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霸显然也看出了刘秀和林渺的意图。
邓禹一上马背,与林渺靠背而座,弓弦连放,以快极的手法射出数箭,将对方奔在最前方的几匹快马射倒。
事实上,邓禹面对对方大有优势,那便是他可以任意对着马首射,马儿前冲追击,便等于是迎箭而上,这样一来,使箭的准头更精确,力道更强一些。而对方自后方追射,在力道和准确度上,却要差上一些。
李霸也不敢逼得太近,刘秀和邓禹的两张大弓,使他们在片刻间损失了十数骑,怎不叫他心惊和气恼?但是又难奈其何。当然,他自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宛城赫赫有名的刘秀和邓禹,甚至还不知道与他们同追的人是哪一路人马,尽管猜到对方可能是官府中人,可他并不在意官匪一家的说法,他所在意的,便是绝不想让林渺逃脱!
事实上这并不值得奇怪,在拥有共同敌人时,往往一些虚枉的成见会放在一边。是以,侯府的家将自不会在意天虎寨的众人是劫匪的身分,在他们的眼里,刘秀和邓禹才是最重要的钦犯,而眼下更是击杀齐子叔的凶手。
林渺的目光盯注着已经奔入密林之中的残血,他没有想到残血的速度竟快愈奔马,仅在盏茶的时间中便将他们甩开近百丈,这种速度确实惊人。
邓禹和刘秀自然也吃惊,暗忖难怪对方有做杀手的本钱,由此思来,那个冷面盖延也定是个极为可怕的人物,只凭这等身法,便不难想象官府何以一直都无法找到这两人的踪迹,更无法将两人拘捕!
刘秀和林渺策马皆借疏林中稀稀朗朗的林木作掩护。
邓禹都有些惊讶林渺的骑术之精,每每都能借树木之利避开那一簇簇劲箭。
刘秀的马儿却中了两箭,若非刘秀功力高绝,只怕战马已经失控,不过现在仍能勉强将马儿控制。
“断树!”林渺呼喝一声,一边策马飞驰,一边挥刀便向身边那些不大不小的树木狂砍而下。
“咔……嚓……”林渺所过之处,那些树木纷纷折断,竟将追兵挡得七零八乱。有些树木并非立刻就倒,而是缓缓倒下,等到追兵追近之时方倒落地上。
夏末的树木极为茂盛,这一路乱七八糟的横倒之树相互交错,密密的树叶更使追兵的视线大为受阻,箭矢也失去了准头。
“干得好!”邓禹和刘秀不由得大为赞赏,这个高深莫测的林渺确实是机智之极,更是妙计迭出。刘秀和邓禹欢喜之余也学林渺一般,挥刀斩树。以他们的功力,那些碗口粗的树木尽皆摧枯拉朽般轰然而倒。
李霸和侯府家将只得分散,自两旁狂追,但这样一来却与刘秀诸人拉开了些距离,更不能让乱箭起到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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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霸诸人赶到密林之际,刘秀几人的身形已经没入密林深处,仅有蹄声和断枝之声清晰依旧。
“大家小心,那小子狡猾之极,不要给他溜了!”李霸提醒道。
不用李霸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很紧张。
天虎寨的人是惊于刘秀和邓禹的箭法,而侯府的家将则是担心刘秀和邓禹的武功。
“伙计,你们是哪条道上的?”李霸上前询问道,这个时候他才记起要问一下对方的身分。
“在下王统,乃安众侯府的亲卫队长之一,诸位不知是哪路英雄?”一名侯府亲卫客气地抱拳道,他们可不想与这群人闹僵,在人数之上,对方占着绝对的优势,而且在实力上也似乎并不比他们弱。因此,他显得前所未有的恭敬。
