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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1929—1941

第十一章 第二次到来

“唔,上帝到了。我在5点15分的火车上接到了他。”

在一封落款日为1929年1月18日,写给莉迪亚·洛普科娃的信里,凯恩斯就是这样宣布维特根斯坦回到剑桥的。刚回英格兰几小时,维特根斯坦已经告诉凯恩斯,自己计划“永远呆在剑桥”:

期间我们喝过了茶,现在我退到书房给你写信。我明白,疲劳将是摧毁性的。我一定不能让他每天跟我谈话超过二三小时。

对维特根斯坦来说,这种经验是古怪的,几乎是怪诞的——回到一所这些年间多数地方没有变化的大学,但岁月却在他自己身上造成了一种如此根本的转变——还有,一些1913年他与之道别的人前来问候他。他在日记里写道,“就像时间倒流了”。“我不知道等着我的是什么”,但无论结果是什么:“会有一点结果!如果还有时间”:

此刻我无休无止地游荡,但不知道围绕着哪个平衡点。

维特根斯坦一到,凯恩斯就组织人马欢迎他重回“使徒”圈子。维特根斯坦回英格兰的第二天,凯恩斯举办了一次“使徒”的特别晚餐会,庆祝他归来。出席的有理查德·布雷斯韦特、弗兰克·拉姆塞、乔治·赖兰茨、乔治·汤姆森、阿列斯特·沃森、安东尼·布朗特和朱利安·贝尔——剑桥知识界这一代的精华。会上把维特根斯坦选为荣誉会员(用“使徒”的话讲:“天使”);这是一种姿态,表示社团原谅了1912年他对他们的态度。在随后的一次聚会上他们正式向他“宣布,将在适当的时候收回驱逐他的成命”。

社团的这种空前的谦卑,原因是维特根斯坦不在时成了剑桥精英中间的一个近乎传奇的人物,而且《逻辑哲学论》也成了时下知识圈讨论的中心话题。

但若“使徒”希望将这位“上帝”据为己有,他们就要失望了。维特根斯坦出席了几次他们的聚会;在凯恩斯位于戈登广场的房子举办的几次宴会上,他也接触了布鲁姆斯伯里圈子——可认为它是“使徒”的伦敦分支——的几位成员。然而,布鲁姆斯伯里和“使徒”的英格兰特有的、自觉“有教养”的唯美主义与维特根斯坦的严酷的苦行意识和有时不留情面的诚实,两者之间没几分共同土壤。双方都感到震惊。伦纳德·伍尔夫回忆,有一次午餐时维特根斯坦对待莉迪亚·凯恩斯的“不人道的粗鲁”把他吓坏了。另一次午餐,他们当着女士的面坦然讨论性,维特根斯坦吓着了,走了出去。布鲁姆斯伯里的气氛明显使他不自在。弗朗西丝·帕特里齐说,自己身处其中的贝尔们、斯特雷奇们和斯蒂芬们与维特根斯坦形成了对照——维特根斯坦似乎不能或不愿与异性会员讨论严肃的问题:“在男女混杂的人群里,他的谈话常常极端琐细,搪塞进无聊的笑话,伴以冷淡的微笑。”

维特根斯坦和弗吉尼亚·伍尔夫有可能在凯恩斯的某次聚会上见过面;即便真是这样,看上去两人都没给对方留下什么印象。弗吉尼亚·伍尔夫去世后,维特根斯坦与洛什·里斯讨论过出身对她的影响。他说,她在那么一个家庭里长大——在那里,人的价值的衡量在于是否擅长某种写作,或擅长艺术、音乐、科学或政治;因此她从未问过自己还存不存在其他“成就”。这看法可能基于个人的接触,但同样可能基于道听途说。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日记里没提到过维特根斯坦,信件里也只有几处附带提到他。有一次是在一封写给克莱夫·贝尔的信里,写信的时间是维特根斯坦到剑桥几个月后;她是在谈贝尔的儿子朱利安时提到他的:

……梅纳德说朱利安无疑是国王学院最重要的本科生,甚至可能当上理事,看来他完全打动了梅纳德,还有他的诗——顺便说一句,朱利安说,他跟梅纳德谈过维特根斯坦的毛病,但被驳了回去。

这一笔是有趣的,只是由于这个缘故:即将发表在安东尼·布朗特的学生杂志《冒险》上的一篇冗长的德莱顿风格[140]的讽刺诗正是朱利安·贝尔所写;那是布鲁姆斯伯里式的机智评点,谈的是维特根斯坦的专横好辩作风里的——有人开始这么看——未开化的野蛮的东西。

贝尔在这首诗里试图为布鲁姆斯伯里的信条“价值可在心智那儿认识和找到”辩护,反驳《逻辑哲学论》的观点:那种陈述是无意义的。贝尔主张,维特根斯坦肯定违反了自己的规则:

而他说出无意义的话,无数的陈述那么做,

他恒常打破自己立誓的沉默:

日日夜夜谈论伦理和审美,

称事物好或坏,错或对。

维特根斯坦不只谈论自己坚称必须对之保持沉默的东西;他主宰了一切这种讨论:

……谁曾在哪个议题上,见到过

路德维希忍住不颁布法则?

无论到谁那里,都大声把我们喝止,

打断我们的话,结结巴巴说起他的句子;

永不停息的争辩,刺耳、恼怒和喧闹,

他当然正确,为他的正确而骄傲,

这毛病常见,是人多少有这股味,

但维特根斯坦大谈人文,自诩全对。

这首诗是一封写给使徒同僚理查德·布雷斯韦特的使徒书信[141],表达了“使徒”的许多年轻唯美主义者——“这些朱利安·贝尔们”,维特根斯坦轻蔑地称呼他们——的看法;他们读了大为开心。这首诗发表时法妮亚·帕斯卡尔说:“最友善的人也会心一笑;它释放了累积起的紧张、怨恨,甚至恐惧。因为从未有人能在维特根斯坦面前扭转局势,以牙还牙地报以颜色。”

若说维特根斯坦并未完全不理睬“使徒”,那主要因为弗兰克·拉姆塞是其成员。

维特根斯坦回到剑桥的第一年里,拉姆塞不只是在哲学讨论上最有价值的伙伴,也是最亲密的朋友。抵达后的头两周,他和拉姆塞一家住在其莫蒂默路的家里。拉姆塞的妻子莱迪丝很快成了一个亲密朋友,一个红颜知己——一个“终于成功软化了野蛮猎人之凶猛”(凯恩斯的说法)的女人。她具备一种能使他放松下来、赢得他信任的强健幽默感和朴实的诚实。和她单独相处时,他觉得能聊聊自己对玛格丽特的爱,但从弗朗西丝·帕特里齐写给丈夫拉尔夫的一封信里看,他的信心并不牢固:

