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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七大恨”真相

称帝后的努尔哈赤半刻都没有停歇,《满洲秘档》记载,努尔哈赤经常夜不能寐:

在枕上默思诸贤良忠勇之臣,孰已跻身青云,孰尚辱在泥涂,孰四十无子而无力纳妾,孰壮年丧偶而无力续娶,更念国中家资殷实者有几,而穷饿垂绝之人,何其众多,故每寝兴即以妻妾牛马衣食赐人。

想来也是,正因为努尔哈赤天天睡不着觉,他才能两次躲过夜间刺客的暗杀。我晚上也时常睡不着觉,原因就是写这部书,考虑怎样把最真实的清朝历史展现给大家。

努尔哈赤称帝后为了防止脱离群众(仅限于女真群众),也开始走群众路线,他下令将自己的宫殿门外种两棵树,百姓有想说的话,就写下来挂在树上,然后由卫兵送到自己手中,自己再看,以便自己时时刻刻了解民情。

1583年开始,三十多年的战争努尔哈赤每战必胜,从来没有一次失败,然而他丝毫不敢懈怠,努尔哈赤说:“自古以来身为君主,没有丰衣足食而突然败亡的,如果有,难道不是因为奢侈吗?朕认为人的祸患,不是外来,而是来自自己,所以朕小心翼翼,不敢稍有放纵。王公大臣们应该恪尽职守,方为尽分内之事,若玩忽职守,不知勤奋,只知贪人钱财,吃人粮食,徇私包庇,无恶不作,这样的人就是害朕的大盗,祸朕的厉鬼,朕必奉天命而杀之。有元首才能有股肱,如果没厨子,朕岂不是要亲自烹调?如果没有仆役,朕岂不是要亲自奔走?朕治理国家靠的是群臣辅佐。尔等身受国恩,如果还不知足,仍然贪赃枉法,是获罪于天呀!向来我国征发,所有俘获,虽不是都释放,当杀者杀之,当罪者罪之,然而对无罪之人,也未尝妄加诛戮。”——那么努尔哈赤对无罪之人,真的“未尝妄加诛戮”吗?后面的历史将见分晓。

努尔哈赤从不放纵自己,几乎不喝酒(清朝皇帝大多不喜欢喝酒),他曾说:

自来未闻饮酒之人于饮中得何物,于饮中增何益。饮酒者与人争斗,以刀伤人,反自害其身者有之,或坠马伤其手足折其颈项而死,或纵酒成疾而死,或扑于道路而失衣帽,或得罪于父母兄弟,或恃酒力而碎坏器皿,消乏其家业者有之。无量者饮之丧身,有德者饮之败德。(《清太祖武皇帝实录》)

努尔哈赤还有很多不为人熟知的爱好,他好下棋,有精湛的围棋棋艺,方寸之间演绎着战场的格杀。他还能歌善舞,朝鲜人申忠一的《建州纪程图记》里说,努尔哈赤在接待自己的宴席上曾亲自弹琵琶,耸动身子跳舞。

努尔哈赤实在太强大了,一刻未敢懈怠的他在称帝后对剩下的女真各部继续蚕食,收抚了野人女真,至此除叶赫外,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从姥爷王杲被明朝凌迟处死开始,在自己心中埋藏了四十三年的向大明王朝翻脸、为父祖报仇雪恨的梦想终于到了实现的时候,针对如何对待明朝时,努尔哈赤说:“要砍粗壮的大树是不可能一次砍倒的,可以先修去它的枝干,再一斧一斧地砍它的主干,等主干变细时才能把它推倒。”“南京、北京、开封不是一个人的地盘,应该让女真和汉人轮流居住。”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正月,努尔哈赤在对女真内部的新年献词中说:“我意已决,今年必征讨大明国。”

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誓师,公然向明朝宣战。七大恨的内容有许多版本,现在大家熟知的是乾隆年间篡改后的《太祖高皇帝实录》的版本,译成白话如下:

(一)我的爷爷、父亲没有损害明朝的一草一木,明朝却无端起衅边陲,把他们害死了。

(二)明朝虽然挑事,我还想修好,我与明朝立碑,满汉人等不许越过疆界到对方地盘去,敢有越界的就诛杀,有看见越界者而不杀的,那么就将放纵越界者的人治罪,而明军违背盟誓,越界帮助叶赫打我。