李霸一听,眉头微皱,虽然他知道对方是官府中人,却没想到竟是安众侯府的人。天虎寨乃是黑道上的帮派,与官府自然经常发生冲突,因此,他们并不欲与官府中人套交情。
天虎寨的众兄弟一听对方是安众侯府的人,有些人竟发出了一阵冷哼。
“诸位与他们也有过节吗?”王统问道,他可是个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对方没有多大诚意与他们套交情,可他却不能在此时与对方翻脸,只好忍气吞声强装笑颜,而且直接自关键的问题入手。
“不错,可不知几位官爷追他们又是所为何事呢?”李霸也并不想与对方正面冲突,虽然他们恨官府中人,但是权衡之下,倒不如先合作办完正事,这才来正面冲突比较划算,是以,他也不冷不热地反问道。
“他们乃是朝廷捉拿的钦犯,我等奉命将之捉拿归案!”王统道。
“朝廷钦犯?”李霸微愕,王统的话确使他有些愕然,他倒没有意识到王统所指只是刘秀和邓禹,并非林渺,是以,他感到极为愕然。
“他所犯何罪?”李霸不解地问道。
“劫法场,更抢走了圣旨和……”一名侯府家将正欲答话,却被王统一拉,那人立刻禁声。
天虎寨的众兄弟顿时为之愕然,旋又哄然叫好。
李霸也由衷地道:“好汉子,真想不到他们有这般胆量和手段!”王统和众侯府家将顿时一脸愤然,但是他们却不想在这时候与对方闹僵,那样,形势将对他们大大不利。
“林渺,本寨主敬你是个人物,只要你愿跟本寨主一起回天虎寨,我可以保证不伤你半根汗毛!”李霸突地高喊道,声越林野惊得鸟雀四飞,声势极为惊人。
“既然不伤我,又何必要跟你返回天虎寨呢?”林渺的声音自密林深处传来。
王统一听,顿时明白眼前之人竟是天虎寨的群盗,他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忖道:“难怪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如此之差,这并非无因。”天虎寨的战士每个人都警惕地盯着众侯府家将,同时也缓缓向密林深处逼去。
侯府的家将也都散开向林中逼去,而目标正是林渺声音传来之处。
“我们请林公子回天虎寨,只是想共商大计……”“回去告诉刑风大寨主,便说林渺是我刘秀的朋友,他日若有闲暇,定赴天虎寨请罪!”刘秀的声音便像是空山回音,自四面八方扩散而来,让人根本就摸不清方向。
刘秀这一开口,李霸顿时吓了一跳,不禁高声问道:“阁下可是宛城刘秀刘公子?”“不错,正是在下!”刘秀的声音依然飘飘荡荡,让人难以捉摸。
“原来是刘公子在此,那李霸可以回去复命了,不过,若刘公子有闲,还请与林公子同来我天虎寨一叙。”李霸语气变得极为客气地道。
“多谢三当家赏脸,刘秀铭记此情!”“在下还有一事要提醒林公子,若是你已服下那圣物,定要加倍努力勤练,才能够完全开发它的效用,否则便是暴殄天物,与服下参丹无异!”李霸倏然说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不过,许多人都可以猜到之中定另有隐情,当然,想自李霸的口中得出什么结果,只怕是极难。
“撤!”李霸说完,低呼了一声,竟领着人撤出了这片密林,这一下子倒大出王统的意料之外。
李霸说撤就撤,来得快,去得也快。
王统及其手下不由相互望了一眼,在这片刻之间,林子似乎显得无比空落,即使是王统,也似乎感觉到有一丝冷意。
事实的确如此,刚才人多,整个密林之中闹哄哄的,可是现在突然走了天虎寨的那一大帮人,只剩下十余名侯府家将在如此不知尽头的密林之中,自然显得很冷清。何况,他们想到有刘秀和邓禹两个高手在密林深处相候,心里哪有不发毛之理?