我们老是见到维特根斯坦;他向莱迪丝透露,他正在爱一位维也纳女士,但他觉得婚姻是神圣的,不能轻易谈论。

这里令人吃惊的,不是他不能轻易谈论婚姻,而是他竟然谈论婚姻。此时,他定期而频繁地写信给玛格丽特,有时每天都写;但直到约两年后她才意识到他打算娶自己当妻子,那时她就急匆匆打了退堂鼓。虽然他的关心取悦了她,他的人格力量也令她慑服,但在维特根斯坦身上玛格丽特未看到自己期望的丈夫的品质。他过于严峻,过于苛求(我们不妨猜想,还有一点过于犹太了)。此外,表明自己的意图时,他同时也表明了,他心里想的是一种柏拉图式的、不生孩子的婚姻——那种事不是她要的。

在剑桥的头两个学期,维特根斯坦的正式身份是攻读博士学位的“高级学生”,比他年轻十七岁的拉姆塞是他的导师。实际上,他和拉姆塞平等地见面,在相似或相关的问题上做工作,指望对方能给出批评、引导和启发。他们一周见面几次,每次讨论几个小时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本质。维特根斯坦在日记里说这些见面是“愉快的讨论”:“它们当中有好玩的东西,我认为进行得挺不错。”他还写道,它们当中有某种近乎性爱的东西:

没有比这使我更愉快的了:有人把我的思想从我嘴里取走,然后,可以说,把它展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不喜欢独自在知识的田野上行走”,他又说。

拉姆塞在这些讨论里的作用和别的导师类似:对维特根斯坦的说法提出反对。在《哲学研究》的前言里,维特根斯坦说拉姆塞的批评帮助他——“我几乎无法估量其程度”——认识到《逻辑哲学论》的错误。不过,在当时的一则日记里他的观点没这么慷慨:

好的反对帮助人前进,浅薄的反对——即便是有效的——则是乏味的。拉姆塞的反对属于这一种。他的反对没有抓住问题的根子(问题的生命在于此),而是那么地外在,什么——即便是真的错误——也无法矫正。好的反对直接指向解答;至于浅薄的反对,必须首先加以克服,然后就可丢在一边。就像一棵树在树干的结上打个弯,以便继续生长。

【一棵树的画】

尽管十分尊重对方,但拉姆塞和维特根斯坦在智性和脾性上有着很大的差异。拉姆塞是个数学家,对自己学科的逻辑基础不满意,想在可靠的原则之上重建数学。维特根斯坦没兴趣重建数学;他的兴趣在于拔除生出数学中的混淆的哲学根子。因此,当拉姆塞指望从维特根斯坦那里获得启发,维特根斯坦指望从拉姆塞那里得到批评时,两人的受挫就不可避免了。有一次拉姆塞直截了当地告诉维特根斯坦:“我不喜欢你论证的方式”;维特根斯坦则在一段我已引用过的话里这样说拉姆塞:他是一个“布尔乔亚思想家”,真正的哲学思索干扰了他,“直到他将其结果(如果有的话)推到一旁,宣布那无关紧要”。

一位深刻影响了维特根斯坦思想进展的“非布尔乔亚”思想家是皮耶罗·斯拉法,这种影响始于他回到剑桥的头一年。斯拉法是一位杰出的意大利经济学家(持有一种宽泛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也是狱中的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安东尼奥尼·葛兰西的密友。因为公开抨击墨索里尼的政策,斯拉法在祖国的职位岌岌可危;凯恩斯便请他到国王学院工作,剑桥为他特别设了一个经济学讲师职位。经凯恩斯介绍认识后,他和维特根斯坦就成了亲密的朋友,维特根斯坦每周至少安排一次与他见面讨论。对于跟斯拉法的见面,他的评价甚至超过跟拉姆塞的见面。在《哲学研究》的前言里他谈到斯拉法的批评:“这本书里多数有意义的想法都受惠于他的这种激发。”

这是个很强的声明,而且——考虑到他俩的智性领域差别很大——也令人费解。但正是因为不涉及细节(或者说因为斯拉法不是哲学家或数学家),斯拉法的批评才是富于意义的。与拉姆塞不同,斯拉法有能力迫使维特根斯坦作出修正——不是修正这一点或那一点,而是修正整个视角。有一件轶事说明了这一点,这件事维特根斯坦对马尔科姆和冯·赖特都说过,此后广为流传。那是一次谈话;维特根斯坦坚持命题及其描述的东西必须有同样的“逻辑形式”(或“语法”,视故事的版本而定)。面对这一想法,斯拉法做了个那不勒斯人的手势——用指尖扫过下巴,问:“这个的逻辑形式是什么?”照这故事的说法,维特根斯坦因此不再坚持《逻辑哲学论》的这一思想:命题必须是其描述的现实的“图像”。

这轶事的重要性,不在于解释了维特根斯坦为什么放弃意义的图像论(它并没解释),而在于它是一个好例子,说明了斯拉法是怎样使维特根斯坦从新鲜的视角重新看待事物的。维特根斯坦告诉许多朋友,与斯拉法的讨论令他觉得自己像一棵砍掉了所有树枝的树。这个隐喻是精心挑选的:把死的树枝砍掉,新的、更健壮的树枝就能长出来(而拉姆塞的反对则让死木头留在那儿,迫使树扭曲自身绕过它)。

维特根斯坦曾对洛什·里斯谈到,自己从跟斯拉法的谈话里获得的最重要东西是一种看待哲学问题的“人类学”方式。这一评论有点解释了,为什么维特根斯坦认为斯拉法对自己有如此重要的影响。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工作和《逻辑哲学论》的最显著区别之一是其“人类学”进路。即,《逻辑哲学论》处理语言时,把语言与其使用的环境隔绝开;《哲学研究》则反复强调给予语言表达以意义的“生活之流”的重要性:描述一种“语言游戏”时,不能不提到其中的行为,以及做语言游戏的“部落”的生活形式。如果这一视角转变来自于斯拉法,那么斯拉法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工作的影响确实有着最根本的重要性。不过,就算是这样,这种影响还得再过几年才结出果实,因为维特根斯坦哲学方法的这个“人类学”特点要到1931年左右才渐渐显露。

