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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三、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

(一)

“她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牵挂不放?”

问这个问题的是向安妮,她的面孔透着绝望,其实前几天晚上在酒吧碰上,她就问了我这个问题。我当时心情很轻松地回答:“这女孩子,性格实在是强大,栽在她手里,我认了。”

我没想到那个回答会刺激到向安妮,她接了伊敏打给我的电话。我匆匆赶回去想挽回,但她的回答决绝,没留任何余地,大步走开,当然根本没回头。我留在了原地,沮丧而恼怒。没错,似乎也在这湖边,我和她散步,开玩笑地说,她是那种可以把生离死别当普通再见处理的人。她并不生气,倒觉得好笑。真到了分手时,她连再见都不说,我意识到,她根本不想再见。

此时,我不想再回答向安妮的任何问题了:“我的感情和你没有关系。你坚持不辞职也随便你,去人事部门办调动手续吧。”

她冷笑:“这算什么,为你们的分手迁怒于我,可说不上公平。你在我面前扮情圣有什么意思。你又没许诺过我什么,一切是我自愿。我只想知道,我的感情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吗?或者你可以告诉我,你们的感情就如此脆弱,甚至面对不了一点儿事实吗?她难道不知道一直以来你的生活态度就是这样随心所欲吗?”

“我不是迁怒于你,向安妮。我只是不想再见到你,见到你我会更加厌恶我自己的行为。你的感情,很抱歉是你的事了。”

她一言不发,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伊敏当然知道我一直活得随性,所以她一直不信任我,一直抗拒着我。

然而就是这样,她也许诺了。

我回去给她过生日,这寂寞的孩子,一个人待在那个空落落的房子里,并不指望别人记得她。看到我,她那样用力拥抱,那样将头抵在我胸前。她对我轻轻说了个“好”字,答应毕业后和我一起去深圳,我当时只是开心。

现在我才意识到,我给她的不过是一点点温暖,而她却初次答应为我改变她的人生。

我却并没领会到那个“好”字的分量,没有重视那个来之不易的承诺。

我从来觉得追悔于事无补、于人无益,可是这一刻,我确实是在追悔。

如果我早知道会这样对她恋恋不舍,而她会去得这样决绝,还会那么随性生活吗?我猜我不会,这个代价,付得太大。我不知道要用多长时间做到淡漠,并且我也不想淡漠。

“我不会在你忘了我之前忘了你的,我猜我的记忆应该会比你来得长久。”她曾这样对我说。

她一向吝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可是坦白起来却毫不计较。哪怕她觉得我会先忘了她,她也不介意说出自己的感受。

可是我怎么才能做到忘记她。

(二)

“一定要选这样一天说结束吗?”

问这话的是别人介绍给我的女朋友,我们认识不久,而这一天是情人节。

“对不起,很抱歉在这么个日子说这话。可是如果再交往下去,对你会更不公平。”

她是大方得体的女孩,虽然一脸失望,但也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早上还是秘书提醒我要不要订花送女朋友,我才想起是情人节,蓦地想起我和伊敏的第一个情人节。

“你赢了,我猜以后的日子,我会记得你给我的这个情人节。”

在那个湖边,她的眼睛亮如寒星,嘴角微微上挑,这样坦然地对我说。

可是赢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吗?现在这样一天,她身边有人陪吗?她会记得我们共度的那个情人节吗?

