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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忽有故人分禄米

    荒城往南五十余里,便是明朝与蒙古的交界。传闻千年古井忽涌甘泉的天授村,也便在此地。此处属大同府管辖,自明初设为玉林卫之地。

    总兵王勋坐在城墙上,觉得踌躇满志。

    虽然玉林卫是边境之地,穷荒闭塞,极少玩娱之物,但天高皇帝远,此地就是他最大,倒也十分威风。

    他最得意的事情就是坐在城墙最高处,高悬总兵大旗,乘凉。

    他喜欢乘凉,不到十冬腊月,绝不会改变这个习惯。尤其是羽扇纶巾,红泥火炉,让他自感颇有儒将之风范。

    这个时候,他时常想吟诗一首。但他信奉杨朱学说,从不将诗作写下来。但这岂碍王勋大儒的名声流传?听师爷说,王勋之名,连塞外大酋俺达也素有耳闻,因佩生敬,所以从来不来攻打玉林卫。

    王勋每次听到此话,便捻须微笑。虽然他没有太大的功利之心,但也不由得有些飘飘然。一面飘飘然,却心中嘲笑这些师爷们,自谓读过几年书,哪里知道天下大事?俺达拥兵十万,战力天下无敌,为何不攻打大明朝?那自然是因为吴越王与把汗那吉……

    唔,不可说,不可说,淡定。君子谦谦,不能像狗肚子藏不住三两油。

    王勋扶了扶纶巾,摇了摇羽扇,扇了扇火炉,沉吟。最近有什么大事?嗯,公主天授村祭天,失踪了,听说被蒙古兵捉了去……欧天健大将军奉王爷之命,驻扎在玉林卫,就是为了搜寻公主下落的……

    唔,这是皇室之耻,国家之耻。上头下令严禁张扬。不可说,不可说,淡定。

    想到此处,总兵王勋不由得有些飘飘然。虽然驻军边塞,但天下大事,哪件能逃得过我的耳目呢?这叫什么?这就是运筹帷幄啊!

    淡定、淡定。

    王勋拿起小茶壶,浅浅抿了一口。

    唔,好烫!好烫!

    淡定、淡定。

    他忽然发现,玉林卫关外,一个人影身骑毛驴,慢慢走近。

    他并未怎么在意,因为今天的天气实在太阴沉,他提不起什么兴致来。突然,他眼前闪过一道亮光。那人身上的盔甲,竟似是由纯金打造而成的,偶尔反射的一道光芒,亮得几乎让他的眼睛睁不开!

    王大总兵猛然想起一事,不由得笔直站了起来!

    师爷仍沉浸在红泥小火炉的茶香中,微闭双目,摇头晃脑道:“淡定、淡定。”

    王勋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来人。

    来人慢慢走近,王勋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急忙一溜烟地冲了下去。

    “开门、开门!”

    “迎接、迎接!”

    他不等门大开,立即冲了出去。他的羽扇纶巾摔成了一团,连滚带爬地冲到了毛驴面前,跪倒猛磕其头:

    “下官不知公主驾到,有失迎接,罪该万死、万死、万万死!”

    毛驴缓缓停住,驴上之人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认识我?”

    王勋忙道:“下官虽未侍奉过公主,但也知道公主来到此处。请公主进入卫所,下官必定竭力侍奉!”

    那人摇了摇头,沉吟道:“城中可有余粮?”

    王勋道:“有!有!有!”

    他偷眼看了公主一眼,黄金面具粲然生辉,将他的目光隔断,看不出容貌。他阿谀唯恐不够,连忙道:“公主想要么?我命他们准备!”

    一回头,威风立刻倍增,一叠声地吩咐道:“备马!拉粮!多些!再多些!”

    玉林卫中霎时被闹了个人仰马翻。好在玉林卫乃是边关,素蓄了足够的军粮。王勋见公主首肯,巴不得竭力巴结,片刻功夫,组成了个数百匹马的大车队,拉了一百多辆大车,浩浩荡荡地驶出城外。

    公主道了声:“多谢。”催开毛驴,领着车队走了。

    王勋跪在地上,大声宣告:“恭送公主大驾!”

    “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伏地良久,犹自不愿意起来。天下大事,他终于亲身参与了一件。

    他不禁有点沾沾自喜。

    突然,一个阴沉沉的声音响起:“王总兵,你在此作甚?”

    王勋听得出那是王府将军欧天健的声音。他刚接待过公主,此时便有些瞧不起欧天健,淡淡道:“缅怀。”

    欧天健笑道:“缅怀什么?”

    王勋叹了口气,知道自己无法再沉浸在那片亲与国家大事的欣喜中,慢慢站了起来,悠然道:“公主殿下刚刚从下官这里借了些米去。”

    欧天健目光中闪过一阵讶意,急忙追问道:“公主来过?”

    王勋点了点头。

    欧天健问道:“你确定那是公主?”

    王勋点了点头,忽然又摇了摇头。那是不是公主?但,不是公主又能是谁?

    “她说她是公主了么?”

    王勋呆了呆,满墙欢喜忽然化成惊恐:“难道公主还有假的不成?”