除了斯拉法和拉姆塞,维特根斯坦与剑桥的学院教师们没什么相干。头几个星期之后,他和凯恩斯的关系主要限于事务性的;虽然凯恩斯成了——无论何时维特根斯坦需要跟官方搞什么事情——无可估价的支持者,但不是亲密的朋友。我们猜想,凯恩斯十分高兴扮演这种角色;当维特根斯坦的朋友所要求的时间和精力,比他能够或愿意花费的更多。

维特根斯坦最初回剑桥时,G.E.摩尔碰巧在同一列伦敦驶来的火车上;他俩的友谊——维特根斯坦1914年给摩尔写了那封野蛮的信后破裂的友谊——立即恢复了。此时摩尔是剑桥的哲学教授,他担起了为维特根斯坦能工作下去安排津贴的责任;不过除此之外他俩的友谊是私人性质的,而非哲学上的。虽然维特根斯坦赞赏摩尔的措辞的准确性,偶尔借之找到说清某个具体问题所需的准确用词,但他几乎不当摩尔是个原创性哲学家。“摩尔?”——他曾说——“从他身上能看出,一个绝无才智的人能走多远。”

类似地,尽管维特根斯坦与此时上了年纪的逻辑学家W.E.约翰逊——他以前的剑桥时代里的另一个人物——在智性上有距离,但他俩也保持着真挚的友谊。维特根斯坦赞赏钢琴家约翰逊更甚于逻辑学家约翰逊;他经常参加约翰逊星期天下午的“居家”[142]听其弹奏。在约翰逊这方面,虽说喜欢和欣赏维特根斯坦,但他认为维特根斯坦的回归是“剑桥的灾难”。他说维特根斯坦是“一个完全没能力进行讨论的人”。

维特根斯坦快要过40岁生日了,但他的朋友圈子里主要是剑桥的年轻一代——参加道德科学俱乐部的本科生(不属“使徒”一脉的那些)。据法妮亚·帕斯卡尔说,构成这一学生哲学团体的“英格兰中产阶级的儿子们”身上具备了当维特根斯坦弟子所需的两个特点:孩子般的单纯和第一流的大脑。这么说或许是对的;但我认为另一种说法也同样是对的,即维特根斯坦就是发觉自己和更年轻一代有更多的共同点。在某种意义上他自己非常年轻。他甚至看上去也年轻,他40岁了,人们却常常误会他是本科生。但还不止于此:他具有年轻人的智性上的新鲜和柔软。他告诉德鲁利,“心智的僵硬比身体早得多”;在这个意义上他仍是个青年。即,在他的精神态度中,已然固执的部分很少。回剑桥时他准备全面修订自己迄今得到的一切结论——他愿意考虑的不只是新的思考方式,甚至还有新的生活方式。因此,他和本科生一样未定型,还没有固定在某种具体的生活模式里。

不少听说过维特根斯坦是《逻辑哲学论》作者的人,想像他是个年长威严的日耳曼学者;对于在道德科学俱乐部遇到的那个如年轻人般好斗、活跃的人物,他们并无准备。例如,S.K.柏欧斯后来是维特根斯坦的朋友和钦佩者圈子里的一员,他回忆道:

我第一次遇到维特根斯坦是在道德科学俱乐部的一次聚会上,那次我念了一篇论“道德判断的本性”的文章。那次聚会来了相当多的人,有些人蹲坐在地毯上。人群里有一个人我们全都不认识(当然,除了摩尔教授和另一个大概也在的资深会员)。我念完论文后,那个陌生人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异议;他说话时的那种直率风格(但绝不刻薄),以后大家逐渐知道就是维特根斯坦的风格。后来,我知道了自己的对话者是谁,认识到自己当时对他提出的问题和异议的应对是多么自大,于是心里泛起了一种我从未能摆脱掉的羞耻感。

维特根斯坦彻底主宰了道德科学俱乐部的讨论,结果道德哲学教授C.D.布洛德不再出席了。他后来说,他不愿意“每周度过那样的几小时:在浓厚的烟草气味里,维特根斯坦准保在自个搜肠刮肚,信徒们也准保‘露出愚蠢的钦佩模样,啧啧称赞’”。

戴斯蒙德·李是维特根斯坦的本科生朋友圈里的另一位,他把维特根斯坦比作苏格拉底——喜欢跟年轻人讨论,经常让年轻人说不出话来。他指出,这两位对拜倒在自己魔力之下的人都有一种近乎催眠的影响。李自己离开剑桥时摆脱了这种魔力;虽然他深受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但并不真能说他是一个弟子。不过,他的同龄人莫里斯·德鲁利成了法妮亚·帕斯卡尔描述的那种年轻弟子的第一个例子,也许也是最完美的例子。

1929年首次遇到维特根斯坦后,德鲁利生活里的几乎每一个重大决定都是在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下作出的。他原本打算离开剑桥后当英国圣公会牧师。“千万别以为我是在嘲笑这事,”维特根斯坦听说这计划后说,“但我不能赞同;不,我不能赞同。我担心那个衣领有一天会磕着你。”这是他们第二次、也可能是第三次碰面。下一次见面时维特根斯坦回到这件事:“想想看吧,德鲁利,每周得作一次布道意味着什么;你做不了那事。”在神学院呆了一年后德鲁利对此表示同意;在维特根斯坦的鼓动下,他找了个“普通人中间”的工作。他从事的是失业救济的项目,起初在纽卡斯尔,然后在南威尔士;再后来,又是在维特根斯坦的鼓动下他接受了医生训练。战后他专攻精神病学(维特根斯坦建议的医学分支),从1947年到1976年去世他在都柏林圣帕特里克医院工作,起初是驻院精神病医生,后来是高级精神病咨询师。1973年他的文集《语词的危险》(The Danger of Words)出版,这本文集讨论的是精神病学中的哲学问题;虽然这书很不受重视,但它也许是——就其调子和关切而言——维特根斯坦的学生发表的东西里最具备真正维特根斯坦精神的作品。“为什么现在我把这些文章放到一起?”在前言里他自问自答:

只为了一个理由。这些文字的作者曾有一时是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学生。现在众所周知,维特根斯坦鼓励学生(至少是他觉得在哲学能力上没有很大原创性的学生)从哲学学术转向某一具体职业的学习和实践。就我而言,他敦促我转向医学的学习;不是我不该运用他教给我的东西,而是我绝不该“放弃思考”。因此我踌躇地把这些文章拿出来,例示维特根斯坦对某个人思想的影响:这个人面对的问题,既涉及需要对付的直接实际的困难,也涉及需要深思的较深的哲学困惑。

类似地,去世前不久德鲁利出版了自己和维特根斯坦的谈话记录,目的是削弱“出于好意的评论者”的影响——那种人“如此这般地评论,仿佛现今很容易把他的著作吸收到那种知识分子语境中去,但他的著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那种语境提出的警告”。这些记录——也许比其他一切二手资源都更多地——提供了渗透在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和工作里的精神和道德态度的信息。维特根斯坦的著作引发的一大堆学术文献并未也不能覆盖到维特根斯坦的影响里的一个重要方面,德鲁利是第一个、但绝非最后一个体现此点的弟子。可以说,道之传承,其脉络之延伸远超出学术哲学的界限。

实际上,维特根斯坦的一个最亲密的本科生朋友是个对哲学毫无兴趣的人。1929年复活节假期后,吉尔伯托·帕蒂森在维也纳的回程火车上遇到了维特根斯坦;十年多的岁月里,两人保持着亲切的、与哲学毫无关系的交情;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动乱岁月里,维特根斯坦开始疑心帕蒂森抱有强硬好战的战争态度,那时这段交情才终止。帕蒂森是(事实上仍然是)一个和蔼、机智和很善于处世的人,完全不像帕斯卡尔描述的那种单纯和极害羞的弟子。完成了剑桥学业(以最少的学术努力和热心)后,他当了伦敦金融城[143]的一名注册会计师,过上了他的阶层、教养和教育为他准备的那种舒适生活。和他在一起时维特根斯坦能肆意满足自己的一种口味;弗朗西丝·帕特里齐说这种口味是琐细和无聊的幽默,而维特根斯坦自己就称之为“废话”。[144]他说,跟某个人“大说废话”是一种根深蒂固的需求。

在剑桥时帕蒂森和维特根斯坦一起读《塔特勒》[145]这样的杂志,他们很高兴这种杂志提供了丰富的“废话”,特别喜欢惯常登在这类刊物上的可笑广告。他们也是“满意消费者来信”的贪婪读者,那种信通常出现在伯顿之家、“名品裁衣店”的橱窗里,逛街买维特根斯坦的衣服时,他俩夸张地注意那些橱窗。(或许,在多数人眼里维特根斯坦总是穿着同样的东西——开领衬衫、灰法兰绒裤子和厚鞋子;实际上它们是一丝不苟地挑选出来的。)

帕蒂森离开剑桥后,只要维特根斯坦路经伦敦(来回维也纳的路上常常经过),他俩就见面,举行维特根斯坦所称的“仪式”。这包括去“里昂”[146]喝茶,随后前往莱切斯特广场的一家大电影院看场电影。到伦敦前,维特根斯坦会寄一张卡片给帕蒂森,告诉他自己要来了,以便帕蒂森作出必要的安排——在《夜标》[147]上找一家正上映一部“好”电影的电影院。对维特根斯坦来说那意味着一部美国电影,西部电影尤佳,后来则是音乐剧或浪漫喜剧,但总归是一部绝无艺术性或知性面目的电影。不必说的是,这个仪式的位次高于帕蒂森的金融城工作。“我希望你在办公室别太多事,”一次帕蒂森拿工作压力说事后维特根斯坦写道,“记住,即便俾斯麦也可被替代。”

维特根斯坦和帕蒂森的通信里几乎全都是“废话”。几乎每封信里他都要用一用英语形容词“bloody”[148];出于某种原因,他在这个词里看到了无穷无尽的乐趣。他的信以“亲爱的老Blood[149]”起首,以“你bloodily的”或“你in bloodiness的”[150]结尾。帕蒂森寄去从杂志上剪下的照片,称之为自己的“画作”;对此,维特根斯坦用夸张的严肃口吻表示欣赏:“不看签名我就能知道这是帕蒂森之作。里头有一种此前从未用画笔表达过的bloodiness。”在回信里维特根斯坦寄去“肖像”,即从报纸的自强课程广告上裁下的相貌堂堂的中年男人照片。“我最近的照片,”放进一张这种图片后他宣布,“上一张只表达出慈父的亲切感;这一张表达出了胜利感。”

通信里始终包含着一种对广告商语言的温和嘲弄,这风格里的荒诞性是这么简单得来的:把那种语言用得仿佛是朋友之间写信的正常形式。帕蒂森寄给维特根斯坦一张(真是)自己的照片,在背后写:“反面是我们的一种47/6号[151]套装的样照。”“不知怎的,”维特根斯坦在另一封信的结尾写道,“人们本能地感到,双塔牌第83号精品袜是真正男人的袜子。它是品位之袜——考究,时尚,舒适。”在另一封信的附言里他写道:

不日,我们将慷慨地向你赠送著名头油格罗斯妥拉的免费样品,愿你的头发永远保持光鲜绅士特有的光泽。

维特根斯坦写给帕蒂森的信里含有的某些玩笑确实无聊得惊人。写一个以“W.C.1”结尾的地址时,他画了个箭头指着“W.C.”,写道:“这不是指‘厕所’。”[152]他在一张都柏林基督教会教堂的明信片背后写道:“如果我没记错,这个教堂至少部分是由诺曼底人建的。当然,那是很久以前建的,现在我的记忆力可不比那时。”

这样,到剑桥没几个月,维特根斯坦建起了一个相当广泛的朋友圈,某种程度上这说明了他对回到社会的恐惧并无着落。但他仍然觉得自己在剑桥是个外来人,觉得缺少类似保尔·伊格尔曼或路德维希·亨泽尔的人——他能与之用自己的语言讨论内心最深处的思想和感情的,而且知道对方会理解自己的人。也许是因为这个,一回到剑桥他就拾起了一个《逻辑哲学论》出版以来没再保持的习惯:开始在笔记本上写下私人的、类似日记的条目。和以前一样,这些条目是用他小时候用过的密码写的,从而区别于他的哲学论述。在一个最初的条目里他谈到这是多么奇怪:“多少年了,我从未感到一点点写这种笔记的需要”;他也反思了这习惯的源头。当他在柏林开始写点对自己的思考时,那是出于这样一种要求:为自己这个人保存一点东西。这是重要的一步,尽管其中有一点空虚和模仿(凯勒和佩皮斯[153]),但还是满足了一种真实的需求;它代替了他能对之倾诉的人。