安众侯府的人对刘秀和邓禹自是不会陌生,对刘秀和邓禹的厉害也深深知晓,是以,他们心里充满了阴影。
“王统,我便在这里,要想抓我,何不快来?”刘秀的声音中似乎充满了恐吓的意味,飘飘荡荡的声音使密林更显得阴森。
“刘秀,你是逃不了的,就算可以逃得了今日,也休想得到安宁!”王统声色俱厉地道。
“嗖……”“哚……”王统话音刚落,一支怒箭自密林深处射出,却钉在了王统身边的大树杆之上,只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撤……”王统脸色一变,他很明白,在这种环境之中,想抓住刘秀,那是势比登天。而且一个不好,将会损兵折将,因此,他不能不退。
“既然你们不出来,那便让你们变成烤猪好了!”王统狠狠地道,并立刻点火。
很快,密林迅速燃着了几处火头,对于这样一个充满了原始气息的森林,并不是很难燃着,而且此时正是夏日,密林的地面之下那厚厚的枯叶和一些枯死的灌木很轻易就可以点燃。
王统迅速撤离,他并没有指望这把大火能够烧死刘秀和邓禹,只是他咽不下这样一口气。他知道,即使是他在这头点燃了密林,但刘秀也有机会自密林的另一头走脱。事实上,王统诸人根本就不敢深入林中点火,他们害怕将自己也困入火海中。
这把大火一直烧了三天三夜,这才被一阵暴风雨给浇灭,方圆几十里的密林全被烧得一片狼藉,只剩下炭桩木灰。
森林大火不仅惊动了棘阳、淯阳,甚至连宛城都给惊动了,森林附近的村落全都被迁走,更成了许多野兽的避难之所。
大火虽灭,但那浓浓的烟雾却飘至了宛城的上空,使宛城的天色显得异常暗淡,那场暴风雨降下的水滴之中都含有烟灰,这确实是一场灾难。
而刘秀和邓禹三人被这场大火的烟熏得要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由于树林过于浓密,马匹最后都很难走动。
值得庆幸的却是大火蔓延得不是很快,因此,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行出这片密林。
在大火被暴雨烧灭之前,他们赶回了宛城。
绝没有人想到刘秀和邓禹会重返宛城,官府的注意力都聚中在南行的路上,反而对宛城的戒备和搜寻松弛了下来,连路上的盘查都要少多了。
这几日,刘秀、邓禹和林渺三人同行同宿,倒成了患难之交。
林渺早听说过刘秀和邓禹的大名,一直将两人看成自己的榜样,皆因他只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根本就没有机会见识刘秀和邓禹。尽管他父亲也曾是穷酸的读书人,可是落魄到无以为生的地步,他也便沦为街头混混,打架、惹祸这便是他童年最常做的事情。
天和街是宛城最为混乱的地方,也是最为穷困之所,林渺便是在这里土生土长。不过,他父亲对他的教导却使他存有一颗正义之心,能够明断是非。而社会的浊流则使他学会了生存之道,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击败对手。十七岁的他,已经成了天和街赫赫有名的地头蛇。虽然如此,可是他的身分地位与刘秀、邓禹这类人相比仍是天差地别。
因受其父的影响,林渺对刘秀和邓禹的才华极为仰慕,而作为一个小混混,对刘秀和邓禹的武功则更是钦佩和崇拜。皆因刘秀和邓禹与他一样年轻,更拥有很高的声誉,他昔日最大的志向便是要像这两人一般受人尊敬。因此,平时他除了打架闹事之外,也会读书、学习,而最让林渺感到开心的却是天和街最美的姑娘爱上了他。
林渺最幸福的日子便是与心上人一起渡过的一个月时间,他自小便没有娘,这或许是他父亲潦倒的原因。而与父亲相依为命的日子则更是充满了苦涩,不得志的父亲虽给了他一颗正义之心,但也给了他阴暗的生活,直到他逐渐长大,以自身的努力赢得了天和街最美的姑娘的芳心时,他才感觉到这个世界原来这么美好。