和她分手的第二天,我还在想怎么去找她求得原谅。不过公司那边马上打我电话,一堆事等着我回去处理。我只能心神不宁地赶回深圳,生意就像一个欲罢不能的游戏,有时这游戏显得乏味,可是没办法断然中止,陷身其中,只能继续。随后还陪母亲去了一趟美国,做术后检查。

母亲的情绪也说不上稳定,后期的治疗很折磨人。她一生隐忍,为这个家庭默默付出,病成这样,长期郁积何尝不是原因之一呢?我和父亲继续冷战,她却一定要我答应,不要因为她的病就责怪父亲。她勉强笑着说:“当初嫁他时就知道他性格强势自我,有过婚姻,有复杂的家庭,一切都是我愿意选择的,我从来没指望过改变他。这么多年,也说不上牺牲,只是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罢了。”

我无话可说,却情不自禁地想到了伊敏。她也有隐忍的性格,可是她从来坦白,爱惜自己,不会为别人改变自己,我爱她对她自己生活的坚持。

几次拨她宿舍的电话号码,却又挂上,如果面对面都不能求得她的谅解,电话里又怎么说得清楚。而且我知道,我请求原谅的解释甚至连自己都觉得没有说服力,她一向逻辑强大、性格坚强,我根本不敢想象打通电话就能让她回心转意。

我的手机从没关机,偶尔接到陌生号码的来电,我都会心跳加快,可回回电话那端的那个人都不是她。

终于还是打了她宿舍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看看时间,我想应该是毕业了,这样可真是消失在人海之中了。我对自己说,好吧,这是你活该了。

一生中不知道要和多少人相遇再擦肩而过,也许我和她就只有这样的缘分了。

我开始认真工作,家人对我的变化十分满意。我对父亲还是亲近不起来,可是不像从前那样一语不合就翻脸走人了。

别人介绍女孩子给我认识,我想试试能不能开始新的感情生活,就去约会、吃饭、逛街、购物、泡酒吧,然而一切那么程式化、那么乏味。

关于她的记忆翻涌上来,我提不起精神再去敷衍谁,我知道我不用再去做这种尝试了。我只能认命地发现,她给我的影响其实远大于我可能给她留下的印记。

我想她应该是和先前计划的一样,去温哥华留学,和爷爷奶奶团聚。表哥林跃庆去探望嫂子和乐清乐平兄妹,我也同去了。小兄妹俩长大了,看着他们,我越发想念那个曾用清脆声音给他们上课的女孩子。一转眼,他们也快上大学了。我去了几所有名的大学,抱着万一的指望,查看他们的海外学生名单,还是一无所获。

加拿大那么大,她不见得一定在温哥华。她一向目标明确,我只是她生命里的一个意外,虽然她许诺过会记得我,大概也不过是记得罢了。

可是,我怎么能够做到忘了她?对她的想念固然折磨着我,却也让我心里充实。我没试过对人对事这样固执,然而她这样长久地占据我的心,我愿意。我甚至害怕我会忘了她,有时会像履行一项仪式一样,一点点回忆我们相处的时光。

(三)

“你怎么又不声不响地跑回来了?”

表哥林跃庆一边点菜,一边问我。

“没什么事,回来待两天而已。”

“你倒比我还喜欢这个地方,如果不是生意,我宁可待在深圳那边。”

我笑笑,并不说什么。表哥叹口气:“阿哲,不管过去在这城市发生了什么事,你也该放下了。”

“如果什么事都能放下,生活倒怪没意思了。”我并不想多说,只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啤酒。

“姨妈让我劝劝你,以前她只发愁你玩心太重,定不下心来好好做事。现在好,你矫枉过正,完全不玩了,难道从此不交女朋友,以后也不结婚吗?”

“我又不是没试过,至少眼下没这打算,以后再说吧。”

“你又不是不知道姨妈,说着说着就扯上我,怪我离婚了不算,几年还不结婚,完全不给你带个好头。”

“是啊,你为什么不再结婚?可别跟我说还惦着咏芝姐,上次我们去加拿大,看到有人在追咏芝姐,你那脸色可真精彩。”

“我希望咏芝幸福,毕竟是我孩子的妈妈,一个人在异国也不容易。惦记也说不上,已经各走各路了。不过到了我这个年龄,再想找到激情和结婚的冲动很难了。可能我还是会结婚吧,准备找个顺眼又会生活的女人,搭伴过日子。哎,那边女孩子你认识吗?不停地在看你。”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摇摇头:“不认识,别理她。”

出了餐馆,我谢绝了表哥:“不,我回我那儿就行。”

“你那边方便吗?应该很久没住人了吧?”

