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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亡象牙白

  你看,一见到元老院的废墟,我就想起恺撒———他在这里遇刺。那天他好像在演讲吧被剌了二十三刀,最后伤痕累累地倒在庞培塑像面前。
  我低头细看脚下,猜测在他流血倒下的地方。这地方一定很小,一个倒下的男人的躯体,再也不可能伟岸,黯然蜷曲房舍一角。但是当他未倒之时,实在是气吞万里,不仅统治现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比利时,而且波及德国莱茵河流域和英国南部。他还为追杀政敌庞培赶到埃及,与埃及女王生有一子,然后又横扫地中海沿岸。英雄世界的收纵开阖,实在无可限量。强大生命对于空间的挥洒,简直匪夷所思。
  但是,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就连恺撒,也不能例外。当他以死亡完成最彻底的收敛和服从之后,他的继承者、养子屋大维又来了一次大放纵、大挥洒,罗马帝国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当作了内湖。
  我有幸几乎走遍了恺撒和屋大维的庞大罗马帝国属地,不管是在欧洲、亚洲还是非洲。在那里,经常可以看到早已残损的古罗马遗迹,一看就气势非凡,精雅而又恢宏,甚至直到今天还足以睥睨周围一切其它建筑。我相信,当茫茫大地还处于蒙昧和野蛮阶段的时候,罗马的征服,虽然也总是以残酷为先导,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文明的征服。
  站在那些地方,我总是一次次对罗马进行重新解读。一种洁净的象牙白那么自信地随着铁蹄和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交通网络撒遍如此辽阔的空间,等铁蹄和大道早已成为遗迹,这些象牙白依然在各地自信着,于是它也就牢牢地占据了时间。
  一切伟大从外面看是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从里面看则是一种无比智慧的秩序。罗马的智慧浓度集中体现在它的法制精神上,因此当我看到埃米利亚会堂遗迹又站住了。这座建筑的功用考古学家们历来都有争论,有的说是法庭,有的说是商业会所,我希望它是法庭,因为古罗马的法制精神需要有一些象样的遗物让人纪念。
  伟大见胜于空间,是气势;伟大见胜于时间,是韵味。古罗马除气势外还有足够的韵味,使它的气势也沁水笼雾,千年不燥。你看那个纵横万里的恺撒,居然留下了八卷《高卢战记》,其中七卷是他亲自所写,最后一卷由部将补撰。这部著作为统帅等级的文学写作开了个好头,直到二十世纪人们读到丘吉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时还能远远记起。
  恺撒让我们看到,那些连最大胆文人的想象力也无法抵达的艰险传奇,由于亲历亲为而叙述得平静流畅;那些在残酷搏斗中无奈缺失、在长途军旅中苦苦盼望的风范,因由营帐炬火下的笔画来弥补,变得加倍优雅。
  伟大的史实一旦被朴素叙述本已大气磅礡,更何况添加这番迷人的流畅和优雅我认为,欧洲最优秀散文背后隐藏的骑士风度实由恺撒的散文演变过来。与人们平常误会的相反,起源于“统帅文学”的这一支脉,并不表现为夸张、豪迈和狂躁。伟业既已铸就,功臣就是本人,笔端必然是举重若轻,恬淡安详。
  这便是罗马的韵味。
  罗马帝国最终灭亡于公元四七六年,最后一位皇帝叫罗慕洛斯·奥古斯都。当代瑞士出生的剧作家迪伦马特写过一部《罗慕洛斯大帝》,可谓精彩纷呈。
  迪伦马特把这个剧作称之为“非历史的历史剧”,说明剧情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但在基本精神上,他却写出了罗马帝国覆亡的必然性,并由此引出了普遍哲理。
  在迪伦马特笔下,罗慕洛斯面对日耳曼人的兵临城下,毫不惊慌,悠然养鸡。他容忍大臣们裹卷国库财物逃奔,容忍无耻之徒诱骗自己家人,简直没有半点人格力量,令人生厌。但越看到后来越明白,他其实是一位洞悉历史的智者。如果大车必然要倒,妄图去扶持反而是一种骚扰;如果历史已无意于罗马,励精图治反而是一种反动。于是,他以促成罗马帝国的败亡来顺应历史,而且让自己的生活形态和人格结构一起败亡。