他的爱人也有与他同样苦涩的童年,都是自阴暗之中盛放的花朵。所以,他们相爱,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会惊讶,也没有人管得了。两人的爱如炽烈的火焰,可是上苍仿佛同他过不去。
林渺在最幸福的时刻,却被强行征入军营之中,要他去与赤眉军作战。他的幸福便在这一刻结束,他成为更始将军廉丹营下的一名战士。
林渺绝不甘心,他父亲因此病死,这并不是他最难受的,最难受乃是要他与心爱的人分开。所以,他千方百计地逃出宫营,自那魔鬼般的训练场逃返南阳。
在军营中,林渺呆了半年,却被强化训练了四个月,无论是骑射还是搏击。
廉丹自所征之兵中挑选出最为精壮者作为中坚力量,而林渺被选中了。所以,他要接受最艰苦的训练,这使他并没有觉得在军营中白呆。
林渺随军参加了两次大战,三次小战,见识了战场上的残酷,却侥幸活了下来,在最后一次大战中,他装死得以逃脱,却没料到在经过天虎山的路上被天虎寨的人给擒了去。
天虎寨之人以为他是奸细,这才擒住了他,被囚在地牢中的林渺,再次狡计逃脱,更潜入了天虎寨禁地偷走了天虎寨刚刚成熟的圣物“烈罡芙蓉果”,这才被天虎寨的人一路追杀,却没想到半途居然遇上了刘秀和邓禹,而且还被秦复抢走了马儿。
终于得以返回故地,林渺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和舒畅。自他偷吃了烈罡芙蓉果后,他感觉到自己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整个人似乎有使不完的力量,而且双眼看任何东西都显得清晰无比,连脑子都似乎开了窍,更为灵活。不过,林渺并不奇怪,因为刘秀和邓禹已经告诉了他,烈罡芙蓉果实乃道家奇珍,一百年才开花一次,再过百年才结果。传说当年奇人东方朔曾发现一株,因此,在书上有所记载:“花开三十七瓣,初为绿花,再为粉红,后成深红,再后会逐渐呈紫黑色,并逐渐萎缩,内卷成实。再过五十年,果实成熟可食,修道练气之人食之则事半功倍,以资质而论,多者可增甲子之力,次者也可增二十载修为;凡人食之,则可延年益寿,脱胎换骨……”刘秀昔日曾读过这本载有天下奇物的书,不过书中所载并不尽全,仍有许多功效是著书之人所无法知道的。
听刘秀这般说,林渺自是兴奋雀跃,他并不知道这被天虎寨所称的圣物究竟有什么功效,不过,他却知道,这正是当年东方朔所发现的那一株烈罡芙蓉果,因为在那禁地之中有当年东方朔留下的字迹,也难怪天虎寨之人会如此兴师动众地追缉他。
刘秀和邓禹自然不会惊羡林渺,只会表示欣喜。
林渺一入宛城便即与刘秀二人分道而行,刘秀和邓禹有他们自己重要的事,而林渺则是急于回家见自己心爱的人。这一别半年多,也不知道天和街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和变故。
梁心仪,一个林渺每天都会念叨的名字,可是想到即将见到这心爱之人,林渺的心却有种说不出的紧张和激动,即使是第一次与她约会时也没有这般紧张过。
天和街,一个熟悉却肮脏的地方,再次踏足此地,林渺有一种久别重逢之感。
天和街,依然是那般狭小,路面坑坑洼洼,到处都是垃圾,也可以说,这里根本就不能算是一条街,只是一个已经被人遗忘的角落。冷冷清清,萧条得像是寒冬腊月冷风瑟瑟的日子。
脏兮兮的路上,并没有一个行人,倒像是坟场死域。
林渺心中泛起了一层阴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昔日那些熟悉的身影连半个也没有发现,那昔日敞开大门的包子店这一刻也紧闭着大门,仿佛成了凄冷的坟墓。
仅只半年而已,为何变化这么大?难道在这里也曾经历过一场兵灾,一场浩劫吗?
林渺的步子沉重至极,昔日只要他向街口一站,便立刻会有人与他打招呼,可是现在这些人呢?