(三)明朝在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年越过边界,抢掠我们,我们按照此前的盟誓将越界者诛杀,而明朝却责备我们擅杀,我派使臣纲古里、方吉纳等十人与明朝交涉,可明朝却把他们十人全在边境杀了。

(四)明朝越过边境派兵帮助叶赫,使得叶赫把许配给我的女人嫁给了蒙古。

(五)柴河、三岔、抚安历代都是我们的地盘,这些田地里的谷子都应该是我们的,但明朝却不让我们收获,把我们女真人从此三地赶出去。

(六)叶赫有大罪,获罪于天,明朝却偏袒他,派使臣骂我们,肆行凌辱。

(七)当初哈达帮助叶赫部两次来侵略我部,我击败了哈达,俘虏了他们一批人,明朝胁迫我们归还哈达部众。列国之相征伐,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战死者复生,被俘者逃还?苍天让明朝皇帝为大国之君,那就是天下共主,为什么唯独跟我国结怨?现在明朝帮助遭天谴的叶赫部,违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

因为努尔哈赤的原始版七大恨没有流传下来,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最接近原貌的是天聪年间所修《太祖武皇帝实录》的版本,咱们比较一下看看两个版本的差距,这个版本译成白话内容如下:

(一)我的祖宗向明朝进贡,忠顺已久,明朝忽于万历年间对我的爷爷和父亲无罪加诛。

(二)癸巳年(1593年)南关(哈达)、北关(叶赫)、乌拉和蒙古的几个部落,共九部进攻我们(古勒山之战),明朝因为与自己不相关,于是袖手坐视,还好,我们靠皇天的庇护,击败各部,还乘胜反攻,攻破南关,而明朝却责备我们擅自讨伐,我们很听话,退兵了,后来北关攻南关(1599年叶赫部攻掠哈达部),大肆掳掠,可这时明朝却不管了,我国与北关都是外番,为什么待遇截然不同,明朝这样做怎样怀服各族?

(三)我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恐怕因为我爷爷和我爸被明朝杀害,明朝怀疑我有背叛之心,因此我和辽阳副将吴希汉,宰马牛,祭天地,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女真人私入境内者杀”。可是后来汉人出境外,来到我们的地盘挖人参,因为人参这些山泽之利是我们生存的根本,所以我们向明朝上级屡次禀告,但明朝置若罔闻,于是我们不得已遵循此前立碑盟誓的内容,杀了所有来到我们地盘的汉人。虽然我们是杀汉人了,但我们的做法是在遵守盟誓,不是有意要欺瞒背叛明朝。此时正赶上辽东新巡抚上任,按例我们应该派人祝贺,于是我们就派纲古里、方吉纳等十人来道贺,但明朝上级却把我们去祝贺的人扣押了,说让我们拿这十个人给因越境被杀的汉人偿命。欺压如此,情何以堪?

(四)北关(叶赫)与建州是同种,两家发生矛盾,明朝可以公事公办,为何给北关兵马、火器,让他们来打我们?真让我们伤心。

(五)北关老女东哥是早年就跟我定亲的,后来他们不愿把这个女人嫁给我了,但犹不敢把此女轻许他人,明朝却帮助北关把这个女人改嫁给蒙古人。像这样的耻辱,谁能甘心忍受?

(六)我部二百年来一直在这居住,可是明朝听信北关(叶赫)的谣言,发兵逼我们后退三十里,将我们的房屋烧毁,粮食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

(七)我国素来对明朝恭顺,并不曾稍有图谋不轨,可是明朝却派一个叫萧伯芝的人来对我们大作威福,用秽言恶语百般欺辱我们。

两相对比,大家看出来点门道没有?第一条没变化,《太祖武皇帝实录》版的第五条就是乾隆版的第四条,其他就差远了。第三条明明是明朝要努尔哈赤拿十个人偿命,到乾隆版就直接成了明朝杀了十个人。天聪年间所修《太祖武皇帝实录》的版本是承认历史上其祖先甚至包括他们自己在内一直是从属于明朝中央政府的,所以有如下言辞:“我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我国素来对明朝恭顺”。而到了乾隆年间的版本,此类言辞全部被删除,清朝将后金政权及其祖上完全描绘成与明朝中国并列的另一个国家,其与中国的关系完全成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抹杀了女真祖上二百年间臣属明朝的事实。