维特根斯坦无法向剑桥的人坦然倾诉,原因是,鉴于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他对此的意识非常敏锐,其程度远超过他们也许有的一点了解——他不能完全肯定他们能理解自己。只要出现了一次误解,他都倾向于认为那是因为那些差异。“我在一句话里看到的意味,你看不出。”在一次这种误解后他写信对拉姆塞说,“如果你曾经在外国人中间生活过,无论多长时间,而且依赖他们,你就会理解我的难处。”

自己依赖于无法理解他的人,这种感觉引起了他的强烈痛苦,尤其是涉及钱的时候。1929年5月,他写了一封长信给凯恩斯,试图解释这种焦虑。“请你在批评之前试着理解,”他恳求道,又说,“用外语写信使之更加困难了。”他开始相信(如我们所见,这是有点理由的),凯恩斯已厌倦了和他交谈。“现在请别认为我介意这个!”他写道,“你为什么不该厌倦我呢?我一刻也不认为你会因我而愉快或对我感兴趣。”令他痛苦的是,他担心凯恩斯认为自己是为了获得金钱上的援助而培植这段友谊的;出于这一焦虑——还有对自己说英语时遭受误解的焦虑——他幻想出一种完全虚构的对这种担心的印证:

这学期初我去见你,想还一些你借给我的钱。我说的很笨拙,我把“哦首先我想要钱”当还钱的开场白,而我想说的是“首先我想搞定钱的事”[154]或类似的句子。但你很自然地误解了我,因此现出了一种脸色,从中我能读出你全部的意思。随后的事——我指我们关于社团[使徒]的谈话——向我表明,你心里已积累了多少针对我的负面情感。

不过,他认为凯恩斯自认是他的施主而非他的朋友,这可能是对的。但他坚持,“我不接受恩惠,除非从我的朋友那里。(那就是为什么我三年前在萨塞克斯接受你的帮助。)”他结语道:“请不要回这封信,除非你能写一封短而友善的回信。我写这信不是想得到你的解释,而是告诉你我是怎么想的。所以,若你不能给我一封三行以内的友善回信,不回信将使我最满意。”凯恩斯的回信,就其老练和感受力而言,是一件杰作:

亲爱的路德维希,

你真是个疯子!你说的钱的事当然毫无正确性可言。这学期初我从没想过,除了兑现一张支票或类似的事之外,你想向我要任何东西。我从不认为,除了在某些我觉得适宜给的情况下,你有可能向我要钱。有一天我在短笺里提起你的财务状况,那是因为我听说你为沉重的额外费用而操心;而我想——如果情况确实如此——探讨一种可能性,你刚来时我应该向你提过这种可能性,即可以设想从三一学院那儿得到一点帮助。我想过自己做点什么好不好,但通盘考虑之下决定最好不要。

不——上次我们见面时我说话烦躁不是出于“未言明的吝啬”;那只是这样一种疲倦和急躁:跟一个人谈到打动自己内心的事,却发现想令自己的心得出真实的印象而丢掉虚假的印象如此困难、几乎不可能。而你走开了,幻想着一种跟我当时意识里的一切都如此遥远的解释,我从没想过要提防那种念头!

实情是,两种感受在我心里交替:喜爱和享受你和你的谈话,神经被磨得消耗殆尽。这不是新鲜事!我总是如此——这二十年的任何时候。但“吝啬”“不友善”——你要能看到我的心就好了,你会看到完全不同的东西。

凯恩斯不肯费神跟维特根斯坦更亲密地交往,而是设法缓和情况,令维特根斯坦心安理得地接受自己的帮助——他当一个友善的施主,妥善地给予帮助,以使维特根斯坦也妥善地接受帮助。

若无某种资助,维特根斯坦无法继续自己的哲学工作。到第二个学期末,无论他曾有多少存款(大概是当建筑师时挣到的),支付学费之后都不够供他生活。凯恩斯提议维特根斯坦申请三一学院的研究津贴;这个建议被采纳了,但事情免不了有麻烦。引起麻烦的事是:学院觉得很难理解为什么出身像维特根斯坦这样富有的人需要这类津贴。有别的金钱来源吗?三一学院的导师詹姆士·巴特勒爵士问他。他回答,没有。没有能帮忙的亲戚吗?他回答,有。“现在,搞得像是我想隐瞒什么,”那次会面后他写信给摩尔,“请你接受我的文字声明:我不只有许多富有的亲戚,而且,若我向他们要求,他们会给我钱,但我不会向他们要一个便士。”照他在另一封写给摩尔的信里的说法,他的态度是这样:

我提出要干点工作,我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即学院在某种情况下用研究津贴、奖学金等方式鼓励这样的工作。也就是说,我弄出某种产品,如果这些产品对学院有任何用处,我希望学院支持我生产,只要这对他们有用,只要我能生产。

对于他的津贴申请弗兰克·拉姆塞给予了充足的支持,他以维特根斯坦导师的身份写信给摩尔,强烈主张这一资助的必要性。“依我之见”,他写道,“维特根斯坦先生是一个跟我知道的其他任何人等级不同的哲学天才”:

这部分由于他看出问题要点的巨大天赋,部分由于他的势不可挡的智性活力,由于那种思想的强度——凭借那种强度,他对问题追根究底,从不只满足于可能的假设。我觉得,与其他任何人的工作相比,他的工作更有希望解决一种既在一般哲学的意义上、也在具体的数学基础问题上困扰着我的难题。因此,他能回到研究工作上就显得特别万幸。

不过,对于维特根斯坦迄今生产的“产品”,拉姆塞的报告简短得令人起急:

近两个学期我和他在工作上有密切接触,我觉得他有了可观的进展。他从命题分析的某些问题开始,现在,这些问题已引着他走向了位于当前的数学基础争论的根源处——无限性的问题。起初我担心,数学知识和技能的缺乏会是他在这领域工作的一个严重障碍。但他已有的进展使我相信事情并非如此,他在这儿也可能做出价值一流的工作。

“现在他工作非常刻苦,”拉姆塞又说,“就我能判断的,他进展顺利。若金钱的匮乏打断了他,那是哲学的一大不幸。”