不错,这里是条贫困落后偏僻的小街,可是这里却绝非一个凄冷如坟场的地方,相反,这里便像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有温情、有欺诈、有暴力、有权威、有勾心斗角……这里并不比别的地方冷清,只是它以另外一种形式展现其热闹的一面。因此,在林渺的眼中,天和街依然是美丽迷人的,比之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值得他留恋,可是此刻……
林渺一步步走着,天空呈现出一片灰暗色,这是自远处飘来的烟尘,相映之下,地面显得更为肮脏。
“老包包子店”的招牌依然高挂着,只是上面的字的颜色比半年前更显苍白,都快脱落了。平时这地方是天和街生意最好之处,因为老包不仅包子做得好,还是个人物,豪爽、心直口快,也曾经是天和街里最红的人物,后来经过几年牢狱之后,便洗手不干了,在此开了一个包子店,与他那甜得可滴出蜜的妻子把这个包子店打理得远近闻名。
吃包子的人,有冲老包的,也有冲老包妻子的,但不管是什么目的,只要不惹怒老包,老包都会对其客客气气,笑呵呵的,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值得其烦心之事。
林渺也很喜欢来这里,而且与老包是很好的朋友,有什么心思,有什么困难,他都找老包,而老包绝不会能帮不帮,有时包嫂也会给他出主意,那是一个很聪明很有头脑又很温柔贤慧的女人。
林渺总觉得梁心仪很像包大嫂,或者说这两个女人是同时自淤泥中生长出的荷花,于是拥有了共同的特性。在整个天和街,也只有当这两个女人走在一起时,别人才没有办法作出比较,谁优谁劣,因此林渺总为自己自豪,而老包也会为他高兴。
他也认为,他与心仪、老包与包嫂可以说是天和街最幸福的人……可是,可是此刻为何老包的店门是关着的呢?
老包去了哪里?包嫂去了哪里?
“祥林酒馆”,这是除了老包的包子店之外另一个热闹的地方。
两家店相距并不远,斜斜相对,这里有整个宛城最便宜的酒,也有整个宛城最水的酒。其实,这里虽为酒馆,但到这里来的人则多是喝茶,因为这里的茶比酒要货真价实得多。
祥林的酒渗水这是整个天和街都知道的秘密,不过,也没有人怪祥林,因为他的酒便宜,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只要你愿意出钱,在这里也能喝到绝对纯酿的烧刀子,便是喝上由赫赫有名的邓禹酿的五粮酒也不是没有可能,而这个也正是祥林的借口。
每当有人说酒中渗水之时,祥林便搬出以上的话和道理,使别人无话可说。其实,谁又会真个怪祥林呢?做生意,总不能亏本,来这里喝酒的没一个是口袋里有很多铜板的。更多的则是来赊酒喝,祥林的便宜水酒正是投其所好,乃是得人心之事,所以祥林酒馆的生意并不坏。
祥林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赊酒者,来者不拒,但酒钱必须按时还上,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不仅再也赊不到酒,还要挨揍,这是祥林的规矩。
天和街每个人都知道祥林的规矩,也都自觉遵守他的规矩。
祥林并不很喜欢揍人,也绝不会无故欺负弱小,当他揍人的时候,你绝不会怀疑他没有道理,绝不会怀疑挨揍者是无辜的。是以,祥林虽然经常揍人,却不会引起公愤,反而让人尊重。
祥林酒馆的茶却是一个铜板由你喝,茶叶不好,也不坏,偶尔祥林心情好,还会拿出几颗花生,一盏小菜。他不限时,你可以在这里呆上一天,但打烊时却必须走,这也是规矩。
其实祥林的规矩并不是对每个人都一样,有时候,他也会看情况而定,若是某些人确实很困难,很可怜,他也会有那么一点同情心,这一点林渺是知道的。
对于祥林,林渺了解的不比了解老包少,在天和街,只有那么几个人可以在祥林酒馆中喝到不渗水的酒,老包是其一,林渺便是除老包之外的第二个。
祥林不怕林渺欠钱,也不在乎林渺欠酒资多长时间,因为他和老包一样,极看得起林渺,觉得林渺应是天和街新起的一号厉害人物,而且他们是好兄弟。
可是此刻祥林酒馆也关了门,死气沉沉的,也不知道是多久没有开门了。
林渺的心中再多了一份阴影,他有一种极为不祥的预感,事实上当日他被强征入伍前也有一点预感,但今日这种不祥不安的预感却比当日强烈多了。