    欧天健一声忽哨,命士兵带马过来。他翻身上马,狂笑道:

    “王总兵切莫着急,我这就给你追回来!”

    王勋一呆,禁不住跌坐在地上。

    为什么,为什么他这个亲与国家大事的梦,总是不能圆呢?

    欧天健一路狂笑,急如风火地前赶,终于,他赶上了那只庞大的车队。

    他没有停留,一直奔到车队最前端,方才骤然拉住马缰。

    他一眨不眨地看着那袭金光闪烁的盔甲,猛然爆出一阵大笑。

    相思眉头皱了皱。她自然认识这位面貌阴沉、跋扈飞扬的王府将军。

    若是她的武功未失,欧天健自然不足为惧。但天一真水的毒凌厉无比,虽然已过三月,毒性渐减,但她这几月来奔忙操劳,并未有时间修整凌乱的真力,加之屡受重伤,尚未复原,至今仍无法施展武功。欧天健也就变成了不可战胜的高手。

    她淡淡道:“这位……”

    欧天健截口道:“叫我欧爷。”

    他喃喃自语道:“不知怎地,一听人叫欧爷,我总是有种很兴奋的感觉……”

    他面容倏然一冷,阴声对相思道:“你不要假装了,你不是公主!因为真正的公主在……”

    他自知有些失言,急忙住嘴,警惕地看着相思。

    相思的心沉了沉,难道,自己这计策竟坏在他手中么?

    乔装公主,到大明边关借粮,这是相思在穿上公主金甲时想到的办法。公主在边塞失踪,此后再没有人见过。这条计策虽不能说是百发百中,但极有一试的价值。果然,玉林卫总兵王勋一见便乖乖地送上了一车队的粮食。相思高兴了还不到一刻钟,欧天健便飞马赶上,一口咬定她不是真正的公主。

    后面烟尘顿起,看来王勋总兵已点齐人马,杀了过来。

    欧天健冷笑道:“还不快些投降,难道还要我欧爷动手么?”

    呛的一声,兵刃出鞘。欧大老爷果然威风八面。

    相思眉头蹙起,没有真力的她,如何对付欧天健?

    欧天健的笑声高得都快触到天了。

    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小欧。”

    欧天健触电般跳了起来:“不要叫我小欧!”

    他看到了一位大胡子。

    事实上他不确定他看到的是一位大胡子,还是两位大胡子。因为他们实在很难分辨清楚。尤其是当他们穿着一样的蒙古铁铠,留着一样的满脸虬髯胡子,手中提着一样的大铁锤。

    那是多么巨大的铁锤啊!每一个都有欧天健身子那么大!他们看上去却是那么轻松,仿佛只是提了两只绣花针。

    看到欧天健望过来,大胡子一笑:“欧爷。”

    他晃了晃手中的铁锤:“他们也想打个招呼。”

    大胡子倏然自欧天健的视野中消失!

    风声猛然裂响!

    欧天健拔刀!

    轰的一声响,他的刀忽然就不见了。

    两只巨大的铁锤,一齐击在他的刀鞘上。铁锤倏然消失,他的刀也跟着消失。

    这一锤,将他的刀击成了两截!

    他永远都无法再拔出这把刀。

    但他的手却完全没感到振动。两只锤以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力道击中了刀身,不差分毫。

    这几乎是天下绝顶的武功。

    两人身形再度晃动,退回了原来的位置,就仿佛从来没有动过一样。大铜锤被他们甩动着,悠然道:“想不想用你的头跟它们打个招呼?”

    欧天健一声惨叫,拨转马头,一阵疯狂的抽打,向玉林卫逃去。逃走的路上一阵人啸马嘶,总兵王勋的追兵,再也不敢前进了。

    两人目送欧天健远去,翻身向相思跪倒:“赵全、李自馨,求公主收留!”

    相思一惊,急忙跳下青驴,将他们扶起:“两位英雄,何须行此大礼?”

    赵全道:“咱们受过盟主大恩,找寻不到盟主的行踪,只好暗中留意公主的下落。盟主曾浴血奋战,营救公主,咱们能为公主出些力,想必他老人家也欢喜些。前日在大帐之中,咱们听见公主与大汗的赌约,就想着来帮公主,却恰好遇到这贼人。当着公主的面不好杀人,倒便宜他了。”

    说着,与李自馨一齐哈哈大笑。

    相思虽不甚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但见两人粗豪良善,也甚是欢喜。赵全李自馨不用相思吩咐,就指挥着大车前进。他们看去粗豪,却细心无比,不用相思费半点心。一直走了四个多时辰,走到天色漆黑,才走到荒城。

    荒城百姓全都一片惊喜。

    没有人能想到,莲花天女竟然带了这么多粮食回来!

    他们欣喜地扑上去,在赵全李自馨的指挥下,将粮食卸下,打发车队、畜牲回去。这次运来的粮食足足堆成了一座小山,矗立在荒城正中央。荒城百姓顾不上煮饭,抓起白米,就塞到了嘴里,用力地咀嚼起来。沙沙的声音在荒城中回响,心酸中却又是那么欢喜。

    这一次,是真正的欢喜。

    看着他们如此高兴,相思也不禁热泪盈眶。终于,她为他们赢了来短暂的安宁。

    将老者下葬的时候,她没有哭。她在心中一遍遍地对自己说:她一定要竭尽全力,率领着荒城百姓,走向真正的富足、自由。

    一定!