  但是,作为战胜者的日耳曼国王更有苦衷。他来攻打罗马是为了摆脱自己的困境:他没有儿子,按传统规矩只能让侄子接班,但这个侄子是一个年轻的野心家和伪君子。国王既已看穿又别无良策,只能靠攻打罗马来投靠罗慕洛斯,看看有没有另一种传位的办法。
  于是,罗马必败无疑,日耳曼必胜无疑,但在这两重必然性背后却另有相反的文章。败亡者因知道必败而成了世界的审判者,胜利者因别有原因而浑身无奈。由此联想到人类历史上的多少胜败,掩盖了大量深刻的内涵。
  我认为这是最高层次的喜剧,也是最高层次的历史剧。
  跳开艺术,回到真实,我又低头俯视脚下。
  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的市中心十分凄凉。
  本来市中心的罗马市场是与自由政体一起繁荣的,奥古斯都独裁时期曾一度衰落,后因罗马帝国征战所占领的土地越来越大,财富超常汇集,罗马市场重新热闹。罗马帝国一灭亡,这里立即荒凉,不久甚至连人影也看不到了,成了一个彻底的废墟,只有野草冷月与断柱残石相伴,除了遗忘还是遗忘。
  文艺复兴时大家对希腊、罗马又产生兴趣,但对希腊、罗马的实址又不以为然,当时还没有实证意识和缅怀心绪。文艺复兴需要兴建各种建筑,缺少建筑材料,这里堆积着大量古代的象牙白石材,于是一次次搬运和挖掘,没有倒塌的建筑则为了取材而拆毁。
  考古发掘,是十八世纪以后的事。
  难得这片废墟,经历如此磨难,至今还豪气夺人、威势犹在。
  今天的罗马,仍然是大片的象牙白。只不过象牙白已经苍老,不再纯净,斑斑驳驳地透露着自己吓人的辈分。后代的新建筑当然不少,却都恭恭敬敬地退过一边,努力在体态上与前辈保持一致。旁人一眼就可看出它们筋骨强健,但它们却把全部尊荣让给了年岁。结果在静寂无声间对峙出一种让人不敢小觑的传代强势,这便是今日罗马的气氛。
  就在写这篇笔记的三小时前,傍晚时分,我坐在一个长满亭亭罗马松的缓坡上俯矙全城。应该是掌灯时分了,但罗马城灯光不多,有些黯淡。正想寻找原因,左边走来一位散步的长者。
  此刻我就与这位长者聊上了,我立即问他,罗马夜间,为什么不能稍稍明亮一点“先生平常住在哪个城市”他问。
  “上海。”我说。
  他一听就笑了,似乎找到了我问题的由来。他说:“哈,我刚去过。上海这些年的变化之大,举世少有,但是……”他略略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不要太美国。”
  细问之下,纔知他主要是指新建筑的风格和夜间灯光,那么,也算回答了我的问题。
  他把头转向灯光黯淡的罗马,说:“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我并不完全同意,但心里也承认这种说法非常大气。不幸的是,正是这种说法,消解了他刚刚对美国和上海的批评,变成了自相矛盾。因为在罗马面前,美国和上海都没有历史,它们不能怀抱着几千年的安详,在黑暗中入梦,必须点亮灯光,夜以继日地书写今天的历史。
  说上海没有历史我又于心不甘,脑中浮现出外滩的一溜象牙白和灰褐色。那是欧洲文明登陆华夏的百年印记,由于两种宏大文明的擦撞和交汇,另有一番戏剧性的欢悦和悲哀。那个年代意大利已经不是擦撞和交汇的先锋,尽管它早早地派出过马可·波罗和利玛窦。作为擦撞先锋的英国、法国,以及跟随其后的美国、德国,追根溯源,其文明的共同根子还是离不开罗马的象牙白。那整片整片、既老旧又经典的色彩分出了一小溜来车拉船装,镶到了太平洋西岸,镶到了上海。
  这么说来,上海是两部悠久历史的擦撞处。擦撞迟早会发生,擦撞于何时何地却有点偶然。但既然擦撞到了也就构成一截短短的历史,尽管与两个擦撞主体所理解的历史相比,那只是烟光一闪。其实当一些西方流浪者和东方逃难者相遇在江边海滩总会有一些故事,却也不会有多少可供长期挖掘的潜藏。幸好上海人多数不作这种沈湎,他们这些年来评价最高的新建筑是上海博物馆,那里展出的文物横贯数千年,完全不受这座城市的局限。这些上海人如果到罗马一看更会明白,自己城市的早年遗留究竟处于什么地位。欧洲造一座教堂都要花费好几百年,上海其实是投入了一场延续百年的兴建工程,重头土木完成在最近几年。上海人如果没有这样的时间认知,以后还怎么到西安去,到罗马来那么,罗马的象牙白已经变成了一种古老的启示、无声的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