“我让物业定期打扫了。”

表哥欲言又止,开车送我回了家。

我上楼拿出钥匙开门,打开灯,怅然看着眼前的屋子。屋里十分整洁,物业按我的要求,每周三次派钟点工过来打扫,所有的家具陈设保持着原样,甚至浴室那一套用了一小半的倩碧护肤品也按她的习惯仍然摆在架子上。我告诉物业,万一有女孩子过来开门,一定记得马上打电话给我。可是跟我预计的一样,我并没等来这样的电话。

她什么也没拿走。玄关处放着她的米色绒质室内拖鞋;床头搭着她的黄绿色碎花睡衣,我曾笑过这保守的样式如同修女服装;衣柜里还挂着一件白色衬衫,她的大多数衣服都是这种简单的式样;抽屉里放着一件浅粉色胸罩,我清楚记得那内衣是我给她买回来的,她看到后惊叫一声满面通红,那好像是她难得的动容时刻,让我为之怦然心动。她那满是红晕的面孔此时如此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以至于有一瞬间,我以为她还在这间屋子里。

然而定一下神,我只看到茶几上放着印了卡通兔子图案的马克杯,那是她习惯用来喝水的杯子,旁边放着一本书。我走过去,坐到她通常坐着看书的那个位置,再一次拿起这本书,注视着书名:《走出非洲》。这本书后面盖着师大旁边一家书店的图章,夹着一张印了梅花的书签,已经翻得略旧了,没有任何文字记号在里面。

我的手指摩挲着封面,也许在某个周末,她也曾以同样的方式摩挲着这本书。

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伊敏看小说,每次看到她,她都拿着教科书或者英文辅导书。也许独自待在这个寂寞的屋子,毕竟让她觉得需要一点儿文学的慰藉;又或者这本没什么情节却有着优美细腻笔触的书隐秘地打动了她。

我去了那家书店,买了同样一本书,让店员盖上同样的图章,放在深圳的住处,并且已经看了不止一次。

我再次翻到她夹了书签的那一页,这一章的标题是“双翼”,相对来说是这本更近似于散文的小说中,男女主人公同时出现时间最多的章节。

我反复看着这一章,那些漫游在草原上追逐猎物的日子,那些驾着飞机翱翔于蓝天尽情享受自由的时光,也许那个过于安静、将一切藏于心底的女孩子毕竟有一颗渴望挣脱所有束缚的心,我只能这样想。

我从读高中开始,除了住校,就独居这里,然而现在,我真切感受到,在这个房子里留下更多印迹的,似乎是那个女孩子。

她第一次来这里时,在我的怀抱里那样战栗,生涩却勇敢地承受着我的激情;她蜷缩在沙发上看书,安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唯一的一次失态大哭也是在这里,就算那样,她也只字不提真正让她不开心的事情;她敏锐得让我吃惊,猜到我即将离去,却没半点抱怨;她将头死死抵住我,失控地抱紧我,只为我突然记起了她的生日……

这样的回忆在这个屋子里蔓延流淌,我默默地坐着,任自己沉浸其中。

如果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她,那么至少这个屋子里,她仍然是无处不在的。

(四)

“她很爱你吗,你就这么放不下她?”

