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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被我欺负死的

周夏顿住了, 但是对方却从容地低下头来。

那是我认识的人吗?

周夏不确定地又抬头看了一眼。

对方仍旧看着电脑, 沉静而专注。

一切都是她的错觉, 周夏摸了摸自己的鼻尖, 觉得自己神经质。

洛衍之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已经进入屏保模式了, 但是他却坐在原处, 手握着鼠标, 想要从那个状态里剥离自己。

有什么撞了一下他的膝盖,他指尖一颤低下头来,看见一个两三岁的孩子, 抱着一本童话书。

“叔叔,给我讲故事。”

那是一本《快乐王子》,并不是这个年纪的孩子能够听懂的童话, 或者本质上来说它根本就不是童话。

“你想听什么故事?”

“这个, 小红帽的故事。”

论文即将收尾的周夏忍不住侧耳倾听,那个男人的声音很轻, 大概是因为这里是图书馆。

在似笑非笑的漫不经心里, 又有一丝温和的引诱。

“这个不是小红帽。”洛衍之撑着下巴垂着眼睛, 坏心眼地看着那个孩子一直端着厚重的原文书, 既不接手, 也不帮他放到桌上。

“那你给我讲一个狼外婆不吃小红帽的故事。”孩子奶声奶气地说。

周夏以为这个男人会叫孩子去找他的父母, 但是他笑了,他的脸被电脑挡着,但是却露出了鼻尖还有嘴唇。

“可以啊。”

“那你讲!你快讲!”

孩子想把书放到桌子上, 男人故意用手肘将它顶到外面。孩子又想把书放到他身边的椅子上, 男人正好挪动了一下腿,把那点空位给占满了。孩子看了看四周,准备把书放到男人对面的椅子上,男人开口说:“你到对面去了,我就不讲了。”

孩子只好露出可怜的表情抱着它,仰着脑袋看着男人。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大灰狼,在旷野里面流浪。它身无分文,就快没饭吃,但是在大树下面避雨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小白兔。”

“它把小白兔吃掉了?”孩子很紧张地问。

“没有啊。雨要下很久,如果它把小白兔吃掉了就没人跟它说话了,那样会很孤独。”

“那大灰狼和小白兔聊什么呢?”

“大灰狼问小白兔,‘给我一个不把你吃掉的理由’。小白兔就说‘我在你的眼睛里看见了和我一样的骄傲,我们是同类’。”

“后来呢?”

“后来小白兔送给了大灰狼一根胡萝卜,大灰狼就放它走了。雨停之后,大灰狼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鬣狗。鬣狗要吃掉饥饿的大灰狼。但是大灰狼用小白兔留下的那根胡萝卜把它打跑了。”

“那后来呢?后来大灰狼还会遇到那只小白兔吗?”

“还是不要遇到的好。这个世上那么多只小白兔都长得一样,它饿了的时候会把小白兔吃掉的。”洛衍之回答。

故事就到这里,不会再继续了。

但是孩子的眼睛里却噙着泪花,拽着他的胳膊说:“大灰狼不会吃掉小白兔的!”

“哪有不吃兔子的狼。所以你要记住,狼在骨子里都是凶狠的,弱肉强食,物竞天择,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洛衍之的目光沉了下来,冰冷得像是要将孩子眼中所有的天真连根扯去。

“大灰狼不会吃小白兔……”孩子没有底气地反驳。

他向着周围的人求助,希望有人给他一个童话式的答案。

“那你告诉我啊,那只小白兔和普通可以吃掉的兔子有什么不同?”

洛衍之的声音收敛起了冷锐,恢复了之前的温和。

而一个字都没有打一直听着这个男人讲故事的周夏隐隐能感觉到,他也很想听到不一样的答案。

周夏侧过脸,朝那个孩子招了招手:“我知道那只小白兔和普通的兔子有什么不同。”

孩子一听,吧嗒吧嗒跑到了周夏的面前,特别认真地说:“姐姐!你快告诉我!”