祥林究竟为何关门?他还在家吗?老包呢?包嫂呢?林渺真想找一个人来问问,可是这整个天和街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询问的对象。
林渺用力地敲打着酒馆的大门,却半天没有人应声,显然,店内已经没有人住了,那么人呢?是不是每间关了门的屋中都没有人居住呢?那心仪家是不是也一样?自己的家门呢?想到这里,林渺再也无法按捺心中的焦灼,飞速向心仪家的方向奔去。
对于这里的路,林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哪条胡同,哪个拐弯,哪里有个狗洞阴沟都深深地烙在他的脑海之中,便是闭着眼也绝对不会走错或是摔倒。
奔跑的林渺,似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轻快,像是御风而行一般,他似没想到自己奔跑的速度竟会这么快,不过,此刻他倒没有时间去想这些,他所想的,只是梁心仪在不在家,会不会也与老包、祥林以及这整个天和街的人一样没有了踪影。
梁心仪的家在天和街深处,拐三个胡同,走两个十字路,四个岔道便到了。可以说,这是整个天和街最为穷困潦倒的地方。
梁心仪的父亲比林渺的父亲更为潦倒,更不知道如何过日子,是以梁心仪很小就坚强得超乎人们想象,许多男人见到她都会深感惭愧,包括她的父亲。因此,她的家在她才十一岁之时就由她撑着,这便像是一个奇迹,也是一种悲哀!万幸,她得到了人的尊重,也因此,没有人敢欺负她,所有欺负她的人,都将成为天和街年轻人的公敌。因此,从没有人敢以身试法去占梁心仪的便宜,直到她自愿成为林渺的女人之前,她还在一直努力支撑着她的那个家。后来,有林渺护着她,天和街内,更没有人敢去惹她。
天和街,是林渺的地盘,也是他的天堂,打架,他并不是第一,但却没有人斗得过他,他可以让大半个天和街的人为他去打架。当然,他自己很少出手,揍人自有别人去为他效劳。可是,此刻的天和街已经变了,变得让林渺感到陌生,感到恐慌,仿佛是做了一场奇怪的梦。
仅仅只有七个月没有返回天和街,可这里却成了这个样子,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这里的人究竟去了哪里?
林渺突然停步,从这里只需再拐过一个弯便可以看到梁心仪居住的那间小瓦房。
那是林渺为其搭建的,没有人知道那是哪里来的瓦,但没有人会意外林渺弄回这些东西,因为林渺连衙门里的刀剑都可以偷出来,何况只是这些瓦?
林渺突然停步,倒不是因为心情紧张,也不是害怕见梁心仪,而是因为他感到那丝不安之感越来越强烈,究竟是什么原因,便是他自己也说不明白,不过,他很本能地停下了步子。
林渺的机警是天和街出了名的,而这却是平日里一点点积累下来的经验,只有实战才能使他拥有不同寻常的机警,而在军营之中的强化训练使他的警觉再一次得到强化。尽管那只是短短的四个月时间,却给了他宝贵的经验。
林渺深深地吸了口气,他感到一种潜在的危机正在向他逼临,那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说不出那是因为什么。
但不管是因为什么,林渺已经开始后退,他不想自这一条路去梁心仪的家,这是他倏然间所作出的决定,因为他嗅到了杀机。
那或许不是叫嗅,只是感应,就像是两军对垒之时那弥漫于空气中的气机一般,那只是一种难以用言语陈述的感觉而已。
在天和街中,居然存在着如此强烈的杀机,这不正常,而今日的天街本就已经不正常,再加上这不正常的杀机,更让林渺觉得突兀。而且这杀机又是存在于梁心仪的住处附近,这使他不能不慎重。这些日子以来,被天虎寨的人追杀,使他不敢再把问题看得太过单纯,是以他退。
林渺退,但是他还没退出几步,却发现便在他视线的尽头出现了一个人。
是王统!
林渺骇然,他再回头,退路的尽头,却已退无可退。
是官兵,这里已是一条死胡同,他便是这死胡同中被堵截的猎物。
林渺知道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知道了为什么天和街会如此冷清,这一切,只是因为他!
确实,是因为林渺,若不是他告诉了王统他是天和街的人,要不是他助刘秀脱困,要不是齐子叔惨死在那残血的手下,要不是他……怎会惹来这些官兵?怎会惹来王统?怎会被人当猎物一般围堵在这条胡同之中?