也许是为了进一步使官方信服,维特根斯坦被匆匆授予了博士学位;他的“论文”是7年前付印的《逻辑哲学论》,在许多人眼里这本书已经是哲学经典。主考人是摩尔和罗素,罗素正在萨塞克斯的学校里,有点不情愿地被拉到了剑桥。1922年的因斯布鲁克见面后他和维特根斯坦没接触过,自然有点担心。“我觉得,”他写信给摩尔,“除非维特根斯坦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否则他不会很喜欢我当主考人。我们上次见面时,他为了我不是基督徒这件事而非常痛苦,后来就躲着我;我不知道这一方面的痛苦是否减轻了,但他必定仍讨厌我,因为他后来从未跟我联络。我不想他在口试[155]途中冲出房间,我觉得他做得出那种事。”

口试定在1929年6月18日,在一种滑稽仪式的气氛下进行了。和摩尔一起走进考试的房间时,罗素微笑着说:“我一生从未有过如此荒谬的事。”考试以老朋友的聊天开场。然后,罗素——玩味着这局面的荒谬——对摩尔说:“继续吧,你要问他点问题——你是教授。”随后是一场简短的讨论,罗素提出了他的观点,即,维特根斯坦宣称自己用无意义的命题表达了不可动摇的真理,这是自相矛盾的。当然他说服不了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这样结束了会议——他拍拍他的各主考人的肩膀,安慰说:“别在意,我知道你们永远不会懂的。”

摩尔在主考人报告里写道:“我个人的看法是,维特根斯坦先生的论文是一项天才工作;但尽管如此,它也肯定很符合剑桥哲学博士学位所需的规范。”

拿到博士学位的第二天,维特根斯坦获得了三一学院给的一百英镑津贴——五十英镑是夏季学期的,五十英镑是随后的米迦勒节学期的。

暑假的前一段日子,维特根斯坦是在剑桥度过的,他寄宿在莫尔廷巷弗洛斯塔雷克屋的莫里斯·多博夫妇那里。他和知名文学批评家F.R.里维斯的短暂而不安的友谊就发生在这段日子里。他们是在一次约翰逊的“居家”上碰到的;偶尔,他们一起长途散步。维特根斯坦赞赏里维斯的个性胜过其工作;实际上几乎可以说,他不顾里维斯的工作而仍喜欢他。他曾这样招呼里维斯:“放弃文学批评吧!”——里维斯对这一劝告的错误判断是惹人注目的,他从中看到的只是布鲁姆斯伯里的坏影响,觉得维特根斯坦认可“凯恩斯、他的朋友们和他们的门徒是他们自命的那种文化精英”。

里维斯回忆,这时期维特根斯坦不顾一切地刻苦工作,长期缺乏睡眠。一次他们出去散步到午夜之后,维特根斯坦如此筋疲力尽,回莫尔廷巷的路上,若里维斯不拿手扶着,他就几乎不能走路。终于到了弗洛斯塔雷克屋,里维斯恳求他立即上床。“你不明白,”维特根斯坦回答,“做一点工作时,我总是担心自己在做完之前死掉。所以我把当日的工作好好备份,交给弗兰克·拉姆塞保管。我还没做今天的备份呢。”

他当时写的是题为“对逻辑形式的一点评论”的论文,这篇论文的特别之处是:《逻辑哲学论》之后他只发表过这一篇哲学作品。它刊载在1929年亚里士多德学会和心智协会[156]的年度联合讨论会的会议文集上;那是英国最重要的职业哲学家会议,那一年于7月12日到15日在诺丁汉举行。不过,刚发出付印,他就觉得它没有价值,不承认是自己的东西;在这篇论文本该是其日程一部分的那次会议上,他念了完全不同的东西——一篇论数学中的无限概念的文章,结果那篇文章失传了;这件事说明他那时的思想进展多么迅速。

尽管如此,“对逻辑形式的一点评论”还是有意思的:它是维特根斯坦哲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短命阶段的一份记录——在这一阶段里,《逻辑哲学论》的逻辑大厦虽在崩塌,但尚未全部倾覆。可以认为这篇论文是想答复弗兰克·拉姆塞的一个批评,即拉姆塞对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有关颜色排斥的论述的批评。拉姆塞的异议最初是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书评里提出的;无疑,两人在1929年头两个学期的讨论中进一步研究了这些批评。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命题6.375里坚称:“就像唯一存在的必然性是逻辑必然性一样,唯一存在的不可能性是逻辑不可能性”;在下一个命题里,他把它应用到“某种东西同时是(例如)红色和蓝色”上:

……在视域的同一位置同时出现两种颜色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在逻辑上不可能,因为颜色的逻辑结构剔除了这种可能。

这儿的问题是,若是这样,那么“这是红的”这个陈述就不能是一个原子命题。《逻辑哲学论》宣称原子命题在逻辑上彼此独立,但“这是红的”明显不独立于“这是蓝的”:从一者为真能推出另一者为假。因此,断言颜色的命题就得是复合的,容许进一步分析。在《逻辑哲学论》里,为了摆脱这个困难,维特根斯坦诉诸的是用粒子速度作的颜色分析。于是某个东西之不可能同时为红色和蓝色,就体现为这么一个矛盾:“一个粒子不能同时有两个速度;也就是说,它不能同时在两个位置”。但是,就像拉姆塞坚持的,即便分析到这个层次,问题还是再次出现了:

……即便假定,物理学家如此这般提供了一种对我们用“红”指的东西的分析,维特根斯坦先生也只是把这困难降解成了空间、时间和物质或以太的必然属性的困难。他明确地使其依赖于一个粒子之同时在两个位置的不可能性。

拉姆塞说,还是很难看出,这怎么能是个逻辑问题,而非物理问题。

于是拉姆塞的评论向维特根斯坦提出了一种挑战:他必须要么表明,空间、时间和物质的属性如何能以逻辑必然性的面貌出现,要么提供另一种对颜色排斥的解释。在“对逻辑形式的一点评论”里维特根斯坦选择了后者。

他现在放弃了“原子命题是独立的”这一主张;一者之真确能推出另一者之假,因此,“这既是红的也是蓝的”就被“剔除了”[157]。但若是这样,《逻辑哲学论》给出的对逻辑形式规则的分析中就有了某种严重的差错。因为,根据《逻辑哲学论》的规则,要剔除这样的造句,必须能将其分析为诸如“p且非p”的形式——“p且非p”是可以用真值表方法显出其矛盾的。因此,这篇论文的结尾是一段无定论的评述:

我们的记号系统未阻止这样无意义造句的生成,这当然是它的不足;一种理想的记号系统得用确定的句法规则剔除这种结构……然而,这样的规则不能制定出来,除非我们真正达到了所考察现象的最终分析。我们都知道,这还没做到。

在下一年的写作中,维特根斯坦作了一点尝试,想提供“所考察的现象的最终分析”;在那一短暂的时期里他的工作成了——用他的话说——一种现象学(phenomenology)。然而,由于和斯拉法的讨论,他很快就放弃了修补《逻辑哲学论》结构的尝试,而完全抛弃了“世界和语言之间得有一个共同结构”的想法。实际上,他抛弃这一想法之时,也许正是他决定不在会上念那篇论文之时。与其说这篇论文给出了对拉姆塞提出的问题的解答,不如说它供认了在《逻辑哲学论》的框架里维特根斯坦找不到解答。

决定改谈数学中的无限概念后,他写信请罗素出席——“你的在场将大大提升讨论,也许是讨论有点儿价值的唯一理由”。这是维特根斯坦的学术生涯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席这样的会议,而且,就像他对罗素说明的,他对之不抱很大希望:“我害怕,无论对他们说什么,都要么毫无反应,要么在他们心里引起不相干的烦恼。”他害怕,自己对无限不得不说的东西,“他们听了以后觉得全是汉语”。

牛津哲学家约翰·马伯特回忆,到诺丁汉出席会议时,自己在学生宿舍遇到一个相当年轻的人,带着帆布背包,穿短裤和开领衬衫。马伯特之前从未见过维特根斯坦,以为他是个放假了的学生,还不知道自己的宿舍已派给了与会者。“恐怕一帮哲学家要在这儿聚会”,他友好地说。维特根斯坦阴沉地回答:“我也怕。”

结果罗素没有出席,这次会议只是印证了维特根斯坦对此种聚会的轻蔑。不过,会议的一个正面结果是他和吉尔伯特·赖尔建立了友谊;赖尔在自传笔记里写道,他“当一个迷迷糊糊的崇拜者已有段时间了”。据维特根斯坦说,引起他注意、使他不禁去结识赖尔的,是自己读论文时赖尔脸上的严肃和关注的表情。后来,赖尔渐渐相信维特根斯坦对学生的影响是有害的,维特根斯坦则渐渐相信赖尔终究并不严肃。不过,整个20世纪30年代两人一直保持着热诚的关系,偶尔还结伴步行度过假日。散步时他们的聊天内容同样可能是电影或哲学;赖尔坚决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这个论点:不仅从未拍出过一部好英国电影,而且这种事是不可能的——可以说(有待进一步的分析)几乎在逻辑上不可能。

维特根斯坦相信,对于聚集在诺丁汉的哲学家,自己论无限的文章将“全是汉语”;这是对一种反复出现的感觉的典型表述,即他感觉到无论自己说什么都很容易遭到误解。他觉得不能理解自己的人包围着他。即便拉姆塞也跟不上他对《逻辑哲学论》里的理论的根本背离。9月份,我们发现他在日记里抱怨,拉姆塞缺少原创性,无法重新——像第一次碰上问题时那样——看待事物。10月6日,米迦勒节学期初,他记录了一个梦,那是他的境遇——至少是他感受到的自己的处境——的某种寓言:

今天早晨我梦见:很久以前我委托某人做一架水车,现在我不想要了,但他还在做。水车放在那儿,很糟糕;上面到处是槽口,大概是为了塞进叶片(像蒸汽涡轮机的马达那样)。他向我解释这是个多麻烦的工作,而我想:我原来订的就是个桨叶水车,那是挺容易造的。如下想法折磨着我:这个人太笨了,跟他讲不清楚,他也做不出更好的水车,只能让他这样了。我想:我不得不和没办法使之理解我的人生活在一起——这是我实际上经常有的一个想法。同时还伴随着这种感觉:那是我自己的错。

“那个毫无意义地、糟糕地制造水车的人的处境”,他补充道,“是我自己在曼彻斯特时的处境,那时我在做燃气涡轮,后来才知道那种努力是徒劳的。”但除此之外,这个梦还是他此刻的智性处境的写照,即《逻辑哲学论》证明不堪其用。它放在那儿:构造不当,不堪大任,那人(他自己或拉姆塞?)还在修修补补,施展麻烦无效的把它弄得更精巧的技艺,但真正需要的是一架完全不同的、更简单的水车。

11月,应《逻辑哲学论》译者C.K.奥格登的邀请,维特根斯坦在“异教徒”[158]宣讲了一篇论文;“异教徒”是一个与“使徒”类似的社团,但没那么精英,更关注科学。曾到该社团演讲的有H.G.威尔斯、伯特兰·罗素和弗吉尼亚·伍尔夫这样的名人(《本内特先生和布朗夫人》[159]即是基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异教徒”的演讲写成的)。这一次他决定不说“汉语”,而是借此机会尝试纠正对《逻辑哲学论》的最流行和严重的误解:认为这著作是以一种实证主义的、反形而上学的态度写出的。

这是维特根斯坦一生作过的唯一“通俗”讲座,他决定谈伦理学。在讲座里他重申了《逻辑哲学论》的观点,即试图对伦理问题说任何话,结果都引出胡话;他努力说明,自己对此的态度和实证主义的反形而上学态度在根本上不同:

我的整体倾向是冲撞语言的边界,我相信所有曾试图写或谈伦理或宗教的人也是如此。这种对于我们笼子的壁墙的冲撞完全地、绝对地无望。只要伦理学源于对生活意义有所说的愿望,它就不能是科学。它所说的不在任何意义上增加我们的知识。但那是人心的一种倾向的证供,这种倾向,我个人禁不住深深地尊重它,一辈子也不会嘲笑它。

对于“冲撞我们笼子的壁墙”的这种倾向,他也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出了几个例子:

我将描述这种经验,以便——若可能的话——使你们回想起同样或相似的经验,这样我们的研究或许就有一个共同的基础。我相信,描述它的最好办法是说:当它到来时,我惊愕于世界的存在。然后我倾向于说这样的句子,“竟然有东西存在,真是非凡啊”,或者,“世界竟然存在,真是非凡啊”。我马上就谈我了解的另一种经验,或许你们中的一些人也熟悉:那就是——大概可称之为——感到绝对安全的经验。我指一种心境,处于这种心境中的人想说“我是安全的,不管发生什么,什么也不能伤害我”。

