶的家伙更来劲。我自然也很高兴。起初,我是出于礼貌才把好人的角色让给姐姐的。

记得父亲看了我的剧,笑得前仰后合,但却是出于善意。母亲建议我最好不用“残暴”这个词。“可她的确非常残暴,”我解释道,“她跟那个把许多人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暴君玛丽一样,杀了好多好多人。”

神话故事集在我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每逢生日和圣诞节,姨婆总要送我许多诸如《黄色的神话故事》、《蓝色的神话故事》一类小书。我看这些书非常入迷,读了——遍又一遍。后来,我有了一本安德鲁·兰格写的动物故事集,里面有一个我特别爱读的故事,“安德诺克与雄狮”。

大概从那时起,我开始读默尔斯伍斯夫人的课本,她当时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她的书我读了许多年,今天读来仍感到趣味盎然。当然罗,如今的孩子们可能会觉得这些书老掉牙了,不过书中的故事仍是可取的,有许多独到之处。书中辑有为幼儿写的《红头发的孩子》、《小男孩》、《婴孩》及各种神话故事。我当时爱读的是《四面皆风的农撤现在读来颇感乏味,不知当年为什么那么喜欢它。

在家里,读小说被当作一种消遣,不算“正业”,上午是不允许看的。在这段时间里必须干点“正经事”。即使是现在,要是早餐后就捧起小说来,仍会有一种负疚感。星期天打牌也照例如此。姆妈把扑克斥为“魔鬼的连环画”。我并不把此话当真,但星期天不许打牌却是家里的规矩。许多年后,要是碰巧在星期天打桥牌,我总免不了产生一种犯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