王统的身边又冒出了四人,杀气,便是自这几人的身上飘散出来的,林渺没有嗅错,可是……
林渺惟有苦笑。
“我们又见面了!”王统冷笑着逼视着林渺,充满杀意地道。
林渺发现自己好傻,竟然把这样一件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在见到天和街如此状况之时,他便应该想到可能与官府有关,只是他没有料到官府中人来的如此之快,抑或他太急切地想见到心爱的人,这才没有考虑太多。不过,现在想到这些却是太迟了。
“你把他们怎样了?”林渺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下来,厉声问道。
“他们只不过被请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了而已,只要你交出刘秀和邓禹,便可以见到他们,而且侯爷还会给你赏赐!”王统并不想轻视眼前的对手,说话仍很客气。
林渺知道眼下之事已经不可能善了,也终于明白王统的目的。不过,他当然明白,即使是他供出刘秀和邓禹所在,这些人也绝不会放过他,至少齐府的人不会放过害死齐子叔的凶手!若不是因为他,齐子叔绝不会轻易死去,他只恨那日没有早些知道齐子叔和王统的身分,那样,他便不会透露自己的住址了。可惜,此事已经没有挽救的余地,还因此害了许多人,他心中的后悔自是无可想象的。
“不用想着溜走了,整个天和街,到处都是官兵,你是不可能溜得了的!”王统似乎看破了林渺的心事。
“如果我告诉你刘秀和邓禹的下落,你会不会放了这条街上的所有人?”林渺突然不加考虑地道。
“那要看你的合作态度和诚意了。”王统冷然道。
林渺目光斜扫,见身后的官兵正紧逼而至,不由得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王统清晰地捕捉到了林渺的笑容,他正感不妙之时,林渺已转身直向胡同边的墙上撞去。
“轰……”胡同一旁的墙立刻倾塌,而林渺也没入了墙另一边的民宅之中。
“封锁路口,不要让他跑了!”王统高喝道,他怎么也没有料到林渺如此狡猾,竟破墙而逃。
王统迅速跃上民房之顶,向另一边的胡同掠去,而此刻林渺的身形也正出现在另一条胡同之中。
“哗……”林渺丝毫不加犹豫,破开另一家民宅的窗子跃入屋中。
侯府的亲卫好手立刻如王统一般跃上房顶,有的没有这跃来跃去的本领,便只好追着林渺撞破的墙洞追进,也有的绕道相追。
都骑卫也派了人来,但这些人所乘之马可不能飞檐走壁,更不能自民宅中横穿,只好顺着胡同拐弯追赶了。
林渺知道,自己必须离开天和街这个是非之地,此时此地,根本就不可能见得了梁心仪,那便只有想其他的法子了。
王统大恼,林渺尽沿民宅穿行,便是想以弩箭相射都难找到对方的身影,这些民宅,便成了林渺最好的掩护。不过,他也暗惊于林渺的天生神力,居然能穿墙破壁。他哪里知道,林渺对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这里的墙,哪里厚,哪里薄,哪里坚固,哪里疏松,他都了若指掌,更对这里的地形成竹在胸,想在这里抓住他,绝不是一件易事。
让王统略略安心的却是天和街的每个路口都已设下了哨卡,在他发现林渺返回天和街时,立刻封锁了所有的出路,他绝不能让人溜掉!否则,只怕是无法向王兴和齐府交差。但很遗憾的却是,他追过几条胡同,竟把林渺追丢了,仿佛林渺在瞬间完全没入了整个天和街的民宅之中,惟有马蹄声与官兵奔走的脚步声乱响……
很快,都骑卫和侯府家将将整个天和街都搜查了一遍,却没有发现林渺的踪迹,倒是找到了四具都骑卫的尸体。
这四人显然是被人偷袭致死,他们是分处两个哨口的哨兵,结果连一声警告都没能传出,就被人扭断了脖子。出手之人,不问可知便是林渺。
王统最后在这四具尸体附近找到了一个地道,通出天和街的地道,出口之处却是在他的封锁之外。
这一发现,几乎让王统气得吐血,辛辛苦苦布下的局却仍是让林渺给溜了,这怎么不叫他惊怒?而齐府的高手则在天和街外围封锁线上白费力气,也是怒极,但这却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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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再一次热闹起来,四处张贴着刘秀、邓禹的画像之余,又加上了林渺的画像。