问这个问题的是我的大哥苏杰,我们自小不算亲密,这两年关系倒是日渐好转,按他的说法,是我成熟了,能很好地分担家族生意的重担。

“我并不缺爱我的人,我只是缺一个我爱的人。”

我们两人都笑了,兄弟间进行这样的对话,的确有点儿可笑。尤其大哥,他是从来不相信什么爱情的。他的婚姻是在两家大人共同愿望下撮合而成的联姻,他并无不满。他之所以问我这个问题,是因为父亲刚刚跟我发了火,勒令我必须等香港上市的工作有了眉目再去内地。我的回答还是我可以两地跑,不会耽搁正事,可也别想让我耽搁自己的私事。

大哥笑着摇头,显然没把我的话当真,只嘱咐我好自为之,没事别惹老爷子生气,然后走了。

独自一个人在办公室,我敛去了笑,看着窗外乌云翻滚的天空和下面大片的高楼大厦,只希望将要来临的台风不至于影响到下午的航班。

这样空中穿梭,自然很累,可是让我一直待在香港,我恐怕真的会发疯。

终于又见到她了,在我绝对没有准备的一个场合,而她却显得从容。原来她一直留在那个城市工作,甚至见过我大哥苏杰,我也曾见过她的老板。

但她既没特意和我碰面,更没特意去避开我。

她礼貌周到,递给我名片,叫我苏总,说“相遇只是偶然”。听到她声音低低地打电话和人约在酒吧碰面,我的心凉了。这么说,她的生活里已经有了别的男人。

我送她去三里屯南街后,开车回自己住的酒店,可是怎么也无法平静,想来想去,还是拿了车钥匙去了她和徐总住的希尔顿酒店。查到她的房间号码后打电话上去,她还没回。我坐在一楼咖啡座,喝咖啡等着她。她一向好静,却也会和人约在酒吧,并且这么久还不见回来。也许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吧。

终于透过玻璃长窗看到了她,她下了出租车,冬夜寒风中,她向后掠着头发,微微摇晃一下才站定,正要往里走,一个高个子男人追了过来将她的包递给她。两人笑着挥手说再见,那男人上出租车离去了,她大步走进来穿过大堂,去电梯那边。我原地坐着,突然没了上去叫住她的勇气。

她已经有了她的生活,我还应该再去打扰她吗?我的想念对她而言也许只是一种困扰。

这样嫉妒,这样患得患失,在我是头一回。

可是我终究放不下,如果就此不见,各走各路也许可能。既然已经见到,我又怎么能放手。

我开始不管不顾地纠缠她。我表现得强硬,其实内心毫无底气。我所仗的,不过是她对我还有一点儿温情回忆,这样几近无赖的做法,已经不能算是追求女孩子了,我只是实在怕和她再度失之交臂。

看到在北京曾送她回酒店的那个男人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听她说那人已经向她求婚,而她正在认真考虑,我的心沉到了谷底。然而我不能再拿自己的绝望来困扰她了,她有权做她想做的选择,我跟她说我不会放弃,但一定接受她最终的选择。

幸好我没有放弃,在她失去亲人的最痛苦的时候,我能守在她的身边。

可她还是拒绝了我的陪伴,独自去加拿大奔丧。我毕竟不能像希望的那样为她分担所有,她始终是那个宁可独自面对生活的女孩子。

(五)

“苏哲,我觉得你始终小心翼翼地对我,我也始终表现得患得患失。我们两人这个样子,好像说不上是正常恋爱的状态,真的有必要继续下去,甚至说到结婚吗?”

我开口求婚了。伊敏惊讶、犹豫,这样反问我。

“别再问我这个问题,伊敏。我爱你,我没像爱你这样爱过别的女人。对我来说,你已经是一种抹不去的存在,我只知道我早就没得选择了。”

我头一次对她说了那三个字,她会不会对我说,我不在乎。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像最初那样爱我,可我知道我爱她。现在对我来说,爱情哪里止于一点儿小小的喜悦,既然对她的爱已经重到我无法摆脱。我想留住她,用婚姻,用她向往的平静安稳的生活。

早上我先醒来,她依然熟睡。晨曦里,她的样子那么恬静,长长的睫毛覆出一排阴影。我长久地看着她近在咫尺的面孔,听着她细微稳定的呼吸。

我完全没了睡意,又不想惊醒她,轻轻吻一下她搁在枕上的指尖,出了卧室。

走到客厅飘窗那边坐下,推开一点儿窗子,热烘烘的空气扑面而来。回来以后我就住在这里,很多次独坐抽烟,一边想她。此时,她正在我的床上熟睡,这一点让我的心充满宁静和喜悦。

