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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战争 3

《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最后一章改好后,我把它送还给约翰·莱思。后来,又对个别地方做了一些小的改动。一场激动过后,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我们像成千上万对普通的年轻夫妇一样相亲相爱,生活得幸福愉快。我们虽不富裕,但也不必为生活而担忧。周末我们常常去乡下,有时也去伦敦城外郊游。

姨婆在罗莎琳德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她身体一直很好,后来突然患了支气管炎,心力也衰竭了。她去世那年九十二岁,虽然已近于双目失明,但耳朵却不很聋。她每月的收入都已转到母亲名下。这笔进款并不算多,因为在战争期间一些股票已经跌价。姨婆每年有三四百镑进款,加上由吉夫林先生提供给母亲的津贴使母亲得以撑起家里的门面。

尽管战后物价暴涨,她还是能维持住阿什菲尔德的开销。我为不能像姐姐那样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一小笔款子帮助母亲而感到惭愧。我们实在做不到这一点,手头上的每一便士都很不得拜成两半花。

一天,我忧虑地谈到保住阿什菲尔德的困难,阿尔奇说道:“你母亲该把它卖掉,搬到别的地方祝”“卖掉阿什菲尔德?”“我看不出它对你还有什么用,你又不能常去那儿。”

“我可不忍心卖掉它。我爱这座宅子,它是我们的一切!”“那你为什么不为它尽点力,做点什么呢?”“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可以再写一部小说嘛。”

我惊讶地望着他。“要写,很快就能写出来,可是这对阿什菲尔德有什么帮助呢?”“说不定可以挣一大笔钱。”阿尔奇说。

我看未必可能。《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卖出去近两千本。一个默默无闻的作家的侦探小说能卖出去这么多本,在当时已经很可观了。它只为我挣了二十五镑:这二十五镑不是付给我的稿酬,《时代周刊》用五十倍买了这部小说的连续刊载权,这二十五镑即是付给我那一半版权的。技莱思的话说,对一个年轻的作家,作品能在《时代周刊》上连载已是不胜荣幸的了。不过,这二十五镑的收入并没有撩起我在写作的生涯中大捞一笔的雄心。

“如果书写得不错,出版商又挣了钱,他肯定还会要你写的书的。报酬也会一次比一次高。”我赞同阿尔奇的看法,对他的精明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开始构思另一部小说。这一次该以什么为题材呢?一天,我在一家小饮食店里喝茶,听到附近另一张桌旁的两个人在谈论一个叫简·菲什的人。这个名字一下子引起我的兴趣。我走出小店,简·菲什这个名字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认为这倒是一个故事的很好的开端——在一个小吃店里,偶尔听到一个奇持的名字,谁听了都会记住的。简·菲什……改成简·芬也许更合适一些。我最后决定在书中用简·芬这个名字,立刻动笔写起来。我开始给这部小说取名叫《愉快的冒险》,后来又改为《年轻的冒险家》,最后才定为《暗藏杀机》。

在当时,许多年轻人都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他们退役以后找不到工作。总有一些年轻人来按我们的门铃,向我们推销长简袜和一些家庭必备的小物品。人们同情这些年轻人,为了不使他们扫兴,常常买下一两双质量低劣的长筒袜。他们原来大多是军队里的中尉和上尉,如今落到这种地步。

我这部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就是这样一对青年男女——姑娘曾在后勤部队工作;小伙子曾在陆军中服役。他们处于绝望的边缘,四外寻找工作,后来两人碰到一块儿,开始了跟踪监视活动。这是一部惊险小说。写了《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这部侦探小说后,我很想变换一下,写一部惊险小说。

写这种题材的小说是一种乐趣.通常要比写侦探小说容易得多。

我没用多长时间就完成了全书,把它交给了约翰·莱思先生。他对这部小说兴趣不大,因为它与前一部不是同一类题材,销路不会像前一部那么好,是否出版他们还犹豫不决。后来,公司终于决定出版。这部小说需要改动的地方不算太多。

据我所知,这部小说销售情况极好。我得到了一小笔稿酬。《时代周刊》再次买下了小说的连载权,我得到了五十镑的连载费。这一次,我受到很大的鼓舞,但仍然不敢有成为职业作家的奢望。