他进而说明,有了这种经验后人们倾向于说的话是语言的误用——它们没有任何意思。但是,那经验本身“对于体会过的人——例如我——来说,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内在的、绝对的价值”。事实性的语言不能捕捉它们,正是因为它们的价值在事实世界之外。在那时的一个笔记本里,维特根斯坦写下了一个未放进讲座的句子,这个句子极佳地阐明了他的态度:“善的东西也是神圣的[160]。虽然听起来古怪,但这的确概括了我的伦理学。”

不过,这次讲座最显眼的一点也许是,照伦理学这个词通常的理解,讲座根本不是关于伦理学的。也就是说,其中没有提到道德问题,或者如何分析和理解道德问题。要想知道维特根斯坦对这个意义上的伦理学的思考,我们得去看他的日记和谈话记录。

无疑,虽然维特根斯坦认为伦理是不能说任何话的领域,但他确实对道德问题想了和说了很多。事实上可以说,一种道德拼争——做anständig(得体)的人的拼争——主宰了他的一生;对他来说,“做得体的人”的首要意思是,克服自己的骄傲和虚荣带来的做不诚实的人的诱惑。

他的朋友坚称,维特根斯坦太诚实了,没有能力撒谎;这不是事实。说他毫无那种他总是归罪于自己的虚荣,也不是事实。当然,这么讲并非是宣称,按照普通的标准他是不诚实的或虚荣的。他毫无疑问不是。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有那么一些场合,对打动他人的在意胜过了对说严格真话的在意。在日记里他谈到自己:

其他人怎么想我,总是占据我的心思到了非常的程度。我常常在意留给人好印象。即,我非常频繁地想到自己留给别人的印象,若我觉得是好印象就感到愉快,若不好则不愉快。

他的话虽说不过谈了一种人之常情,但他也令我们注意到另一种东西——他觉得那是自己和Anständigkeit[161]之间的最大障碍——他的虚荣。

维特根斯坦常留给人的一种印象——无疑源于他的虚荣——是贵族气。例如,F.R.里维斯曾偶然听到他说:“我父亲的房子里有七架大钢琴”;里维斯立刻怀疑他和音乐史里的人物维特根斯坦公主有血缘关系。事实上,剑桥的人普遍相信他来自于日耳曼王族塞恩·维特根斯坦。虽然维特根斯坦并未正面地推动这一误会,但里维斯所引的这种话(顺便说一句,这话的真实性待商榷,林荫街的房子里只有三架或四架大钢琴)丝毫无助于纠正它。他对自己的真实出身隐瞒了多少,有各种说法。[162]也许最重要的事实,是维特根斯坦自己觉得他在隐瞒什么——觉得他容许别人把自己想成贵族,虽然其实他是犹太人。12月他记录了一个复杂的梦,也许可把这个梦视为对这种焦虑的一次表达。

一个奇怪的梦:

我在一张有插图的报纸上看到一幅当时大家谈论很多的英雄费特萨格特(Vertsagt)的照片。照片拍的是他在自己的汽车里。人们谈论他不光彩的行为;亨泽尔站在我边上,还有另一个像我哥哥库尔特的人。那人说,Vertsag[原文如此]是犹太人,但得到一位富有的苏格兰领主的抚养。现在他是一个工人领袖(Arbeiterführer)。他没有改自己的名字,因为这不是那儿的风俗。读Vertsagt这个名字时我的重音在第一音节上,我刚刚知道他是犹太人,我看出他的名字就是verzagt[德语中的“胆怯”]。Verzagt里的z写成了“ts”,我看到“ts”印得比其他字母粗一点,这并不令我吃惊。我想:每一桩不正派[163]行为背后都得有个犹太人吗?现在亨泽尔和我在一座房子的阳台上,房子也许是霍赫海特的大木屋,Versag乘着他的汽车沿街而来;他有一张愤怒的脸,金色头发略带微红,胡子的颜色类似(看上去不像犹太人)。他用机关枪向身后的一个骑车人开火,那人痛苦地扭动,被无情地几枪打翻在地。 Vertsag驶了过去,现在来了一个年轻的、看样子挺穷的骑车女孩,开着车的Vertsag把她也射杀了。枪弹击中她的胸部时发出一种汩汩声,像一个快空的壶架在火上。我为女孩感到遗憾,我觉得这种事只会在奥地利发生:这女孩得不到帮助和同情;人们看着她遭难、被杀。我自己害怕帮助她,因为我害怕被Vertsag射杀。我走向她,但想藏在一块板后面。

然后我醒了。我必须添上,和亨泽尔交谈时——起初另一人在场,后来离开了——我很难堪,不想说自己是犹太人的后代、Vertsag的情况也是我自己的情况。

维特根斯坦醒后对这梦的反思,大部分在谈梦里的中心人物的名字。他奇怪地认为它的拼写是pferzagt(这词没有任何意思),而且它是匈牙利名字:“在我看来,这名字含有某种邪恶的、恶意的和很男性的东西。”

不过,更相干的也许是他的第一个念头:Vertsagt的情况也是他自己的情况——一个被视为英雄的人有着贵族的外表和教养,实际上却是犹太人和恶棍。更糟的是,他感到太难堪,太胆怯,无法坦白这一点。这种怯懦的感觉纠缠了他许多年,结果,在做了这梦的七年后他正式坦白了自己有多少犹太出身。

不过,这梦里最令人不安的是维特根斯坦用纳粹口号表达他的内心焦虑。每一桩不正派行为的背后都有一个犹太人吗?这个问句也可出自《我的奋斗》,它隐隐指向那幅纳粹图景:狡诈的、寄生的犹太人隐瞒自己的真正意图和真正本性,在日耳曼人中间散布毒药。令人宽慰的是,幸好维特根斯坦倾向于用这种形象(或某种与此差不了太多的东西)描述和分析自己的Unanständigkeit[164]的时期很短。这一阶段在他1931年写的一系列对犹太性的评论里达到了其顶点,随后便猛地终止了。

维特根斯坦并未讨论这个梦自然引出的一个问题:Vertsagt射杀无辜女孩,是不是象征着他自己对玛格丽特的败坏影响?这个问题当然无法回答;但我觉得,有理由认为,跟玛格丽特结婚的计划促使他作出了甚至更深和更艰巨的努力,以清洗自己的不纯,挖掘出他更愿意隐瞒的他本性里的一切讨厌和不诚实的侧面,从而为投入他对莱迪丝·拉姆塞提及的“神圣”行动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