她并没有马上答应我的求婚,居然说:“要不我们一块儿住一段时间再说吧。”

我哭笑不得:“好吧,被你拒绝这么多回,这一次好像来得最婉转。”

我不给她反悔的机会,马上陪她回去收拾东西。

她的同学罗音在家,她有点儿尴尬地对罗音解释:“最近这段时间我不住这边,不过房租我照付。”

罗音忽闪着眼睛打量我们,笑着点点头。

她只收拾了一个简单的箱子,住进了我家。

只要不出差,早上我送她上班,然后再去自己办公室,晚上我坚持去接她,她若是开会,我就在接待室等她。

回到家里,她有点儿招架不住地抗议:“我不喜欢这样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啊。”

“他们看习惯了,以后就不会再注意了。”

她默然了好一会儿,我以为她不开心,不想她却开了口:“苏哲,我想这个周末去趟北京。”

“出差吗?我陪你去。”

她摇摇头,一双眼睛澄澈地看着我:“不是出差。一个同学出国读博士,他下周三的飞机。那天我不可能有空,但我早就答应了一定去送他的。只能趁周末去,机票我已经订好了。”

我怔了一下,当然知道那个同学是谁,点点头:“好,我送你去机场。”

她那么坦荡,我只能以坦荡回报她了。

没有她的屋子分外安静而空落,我不知道怎么会起这种联想。其实她在家也是安静的,通常我在书房,她在客厅,各拿一个笔记本电脑处理自己的事情。或者坐沙发上看看碟,我抱着她,她专注地看着荧屏。

她曾问我:“哎,会不会无聊,你可以出去消遣的,不用老陪着我。”

我好笑:“我泡夜店的习惯差不多戒了两年多了,你叫我出去干什么?难道在街上乱转?”

我习惯也喜欢看她在这座房子里轻盈走动,让我有了家的感觉。明天她就能回来了,我对自己说。

我很晚上床,睡到半夜,突然惊醒,外面有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起床走出卧室,她正在玄关换鞋子,我过去抱住她:“不是说明天回来吗?”

“吃过饭后,看时间还早,直接买了晚班机票,没想到晚点这么多。”

她神情疲惫,显然这样当天去回是很劳累的。我心疼地说:“何必这么赶,住一天再回呀。”

“想到你在家等着我,突然不想一个人住在酒店了。”她的声音沙哑轻柔,随即掩口打个呵欠,“抱歉吵醒你了。”

我抱起她,直接走进卧室,一边吻她:“这样被吵醒,我很开心,亲爱的。”

“哎,放我下来,我去洗澡,困死了。”

“不放。”我吻她的耳朵,轻轻地说,她的听力始终有点儿下降,侧头疑惑地看着我,我提高一点儿声音,“一辈子也不放。”然后吻住她的唇。

(六)

“小叔叔,你知不知道,你害得我和平平打赌输了?”

乐清的面孔在电脑屏幕上,这孩子明明已经上了大学,长得跟我一般高,笑起来偏偏还是一副少年促狭的样子。我问:“你们赌什么?”

“赌你会不会找到邵老师。”

我一怔,哭笑不得:“你们这两个孩子可真是越来越顽皮了,居然拿我打赌玩。”

“不是玩啊。你去那么多次温哥华,就算什么都不说,我和平平也知道你是在找邵老师。我总觉得,以邵老师的个性,会消失得很彻底,可平平坚信,你一定会找到她。”

我喟然,命运走到哪一步,谁说得清。两个人分开,如同参商再不相见,完全是可能的。也许我足够幸运吧。

“其实我输得很开心,我喜欢邵老师。真高兴看到你们在一起。”

我禁不住微笑。

“你会和邵老师结婚吗?我记得你说过,你是想保持独身的。”

“喂,你没必要记得我说的每一句话吧?”