“因为大灰狼只要一看见那只小白兔,就会从它的眼睛里找到和自己一样的骄傲啊。大灰狼会保护那只小白兔的,它就是那只小白兔的‘生存法则’。”

周夏站起了身来,揉了揉孩子的脑袋,轻声笑了,不可察觉的波动在空气里泛开。

洛衍之下意识抬起头,大概是黄昏不知道洞悉了谁的心思眷恋上了她,让她的身影和窗外这片海天交接的广袤融合起来。

她逆光下的剪影就似低下头来无限接近他,亲吻他。

不可抵抗地浸润他干涸如铁的心脏。

周夏拿过了孩子的那本书,走向了他。

洛衍之撑着下巴,他的心脏数着她的脚步,直到周夏走到了他的面前。

“先生,既然你答应给孩子讲个童话,那就一直让它是童话呗。”

周夏承认自己只是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好奇,直到看清楚对方。

他穿着简约舒适的线衫,有着一双轮廓很深的眼睛,逆着黄昏,她只觉得他的眼睛孤绝料峭,尽管他浅笑着,却拒绝所有人的接近。

“所以我讲的故事吓到孩子了,我要道歉吗?”

从这个角度看着你,才发现你的下巴也是小小的,让人想要咬上去,然后留下深深的印记。

“啊,不用啊。”周夏想,大概是自己唐突了对方。

“我不让那个孩子把书放在我的桌上,也要道歉吗?”

洛衍之的视线低下来,看着周夏放在自己电脑边的《快乐王子》。

“当然也不用。”周夏赶紧把书拿起来。

洛衍之的笑容更明显了,肩膀的线条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而绷起,酝酿着属于男性的力度。

他再度看向周夏的时候,周夏仿佛被他的目光摁在了那里。

“那我不欺负孩子了,欺负你的话,要道歉吗?”

很轻的声音,就像最初他哄这个孩子的时候。可听在周夏的耳朵里,燥热的仿佛要沿着神经烧起来。

洛衍之知道自己这么说的原因是什么——报复她明明一无所知,却仿佛能掌控他。

周夏还在想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洛衍之已经收拾好了笔记本电脑,有条不紊地放进包里,从她的身边走过。

她听见他与自己擦身而过时候留下了一句话。

“你会被我欺负死的。还是算了。”

孩子的父母来了,一边说着抱歉,一边将他抱走了。

周夏回到自己的电脑前,坐下来两三秒之后,忽然反应过来一个男人说要“欺负死”一个女人是什么意思!

“What!”

她不爽地用脚踹了一下对面的乔安。

戴着耳机看电影看到入迷的乔安冷不丁受到攻击,捂着自己的小腿,“周夏,你干嘛啊!”

“我被人欺负了,你还在看电影呢!”

洛衍之快步离开了图书馆。

她没有认出他来。

这也难怪,因为现在的洛衍之看到过去自己的照片也认不出来。

他可以很从容地与任何人交谈,也可以很自信地抒发自己的观点并且说服对方,哪怕戴着不合适的眼镜他也不再会神经质地不断去托镜框。

莫里斯教授曾经说过,“把自己假装成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人将会满身都是破绽”。

但现在只要他想,他可以没有缝隙地变成任何人。

可为什么周夏,还是那个样子。

当他完全离开那片空间,凝固的空气骤然流动起来,洛衍之低下头垂着眼,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迈开长腿,内心却像逃难一般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拖出了自己的箱子,急不可待地打开翻找,在最底下找到了那本英汉字典。

他好多年没有将它翻开了,因为在他看来在字典里留下痕迹的那个人他不会再见到了,他只是单纯把它当成自己的幸运物,因为他用这本字典砸出了他意想不到的人生。

当他即将翻开它的时候,他的喉咙缺水般干哑,手指轻颤就像是回到了当初一无所有时候一般忐忑。

“周夏”两个字跃入他的眼中,碳素墨水的中文除了纸面泛黄竟然没有丝毫褪色的迹象。

还有那首英文诗: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d borne t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洛衍之无声地笑了,它好像就是为了总结他和她的重逢而提早被写在了纸页上。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他低沉着声音对自己说。

没关系,许多年前在M大,他第一次碰见了她。他记得她替他擦干净眼镜,记得她明澈的眼睛,记得她在雨中像个朋友一样和他聊天,也记得她奔跑在雨中离开的背影。

离开这艘游轮,别说那整个广大的东方古国,就连上海都那么大,他不会再见到她了,所有的冲动都会放下。

他的冲动,仅仅是因为她留下来的字典带给了他好运而已。

晚上,洛衍之在酒吧里和贺逍碰面。

这是个静吧,萨克斯吹出来的音乐缓慢而醇厚,让人神经放松。

贺逍穿着一件简单的商务西装,他的眉眼温和,完全承继了老师克利文的风度。酒吧里不时有女人朝他投来试探的带有暗示的目光,但他却没有丝毫回应。

直到同样身形修长的洛衍之随性地在他的身边坐下,向后一靠。