    但要如何富足、自由,相思却没有半点主意。

    她足足为荒城借来了一万三千担上等白米,稍微节省一点的话,足够荒城两万百姓吃上三个月的了。这三个月中,他们不必再为食物担心。

    但相思知道,仅仅如此,她是不可能赢得了重劫的。三个月后,荒城的每一名百姓,都将被血祭。

    她必须要找出富足、自由的办法来。

    当她愁眉不展地将这些困难告诉赵全的时候,赵全哈哈大笑:“这算什么难题?交给我们兄弟俩好了!”

    他指着荒城周围,道:“三个月后,我可令此处遍地牛马羊,一座满是新房的城池拔地而起,环绕着它的,是大片的稻田。不知道这可称得上是富足?”

    相思大喜,问道:“真的么?”

    赵全一笑,侃侃谈来。却原来当年他与李自馨流落江湖之时,为了不被江湖正道发现,曾做过一阵子农夫,后来连铁匠、木匠、泥瓦匠都干过。两人为了乔装得像,每干一行,就将手艺学到精熟。后来躲到蒙古军中,又学习了畜牧之术。可以说三百六十行,几乎行行精通。何况两人妻子朋友亲属均在此地,都是个中好手,若是一齐迁到荒城中,当有三百多人,足够教授荒城百姓耕作的了。

    赵全指着荒城道:“这座城池已经破败,中间尚残存着战火尸毒,不宜再居住。丰州滩上尽是平坦之处,我们可于荒城不远处重新选址,建造一座新城。李自馨擅长造砖之术,丰州滩上尽是好泥,不难很快造出足够多的青砖来。而周围山上又有足够多的树木,砍伐下来,也够椽梁之用了。这样造就的房屋,高大整洁。李自馨对建筑极有研究,只要人手足够,几十日内,就可建起大片房舍。蒙古人居住毡房惯了,崇尚简朴,见了这等房舍,自然会惊叹。”

    “丰州滩土地肥沃,适合耕种。虽然长满了草,但并不妨碍。只要大火一烧,便可成为草肥。此处从无农耕,没有害虫、稗草,庄稼自然会长得格外好。这里地势格外平坦,我早就查看过,土地极为肥沃。有我兄弟指导,十日之内,便可开垦出千余亩良田。种子等物,都可悄悄潜入大明境内,同当地居民换取。现在正是耕种之时,我兄弟又有秘法可催熟作物,三月之后,必能让稻谷成熟。那时仓廪稳实,不难称为富足。”

    “蒙古人以畜牧为生,要想折服他们,必定要发展畜牧。我与李自馨早就观察过,草原极北之处,藏着无数野马,自由啮食为生。马数众多,连狼群都不敢招惹它们。我与李自馨早就想收服他们,只是一直身在军中,没有机会。现在正好可以打点人手,按照我们商量好的计策,将它们全都驯服。按照最不顺利的估计,也能得到几百匹马。”

    “蒙古人逐水草而居,以毡为房,不能遮蔽风雪,畜牲只好露立雪中,遇大风雪之时,往往成群死亡。就算春夏之时,草原上狼群极多,往往趁着夜色突袭牲畜,也会造成极大伤亡。我们在新城之侧可修建大量的房舍,租借给他们。夜间可将牲畜赶进圈中,无论风雪狼群,都不能伤。而且砖木之房比起毡房来无疑天壤之别,想来只要我们的租金不要太贵,蒙古人必然很喜欢居住才是。这样,不难让新城有长久的收入来源。”

    “筑房、垦耕、驯马、税租,这四样若是都能顺利进行,三月之后,荒城必将富足无比,不但能自给自足,而且有极多的盈余。蒙古觊觎中原,不过是粮食、布类、房屋等物,如果荒城中全有,又何必再去攻杀掠夺?”

    “荒城,必将成为一座自由之城!”

    相思怔怔地听着,不住点头。

    赵全这席话,令她霍然看到了希望。他说的没错,农业、畜牧业大量发展的荒城,才是蒙古族真正的希望。这样的荒城,必将引领这个民族走向崭新的未来。

    但赵全的眉峰紧锁,显然,这些目标并不是简单就可达到的。

    “我们有一个困难。”

    “筑城、驯马、税租,都不是一朝一夕可达成之目标。但垦荒耕田之事,却迫在眉睫。如无牲畜帮助,单靠人力,效率便会低很多。甚至,三月之后,可能垦荒之事还不能完成。”

    他深深叹了口气,道:“我们缺少牲畜,大量的牲畜。只有这项困难,让我一筹莫展。只要牲畜齐备,我保证可将荒城建成一座富足自由之城!”

    相思站起来,轻轻道:“这个由我来想办法。”

    她已暗中下定决心,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要找到这些牲畜。

    荒城,一定要赢得这场比赛。

    她紧紧咬住那淡红的唇,在心底为自己立下了这个誓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