乐清哈哈大笑:“你完了,小叔叔,你肯定已经求过婚了,对不对?”

没等我说话,他跳了起来,“我去给平平打电话!”

过了一会儿,我的手机响起。这次是乐平打来的,她跟小时候一样,一连声地叫我,急急发问:“小叔叔小叔叔,邵老师答应你求婚了没有?”

“没有。”

“呃,你要把仪式弄得浪漫一点儿,要到对你们有特别含义的地方,要营造出特殊的气氛,要……”

我更加哭笑不得,打断她的指点:“好了好了,别发挥你少女的想象了,我有分寸。”

她意犹未尽:“你要加油啊,小叔叔,我刚跟乐清打了赌……”

“喂,你们这两个孩子,居然又拿我打赌。”

她哧哧地笑:“我赌邵老师会在一个月内同意你的求婚,乐清说肯定不止一个月。你可千万别让我输了,我要保持对乐清的不败纪录。”

放下手机,我只能笑着摇头。他们都认为伊敏必然会接受我的求婚,只有我自己知道,要说服她,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可是,我会说服她的。

(七)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我问伊敏,她下意识地回答:“都喜欢。”

这个回答让我开心:“我也一样。”

她正注视着草地上她的小堂弟邵一鸣迈着胖胖的小短腿奔跑踢球,这个四岁的小男孩有着和她发音相近的名字,我喜欢。

她的婶婶正抱着她才出生不久的小堂妹,和她叔叔、她奶奶在闲聊。小小的婴儿长着一张花瓣般娇嫩的面孔,奶奶很肯定地说:“和小敏小时候一模一样。”呵呵,我喜欢。

这样温暖的天气,和煦的阳光,轻风拂面而来,带着海洋气息和花的芬芳。而靠在我身边的她,神情那么放松、那么温柔,我喜欢。

一切都是如此协调而美妙。

她对于结婚这件事十分不确定。

我忘了那是我第多少次求婚,她还是犹疑,理由居然是她性格孤僻,可能并不能算一个好妻子的人选。“我不会安慰人,不算体贴,有时我想,像我这样的性格,可能更适合一个人生活。”

我只好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现在说这个晚了,我已经彻底适应了有你的生活,你再不嫁我,我就没人要了,你让一个已经三十二岁的男人上哪儿再去找第二春?”

她笑:“何必谦虚呢苏总,我看到跟你搭讪的女人从这里排到深圳了。”

“早两年,或许吧。可是现在我这么居家贤良,还准备买菜谱回来给你洗手做羹汤,别人想搭讪我也觉得我无趣了。你再不对我负责,我可怎么办。”

她只好认输。

然而,她还有别的隐忧。

“我不知道我将来会不会是一个好妈妈。”

“傻孩子,为什么这样想?”

“我和自己的妈妈就不亲密呀。读中学时,有一次她去学校看我,给我带去了一个新书包。我接是接了,就是不肯抬头正眼看她,后来她告诉我,那天她伤心极了,一路哭着回去的。我也难受,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她相处才算自然。”

我握住她的手:“伊敏,遇到你以前,我以为我不会成家的。”

她抬眼看着我。

“我跟我父亲从小相处不好,到现在也没能达成真正的和解;我厌恶家庭,习惯随心所欲的生活,从不认为自己能适应婚姻。只有跟你在一起后,我才开始想,我们自愿接受某些束缚,准备过不一样的人生,都是值得的。”

我凝视着她的眼,说:“你需要放弃的,只是迟疑。对我来说,你就是最好的。”

我们终于结了婚,温哥华是我们蜜月的第一站。接下来,我们准备去肯尼亚,亲眼看看那里的星空、雪山以及原野上奔驰的野生动物。

握着她和我戴了同样指环的手,看着她温柔注视着眼前奔跑的小孩子,我庆幸我没有错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