我的第三部书是《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作于法国发生的一场轰动一时的诉讼案之后。故事情节是一伙蒙面人突然闯进一户人家,杀死了主人,将他的妻子五花大绑.用东西堵住她的嘴。她的母亲也因假牙卡住喉咙窒息致死。女主人的叙述受到怀疑,有人暗示是她害她的丈夫,她是被同谋假意捆绑起来的。我觉得这个素材不错,可以根据这一情节构思我的故事。我从这位妻子被宣告无罪之后的生活入笔,首先出场的女主人是一个追遥法外多年的杀人犯。故事发生在法国。

赫尔克里·波洛这个人物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中获得很大的成功。有人提议我继续用这个人物。喜欢波洛的人中有一位是《随笔》杂志的编缉布鲁斯·英格兰姆,他跟我取得联系,约我为《随笔》杂志写一个有关波洛的系列故事。我高兴万分,我终于获得了成功——能在《随笔》上发表作品那就不简单了!他还请人为波洛画了一幅肖像,跟我意中的波洛极其相似,不过比我想象的更精明、更有绅士风度。布鲁斯·英格兰姆要我写由十二个故事组成的一组故事。我很快就写出了八个。原以为八个就足够了,后来还是决定写够十二个。这样,后四个故事就写得有些仓促。

我当时还不曾意识到自己不但已与侦探小说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还与赫尔克里·波洛和黑斯廷斯上尉紧紧地拴在了一起。我很喜欢黑斯廷斯上尉。他和波洛在侦破工作中是理想的一对。在这部小说中,我仍然遵循福尔摩斯式的创作模式——性格古怪的侦探,形影相随的助手,苏格兰警事厅的的侦探和检察官。只是多加了一位法国警方人员——检察官吉拉尔。吉拉尔瞧不起波洛,认为他已经年老无用了。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从一开始就把赫尔克里·波洛写得太老了。我本该在写完前三四部小说之后就放弃这个人物。起用一个年轻力壮的角色。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多少也受到《黄屋之谜》的一些影响。我认为,《高尔夫球场的疑云》尽管有些过分的追求情节,但也不失为这类小说中较好的典范。在书中,我安排黑斯廷斯有了一次艳遇。要是我对书中的爱情故事感兴趣的话,我想我也许就会让黑斯廷斯建立起一个家庭。说老实话,我已经有点讨厌他了。我也许会继续使用波洛,但没有必要留用黑斯廷斯了。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正合博得利·黑德的口味。但因为封面设计问题,我与他们之间发生了小小的不愉快。这部小说的封面不但套色俗不可耐,构图也很糟糕,上面画着一个穿睡衣的男人因癫痫发作倒在高尔夫球场上,奄奄一息。

书中的实际故事情节是受害者身穿常服被人用匕首刺死。

书的封面可以不反映书的内容,但决不应该表现书中虚设的线索。我对这种低劣的设计异常气愤。后来双方一致同意,以后的封面设计图案必须经我过目后方可使用。

《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出版后,不少杂志发表了有一定分量的评论文章。其中我最欣赏的是刊登在《药学杂志》上的一篇评论。文中赞扬道:“这部位探小说不同于那些胡编乱造的投毒案的小说,它显示出作者丰富精深的药理知识。在这方面,阿加莎·克里斯蒂小姐可以称得上行家。”

在发表小说时,我曾打算使用马丁·韦斯特或者默斯林·格雷的笔名。约翰·莱思执意要我使用真名阿加莎·克里斯蒂。尤其是我的教名。他说,“阿加莎是一个奇特的名字,人们容易记住。”我不得不放弃原来的打算,一直沿用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名字。我认为,一本书上,尤其是侦探小说上要是署有女人的名字,对读者会失去感召力。马丁·韦斯特是一个强有力的名字。然而,正如我前面说过的那样,人们在发表第一部作品时,甘愿对各种要求唯唯诺诺。

约翰·莱思正好把握住了我的这一心理。

阿尔奇有一位朋友叫贝尔彻少校,战争爆发的那年在陆军任职,后来负责全国的土豆供给工作。一天晚上,他来我们家吃晚饭。这时他已不再主管土豆供给工作。他向我们讲述了他下一步的工作。“你知道吗?一年半以后,将举行帝国博览会。现在就开始组织筹划。大英帝国的各个殖民领地都要预先通知到,它们要积极配合,作好准备工作。我受命于大英帝国巡视世界各地,二月份就出发。”他详细地说出了他的计划,“我现在需要一个财政顾问与我同行。