官府悬赏五百两银子买林渺的下落,却花两千两银子买刘秀和邓禹的下落,也算是花大手笔了。
街头到处都有官兵巡察,全城一片紧张,而宛城之中更流传着天和街被全面封锁的消息,甚至说整个天和街的居民全都被抓了起来,这引起了宛城百姓极大的恐慌,使整个宛城的秩序全乱了套。
而人们茶前饭后更有了闲谈的话题,许多人都知道刘秀和邓禹的大名,但对这个林渺却是十分陌生,没想到也能值五百两银子,这可是足以让普通人十年无忧的财富。不过,这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遇,保命要紧,没有人会不知道这之中的凶险,一个不好,不仅得不到银子,还会将命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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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酒楼,在宛城并不入流,但在大通街却是数一数二的。
大通街不属宛城繁华之地,相对来说,更接近城北贫民区一些,在这里生活的,多是一些仍能够混日子的中家之人。
[注:汉代的户等划分,大致可区分为“细民”或“小家”、“中家”与“大家”三个等级。三等级的划分,大致以资财的多少为依据,但又不十分严格,且无明确的划分标准与界限。换而言之,也便是贫民与富家的划分,而“中家”则处于贫民与富家之间。]
因此,大通酒楼的生意并不坏,其档次虽不高,可服务却还是很周到,环境也不赖。
大通酒楼分上下两层,上层雅座,下层则为比较普通。这里最有名的便是菜,因为酒楼中有一个好厨子小刀六。
小刀六的厨艺绝没人会怀疑,知道他真名的人少得可怜,不过大家都知道他的绰号叫小刀六。
事实上,这个名字也挺爽口,挺亲切,亦很对胃口。
来这里吃饭喝酒的人大多数是冲小刀六的厨艺而来。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人,特别之处是他不仅是大通酒楼的老板,更是大通酒楼的掌厨,即使是他将生意做大了,仍没有改变亲自下厨的习惯。所以,来这里的,很多都是老顾客,与小刀六极熟悉的人。
小刀六从不会当自己是酒楼的老板,他仅将自己与店小二同等对待,对任何人都是和和气气的,也许这正是他何以由一个小人物成为酒楼老板的主要原因。
算起来,小刀六确实是个人物,白手起家,却只靠一把菜刀。
大通酒楼,今天的生意似乎有些冷淡,或许是因为这两天街头到处都是官兵的原因,许多人怕惹麻烦,因此懒得出门。
当然,官府仍会挨家挨户地搜寻,对于这种情况,宛城的百姓已经见怪不怪了。
小刀六今日没有亲自掌厨,或许也是因为顾客少的原因,他只是在厢房之中独自喝着闷酒,仿佛有种说不出的心思,或是心绪甚坏。
没有人来打扰小刀六,大通酒楼中的店小二和其他厨子及请来的掌柜都很明白小刀六的脾气,因此没有谁来理他,只是为他准备了一大坛烈酒和一桌菜。
小刀六吃喝之际,并不在乎有没有人陪,他只喜欢静,安安静静地去品尝酒的辛辣和菜肴的香美。所以,在某些人的眼中,小刀六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其实,只有小刀六自己知道,他并不是在乎吃喝,尤其是今天,他只是在等,等待一个人!只要对方没有死,没在大牢中出不来,这个人便一定会来见他,这是小刀六的自信,所以他今天不想掌厨。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刀六依然闷头喝酒,但是他已感觉到有人掀开了帘子,因为有一丝凉飕飕的风吹了进来,还使厢房之中多了一丝光亮,只是这些又很快消失。
脚步声很轻,然后是椅子挪动的声音,进来之人便坐在小刀六的对面,仿佛是在静静地看着小刀六。但是小刀六仍没有抬起头来,不过他也停止了喝酒,只是定定地望着碗中的烈酒。
沉默,厢房之中,如死寂般的沉默使人有种窒息的感觉,抑或是因为即将降下的雷雨使得整个天地变得十分沉闷。
这是一间独立的厢房,却绝对清静洁雅,里面的布置还颇有几分诗意,泛着古典的气息,只是在沉默之中,这点诗情画意全都似在酝酿着风暴。
来人取下竹笠轻放在一旁的椅子上,发出了一声淡淡的声响,却有种惊心动魄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