而乾隆新版七大恨真是如疯了一样,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说白了都是恨叶赫,难怪日后叶赫那拉手中把清国给废了,也是天道好还。七大恨中这四条内容实质是完全重复,完全是意思拆来分去,变换字眼,清政权在篡改历史中所表现出的愚昧疯狂心理,也足令人喷饭。

乾隆版七大恨完全是假的,没有辩论价值,那么《太祖武皇帝实录》版呢,努尔哈赤说的都是真的吗?努尔哈赤的七大恨究竟有理还是没理,咱们一条一条看,还历史本来面目。

第一条,努尔哈赤的爷爷、爸爸被杀,的确是真的。这一条有理。

第二条,这条说的是古勒山之战,努尔哈赤统一了建州女真,实力越发强大,海西女真各部为了遏制其崛起势头,先下手为强,对努尔哈赤发起进攻。叶赫部向努尔哈赤索要土地,努尔哈赤不给后,叶赫部出兵,最后叶赫部联军战败,所以这一仗努尔哈赤占理。至于明朝责备努尔哈赤擅自讨伐,就是血口喷人了,前文已述,李成梁只是让努尔哈赤不要再打了,并无责备他擅自讨伐之意。而明朝后来对于哈达部和叶赫部的混战不插手也是事实,这点努尔哈赤就有些无理取闹了,明朝政府很忙,对于两个部落间的事,只要不闹得太大,大体上按惯例是不插手的,此前插手努尔哈赤与叶赫部的纠纷只是李成梁因自己与努尔哈赤私人关系的善意提醒而已。总之,这一条中,论古勒山之战,努尔哈赤占理,但从本条整个内容来看,努尔哈赤没理。

第三条,努尔哈赤和辽阳副将吴希汉所谓的“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满人私入境内者杀’”,这只是一个地方副将与努尔哈赤的盟誓,从来没有得到中央政府的承认。努尔哈赤本身就是大明正式在编的二品武官,大明的国土什么时候成了他的私人领地,还来个不得越界?普通汉人挖人参都被杀死,还有王法吗?此时努尔哈赤建州女真与明朝中央政府的关系,其实就是吉林省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你在吉林省与辽宁边界设界碑,说辽宁人越过界碑进入吉林的杀,吉林人越过界碑进入辽宁的杀,这不很可笑吗?总之,这一条努尔哈赤没理。

第四条,这一条指的是明朝1615年在努尔哈赤因为叶赫部把东哥嫁给蒙古人,要派兵攻打叶赫时援助给叶赫部的兵马与火器。这一条努尔哈赤算是占一半理,因为明朝在这次的确偏向叶赫部了,而之所以说努尔哈赤只占一半理,是因为明朝此前李成梁在的时候,兵马、火器没少给努尔哈赤。只许给你武器,不许给别人武器,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总之,这一条努尔哈赤占一半理。

第五条,这条说的跟第四条其实是一件事,都是1615年明朝帮助叶赫部把东哥嫁给蒙古人的事。这一条“犹不敢把此女轻许他人”这句话绝对是瞎扯,前面已详述,东哥在拒绝嫁给努尔哈赤后,先后被许配给哈达部、辉发部、乌拉部和蒙古共5个人。东哥的问题的确是一本烂账,但明朝帮助叶赫部不把东哥嫁给努尔哈赤,也的确不是完全客观公正的。总之,这一条姑且算努尔哈赤占理。

第六条,这一条其实就是乾隆版七大恨的第五条,本条真相前文已经叙述,柴河、三岔、抚安什么历代都是你们的地盘,这些土地历代都是哈达部的地盘,明朝通过叶赫部得知真相后令努尔哈赤退兵,完全是正义之举,至于什么“将我们的房屋烧毁,粮食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则纯属努尔哈赤虚构,在史书中无据,发布七大恨时距离本条事件的发生时间1599年已经二十年了,努尔哈赤觉得大明朝很忙,可能早已忘记此事,便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地描写了一番。总之,这条努尔哈赤没理。

第七条,历史没有其他旁证,存疑。

这样逐一分析,这七大恨只有两条努尔哈赤占理,一条占一半理,三条没理,一条存疑,这才是努尔哈赤七大恨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