你怎么样,阿尔奇?你在克利夫顿时曾是出类拔萃的优秀生,又在伦敦商业界干过,正是我意中的人选。”

“我现在有工作,离不开呀,”阿尔奇说。

“怎么离不开?跟你的老板好好地解释一下。”

阿尔奇说。公司老板不可能这么开通。

“你好好考虑考虑,小伙子。希望你能跟我去。阿加莎也可以一起去。我可以把旅行日程告诉你。我们先去南非,有你、我,还有一个秘书。海姆一家也与我们同行。我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海姆这个人,他是东英格兰的土豆大王,是我的老朋友。他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去。不过他们最远只到南非,因为海姆在英国还有许多商务要办。我们然后到澳大利亚,从那里去新西兰,在那里逗留一段时间——我在那儿有许多朋友;我喜欢那个国家。我们大概有一个月的假期。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趁此机会去一趟檀香山。”

“檀香山。”我低声重复了一句,这听起来像在梦幻之中。

“最后一站是加拿大,然后由那里回国。全部行程大约需要九到十个月的时间。你看怎样?”我和阿尔奇认真地权衡了一下。阿尔奇的全部费用都由国家负担。除此之外,他还可以得到一千镑的津贴。如果我陪同前往的话,那我的旅费也不成问题,因为我是作为阿尔奇的妻子陪同旅行。乘坐这些国家的轮船和火车都可以免费。

我们仔细地预算了这趟旅行的各种费用。总的来看,我们基本上能够支付得起。阿尔奇的那一千镑津贴可以抵偿我住旅店和我们俩人去檀香山度假的开销。虽然手头有点紧,但还是能应付得了的。

我和阿尔奇在此之前曾短期出国度假:一次是去法国南部的比利牛斯山区;另一次是去瑞士。我们夫妇俩都喜欢旅行——我从七岁开始就尝到了旅行的愉快。我渴望周游世界,向往着中国、日本、印度和夏威夷,以及其他许多美妙的地方。

“问题是公司的老板会不会对我们开恩。”阿尔奇有些顾虑。

我安慰他说,他一定是老板器重的人,阿尔奇担心会有跟他一样精明的人来顶他的空缺。成千上万的人都在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公司的老板到底还是没有开恩。他只表示阿尔奇回来后可能再次雇用他,但这要看情况而定。他决意不肯给阿尔奇留着职位。

“这是冒险,是个可怕的风险。”我叹息道。

“是冒险。我们很有可能回来时身无分文,只有每年一百来镑的收入,别的什么也没有了,很难找到工作,也许比现在还难找到。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不冒这样的风险的话,永远也别想出去见见世面,你说呢?”我点了点头。

“这主要看你了。”阿尔奇说,“怎么安排特迪?”我们当时称罗莎琳德为特迪,大概是因为我们有一次曾开玩笑地叫她蝌蚪的缘故。

“宠基(我们大家都这样称呼麦琪)可以照看特迪,要不然就交给妈妈。她们都会愿意照看的。这件事问题不大。这是我们惟一的机会。”我满怀希望地说道。

我们权衡利弊,斟酌再三,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冒一次风险。

我们没有花费多少周折就把家里的一切安排妥当。我们把住的那一套房子以偏高一些的价格出租。多出来的钱作为工资支付给杰西。母亲和姐姐都愿意把罗莎琳德和保姆接到她们那儿住。就在即将出发之际,我们得知哥哥蒙蒂将要从非洲回来休假。姐姐对我不打算留在家里等哥哥回来感到异常地愤慨。

“你惟一的哥哥,离家这么多年,在战争中又负了伤,现在要回家看看,你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出国游山玩水。真可耻。你应该把你的哥哥摆在首位。”

“我不这样认为,”我反驳道,“我应该把丈夫摆在首位。

他要去旅行,我要陪同他一块去。作妻子的应该呆在丈夫身边。”

“蒙蒂是你惟一的兄弟,这是你多年来惟一的一次能见他的机会,也许以后又要等好多年才能兄妹团圆。”

麦琪搞得我心烦意乱。母亲坚定地站在我一边。她说:“妻子的职责就是守候在丈夫的身旁。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丈夫,他甚至比孩子还重要。兄弟就差得更远了。千万记住,如果你不呆在丈夫身边,与他分开太久,你就会失去他。像阿尔奇这样的男人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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